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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

【薦】勞動合同書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合同書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勞動用工登記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是。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週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實行下列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條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每月日為發薪日。

  第十條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十、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絡電話及通訊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係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書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試用期個月,失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達到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

  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page]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達到離休、退休、退職條件。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延勞動合同關係的;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

  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page]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法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及其他

  第三十九條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3

  編號:

  全日制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勞動保障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註冊登記地址郵編□□□□□□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程式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戶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郵編□□□□□□

  聯絡方式

  無錫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二OO八年一月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B、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該項工作任務完成止。 實行試用期制度的,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從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工作時間制度。經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工資執行下列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元。其中,試用期月工資 元。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

  (二)甲方於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 元。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執行國家就業准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履行和變更

  (一)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二)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

  雙方應當簽字確認。

  九、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公佈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本單位工會,並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程式解除乙方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書4

  甲方(單位)全稱:

  經濟型別:法定代表人:

  登記註冊地:

  實際經營地:

  乙方(職工)姓名: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煙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個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務時止(該工作任務為甲方事先確定並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

  二、工作任務和工作地點

  (一)工作內容: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崗位(工種)從事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為。

  乙方的具體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制定的相關標準執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工種)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為休息日。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應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二)甲方依據國家和省的相關規定,保證乙方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權利。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時,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安排在休息日加班時,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如不能安排補休,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省及本單位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定執行。

  1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於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文件下載《電子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1、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6個月,自________止。

  3、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___

  4、工資報酬:________________

  5、勞動紀律:________________

  各種規章制度。

  6、協議期限:協議到期自動解除

  7、協議變更:協議期內雙方可以另行協議變更。

  8、本協議簽字即生效。

  乙方按時上下班,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之規定, 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確認本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前言:

  甲方在聘請乙方之前,乙方必須保證在甲方的應聘資料表中填寫的各項內容情況屬實。乙方已與原工作單位依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合同,且不存在競業限制等情況。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將各項規章制度書面交乙方閱讀,乙方閱讀並充分理解了相關規定,並同意遵守。

  乙方簽字確認: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型別為(_固定期限合同_)。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個月,首次簽約試用期為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試用期結束前,甲方將與乙方確認轉正的時間。

  1. 在試用期內,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2. 在試用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乙方的試用情況解除合同或延長試用期(延長試用期的時間在法律規定範圍內)。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聘用乙方在出任 一職,具體的工作職責詳見《年度目標責任書》。

  第四條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技能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工作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六條 乙方根據國家規定及乙方工作性質,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不定時工時制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根據甲方薪酬政策實行月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乙方月基本工資:_________,績效工資標準為:_________,甲方根據乙方工作績效情況進行調整支付。甲方每月15日發放乙方上月薪資。

  第七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繳納國家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第八條 乙方因打架、鬥毆、酗酒、鬧事等個人行為而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個人承擔,不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

  第九條 乙方應遵紀守法,服從合理的分配和調動,做好本職工作,按照甲方的指示及工作規則履行職責,並遵守甲方的所有規章制度和政策。

  第十條 乙方也同意對公司的管理方法、客戶資料、產品價格、促銷計劃、服務方式、經營狀況等資料嚴加保密,未經甲方允許,不以任何形式向其它單位或個人提供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市場資訊。

  第十一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1、 試用期內不符合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

  2、 就工作申請表或任何其他檔案作出虛假宣告或提供虛假資料的;

  3、 違反勞動紀律、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或不執行上級主管合理指示的;

  4、 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5、 違反甲方有關保密規定或擅自利用、公開傳播屬於甲方非公開資料的;

  6、 行為不端損害甲方名譽的;

  7、 不勝任被指派的工作,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合理安排的工作任務或崗位變動,並在甲方簽發調動通知書後仍不執行的;

  8、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0、 乙方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11、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2、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因患嚴重疾病或有某種慢性病、傳染性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或未能透過衛生防疫部門所要求進行的健康體檢,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或不接受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 乙方不能勝任被指派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被指派的工作;

  3、 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仍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4、 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5、 甲方因生產經營或技術條件發生變化欲緊縮人員;

  6、 甲方宣告終止經營或解散。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的;

  2、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4、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7、 在本合同期內(不含試用期),乙方向甲方提出辭職,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的;

