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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作文:我最喜歡的一本書_初三話題作文600字_初三作文

初三作文:我最喜歡的一本書_初三話題作文600字_初三作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組成,經過人的思想考慮,透過語言組織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文體。如何寫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初三作文:我最喜歡的一本書_初三話題作文600字_初三作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初三作文:我最喜歡的一本書_初三話題作文600字_初三作文1

  人最寶貴的是永不言棄的精神,在面對困難時只要不放棄,就一定能夠獲得希望。

  在我所有的書中,我最喜歡的是《魯濱遜漂流記》,在這本書裡有一位名叫魯濱遜的人,他有一個心願是航海,結果在海上遇到了狂風暴雨,去了九個人全都葬身在海底,只有魯濱遜自己漂到一個小島上。小島上什麼也沒有。魯濱遜看著茫茫的大海,陷入了絕望。突然,他看見半個船漂在水面上,他去了船的裡面,裡面有隻羊,還有種子和麥種。他回到了島上,發現有個野人,把他救了下來,給他取名叫星期五,就這樣魯濱遜靠著頑強的毅力在島上生活了28年。最終回到了家鄉的懷抱。

  這本書已經跟了我2年了,前幾頁已經丟了,但我還是沒有扔,因為我非常喜歡這本書,我捨不得扔了它。

  在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很多困難,如:考試失利、完成不了比賽、學不會英語、完成不了老師佈置的作業......

  讀了這本《魯賓遜漂流記》,我受到了很大的啟發,魯濱遜孤苦伶仃地生活在荒島上,用自己的雙手創造出美好的境界。最後他回到家和家人團圓。

  在我疲勞的時候讀讀它,我會覺得好了一點;在我的家庭作業不想寫的時候,讀一讀它我就能堅持寫下去。

  高爾基曾說:“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所以我們一定要好好讀書,一定會成為更好的我們。書本是一位教師,有問題時讀一讀,你會在書中找到答案,好好地去利用它。

  一開始我是怯懦的,自從我讀了這本書後,我才明白要學習魯濱遜的勇氣和智慧,所以我要好好讀書。

初三作文:我最喜歡的一本書_初三話題作文600字_初三作文2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出自大文豪高爾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狼王夢》。這本書講 了這樣一個曲折的故事:在一個雨夜,母狼紫嵐艱難地誕下了一窩狼崽,並決定要培養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運彷彿給它開了許多玩笑:黑仔死於金雕爪下,藍魂兒慘死捕獸夾,雙毛被群狼咬死。在命運的嘲弄下,它無可奈何。最後為了包護狼孫而與金雕同歸於盡。

  在作者的筆下,狼不僅是聰明狡猾的象徵,更擁有了七情六慾。狼不再是紙上的字了,更變得生動、形象、豐滿了起來,母狼紫嵐的母愛,在作者的筆下一覽無遺。它為了孩子寧願犧牲自己。它更是聰明,並且野心勃勃;為了實現丈夫的遺願,它要把孩子培養成頂天立地的狼王。為了成功,它不擇手段:使用離間計,調虎離山,趁虛而入,令別人防不勝防。同時,我也從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撓的精神:失敗了不要緊,只要還有機會,就可以捲土重來,重新戰鬥。正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只要還有一絲希望的火苗,就能成為翻盤的賭注。儘管紫嵐可以說是鬥爭中的失敗者,但是它的堅持到底,奮戰到底的決心是值得我們去學習,去借鑑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動的是紫嵐與金雕同歸於盡的一段。紫嵐是一匹經驗豐富的老狼,心中還燃著熊熊的復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謀深算,聰明才智絕不在紫嵐之下。儘管金雕能駕馭天空,但紫嵐為了它的狼孫們的最後一絲力量,還是成功地與金雕同歸於盡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為紫嵐豎起了一塊金色的墓碑。”這句話令我的心中產生了一陣一陣的悸動:是啊,這就是對紫嵐一生的最好評價。彷彿紫嵐在金光中猶存。這句話也成為點睛之筆,縈繞在我的心頭。我,為紫嵐對狼孫們那分深深的愛所動容。

  紫嵐的母愛,何曾不體現在我們人身上呢?

