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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協議書

家庭協議書集合六篇

  現如今,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那麼協議書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家庭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家庭協議書 篇1

  立約人:

  男方:(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女方:(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見證人:

  某某,xx律師事務所律師

  某某,xx律師事務所律師

  _________(男)與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結婚以來,長期感情不合,雙方經協調決定離婚。現就家庭財產分割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於女方撫養孩子,家裡的財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書籍,其餘均歸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財產仍歸各自所有,雙方對各自所有物並無爭議。

  3._________,_________現住房,系男方單位所有。_________待離婚申請批准後自動搬出。

  以上協議是_________(男方單位)工會主持下,本著平等、自願原則進行的,希望民政機關予以認可。

  本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範本一式四份,男女雙方各一份,見證人一份。

  男方(簽字):_________ 女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協議書 篇2

  第一章可保財產

  第一條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於被保險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財產均可做為保險標的,由投保人向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

  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

  二、傢俱、用具、室內裝修物;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

  五、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並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於與他人共有的本條一至四款所列財產。

  本條所指被保險人為參加保險的城鄉居民(下同)。

  本條所指保險人為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下同)。

  第二章不保財產

  第二條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範圍之內:

  一、房屋及附屬裝置;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機、農用機械等;

  四、個體工商戶、連家鋪子因營業所使用的財產和待銷商品;

  五、金銀、珠寶、玉器、首飾、貨幣、票證、有價證券、紀念幣、獎章、獎牌、郵票、古玩、古書、字畫、檔案、帳冊、技術資料、圖表、家畜、寵物、花、樹、魚、蟲、鳥、盆景以及其他無法鑑定價值的財產和工藝品;

  六、菸酒、食品、糧食、農副產品、藥品、化妝品;

  七、遊戲卡、唱盤、影碟、錄音錄象帶、軟盤、表、筆、眼鏡、無線通訊裝置、打火機、手包等經常隨身攜帶的物品;

  八、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財產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財產和正處於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第三章保險期限

  第三條保險期限分為一年、三年、五年期、長效還本保險為一年至八年有效。自辦理投保手續並交納保險費次日零時起到規定期滿日的二十四時止。

  第四章保險金額

  第四條由被保險人根據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自行確定,並且按照保險單上規定的保險財產專案分別列明。

  第五章保險費

  第五條本保險分為非還本及還本保險兩種形式,由投保人自願選擇,被保險人應當在投保時依照收費標準一次繳清保險費。收費標準請詳見附表。

  第六章保險責任

  第六條保險人僅對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經濟損失、負賠償責任: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冰雹、雪災、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龍捲風、冰凌、泥石流;

  三、空中執行物體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築物和其它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在發生以上災害事故時,為防止災害蔓延採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險財產損失,以及在施救過程中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七章除外責任

  第七條保險財產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或暴力行為;

  二、核子輻射和汙染;

  三、被保險人或其家屬成員的故意行為;

  四、電視、電器(包括屬於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裝置因使用過度和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熱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損毀;

  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保險財產,以及用蘆蓆、稻草、油毛氈、麥杆、蘆葦、帆布等材料為外牆、屋頂、屋架的簡陋屋棚,由於暴風、暴雨所造成的損失;

  六、蟲蛀、鼠咬、黴爛、變質以及其它不屬於本保險單第六條所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七、保險財產在違章建築、危險建築內發生的保險事故的損失。

  第八章退保

  第八條非還本保險形式的保險,未屆保險期滿中途不辦理退保手續。

  第九條凡投保人選擇一年、三年、五年還本保險形式的,投保後享受下列保險待遇,並應遵循下列規定:

  一、保險期滿後,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人將投保人交納的保險本金全數退還給投保人。

  二、保險期滿後,若不退保,投保人應另辦續保手續。

  三、被保險人如在保險期內要求退還保險本金,就根據非還本家財險費率計收本保險年度的保險費,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從應退還的保險本金中扣回。

  第十條投保人選擇長效還本保險形式的投保後享受下列保險待遇,並應遵循下列規定:

  一、長效還本保險期為八年有效,八年保險期滿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人將投保人交納的`保險本金全數退還給投保人。

  二、長效還本保險期滿五年以上要求退還保險本金的,要視本保險年度內是否出險而不定期,若本保險年度內出險,發生賠款的要按短期計費標準計收(見短期計費標準表計算),從退還的保險本金中扣回;若本保險年度內未出險,未發生賠款的不收取任何費用,將保險本金全數退還給投保人。

  三、保期不滿五年要求退還保險本金的,依照本條款第九條第三款規定辦理。

  第九章賠償處理

  第十一條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和損失當天出險當地的市場重置價,並且按其新舊程度計算賠款,但最高以不超過保險單上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如保險單上未列分項保險金額時,分項賠償限額按以下比例計算賠償;衣著及床上用品按20%計算;傢俱、用具、室內裝修物按30%計算;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按50%計算。

  第十二條依本條款第六條第四款規定支付的合理的施救費用,應與保險財產直接損失賠償金額分別計算,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保險財產遭受損失後的殘餘部分,應合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並且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四條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災害或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施救並儲存現場,向當地公安部門或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立即通知保險人,以便及時確定損失、查勘處理。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保險財產損失清單、施救費用單據以及所在單位、街道、鄉(鎮)和有關職能部門(如公安、氣象等部門)的證明。

  第十六條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請示時,保險人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並協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

  第十七條保險財產在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損失後,被保險人應如實向保險人提供損失情況,如有虛報損失等欺騙行為,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經支付的賠償,並終止保險合同。

  第十章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八條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財產存放地點發生變更,或保險財產所有權變更,被保險人應及時向保險人申請辦理批改手續。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應當維護保險財產的安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防災防損工作。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如果不發行或違反本條款的各項義務和規定,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

  第十一章其它事項

  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保險人賠償以後,該保險年度的有效保險金額為原保險金額減去賠償金額後的餘額。

  非還本形式的保險若在保險期內累計賠款彀保險金額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不退還終止日至屆滿日的保險費。

  在同一保險年度內累計賠款達到保險金額時,該保險年度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但保險單以及剩餘年度的保險金額仍全額有效。

  本條所述各種情況,應由保險人出具批單加以批註。

  第二十二條如果被保險人從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財產遭受損失的當天起,一年內不向保險人申請索賠,不提供本條款第十五條所規定的單證,或者從保險人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內不領取賠款,即作為自願放棄權益。

  第二十三條還本保險形式的保險,保險人有權根據銀行同期儲蓄利率的變動,相應調整費率或保險金額,並告知被保險人。

  第十二章保險仲裁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和保險人發生爭議不能解決[本文由網站收集整理]時,可以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法院處理。

  家庭財產險附加盜竊險條款

  本保險為家產財產險附加險,只有在投保人投保了家庭財產險的基礎上,經保險人同意,才能投保家庭財產附加盜竊險,其保險金額以不超過投保人投保的家庭財產險的保險金額為限。

  茲經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與保險人雙方約定:本保險單承保的家庭按照以下規定附加盜竊保險。

  一、存放於保險地址室內的保險財產,因為遭受外來的、有明顯痕跡的盜竊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二、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服務人員、寄居人的故意行為、或勾結慫恿他人盜竊或因順手偷摸、窗外鉤物等無法證明外來人員盜竊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三、本保險按照保險單所列財產專案分項承保、分項理賠。

  四、被保險人在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盜竊損失後,要儲存現場,向當地公安部門如實報案,並立即通知保險人,否則如保險人無法確定保險責任及損失情況的,保險人有權不予賠償。

  五、賠款後,破案追回的保險財產,應歸保險人所有。衩保險人如果願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領取的賠償金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追回的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補償。

  六、本附加險的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家庭財產保險條款規定辦理。

家庭協議書 篇3

  甲方(父母方):

  乙方(長子方):

  丙方(次子方):