  8、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3、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 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均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若由於乙方的原因致使交接工作不能及時完成而給甲方造成經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當月工資在辦完工作交接後甲方予以支付。

  第十九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培訓,而又因乙方的原因在培訓協議中規定的任職期限內離職的(包括自願離職或因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解除合同的),均應按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協議,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賠償相應的金額。

  第二十條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提出辭職或被解除合同後,均由乙方自行解生計及重新就業問題。

  第二十一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期內直接或間接地為其他機構服務或由此接受任何方面、任何形式之報酬或獎勵(包括借款),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不再負有合同任何義務,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及離職後,未經甲方同意,不向任何人提供、透露或討論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資料、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資訊),或其他一切屬甲方擁有的資料,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必須歸還其儲存的一切屬於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財物,並不得利用有關的商業秘密與甲方競爭或利用有關的商業秘密作出任何有損於甲方利益的行為;在乙方參與的商業談判或專案尚未結束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勞動合同,否則,甲方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予以追究。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經濟責任,乙方將承擔不低於甲方損失金額的50%的賠償金,情節嚴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甲方將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若問題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也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七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若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調解決;協調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在該爭議發生之日起之法定期限內,向甲方註冊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解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 其 它

  第二十六條 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及甲乙雙方簽訂的其它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人事制度、工作說明書、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目標責任書、內部管理檔案等)均做為本合同的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合同如有塗改屬無效,本勞動合同為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第二十九條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

  《競業限制協議》、《目標責任書》)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當 事 人 約 定 的 其 它 內 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蓋 章) 乙 方 (籤 章)

勞動合同書7

  _________公司(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條例,就聘用事宜,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試用期及錄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條款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工作部門為_________職位,工種為,乙方應經過三至 六個月的試用期,在此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但必須提前七天通知對方或以七天的試用工資作為補償。

  (二)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勞務工,甲方將以書面方式給予確認。

  (三)乙方試用合格後被正式錄用,其試用期應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

  第二條 工資及其它補助獎金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本企業的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按月發放。

  (二)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工資,如果乙方沒達到甲方規定的要求指標,乙方的工資將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員)會同人事部門,在如下情況,甲方將給乙方榮譽或物質獎勵,如模範地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生產和工作中的突出貢獻或物質獎勵,技術革新,經營管理改善,乙方也

  由於有突出貢獻得到工資和職務級別的提升。

  (四)甲方根據本企業利潤情況設立年終獎金,可根據員工勞動表現及在單位服務年限發放獎金。

  (五)甲方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和企業狀況,向乙方提供津貼和補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規,規章明確提出的要求補助外,甲方將不再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其它補助津貼。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每天為8小時(不含吃飯時間),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除吃飯時間外,每個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時間。

  (二)乙方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在徵得乙方同意後,須安排乙方相應的時間輪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三)乙方成為正式員工,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後,可按比例獲得每年根據其所擔負的職務相應享受________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時,經甲方認可的醫生及醫院證明,過試用期的員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資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日工作開始和結束的時間,在照顧員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的情況下,日工作時間可做不連貫的變更,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無特殊理由應積極支援和服從甲方安排,但甲方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第四條 員工教育

  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經常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法制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

  第五條 工作安排與條件

  (一)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二)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要求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 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提供相應的保護,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國家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為乙方支付醫藥費用,病假工資,養老保險費用及工傷保險費用。

  (二)甲方根據單位規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每天________次)。

  第八條 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換其它工種。

  (3)乙方嚴重違反企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企業有關條例和規定應予辭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4)乙方因觸犯國家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二)符合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三)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正在進行治療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政府有關部門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或以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解除合同的程式按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持有正當理由,不願繼續在本企業工作時,可以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生效。辭職員工如系由企業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合同規定年限的,應賠償甲方一定的培訓費用。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透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勞動合同書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 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 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書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接(成都市公辦幼兒園都江堰施工 幸福鎮彩虹社群幼兒園)鋼筋加工製作、安裝 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成都市公辦幼兒園都江堰施工 幸福鎮彩虹社群幼兒園

  二、工程地點: 都江堰市幸福鎮

  三、承包方式: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不包料,所有原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鋼筋加工製作與安裝等事項,承諾保質保量完成。

