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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

  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透過評價改革,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教育方針的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培養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髮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3、自主性原則。

  學生是評價的主體,要充分發揮評價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4、動態生成性原則。

  評價活動本身是一個動態生成的過程,教育過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評價可根據學生年齡、年段特點,根據校本實際及學期教育教學工作重點,實化過程,凸現行為習慣的培養與達成。

  5、可操作性原則。

  根據學校、班級實際,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有利於教師將評價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有利於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學習習慣,使評價具有較強的實效性、針對性及可操作性。

  三、評價的基本內容、標準、結果呈現方式。

  1、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品德行為、學習能力、合作交往、強身健體、審美表現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要素、關鍵表現提示等。

  2、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形式包括兩部分:

  一是等級評定。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分別用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呈現。

  二是綜合性評語。由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家長心聲四個內容組成。自我描述:記錄一學年中自己代表性的成績;同伴贈言:記錄自己最信任的同學或同齡朋友的希望與祝願;教師寄語:記錄班主任或你最欣賞、信任的老師對自己一學年的評價;家長心聲:記錄家長的反饋意見。

  四、評價操作程式與方法。

  1、本評價方案給每個學校以創造的空間,學校可以根據本評價標準制定符合學校和學生實際的評價細則,體現校本特色。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透過學生綜合素質每月評價記載表來呈現。

  3、學生綜合素質月評價要按照《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依據年段具體行為目標達成情況,在徵求老師、同學、家長等意見的基礎上,由學生自己記載完成,但每次評價結果必須得到老師、家長、同學的簽字認可。

  4、學生學年綜合素質評價由班主任依據月評情況,分析學生髮展狀況,給予客觀評定。

  5、學生綜合性評語,在每學年即將結束時形成,其整理歸納活動,強調多元主體參與。評價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和“家長心聲”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並於下學年報到時反饋給班主任備案。

  6、材料整理貼上欄,可根據各學校的具體情況實施。主要貼上學習過程的記錄材料和關鍵表現的材料。(舉例參照附表)

  五、本方案從xxxx年春季開始在全鎮小學各年級試行。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2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改程序,促進學生全面、和諧、持續發展和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根據根河市教育局《關於湟中縣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小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運動與健體、特長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校評價為主體,因校制宜,充分發揮各學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採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並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採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如口頭評價、成果評價、訪談交流、行為觀察、問卷反饋、情景測驗等)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成長記錄。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夠反映學生髮展提高的重要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來自同學、教師、家長的評價資訊,學生在文體活動中的突出表現,學科檢測的階段成績,學生的最佳作品等。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和管理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的情況典型、客觀、真實,同時便於展示。

  (3)、學業考試。考試是一種有效的評價方式,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物件,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 對學生各學科知識的測試結果,每一階段要記錄在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

  (4)、實績表現。透過演講比賽、小製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式,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彙總、上報學生的評價結果;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定過程,接受質詢、投訴與舉報,及時糾正評定中的錯誤。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前,學校要透過教師大會、班會、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廣泛宣傳和培訓,爭取各層面的知曉、理解與支援,為順利開展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每個班級成立一個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各位成員為學生授課的時間原則上不能少於一年,且要對該班學生比較熟悉和了解,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品質。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透過參考各種資料,經集體討論,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要善於蒐集和分析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有關資料和其它形式的行為表現,並利用這些資料和表現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情況。階段性評價的結果填入《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表現記錄表》。

  三、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40%。對學生綜合素質等級的確定應十分認真、慎重,評定為“不合格”的學生應經學校評定委員會稽核,並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其中還可以包括等級評定中沒有包括的內容,尤其應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長和潛能。評語應採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潛能及不足。同時要制定明確簡要的促進學生髮展的改進計劃,幫助學生認識自我,樹立自信。對低段學生的評價應淺顯、生動。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明確告知。學生或家長對評價結果如有異議,由校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與處理。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並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如果確實發現評定結果有誤,應記載更改緣由及更改人,同時儲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四、實施保障

  1、成立組織機構:

  (1)、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組成人員: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

  職責:制定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式;認定評定小組成員;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認定評定結果;監控評定過程。

  (2)、班級評定工作小組 組成人員: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定人員給學生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於一年。

  職責:對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3

  一、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分低、中、高三個年段。考試總分各年級均為100分,其中口語部分(低年級含寫字習慣)20--30分,筆試部分70-80分。口試部分可以安排在筆試即期末(中)考試前一個月內進行。具體評價辦法如下:

  (一)低年級

  口試(20分)

  1、朗讀(10分)

  內容:教材選用的朗讀課文。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1-2篇課文進行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背誦課文指定段落;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前30首。