  為促進家庭和諧,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糾紛,甲、乙、丙三方為座落於 兩套房屋(房屋土地使用證編號A房為: B房為: )今後的分配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A房為甲方現在居住用房,其土地使用權登記為甲方。

  第二條 B房為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購買,(甲方出資萬元,乙方出資萬元,丙方出資 萬元),甲方擁有分配權、居住權。

  第三條 本協議所屬房屋,經甲、乙、丙協商一致,B房由 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權歸方所有,與方無關;A房待甲方百年歸老後其所有權、使用權由 方繼承,與方無關。

  第四條 經三方協議,為確保甲方將來生活有依靠,甲方有權選擇隨乙、丙方共同生活、使用和居住A房及B房的權利。

  第五條 甲方本著平等、關愛每個兒子的原則進行承諾,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居住權期間,不對該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出賣、抵押等行為)。

  第六條 本協議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應盡的法定贍養義務,也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財產繼承份額的權利。

  第七條 本協議所述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丙方不得以出資為由,未經甲方同意,對A、B兩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每方各執一份,自三方共同簽名之日起成立。

  第九條 本協議效力約定:除新的三方書面協議可以改變本協議約定內容之外,任何協議或單方指定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本協議法律效力高於除新三方協議之外的任何協議及其他指定行為(包括公證文書在內)。

  第九條 三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甲方(簽印): 乙方(簽印):丙方(簽印): 訂立時間: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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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協議書 篇4

  協議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準備依法登記結婚。現根據公平、自由原則,對雙方的婚前財產作以下約定,以供婚後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婚前財產有:(略)

  二、乙方的共同財產有:(略)

  三、甲、乙雙方婚前財產的所有權,歸甲、乙各自所有。若發生離婚等原因致婚姻關係終止,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的婚前財產主張所有權。

  四、甲、乙雙方對各自的婚前財產擁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處分婚前財產的行為進行干涉。

  五、甲、乙雙方婚前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責任。

  六、其它(略)。

  七、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即行生效。

  協議人(甲方):_______(簽名)

  協議人(乙方):_______(簽名)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家庭協議書 篇5

  甲方:丈夫:

  乙方:妻子:

  一、 基本宗旨:

  1. 夫妻雙方共同遵循互相尊重、互相關愛、親密無間、互相幫助、互相照顧、理解支援五項原則。

  2. 在對待雙方長輩方面不分你我,同樣關心原則。

  3. 在對待兒女方面不分男女, 要關心愛護,盡心培育,一視同仁原則。

  二、 家庭生活方面

  1. 煮飯條款:正常情況下由乙方負責,如遇特殊情況以“誰先到家誰先做,誰有空誰先做“原則,但不管哪一方當天回家較晚 ,應提前以簡訊或者電話通知,以減少對方擔心。(週末)如有一方正常上班,繼續適用以上條款。週末休息情況下,至少有一頓的家庭盛餐,由雙方共同負責一起做。

  2. 洗碗條款:堅持“一方做飯,對方洗碗“原則,甲方在季節較冷時,應多體貼一下乙方,有空時多幫忙洗碗。

  3. 家庭衛生條款:日常家庭衛生由乙方負責,包含每天掃地,擦桌子,倒垃圾等。每週一次大掃除,由甲方統一領導,包括拖地,擦傢俱,整理內物等等。一方有空時應幫忙協助對方,對高空,較重的活,甲方應主動接手幫忙。對各種有毒、有害物質的清洗和處理,由甲方處理。

  4. 洗衣服,床單等條款:正常情況下由乙方負責,如遇特殊情況由甲方負責。

  5. 家庭安全條款:對家中安全係數較低的煤氣,電,高空物等等,乙方在儘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提醒,甲方須立即放下手中任何工作,先處理完再工作,以確保家中安全。