  四、合同計價方式為:根據工作量、工作時間與主要負責作業技術能力而定。

  五、合同工期:合同施工日期為 6 個月,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六、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按工作量或按月結算 。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希雙方共同遵守,如單方違約,違約方將支付守約方該承包總價的5000元作為賠償,本合同有效期限至資金結算完畢後終止。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八、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備註:乙方不負責經濟資料工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勞動合同書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須至少工作滿一年。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X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如有請假情況可提前天通知甲方。

  2、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乙方協商並同意。

  3、乙方工作時間一天最少工作8個小時,要把當天手中的事做完。如公司有事而未能上班的扣基本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甲方承諾每月X日為發薪日。

  2、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XX元工資為基數計算,其餘實行多勞多得計X元/件。

  3、需扣乙方第一個月工資中的XX元作為工作押金,期滿後退還乙方。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方為乙方繳納工作意外保險費,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此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2、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11

  編號:姓名:

  勞動合同書

  山西交城五七煤業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雙方當事人情況

  甲方: 乙方:

  山西交城五七煤業有限公司: 姓名:

  煤礦主要負責人: 聯絡電話:

  註冊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經營地址: 家庭地址:

  聯絡電話: 現居住地址:

  二、勞動合同期限

  自年日起至年日止。其中試用期自月年 日止。試用期一個月,合格後錄用。

  三、工作崗位和內容

  乙方同志根據甲方的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甲方根據本礦的實際情況,制定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科學合理安排工作任務,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產量,質量和工作任務。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天,計件工資以當月的核定標準額為準,甲方每月月底前算清乙方當月工資,為保證安全持續生產,乙方同意抵押三個月工資,之後逐月發放當月工資,到年底放假之前全部結清當年工資。

  五、勞動紀律

  入礦工人必須接受三天以上的安全技術培訓,必須具備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健康證明,必須認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聽從指揮,愛崗敬業,認真工作,對違反礦規者,依據相關制度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六、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無條件的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本工種的操作規程,熟悉和掌握本工種的安全生產技能,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違規操作,心存僥倖,冒險作業者,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日期:

  山西交城五七煤業有限公司

  員工操守

  一、 身體健康、

  二、 態度端正、

  三、 同從指揮、

  四、 善於學習、

  五、 遵守規程、

  六、 勤勞樸實、

  七、 科技創新、

  八、 厲行節約、

  九、 嚴於律己、

  十、 與人友善、

  十一、保持警惕、

  十二、文明禮貌、適應崗位要求 思想品德優秀 服從領導安排 熟悉操作技能 嚴禁違章作業 完成工作任務 提高生產效率 杜絕鋪張浪費 決不賭博酗酒 不準打架鬥毆 嚴防偷摸盜竊 搞好環境衛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1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住址: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八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13

  甲方 (單位):

  乙方 (個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五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的基本工資為___/月,提成詳見公司制度。

  第七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五.勞動紀律

  第八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服從安排,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

  第九條 因乙方違章作業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按甲方有關制度予以賠償或處理,對自己或他人造成人生傷害,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八條 甲方按照第十七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十六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年齡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 街道(鄉鎮)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與電話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與電話 郵政編碼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 月 日始至 年月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姚家園路甲1號

  第六條 乙方應達到甲方規定的各項工作制度、規定、準則、業績、指標等要求的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法定假日,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書面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1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工資的構成為基本工資 元/月、崗位津貼 元/月、效益工資元/月、交通補貼 元/月、洗理費元/月、其它元/月等。 第十一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轉正後的80%。工資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1、公司提供午餐2、公司提供固定線路的班車3、公司根據特殊崗位工作需要提供集體宿舍。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 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八、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二十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二十一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二十二條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賠償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第二十六條 在合同期內,若乙方無故單方解除合同,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乙方一個月工資的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十、 培訓服務期與保密制度

  第二十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二十九條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三十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十一、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一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三十二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三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1、因乙方未能在3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手續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

  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

  3、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或其他管理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5、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0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500元以上的,除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6、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00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7、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或兼職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9、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10、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汙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5、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4、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5、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7天的。

  6、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八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及標準、培訓協議、計算機使用管理規定、檔案管理規定、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三十九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四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並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勞動合同書15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期限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 ________條 第________款 第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一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佔企業職 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 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