  《狼王夢》塑造出的一個個生動的形象,是我喜歡著本書的重要原因。

  同學們,讓我們一起走進書的世界,一起讀好書、看好書、交流我們各自最喜歡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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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昆蟲記》。

  這本書裡主要向我們展示了許多有關昆蟲的知識。每篇文章介紹的昆蟲都十分詳細,描寫得栩栩如生。每次讀完一個個片段,合上書本,腦海裡那些精彩的情節都一幕幕浮現在眼前,內心也泛起了一陣陣波瀾……

  這部書是法國作家法布林一生的輝煌鉅作。法布林自幼喜愛昆蟲研究,從小就在花叢中撿各式各樣的昆蟲,都把它們裝進自己的口袋。因此,那兩個口袋總是高高的鼓起。在整個研究過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對,但他並沒有就此放棄,甚至為了觀察一種昆蟲,連續九個小時在洞口前仔細觀察。法布林似乎連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個關鍵的瞬間,少發現一個重要的線索。

  法布林靠著他那裡頑強的意志力,成功地走進了昆蟲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們的心中。

  《昆蟲記》這部鉅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個篇章都語言生動具體;知識豐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寫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為——松毛蟲。文章主要簡要敘述了松毛蟲的生活習性,製作“產房”和外貌特徵以及其它內容。形象地再現了昆蟲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們應要多接觸大自然,多瞭解大自然,這本書裡的故事就很值得我們好好閱讀和學習。高爾基曾說:“過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昆蟲記》也正是我們最好不過的成長的階梯了。

  現在學校和家長對我們讀書的要求越來越高,《昆蟲記》這本書載體正是我們“好讀書,讀好書,讀書好”的良好。

  我喜歡《昆蟲記》這樣的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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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為什麼要這樣說呢?因為人們的生活處處離不開書。

  就說我吧,我特別愛看書,每天睡覺前一定要看一會兒書,不然我就睡不著。說到我最愛、最喜歡的一本書,那當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為什麼我會喜歡看哈利波特這種書呢?也是出自我的興趣。我喜歡神奇、科幻,能讓人有異想天開的感覺的東西,而哈利波特卻完全包含了這些特點,而且內容豐富、情節動人,讓我一下子愛上了這本書。

  主角哈利是一個孤兒,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媽帶著。雖然他活了下來,但受盡苦難和家人的排擠,是一個倒黴、令人嫌棄的孩子。但幸運之神也眷顧著他,讓他進入了霍格沃茲魔法學校,一個充滿魔法的世界,讓人的心情起起落落,這也是這本書的迷人的特點之一。哈利進入學校就交了許多朋友,一起學魔法,面對生生死死的選擇,對抗強大的敵人,讓他不感到孤單。書中有許多現實中沒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讓人深深入迷,無法自拔。

  我慢慢看著這本書,心情一下子高漲,一下子低落,看到許多奇特的東西,腦子裡就會浮現出許許多多的畫面。我彷彿也跟著哈利波特一起騎著魔法掃把,跟著朋友們一起舉行魁地奇比賽;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變化著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們一起互相幫助,對抗強大的敵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這本書,不!這本神奇的書讓我想象力大增,還讓我體會了哈利的那種生活。

  看完這本書,深吸一口氣平緩一下,還在回味那些緊張激動的情節,讓我難以忘記。我愛這本書,愛它給我那種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經歷各種生死的感覺;愛它那個讓我身入其境的感覺;愛它給我的世界觀又打開了一道門。那閃電刀疤和閃閃發光的紅寶石彷彿又出現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見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們又開始冒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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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許多書,比較多的一類就是漫畫書,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父與子》,這本書是媽媽帶我去圖書館買的。

  我原來很不愛看書,直到媽媽給我買了《父與子》。

  這本書裡面講的是父子之間的趣事,有一篇讓我印象特別深刻。主要講述小明的媽媽做好了飯,把熱騰騰的飯菜端上桌,準備開始,發現小明不在,就讓爸爸去叫兒子吃飯,爸爸叫第一聲時,兒子沒有聽見,爸爸便去了兒子的房間裡去叫。開啟房門,爸爸看見兒子在看書,就很疑惑他看什麼書,看得這麼入迷。兒子像接到聖旨一樣,便去吃飯了,卻發現爸爸不見了,便又回了房間發現爸爸在自己的房間裡入迷地看著自己剛才看得那一本書。媽媽等不到父子倆,也過來看看怎麼回事,後來自己也被迷住了......每當看到這段時,我都會咯咯地笑出聲來。