  6. 安慰,調解,理解,照顧原則:如遇一方工作一天後心理壓力大或是心情不好時,另一方應主動安慰調節,不得有任何的煩躁。

  7. 特別條款:以上家務在甲乙雙方身體不適或者特殊情形時,對方應承擔更多的責任。

  三、 夫妻財務方面

  1.甲乙雙方工資及其他各自收入均各自保管。

  2.生活費:正常情況下由乙方統一管理。甲方每月上繳總開支的,每天開支情況由乙方列帳管理,每月底核算(暫定每月1號)。

  3.房租水電費:甲乙雙方各承擔。

  4.教育費:兒子教育費由甲方承擔100%。女兒教育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5.醫療費:在正常情況下,甲方及兒子的醫療費由甲方承擔100%。女兒的醫療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乙方的醫療費由乙方承擔100%。特殊情況如一方無法支付,另一方要主動承擔。

  6.服裝費:甲方及兒子的服裝費由甲方承擔100%。女兒的服裝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乙方的服裝費由乙方承擔100%。

  7.旅費:回雙方父母家的旅費均甲方承擔,其他旅費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8.送禮費:屬甲乙雙方共同朋友的由甲方承擔,屬甲乙雙方各自朋友的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屬甲乙雙方父母的由甲方承擔,屬甲乙雙方其他親戚的由甲乙方雙各自承擔50%。

  9.屬家庭共同消費:需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如化妝品,如請客吃飯,娛樂費,購買家電/傢俱等。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由堅持方支負全部費用。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甲方承擔70%,乙方承擔30%。

  10.屬甲乙個人單獨消費:如化妝品,衣服,電話費等,由各自承擔。

  11.保險費:甲乙雙方各自投的商業保險,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12.投資: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以自願為原則,但要承擔各自的風險。

  13.債務:屬家庭共同債務(如買房),甲乙雙方各承擔50%。屬甲乙雙方各自的債務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14.關愛費:每年換季時,甲方至少送乙方兩套衣服(不包括生日禮物等等),乙方在發現甲方襪子或內衣破損時應主動購買送給甲方。其他關愛費不受限制。

  四、 家庭娛樂及責任方面

  1. 每年的法定假日如五一,十一,春節,甲乙雙方在時間許可下可適當外出遊玩,可適當帶上小孩/長輩等其他人員。

  2. 對甲乙雙方的重要節日,如結婚紀念日,生日,三八等重要節日,以及甲乙雙方獲得相關榮譽,取得重要成績等時,應備好禮物,舉行相關的祝賀,相關方不得忘記自己的責任。

  3. 對家庭其他成員的節日:如甲乙雙方父母,子女的生日,團圓相聚等重要的節日,甲乙雙方需共同親臨相聚,除非遇特殊情況不能親臨,但須及時向節日的中心人電話問候。

  4. 夫妻雙方的相互扶助義務:甲乙雙方對方身體不適時,對方在時間許可下應陪同一方去醫院,若乙方情況嚴重時,甲方應立即放棄手中的工作,陪同乙方去醫院,無論工作有多重要,也無論人在哪裡,須立即回家。

  5. 對家庭其他成員的照顧義務:家庭其他成員身體不適時,輕微的情況下,由距離較近,有空閒暇的一方陪同,情況嚴重時,雙方應共同陪同,之後雙方協商處理,或轉為輪流陪同和照顧。且不得有任何的怨言。雙方應把另一方的父母視同自己的父母照顧和關心。

  6. 甲乙雙方在時間許可的情況下應陪同對方逛街,散步,外出遊玩等等。無特殊情

  況不得推脫。

  7. 家庭和睦方面:甲乙雙方應儘可能的避免吵架,特別是不得在父母,孩子,親戚,鄰居面前吵架,如有錯方,不得頂嘴,任憑另一方教訓或自動承認錯誤,或事後主動道歉,無錯一方在有錯方道歉後要儘快原諒對方。沒有錯誤時應和氣解釋。雙方都有錯時要互相檢討,認識到錯誤並互相道歉。要出氣不準砸東西,吵架儘量不隔夜。日常生活中,甲乙雙方不得出現有傷雙方感情的言語,特別是甲方不得出現辱罵,毆打乙方的情形。

  8. 特別條款,甲乙雙方不得在婚後出現婚外戀,以及其他在感情上傷害背叛另一方的情形。若雙方並未出現背叛感情的情形,遇到天大的事情都不得隨意吵架,影響雙方感情,雙方應心平氣和的解釋和處理。