  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寫字習慣(10分)

  內容:“三姿”及書寫。

  方式:抄寫生字表或簡短的課文,分坐姿、握筆姿勢、握筆距離三項現場打分。

  筆試(70分):

  1、聽力(10分)

  包括字、詞、句,以及簡單短文中基本問題的回答等內容。

  2、基礎知識(60分)

  字、詞、句、拼音、積累等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二)中年級

  口試(30分):

  1、朗讀(10分)

  內容:從課外選定的美文。

  方式:在選定的美文中由測試者任意抽取1篇準備10分鐘後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教材中要求背誦的相關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積累的內容;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後40首。

  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3、口語交際(10分)

  口試部分命題應立足生活,貼近教材,貼近學生。可依照由低到高、由易到難的原則進行。內容及方式包括:

  (1)複述課文或講故事等;

  (2)分角色表演課文中的對話;

  (3)情景命題對話。小組形式(2人以上)抽籤決定情景命題對話。此類合作完成題目相當豐富,如合演課本劇、指定的童話劇等。小組合作完成的題目,由學生在考前抽籤,小組由各自抽的籤兒組成。學生抽籤後合作編排,設計服裝、道具、臺詞、曲子,從而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合作能力,提高口語交際水平。

  筆試(70分):

  筆試部分題目應注意整合多方面內容,貼近教材,貼近生活,關注基礎知識與技能,關注學生興趣,讓命題既紮紮實實又生動活潑。

  筆試共分四大部分:聽力(5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20分),其中課內閱讀的比重略大於課外閱讀;習作(25分),含卷面書寫3分。

  (三)高年級

  口試(20分):

  1、背誦(10分)

  內容:(1)教材中要求背誦的相關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積累的內容;(2)課外積累的優美段落。

  方式:(1)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2)學生提供自己積累本中的10-20篇段落,由測試者抽取1-2段當場背誦。

  2、口語交際(10分)

  可從以下題目選取內容及方式:

  (1)課本劇或自編短劇;

  (2)講述名著故事。在每學期學校規定的課標必讀名著推薦書目中,選取典型內容,製作成紙籤,學生抽籤並稍作準備講述故事。

  (3)課外閱讀表達。提供課外閱讀文章,學生快速瀏覽、默讀,然後回答文後問題。問題設計要能夠考察學生閱讀後的獨特感受以及獨立思考之後的價值判斷。

  筆試(80分):

  筆試共三大部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30分),其中課外閱讀的比重大於課內閱讀;習作(30分),其中含卷面書寫3分。

  二、形成性評價

  對學生的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習的結果,更要關注學生成長和發展的過程。在做好終結性評價的同時,還要關注學生髮展變化的過程,加強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可採用成長記錄的方式進行。語文學習具有重情感體驗和感悟的特點,因而量化和客觀化不能成為語文課程評價的主要手段。語文評價還應突出評價的反饋調節與激勵功能。學生的日常表現,以鼓勵、表揚等積極的評價為主,採用激勵性的評語,儘量從正面加以引導。

  對於每個學生課堂學習中聽、說、讀、寫、習方面情感、態度等難以進行量化測量的內容,教師透過課堂觀察、課後訪談、問卷調查、作業分析等形式進行描述性記錄評價;班級內開展豐富多彩的語文學科實踐、競賽評比活動(手抄報評比、作業展評、故事會、朗誦比賽、書法比賽等),採用獎勵小紅旗、小紅花、星級評比等評價激勵措施;還要重視考查學生參與校內和校外語文性質的社會實踐活動能力,如在報刊上發表習作、參加校內外舉行的語文實踐活動,以及其他語文性質的合作實踐活動,培養其積極性、參與度、合作意識、實踐能力、語文綜合素養。

  形成性評價方式貫穿於日常教學活動中,以自我評價為主,使其成為學生自主學習、自我反思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要加強教師、學生、家長之間的多向交往、互動、溝通、交流,尤其要加強師生之間的互動。教師和學生共同做好成長記錄,逐步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檔案。形成性評價的工具和方法應該體現多樣化。教師可以結合本班學生實際,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性,設計出個性化的評價工具,合理選擇評價方法,策劃評價活動。

  形成性評價操作過程中,要注意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方式多樣化,體現評價的過程性、動態性和形成性。切實發揮好形成性評價對學生進行質性評價的優勢,增強學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力爭使每位學生健康發展。

  三、組織實施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管理工作以學校為主開展。各學校按照評價的具體操作辦法,對學生語文綜合素質進行全方位、多元化評價。

  教育教學研究部門透過調研指導、檢查、研討、開展活動、抽測等形式,對學生的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工作進行指導管理。

