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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再別康橋》品讀

詩歌《再別康橋》品讀

  徐志摩的《再別康橋》這首詩,自問世以來就受到各個時代人們的追捧和喜愛。

  第一節:

  輕輕的我走了

  正如我輕輕地來;

  我輕輕地招手,

  作別西天的雲彩。

  它的大意是:我將輕輕地離開康橋,就像我輕輕地來到康橋一樣;我輕輕地向康橋上空的雲彩招一招手:康橋,再見!

  三個“輕輕”:動作特別輕緩之意,似乎是躡手躡腳地走來,招手,離開。這一節寫出了康橋的安謐、寧靜之美,詩人似不忍打破它的寧靜,於是一切都是“輕輕的”。那麼,為什麼作別的是“西天的雲彩”?其一,“西天的雲彩”很美,它如“夕陽”一樣,早已成為文人們筆下鍾愛的形象。其二,點明他這次欣賞“康橋”之美是在黃昏時候,為下文寫“金柳”“彩虹似的夢”“星輝斑斕”作了時間上的鋪墊和暗示,也使下文的幾個意象都蒙上了夕陽的“面紗”,呈現出一種色彩之美。

  第二節: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陽中的新娘;

  波光裡的豔影,

  在我的心頭盪漾。

  這一節的大意是:那河畔的柳樹,在夕陽的餘暉中,呈現出迷人的金色,它的.枝條在微風中輕輕舞動,是那樣的輕柔和阿娜;它美豔的倒影,在水中盪漾,讓我想起了美麗、溫柔、充滿幸福感的新娘。

  選“金柳”這個意象,主要取它的美麗、溫柔,取它能“勾起”詩人的眷戀感及溫馨幸福感。這種感覺正是康橋留給詩人的感覺,過去是,現在也是。

  ……

  第七節: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地來;

  我揮一揮衣袖,

  不帶走一片雲彩。

  大意是:我悄悄地走了,就如我悄悄地來到這裡一樣,我揮一揮我的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雲彩是飄動的,雲彩若能隨詩人離開,詩人的心靈也可得到慰藉:這是康橋上空的雲彩啊,它陪我來了。可是連它也不能帶走。詩人言“不帶走”,意為帶不走。一種在遺憾和無奈中一人孤獨離開的哀愁漫步開來,言已盡而意無窮。

  很多人在分析末節的情感比首節更濃時,都在末節的“悄悄的”和首節的“輕輕的”上作文章,其實,這兩個詞一強調沒有聲音,一強調動作輕緩,並不能證明哪一個情感更

  濃。末節是真真切切的告別,是作者再次沉醉於康橋的美麗風光,“重溫”了許多快樂往事之後真真切切地意識到自己要離開康橋了向康橋的告別。所以,才更加不捨。至於“悄悄”一詞,是承上一節“悄悄是別離的笙簫”而來,它本身並不具有比“輕輕”情感更濃的意味。

  拓展:

  徐志摩簡介

      徐志摩出生於浙江海寧一個富裕家庭,父親徐申如擁有一座發電廠、一個梅醬廠、一間絲綢莊,在上海還有一家小錢莊,又是硤石商會會長,人稱“硤石鉅子”。

  徐志摩18歲時由父母安排,與15歲的張幼儀結婚,隨後遠赴西方求學。對徐志摩來說,這段婚姻並不美滿。張幼儀遠渡重洋到了英國後,才發現徐志摩在旅英期間邂逅了林長民的女兒林徽因。後來張幼儀與徐志摩離婚。最後,林徽音卻選擇了梁啟超之子梁思成。

  徐志摩留學後回到北京,常與朋友王賡相聚。王賡的妻子陸小曼,對徐志摩影響甚大。小曼聰慧活潑,是獨生女,父親陸寶曾是日本名相伊藤博文的得意門生,回國後任賦稅司。徐志摩和陸小曼在北京交際場相識相愛,並談及婚嫁。徐父執意請梁啟超證婚,志摩求助於胡適,胡適果然把梁任公請了出來,梁任公在大庭廣眾之下罵徐志摩:“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學問方面沒有成就,你這個人用情不專,以致離婚再娶……以後務要痛改前非,重作新人。”盛典舉罷,徐志摩與陸小曼南下定居上海。

  由於徐志摩離婚再娶,觸怒了父親,中斷了經濟上的援助,而陸小曼生活揮霍無度,住的是3層樓的豪華住所,每月100銀洋的租金,家裡傭人眾多,有司機、廚師、男僕,還有貼身丫鬟,這些鉅額花費使志摩入不敷支。應胡適的邀請,徐志摩兼教於北大,為了貼補家用,常在上海、南京、北京間往返,同時在光華大學、東吳大學法學院、大夏大學三所大學講課,課餘還得趕寫詩文,以賺取稿費。一月所獲,至少也有1000多元(當時一個圖書館管理員的月薪約5元),但仍不敷陸小曼的揮霍。沉溺於跳舞、打牌、票戲等夜生活的小曼每天天亮才上床,睡到下午兩點才起床。

  1931年11月19日,因林徽音要在北京協和禮堂為外國使節演講中國建築藝術,徐志摩欲前去捧場,於早八時搭乘中國航空公司“濟南號”郵政飛機由南京北上,然而,飛機在大霧中誤觸濟南開山墜落,志摩罹難,死時3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