  我為什麼喜歡這本《父與子》?不光是因為這是媽媽給我買的第一本書,還因為它可以給我帶了快樂。一次,我考試沒考好,回家後特別傷心,我把自己關在了房間裡,隨手拿出《父與子》,看著看著我便哈哈大笑起來,頓時將傷心拋之腦後。

  它帶給我的收穫也很多,因為我買的是隻有圖,沒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會把我理解的內容寫下來,直到把這本書看完,而我看圖寫話也在無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給我很大的幫助,讓我結交了好朋友。當有同學傷心難過的時候,我給他講幾個書裡的笑話,他們就會笑了起來,因此我還得到一個“開心果”的稱號。

  書中的父與子,每天都是開開心心的,沒有一點煩惱。這一點,讓我十分羨慕,我也希望自像《父與子》中的父親和兒子一樣每天開開心心,沒有一點煩惱。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我的第一本書《父與子》。

初三作文:我最喜歡的一本書_初三話題作文600字_初三作文6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兔子坡》,是紐伯瑞兒童金獎的作品,作者叫羅伯特·羅素。

  這本書的由來,是我在上二年級時候的一個星期天,爸爸、媽媽帶我和弟弟一起逛鴻泰購物商場,選購家裡日常生活用品。逛到了書櫃旁,我突然發現了《兔子坡》感到十分的好奇,叫到:爸爸你看兔子坡!有意思。於是,就從書櫃上幫我取下來。爸爸取下書,看了看說道:“堾業!你瞧金獎的標誌,這本書不錯,爸爸給你買下,回家去好好讀讀。”我聽了很高興,於是爸爸就幫我買了下來。

  我回家後,仔細的讀了讀,才知道這本書講的是一個童話故事。故事說的是在一個山坡上住著許多許多的小動物,它們過著很艱苦的生活。山坡雖大,但盡是光禿禿的石頭,只有一塊大不太大的田地,卻也排不上用場,因為那片地,是一座房子院落,可那房子已經三年沒有人住了,一直荒廢……

  有一天,一個好訊息來了,大家聽說一個新居民要搬到房子裡來住,動物們的心情一下了激動起來。不過它們還十分的擔心,不知道新居民是不是莊稼人?於是,它們議論紛紛……

  讓我最深刻的地方,是小喬吉自己獨自去找阿那達斯叔叔的一段情節,一條兇狠的獵狗發現了他,窮追不捨,小喬吉拼命地往前跑,絲毫沒有怯懦。小喬吉被獵狗追趕到山頂時的時候,山頂上沒了去路,眼看獵狗就要撲過來,小喬吉二話不說,不顧一切,奮勇、堅強的跳下去……

  這本書有很多精彩的地方,也有很多令人感慨的場面,不過讓我敬佩的是那些小動物們生活環境雖然惡劣,但他們卻不畏生活艱苦,雖有猛獸侵犯,但他們從不怯懦,依然勇敢、堅強、的拼搏,他們有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他們有大膽嘗試的勇敢精神;他們有不畏強權的堅強意志。

  這本書還讓我懂得了一個道理,那就是不管是做什麼時,都要大膽、勇敢、堅強的去嘗試,只有這樣,才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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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書籍無數,真正令人緬懷的,只有寥寥幾本。世上名著無數,而令我欣賞的卻只有一本,那就是《茶花女》。

  這是一部反映上流社會的小說,講述的是一位名妓——瑪格麗特的一生。她雖然身陷於花天酒地之中,可如蓮花一般,出汙泥而不染。她思想高尚,嚮往擺脫這陰暗的生活。看到這裡,你也許會覺得這不是一部適合中小學生閱讀的小說。其實不然,瑪格麗特對生活的嚮往,對生命的渴望正是人們現在所欠缺的。

  瑪格麗特是一名出身貧窮的美麗女子。為了生計,她不得已進入這種花天酒地的生活,可她每次只是獻藝,從不答應客人額外的要求,因此她在當時的地位要比其他藝妓高得多。再加上她美貌驚人,很多上流社會的伯爵與貴族老爺都重金供養她,使她過上貴婦人般的生活。可她並不快樂,她不喜歡這種充滿著金錢和酒的生活。她喜歡自由、愉悅,哪怕是窮苦的勞動生活。她始終抱著這種美好的希望,終於有一天,一位英俊瀟灑的青年進入了她的生活。她感到,這就是她等待著的,能夠帶她離開這種生活的人,她像被囚禁了數百年的公主,期盼著王子披荊斬棘的來到她身邊,帶走她,去過上幸福的生活。

