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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豳風·伐柯》賞析

《詩經·豳風·伐柯》賞析

  《詩經•豳風•伐柯》含義雋永,以伐柯起興,既是一首迎親之歌,又極富哲理性。

  《詩經·豳風·伐柯》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伐柯伐柯!其則不遠。我覯之子,籩豆有踐。

  《詩經•豳風•伐柯》一詩,只有簡單的兩章八句三十二字,雖不說博大深厚,卻也含義雋永,與“詩言志”的溫柔敦厚詩教傳統頗有一致之處。

  此詩開篇即以“伐柯”起興。《說文解字》言:柯,斧柄也;伐,擊也,從人,持戈。因此陳子展先生在《詩經直解》中將這首詩解釋為:

  斫個斧柄怎麼辦?沒有斧頭就不能。討個老婆怎麼辦?沒有媒人就不成。斫個斧柄、斫個斧柄!它的法則不要遠求。我們要會見這個人,食器這樣擺齊案頭。

  作為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反映的是西周初年到春秋中葉的社會現實,《伐柯》也必然表現出這一特殊歷史階段的時代特徵。在這個特定背景下,對於《伐柯》的主題內涵,試圖分為以下兩個層次加以理解:一是從淺層次看,這是一首迎親之歌;二是從深層次分析,它又極富哲理性。

  先來看迎親之歌這一內涵。先秦時代是我國傳統婚姻文化的形成時期。許嘉璐先生就曾經在《先秦婚姻說略》中將這一時期稱為婚姻問題的“過渡階段”。周公制禮,用以規範人們的行為。婚姻是形成家庭的基礎,也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自然倍受重視,同樣被納入了禮的範疇,確立了聘娶婚的核心體制。“媒氏”也成為專門的官職,掌管“萬民之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開始藉助權利途徑進入百姓生活,並形成定式影響後人的婚姻生活。

  正如《禮記•郊特牲》:“夫昏禮,萬世之始也。”著重強調經過漫長原始社會時期演化而形成的婚姻,已經成為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是永恆存在的。經過400餘年的發展演變,聘娶婚作為一種被社會普遍接受的婚姻制度,逐漸佔據了社會婚姻的主導地位,成為當時婚姻形制的主流。

  媒妁在聘娶婚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完成一樁婚姻,必須履行“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親迎。(《禮記•昏義》)每一個環節都離不開媒妁的穿針引線。“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禮記•昏義》)據《說文解字》:媒,謀也,謀合二姓;妁,酌也,斟酌二姓也。這裡“謀合二姓”,就是“合二姓之好”,幫助兩姓男女締結婚姻;“斟酌”,就有權衡利弊、擇善而定之意。許慎的解釋將“媒”“妁”兩相互補,比較全面地揭示了“媒妁”作為專用名詞的語源。聘娶婚有三個要素:首先就是媒妁之言,二是父母之命,三是納幣。於是《禮記•曲禮》說“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儀禮•士昏禮注》:“將欲與彼合婚姻,必先媒氏下通其言”,女家“許之,乃後使人納其採擇之禮”。這是當時社會婚姻活動所普遍遵循的準則。透過媒妁的溝通獲得父母同意後,才能形成雙方的婚約。

  首章四句,言伐柯取妻各有其道,用伐柯沒有斧頭就不成來比喻取妻需要有媒妁。這四句與《齊風•南山》末章幾乎一模一樣“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根據陳子展先生在《詩經直解》中對“析薪”的註釋為:“齊,析薪作伐柯。”可見這當為當時流行之民間謠諺。魏源《詩古微》:“三百篇言‘娶妻’者,皆以‘析薪’起興,蓋古者嫁娶必以燎炬為燭,故《南山》之‘析薪’,《車轄》之‘析柞’,《綢繆》之‘束薪’,《豳風》之《伐柯》,皆與此‘錯薪’‘刈楚’同興。”後來更用前者借代後者,做媒亦可稱為“作伐”。尤其是在後世文人的創作中,“伐柯”、“作伐”、“作柯”頻頻用來代指媒人,遠比直接道出媒人顯得含蓄。比如宋人郭彖《睽車志•成忠郎傅霖》中說:“適見其婢自外來,雲與小娘子作伐。”明人史般《鶼釵記》中也說:“惱恨殺韋公執柯,卻將探花妻子被狀元奪。”

  《伐柯》又富有哲理性。篇首就以斧柄與斧頭的關係起興,用常用的勞動工具斧子來說明迎親的婚姻關係需要藉助媒妁這一中間渠道,闡釋了事物發展的一個普遍規律:萬事萬物彼此之間都是有聯絡的`,都需要根據一定的原則加以協調,才能形成一個和諧的環境。“伐柯伐柯,其則不遠”,聯絡萬物的法則不需要遠求的,這種有原則的協調關係就存在於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就在我們的身邊。要營造一個和諧的環境,促進事物或者社會關係的長足發展,必須能動地認識規律、遵循規律、利用規律。

  這首樸素的生活交響曲,透過現實主義的創作方法,以樸素的畫面再現了當時的社會生活。首先是起興的運用。興,“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伐柯》藉助日常生活隨處可見的斧子,發端起情,作為全篇的開頭;因事借物,為詩歌創造出自然深厚、含蓄蘊藉的藝術魅力。

  和《詩經》中的多數詩歌一樣,《伐柯》全篇為四言句式,簡單而琅琅上口。同時運用復沓章節的結構,使之容易歌唱記誦,有利於突出主題。

  “言之無文,行而不遠。”《伐柯》正是因為闡釋的道理淺顯易曉,語言生動活潑,節奏感強,才在普通百姓的生活中交相傳誦,流傳甚廣,最終納入采詩官的視線,收入《詩經》。而“伐柯”也作為媒妁的代稱,成為我國古代婚姻文化的獨特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