查文庫>協議書> 關於安全生產協議書4篇

安全生產協議書

關於安全生產協議書4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協議書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施工總承包方:

  專案負責人:

  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每個職工的人身安全,關係到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為了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強化安全管理工作,增加經濟效益。特簽訂本協議書。責任人必須嚴格遵守。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定》、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市、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

  2、各專案負責人要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全面落實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執行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和環境管理體系標準。

  3、各專案部要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以及安全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它用。

  4、從事工程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訊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氣焊、鍋爐、壓力容器等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5、責任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作業的危害。

  6、施工現場使用的各類工程機械要嚴格執行《天津市青龍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其它工程機械要做好備案、檢測、維修和保養工作,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廢。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裝置。

  7、各責任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新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未經教育培訓或教育培訓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8、各個工程要按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要求,配備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專兼職安全員,對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全面管理,做好巡視督察工作,發現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時及時上報,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應立即制止。

  9、施工現場要嚴格執行《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標準》的有關規定。

  10、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專案負責人要按國家有關規定與招收的農民工簽定勞動合同並辦理工資卡和工傷保險,對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2、施工現場要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學習防火知識,進行消防演練。健全消防保衛制度和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

  13、施工現場要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對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點嚴禁吸菸。明火作業必須有防火措施。嚴禁用電熱毯及電爐子取暖,一律取消明火取暖。

  14、專案負責人應採取有效措施,必須嚴格執行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安全防火責任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一律由專案責任人負責。

  15、公司安全部門,對於檢查出的問題視情節給予限期整改及停工整改的處置。情節嚴重的要處以經濟罰款。專案部對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立即組織落實,並按要求嚴格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報整改回復單。

  16、對於施工中出現的傷亡事故,承包人要及時上報。事故的處理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由專案負責人負擔。

  17、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上報甲方或上級主管部門一份,在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方可生效。

  簽訂單位:

  公司法人: 專案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保證施工安全,切實保護施工人員生命和身體健康,甲乙雙方特訂立此安全協議書。(本協議作為主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遵守。

  (1)高處作業必須帶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穿拖鞋、酒後上班,嚴禁高處向下扔物品;嚴禁在吊籃上嬉戲、打鬧、聊天、吸菸,使用時籃上不得多於兩人。

  (2)正常施工時吊籃的限載重量不得大於額定載荷的80%,並應使載荷籃內儘量保持均勻;吊籃每次升空前必須對關鍵部位進行檢查,可靠後方可升空執行;患心臟病、高血壓、精神病、癲癇病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3)吊籃執行中操作人員應經常注意各機件的執行情況,如發現提升發熱、噪音異常、鋼絲繩斷絲、安全檢查鎖失效、兩提升機升降速度不勻、限位開關及操作開關失靈不正當情況時,應及時檢修或停止使用。

  (4)吊籃不在工作時,必須將吊籃停在穩妥可靠的位置,並不能壓在電纜和鋼絲繩上,關掉電源,如遇雨天要對電機及電器部位進行遮蓋,以防漏電。

  (5)在施工中,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一旦發生事故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6)以上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後自行廢除。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新疆維泰開發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勞務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烏魯木齊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辦法》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生產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公司等有關行業部門的法律法規及條例,掌握安全動態。對上級相關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員向乙方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必要時進行安全培訓,乙方應及時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措施,讓每個工人在教育記錄上簽字。

  3、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管理,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培訓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4、有權對乙方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問題進行批評、教育並督促乙方進行整改落實。

  5、甲方應在乙方入場一週內催促乙方上報勞務人員花名冊及各工種實際情況。

  6、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違章要及時通知乙方,提出整改措施,乙方整改不力的,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向甲方支付500元至5000元的違約金。乙方不執行甲方各項規章制度,經甲方警告無效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務分包合同,乙方應無條件退出現場,並自行承擔所有損失。。

  7、乙方自備使用的各類機械、裝置、機具等要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8、甲方應對施工現場的重點部位及危險部位進行有效的處理及防護,為乙方提供安全的施工環境。

  9、乙方針對危險部位及安全隱患提出的合理建議,甲方應採納並進行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甲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做好安全教育。

  2、乙方應根據甲方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施工。

  3、乙方應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自覺消除一般事故隱患,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向甲方提出相應處理建議,防止傷亡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4、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負責人決不能縱容、包庇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不允許充當勞務隊(班組)的保護傘.