  可這終究是不可能的,地位的懸殊,身份的差異,都阻擋了她追求幸福的道路。要贖回自由,必須付出老闆買她進來的十倍價格。她帶著這個世界的絕望,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就像一支凋零的玫瑰,在社會的腐敗下,漸漸逝去。

  我突然想起了聖母瑪利亞,她曾經厭惡自己如畫的容貌,那是多少女子都羨慕的容顏。正是這種美麗,給她帶來了不該有的悲傷和痛苦。現在到底有多少人像瑪格麗特一樣心存希望?冷漠、背叛、欺騙、歧視,讓人無法明白世間何為表裡。

  合上《茶花女》,我也合上了我的思緒,我站在窗前,望著窗外灰濛濛的天空,我彷彿看到了瑪格麗特在天堂的另一頭,朝我恬靜的笑著……

初三作文:我最喜歡的一本書_初三話題作文600字_初三作文8

  我喜歡看些能勵志人心的書籍,瞭解一些別人的成功之道,並從中學習成功的不二法門。在我的書櫃裡,珍藏著一本封面上印有一片大大的四葉幸運草,名為“當幸運來敲門。”此書的內容從書名中便可想而知,與“幸運”有關。

  內容描述兩位孩提時代非常要好的維克多與大衛,但長大後各有不同的際遇。而某日兩人不期而遇,維克多是個成功的企業家,大衛卻過者窮途潦倒的生活。維克多告訴了大為自己成功的秘密,便是他祖父告訴他的“追尋幸運草”的故事。

  很久很久之前,有個王國,某日在這王初中有兩名武士,席德與諾特,他們要去尋找傳說中的幸運草,而找到的人便可獲得永久的幸運。途中必須歷經千辛萬苦,須跋山涉水、接受種種考驗,且只限時七天必須找到。他們一路破關斬將,接受土地神、石頭娘娘、湖泊仙女、叢林天后等人的試驗。但就在最後關頭,巫婆設下了陷阱要誘惑他們兩人,諾特因相信了巫婆的謊言,而在成功之際,前功盡棄了。席德堅持到最後,不被巫婆所誘惑,所以找到了幸運草,有了成果,且瞭解創造幸運的方法。

  這故事告訴了我,幸運是留給有準備的人。就像愛迪生說的:“天才的幸運是一分的靈感,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要付出努力的代價才能獲得幸運的機會。運氣不會持續太久,因為他不屬於任何人的。幸運要由自己創造,因此能歷久不衰。

  讀完此書,教會了我許多事情,幸運是靠自己創造的,絕不可當守株待兔的人。這一生的幸運是由自己主宰,自己決定情勢。我之所以喜歡這本書,因為裡頭寫了很多做人處事與人生的道理,讓我領悟了幸運絕非平白無故降臨,要有努力才能獲得幸運的入場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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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哈利·波特與魔法石》。

  本書的主要內容是這樣的:

  居於英國薩里郡小惠金區女貞路4號樓梯下的儲物間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雙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禮一家,還有表哥達力。德思禮一起生活。他過著暗無天日的日子,他經常被達力欺負,沒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卻被姨夫百般阻攔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渾身解數阻攔,卻不能阻攔哈利波特看信。他從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學校錄取了。不僅如此,學校還派人來接他,他從派來接他的巨人海格那裡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殺,而他自己卻大難不死。

  哈利還從海格那裡知道了許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對角巷、古靈閣、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於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車,在學校裡,他交了兩位很好的朋友:羅恩·韋斯萊和赫敏·格蘭傑,他還成為了學院魁地奇對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還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羅恩和赫敏偷偷穿過藏魔法石的活板門,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還從校長鄧布利多的言語中得知自己有一個不可思議的命運……

  我喜歡這本書是因為這本書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畫卷,描繪了一個生動、真實的魔法世界;而且本書的細節處理的十分到位,不會前言不接後語;再者,這本書的情節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釋卷,讀完後大呼痛快。

