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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響裝置安裝工程協議

音響裝置安裝工程協議範文

  承建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達成協議,(以下簡稱乙方)承接(以下簡稱甲方)燈光音響系統裝置安裝工程。為明確雙方責任,特訂立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程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燈光音響系統裝置安裝除錯工程。

  二、工程造價:

  系統工程總造價為大寫人民幣 元整 (¥ 元整)。包括線材、裝置、運輸、安裝除錯。(裝置明細清單見附件)

  三、付款方式:

  1.協議簽訂生效後,甲方即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總造價的 60 %,即人民幣 元整(¥ 元整)作為工程定金。

  2.餘款工程總造價的 30%,即人民幣 元整(¥ 元整),於安裝除錯後付清。

  3.餘款工程總造價的10%,即人民幣元整(¥ 元整),於安裝除錯後3個月內付清。

  四、工程期限:

  自甲方通知乙方進場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進行排線設計工程。等裝修結束自甲方通知乙方 個工作日內進行送貨安裝除錯,如因甲方或裝璜進度原因影響乙方的系統安裝進度,乙方工期順延乙方概不負責。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根據協議付款條例按期支付工程款。

  2.提供工具房給乙方管理、使用。

  3.派專人負責施工中的協調工作。

  4.提供完整的施工場地、水電設施,土建設施甲乙雙方共同協調,必要時提供夜間施工的方便。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提供甲方的裝置均是全新的、無缺陷的'、與協議附表清單相符的合格產品。

  2、乙方提供產品必須是雙方約定,廠家生產的標準產品;暫沒有標明產品必須是合格產品。

  3.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安全及消防安全等管理規定。

  4.按期完成工程任務。

  六、保修期限:

  1. 本協議裝置保修期為三年,保修裝置具體見裝置清單。

  2. 消耗品不保修(包括喇叭單元、電池、話筒、保險絲等)。

  3. 保修期內如裝置自身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免費維修或更換。如因甲方使用不當或人為因素損壞則甲方支付原器件、配件成本費用,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4. 如甲方裝置出現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後在4小時內解決問題,如8小時內解決未果,乙方及時提供替用裝置,保障甲方正常營業。

  5. 保修期滿後乙方繼續對甲方系統裝置提供同樣維護及維修服務,並收取材料成本及基本費用。

  七、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遵守協議各項條款,如有一方違約發生糾紛(違約金則按工程總款的5%計),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由乙方所在法院管轄提起訴訟。

  八、工程地點:

  九、本協議(含附件及其它變更)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住所地: 住所地:

  經辦人: 經辦人:

  傳 真:傳 真:

  日期: 年 月 期:年月 日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