  6、乙方在工人入場一週內應向甲方提供進場人員,不得缺人、漏人。

  7、如果乙方職工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調查清楚後由責任方支付。乙方應當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如乙方未依法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則應對工傷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8、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作業,乙方負責人及班組長不得違章指揮作業。

  9、愛護、保護各種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裝置、警示標誌及器具,並做到使用的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10、服從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11、乙方自備使用的施工機械、裝置必須要有裝置編號、檢測報告、合格證,操作者上崗證及檢查維修記錄。對機械裝置現場要有專人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2、針對每天的不同工作環境、物件、工種,由班組長或安全管理人員對工人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講話。

  13、乙方根據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規定積極配合甲方工作。凡屬乙方出現三違和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公司將嚴肅處理。

  14、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並落實好各項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人員上崗。

  15、乙方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16、乙方任何人員進入工地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並繫好安全帽下頜帶,不準光腳、穿拖鞋及高根鞋,高空作業人員不得向下拋灑任何物體。

  17、乙方從事食品操作的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並要保持食堂及周邊環境清潔衛生,嚴禁食物中毒。

  18、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不得破環公共設施及工地裝置材料,不得偷盜、轉賣工地及他人材料物品,不得打架鬥毆、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嚴禁酒後上班。

  20、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其它

  1、本協議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協議補充約定。

  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交齊相關手續和證件,否則除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外,還要承擔上級部門或公司對甲方的處罰。

  四、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不得擅自更改;

  工程完工後本協議自行終止,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安全管理部備案壹份。

  簽章:(加蓋總公司印章) 簽章:(加蓋勞務公司印章)

  甲方委託授權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4

  協議編號: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確保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人身、專案、裝置等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與規定,以及雙方簽訂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 )(以下簡稱“主合同”)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中安全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工程範圍和內容:

  4、承包形式:

  二、承包方應具備的資質和條件

  1、提供有關部門核發的符合工程專案要求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或法人授權委託書、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證明等。

  2、應提供“外協單位準入證明”原件。

  3、應提供專案負責人的“B類人員”安全上崗證原件。

  4、應提供專(兼)職安全員的上崗證原件。

  5、應提供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原件。

  6、自帶的施工機械機具滿足安全施工需要,驗收報告等資料齊全。

  7、工程分包隊伍還應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管理目標

  分包方在工程專案( )施工期間,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規定,努力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無人身死亡事故、無人員重傷事故、無重大機電裝置事故、無重大廠內交通事故、無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無重大生產性火災事故、無重大建(構)築物倒塌、無重大職業衛生傷害事故、無重大衛生防疫事故等。

  四、雙方的安全責任

  1、發包方的安全責任

  1.1遵守《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與規程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1.2 負責對承包方的資質進行審查。對承包方專案負責人、專職安監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進行審查。

  1.3 對承包自帶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護用具,有權禁止承包方使用,並做退場處理。

  1.4 對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前的安全培訓教育和上崗前的體檢工作,教育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相關規定和其他要求,介紹施工作業環境、工程現場存在的施工風險和易發生的事故,並組織進行安全考試。

  1.5 負責對承包方負責人、工程安全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完整的記錄。

  1.6 應建立施工區域責任管理制度,並與責任單位簽訂“安全文明施工區域責任書”,明確相關的考核獎懲細則。

  1.7責任單位負責編制清包工程專案的“作業指導書”,作業前組織全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對安全技術交底和施工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業務指導。

  1.8 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技術方案的編制情況進行審查,對安全技術交底及施工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現場安全設施不滿足安全需要不允許開工。

  1.9 負責完善作業區域的孔洞蓋板、防護欄杆、手扶安全繩等安全防護設施,依照相關約定對區域責任管理單位進行日常監督檢查與考核獎罰。

  1.10 監督責任單位落實“工作許可”規定,無技術措施、無安全交底的情況下嚴禁施工。

  1.11 不得對承包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約定的合理工期。

  1.12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等。

  1.13 協調與解決施工生產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監督落實整改措施,做到複查閉環管理。