  本書續集,如《哈利波特與密室》、《哈利波特與鳳凰社》、《哈利波特與死亡聖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薦給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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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是人類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心靈補劑,它就像是陽光像是空氣,像是水,對我來說,是那麼樣的不可或缺,因此,我喜歡看書,也看了很多書,但是,在眾多的書籍之中,我最喜歡的,還是這本《上帝派來天使》。

  這是一本溫馨的書,故事很長,卻處處充滿溫暖,而故事中的內容,則是以一隻泰迪熊的視角為出發點,小熊為了完成小主人彩子一家人環遊世界的心願,而被來往的各地的旅人帶在身邊,途中,小熊遇到了許許多多不同的人,不同的遭遇,不同的溫暖、關懷,小熊還收到了很多禮物,有小木鞋,有稻穗,還有照片……隨著每次經過的國家,每次託付的人,小熊的小包包就多增加一些東西,雖然在這途中,小熊幾度的差點“客死異鄉”,但是,命運還是讓它完成了任務。

  故事中最令我感動的地方是,當曾經幫助過小熊的小女生妍妍收到朋友寄來小熊和彩子合照的e-mail時,那激動落淚的片段,讓我也好像身置其中一般的不禁想哭了起來,就像是小熊在我心底活了起來一番,是那麼樣的不可言喻,那麼樣的動人心絃,緊緊的牽動著我的心。

  故事中的妍妍有說過:“熊熊,雖然從現實方面來講,你只是一堆棉花和布料組成的一個物體,但是有很多人在你身上賦予各式各樣的情感,所以,你是不一樣的。”看到這裡,連我都不禁開始羨慕起小熊了。

  這本書帶給我許多感觸,讓我體會到,幸福,並不是只有單一模式,或著是特定的人才給得了,就算是素不相識的陌生人捎來的一封信,一個禮物,也能像故事中的彩子那麼樣的幸福洋溢,令人倍感溫馨,好像可以把所有煩惱都拋到九霄雲外一樣,看到這裡,你不妨也快去挑一本書,坐下來,好好感受,這其中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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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歡這本書裡的其中一篇作文,題目叫《說出來不怕你笑話》這篇小作文裡我知道了主人公是張濤,他的事蹟是:在小學三年級的時候被送到了全封閉的寄宿學校,由於張濤平常在家與媽媽睡慣了,到了寄宿學校睡不慣沒有媽媽陪伴的日子,故事就從這裡展開了。第一天張濤在睡覺時翻來翻去,一點兒也睡不著,可聽著同學們均勻的呼吸聲,就不知不覺的睡著了。睡到半夜生活老師來了,見到張濤連忙把他叫醒,張濤迷迷糊糊的說:“生活老師怎麼了?”“你睡在地上了。”張濤這才睜開朦朧的雙眼,一看,自己真的在地上躺著呼呼大睡,手裡還抱著枕頭,原來是張濤把枕頭當成媽媽了。這個晚上生活老師來看了張濤三次呢!

  第二天,趙濤晚上喝水時不小心灑在被子上了,生活老師讓他跟上鋪的王磊一起睡,在這天晚上,張濤做了一個美夢:自己回家了,懇求媽媽不要再送他去寄宿學校,媽媽答應了,張濤非常高興,便不停地親媽媽。

  今天早上疊被子的時候王磊用慕名奇妙的.眼神看著他,張濤迷惑不解的問:“你怎麼用這麼奇怪的眼神看著我?”“張濤,你昨天是不是做了一個夢,夢見你回家見到媽媽了,然後你懇求媽媽不再送你去寄宿學校,媽媽答應了,你非常高興,一個勁的親媽媽,對麼?”“你怎麼知道我的夢?”“好你個不害臊的張濤,昨晚你可把我害慘了。你昨晚一個勁的親我,我越推你你摟得越緊,還一個勁的親我。”“一聽到這我的臉羞得全紅了。”

  沒想到,晚上給同學叫媽,還能引來這麼多同學的喜歡。就這樣,是我輕輕鬆鬆的打破了這個習慣。

  我推薦的這本書怎麼樣怎麼樣?