  9. 對待兒女方面:堅持“不分男女,一視同仁”原則,共同培育兒女,不可有歧視,劣待情況。在培育方面存在爭議時,以甲方意見為主。

  10. 對待長輩方面:堅持一個原則“儘可能多的看望雙方的父母“,具體情況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每週至少要與雙方父母通電話一次,以表關心。

  五、基本精神: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本協議的執行因涉及家庭內部生活太多,不適用於相關法律,因此完全的依仗雙方的信任,信用和對妻子(或者丈夫)的承諾來執行。目的不在於懲罰誰,只在於更好的建設幸福家庭,如果因時間和情況的變動,暫時無法執行,雙方應以變更的形式對其作出相應的補充和修改,既已簽字,即為雙方的共同意志,請雙方共同去遵守家庭的約定,而不應去破壞這份承諾,破壞最親家人的信任,和夫妻之間的美好感情。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手印或是人名章: 手印或人名章:

家庭協議書 篇6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長子方):

  丙方(次子方):

  為了促進家庭成員間的和睦相處,增進父子間兄弟間及家庭所有成員之間的情感,進一步明確家庭之間的相互權利和義務,避免其家庭成員間無謂的紛爭,現根據家庭房產的實際情況,並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現對家庭房產提出如下協議,以便家庭成員共同遵守。

  第一條 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登記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為甲方具體為乙丙之父,本協議書以下簡稱壹號房;另外一處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為甲方具體為乙丙之母,本協議書以下簡稱貳號房。

  第二條 本協議所述兩處房屋,經甲乙丙三方協議,壹號房由乙方出資____元整做為(對甲方修建)經濟補助交付甲方,其房屋所有權由乙方繼承,丙方對壹號房房屋無繼承權。貳號房其所有權由丙方繼承,同樣乙方對貳號房房屋無繼承權。

  第三條 介於目前兩處房產所屬證明及土地使用證的所有權持有人,均為甲方名字,由於條件所限,暫時無法變更過戶,待協議簽訂後,其有關證件和票據都交給乙丙各人保管。今後條件允許如需要變更或過戶一切費用均由乙丙各自負擔。

  第四條 甲方本著平等、關愛子女的原則進行承諾,在享有上述房屋使用權、居住權期間,不對該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出賣、抵押、贈送等行為)。

  第五條 甲方的兩處房產分割後,為了確保甲方居住有保障,安度其晚年,便利幸福地生活並不受任何影響,乙丙的居住處均須留有甲方的一間臥室和一間廚房,以供甲方無償地居住和使用,直到終身。乙丙也不得以任何藉口變相佔用留給甲方的房屋。

  第六條 本協議所述兩處房屋,原都是甲方所有,而不是乙丙自購商品房,所以此次分割,只有乙丙才享有房產權利,不存在他(她)們所謂共同財產的說法。

  第七條 房產分割後,如遇房屋拆遷所產生的經濟補償費用,均歸乙丙各自所有,甲方不享受經濟互補問題,但無論誰的房屋被拆遷或出售,甲方仍要隨其居住,並做到臥室和廚房齊全。

  第八條 在甲方能自理的情況下,不要求乙丙承擔生活費,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甲方年邁,乙丙對甲方的贍養問題,要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德,各自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 第九條 乙方與丙方享有房產權的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各自對其房屋擁有佔有、使用、管理的權利。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每方各執壹份,自三方共同簽名之日起成立,三份內容完全相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自乙方給付甲方人民幣____元整時生效。

  另:為示公證,特邀請叔輩_______、_______二人作為本次協議書籤訂旁證,為監證人。

  第十一條 本協議效力約定:除新的三方書面協議可以改變本協議約定內容之外,任何協議或單方指定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本協議法律效力高於除新三方協議之外的任何協議及其他指定行為(包括公證文書在內)。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長子):

  丙方(次子):

  叔輩旁證:

  監證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時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