  1.14 傳達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情況,及時通報相關的安全工作資訊。

  1.15 建立和完善現場應急搶援體系,組織開展專項培訓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

  1.16 對施工生產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對“三違”現象進行糾查,並依據相關規定進行獎懲。

  1.17 對不服從安全管理、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的承包方,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責令停工整頓,或解除工程合同。

  1.18 在發生人身死亡、重傷事故時,組織進行現場救援,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與上報,並按照制度、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扣除安全保證金。

  2、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2.1承包方必須服從專案部、分管單位(專業分公司)的管理、指導和監督,並全面遵守在承發包合同中及現場所規定的各項條款。

  2.2 承包方的專案經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對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和本協議有關條款的執行負全面責任。

  2.3 對入場所有人員上報專案部、提供身份證件,對施工過程中入場、更換的人員必須及時上報。

  2.4 提供本單位的施工資質等資料,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取得資格證書,並對這些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5自帶的施工機械機具滿足安全規定,相關資料儲存齊全,入場前將自帶的施工機械和機具清單上報發包方,並接受發包方的現場檢驗和資料審查。

  2.6 組織進行作業人員上崗前的身體健康檢查,接受發包方的監督檢查。嚴禁錄用老弱病殘、患有職業禁忌症者及童工。

  2.7接受發包方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建立和完善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組織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調整施工人員時必須履行手續徵得發包方的同意,新入廠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教育和書面考試合格,不得安排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上崗作業。

  2.8 為施工人員配置合格的勞保防護用品用具,接受發包方的監督檢查。

  2.9 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方案的編審批規定,組織做好安全技術措施書面交底工作,做好作業環境條件的檢查與確認,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10 嚴格落實發包方的“工作許可”規定,做到無技術措施、無安排交底不得安排施工。

  2.11負責本單位安全施工責任區域內的安全設施的設定與維護,按照相關約定接受發包方的考核與獎懲。

  2.12協調與解決施工生產中出現的問題,認真落實整改措施,認真履行本單位負有的安全管理職責。

  2.13 加強現場施工安全管理,確保本單位責任區域的作業環境滿足相關規定,安全設施投入及時,安全警示標識明顯。

  2.14參加發包方組織進行的應急搶險培訓活動,建立和完善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體系。

  2.15 有權拒絕發包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和檢舉。

  2.16 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並報告發包方的相關人員,緊急情況時可以組織施工人員撤離作業區域。

  2.17 加強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嚴禁將工程非法轉包或違規分包。

  2.18服從發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五、事故管理

  1、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承包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承包方責任造成發包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承包方應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並按國務院及地方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後的一小時內及時報告發包方、承包方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

  2、承包方的車輛在現場發生意外,造成發包方或其它單位的財產損失或人員傷害等,應依法承擔相關的賠償、治療等責任。

  3、如因承包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發包方人員傷害或其它損失時,承包方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4、如因承包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或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發包方或第三方承擔責任的,均應由承包方全部承擔。

  5、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施工中,因承包方責任或承包方施工人員違章行為造成的人身和裝置事故,承包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承包方必須配合發包方進行事故的調查和分析,相關的事故報告由承包方填報。如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發包方人員傷害、裝置損壞等,發包方有權進行索賠。

  7、工程最終結算前必須確認雙方無遺留勞動安全糾紛。

  六、檢查考核

  1、為保證本協議的貫徹執行,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5萬--20萬元,或管理費的30%作為安全保證金。此保證金作為對違反本協議的違約金和賠償用款,不足時由乙方補齊,節餘款退給乙方。

  2、事故考核標準

  2.1 發生輕傷事故時,扣除安全保證金的10%。

  2.2 發生重大職業安全健康傷害事故或重大衛生防疫事故時(非自身管理責任的意外情況除外),扣除安全保證金的30%。

  2.3 發生重傷事故一人或一次輕傷三人及以上時,扣除安全保證金的50%。

  2.4 發生死亡事故一人或一次重傷二人以上(含二人)時,扣除安全保證金的100%。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

  2、本協議為主合同的附件,本協議構成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方、發包方的經營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分別儲存一份。

  八、協議生效與終止

  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本協議從開工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監督執行,竣工驗收後自行終止。如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協議的約定,違反安全施工的有關管理規定,對發包方提出的警告、停工整頓拒不執行的,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發包方(簽章): 承包方(簽章):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