初三作文:我最喜歡的一本書_初三話題作文600字_初三作文12

  《昆蟲記》是法國作家法布林寫的,也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這本書是一部昆蟲學的科普書籍,也是描寫昆蟲學的鉅著。因而,法布林被人們稱為大博物學家。在他晚年,曾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提名。

  這本書是好朋友鄧皓丹送給我的,接過書的一剎那,我感受到了濃濃的友誼與真情,一開啟我就愛不釋手了。

  書中主要寫了二十多種昆蟲的生活習性。法布林筆下的那些昆蟲,一個個活靈活現、栩栩如生、充滿靈性。讓人看後覺得十分可愛,就連一般人討厭的食糞蟲都妙趣橫生。其中,法布林筆下的大孔雀蝶,彷彿就在我的眼前飛舞,令人好似身臨其境。

  我從小就非常怕蟲,一隻毛毛蟲就足以使我退到 五米 開外。譬如蠶,它胖胖的,既不苗條又不漂亮,在葉子上一扭一扭十分噁心。在我讀了《昆蟲記》後,發現一隻只昆蟲就像一個個可愛的小精靈,多麼令人喜愛,多麼令人敬佩!《昆蟲記》讓我更加了解昆蟲的習性與生活。現在,我不僅不討厭它們,而且打心眼裡喜歡它們了。它們嫩白晶亮,惹人喜愛;它們“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的品質,讓我崇尚。我像

  愛好朋友似的愛著它們。正如羅曼·羅蘭的評價:“法布林觀察之熱情、耐心、細緻入微,令我敬佩,他的書堪稱藝術傑作。我幾年前就讀過他的書,非常地喜歡。”是的,法布林利用業餘時間對昆蟲進行細心地觀察研究。他的那股子鑽勁兒、韌勁兒簡直使他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他對昆蟲的那份好奇、那份熱愛,非常人所能理解。他靠著對蟲子接近痴狂的熱愛與執著的追求,獲得了大文學家的稱號。

  我喜歡法布林>觀察昆蟲的環境。在大自然裡,在蒼翠的樹林中,在百花盛開、香氣誘人的花叢中??觀察著可愛的小蟲子,把一切煩惱拋去。

  我從《昆蟲記》中學到了許多關於昆蟲的知識。在一次春遊中,我們見到了許多昆蟲,每當大家摸不著頭腦的時候,我便會驕傲地把知識告訴他們,贏得嘖嘖讚歎。

  《昆蟲記》是代表我和好朋友友誼的書,也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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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天註定了一場場的緣分,而我與它因為被上天的眷顧而註定了一場偶然相遇而又不會分開的緣分。

  書,有千年的歷史,我國有古典名著,外國有經典文學,這大大小小,多多少少的書,就湊成了一個書架,這些書架,又匯成了圖書館。圖書館,有許多人會融入其中,我也是這當中的一份子。

  你又拿著本書呀!是呀,這本書非常好看。當別人為我時,我總是這麼回答。我看的書是,《非常女生》,它的作者是楊紅櫻女士。《非常女生》這本書比較成熟,它為我們記錄了成長,留住美好童年。記錄了他們在校園裡遇到的挫折和困難,有一起去面對,去解決。在這裡,我懂得了要團結一致的道理。又記錄了他們內心深處有了憂愁,有人會懂得,有人會諒解。從這,我又懂得了什麼叫憂他人之憂,樂他人之樂。我非常愛看這本書,因為這本書有別一致的題目,有別一致的經歷。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喜歡上了這本書,這本書告訴了我許多道理,如:買衣服,只有適合自己的,才是最美、最好的。母親節時,感謝母親,並且做到一輩子對媽媽好。這許多都是我學習的品質。長大以後,我也要成為一位出色的非常女生。

  我喜歡看這本書還有其他的理由,因為這本書對我是個很大的誘惑,使我喜歡上了它:告訴我了什麼叫做友誼,什麼叫親情。我也喜歡這本書的主角:冉冬陽、歐亞菲、莫欣兒、梅小雅、羅麗娜。他們幾個小夥伴總是嘻嘻哈哈地玩耍。有時,我在學校孤單的時候,就會拿出這本書,細細地品嚐。偶爾會笑一下,偶爾也會傷心一會兒。

  《非常女生》這本書,在我童年時代裡,留下了最美好的印象,它,是我見過,最有經歷性的,最有活潑性的一本書,它,伴隨我成長,伴隨我度過每一個春夏秋冬

  我喜歡這種緣分,一生一世,這種緣分,就像電視上看到的小熊比吃了蜜還要甜。這是上天註定的一場偶然相遇而又不會分開的緣分。

初三作文:我最喜歡的一本書_初三話題作文600字_初三作文14

  書,就像一束鬱金香,沁人心脾;書,就像一輪紅日,照亮了我的世界;書;就像一支畫筆,為我的生活錦上添花……書,就像人們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的大海中挑出一本實在不容易。如果硬要我說出一本喜愛的書,那就非《林清玄散文自選集》莫屬了。

  《林清玄散文自選集》是我最近喜歡上的,她能告訴我很多做人的啟示,讓我受益匪淺。就因為這本書,讓我有一次晚上十點左右還在看。外婆一直在催我睡覺,我不同意,到了十點半左右,最終還是外婆把我拉上床的。半夜,我又小心翼翼地爬起來,拿起書看。“咚——咚——”地聲音,我不禁嚇了一跳。原來是外婆起來喝水,看見我不在床上,就起來找我,幸虧我機靈,聽到聲音趕緊跑到衛生間裡,說:“我在上廁所!”

  這本書讓我想起一件發生在我的身上的事。我養過5條十分漂亮的小魚,他們整天在魚缸裡自由自在、無拘無束地游來游去,魚缸就是他們的枷鎖,其中有一條小魚經常受到其他魚的傷害,身上的魚鱗廖剩無幾,最終並不是魚把那條魚咬死,而是它自己跳“樓”自殺。有一次,我們一家四口出去旅遊,阿姨也回家了,家裡空無一人,所以,在臨走之前,我比平時多餵了5倍魚食,結果回來,4條魚全部翻白肚了。原來,魚一下子把這些食物全吃掉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做人不能貪得無厭,不然就會這樣的下場。

  書的好壞,我不能去改變。讀書的方式、狀態是能改變的。如果一個人在煩躁的情況下閱讀,就會覺得很無聊,不好看;如果帶著樂觀的心情去閱讀,就能發現書的點睛之筆,我就是如此。我會先看作者的序言,明白作者用怎樣的心情,寫給誰,再一頁頁讀下去,看到感覺好奇、不懂,對我有啟發的句子,我會記錄下來。看見書中的人物這樣做,並問問自己會怎麼做;最後,我會把這個故事編下去……

  《林清玄散文自選集》讓我久久不忘,不斷地、反反覆覆地看。

初三作文:我最喜歡的一本書_初三話題作文600字_初三作文15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作為一名小學生,我們必須養成好讀書,讀好書的習慣。在我讀的眾多書之中,最喜歡的一本書是《三國演義》。

  一開始,我並不愛讀這本書,總覺得枯燥無味,十分無聊。但在家長與老師的要求下,我拿起《三國演義》看了起來,瞧著瞧著,便身臨其境,越來越沉迷其中,無法自拔。

  一個星期六的中午,我寫完作業,拿起《三國演義》正好看到“關雲長千里走單騎”這一章。關羽當時暫留曹營,當他得知劉備的訊息後,激動萬分,便與曹操告別,但曹操卻不想讓關羽離開,遲遲不願見他,看到這裡時,我忽然想起下午還有英語課,只好放下書去上課,一路上我都在想:關羽最後會如何選擇?他會不會遇到敵人?會不會突出重圍?這些問題一直縈繞在我腦海中。回到家拿起書一看,我才知道關羽還是去了劉備身邊,他過五關斬六將,十分英勇,得到了答案,我將書放下,才去吃了晚飯。

  《三國演義》使我明白了許多道理:劉備三顧茅廬,讓我知道了求人辦事一定要拿出誠懇的態度,因為態度決定一切。袁紹曹操一戰,讓我知道了“聖人千慮,必有一失;愚人千慮,必有一得”。小到一份試卷,大到一個國家,對每一件事都必須認真對待。諸葛亮三氣周瑜,讓我明白了做人一定不能小肚雞腸,“宰相肚裡能撐船”,要心胸廣大,不要斤斤計較。劉備、關羽、張飛三人為天下百姓操心,深受他們喜愛,讓我明白了要樂於幫助他人,幫助別人也是幫助自己。“酒逢知己飲,詩向會人吟”,人的一生又能碰到幾個真正懂自己的知己呢?所以一定要好好珍惜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光。《三國演義》使我終生受益,在我看來,它不僅是一本我最喜歡的書,更是我的“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