  四、有關要求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突破了傳統的評價模式,是新課程理念下對學生語文綜合素質評價方式的改革和創新。學校和教師要轉變教育評價觀念,摒棄傳統的阻礙教師教學和學生髮展的評價思想,勇於開拓創新,切實推動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發展。

  學校在評價管理中,要積極推行,追求實效,做到周密部署、定期檢查、定期研究,防止評價專案和內容流於形式。要建立激勵機制,鼓勵教師充分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髮展完善考試評價辦法。

  充分發揮考試與評價的教育功能。要透過考試改革,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學生的終身學習奠定基礎;透過考試改革,改變教師的教學行為和方式,促進教師與學生共同成長和發展。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4

  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把新課程評價觀的轉變作為重要樞紐。《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明確的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即改革課程評價過分強調甄別與選拔功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髮展、教師提高和改進教學實踐的功能。提出了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而且要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面的潛能,瞭解學生髮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促進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發展的發展性評價。強調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又要發現和發展學生的潛能;既要了解學生當前的實際需求,又要幫助學生認識自我的發展方向;既要依靠單純的書面測驗,考試考查學生對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也要運用多種方法,綜合評價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尤其是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的變化與進步等。學校在評價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和探索,在取得一定經驗的基礎上,特擬定本試行方案,作為開展小學生髮展性評價的研究與指導性意見。同時,希望全體教師在實施過程中注意情況的分析和整理,並對本方案提出意見和建議,使本方案逐步完善。

  學生評價是對學生學習進展與行為變化的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核心。為了使各科教師及時瞭解學生的發展情況,以不斷髮現問題,總結經驗,改進教學,提升教育教學質量,也為了讓每個學生了解自己,以改進缺點,發揚優點,使自己在德、智、體、美、勞得到全面發展,特擬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式科學、規範,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關注每一個學生的全面發展、持續發展和終身發展。發揮評價促進學生髮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髮展性評價體系。透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目的

  小學生髮展性評價既是為了考察學生達到教學目標的程度,更是為了檢驗和改進學生的學和教師的教,改善課程設計,完善教學過程,有效地促進學生髮展。

  三、基本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評價堅持學生的全面發展,注重學生髮展過程,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培養學生創新精神。

  (二)過程性原則。評價要關注學生成長曆程,把日常評價、成長記錄與學科模組測試結合起來,把紙筆測試與平時作業、課堂表現、情景測驗、行為觀察、實驗操作等結合起來,實現評價方式多樣化。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髮揚優點、改正缺點,從而使評價成為一種激勵學生不斷髮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努力獲取學生的全面資訊,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髮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五)互動性原則。評價要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透過交流互動,實現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參評和教師評價相結合,實現評價主體的多元化。

  四、評價內容與評價標準

  (一)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項內容。

  1、基礎性發展目標

  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願望和能力、交流與合作、個性與情感、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培養愛國主義感情、社會主義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家鄉、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等)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主動維護民族團結,具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逐步形成積極的人生態度和正確的價值觀,提高文化品位和審美情趣。養成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行為習慣。

  (2)學習願望和能力:具有主動學習的願望與興趣,能夠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能夠結合所學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並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3)交流與合作:能夠主動與他人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各項文體及社會實踐活動,勇於發表自己的意見。能認真聽取他人的意見和建議,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並學會尊重和理解對方。

  (4)個性與情感:能夠注重情感體驗,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對生活、學習有積極的情感體驗,能積極樂觀地對待困難,逐步養成勤奮、自律、寬容、自強的個性品質。

  (5)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具有初步的創新能力(包括;創新精神、創造性思維和實踐能力三個方面)和一定的收集、處理資訊的能力。能主動參與教學環境,養成學習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具有樂於動手、勤於實踐的意識。學會質疑、調查和探究,在實踐中學習,在實踐中成長,使學習成為在教師指導下主動的、富有個性的過程。

  (6)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掌握一定的運動技能,擁有健康的體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護意識。養成良好的心理品質,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審美與表現:擁有健康的審美世界,學會欣賞美,感受美,表現美。積極參加各項藝術活動,能用適當方式進行藝術表現或有一項藝術特長。

  2、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即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

  (二)評價標準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主要指基礎性發展評價標準。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方面的評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定等級,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保護環境、參加公益活動方面有突出表現並得到省、市、縣(區)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專案的突出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個性與情感、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級分A、B、C、D四級。

  凡符合標準並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評定為A;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定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評定為D。

  凡評定為A等級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評定為A: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市級以上報刊雜誌發表論文、文學藝術作品;在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等。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方面評定為A:在校內外大型體育、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身體素質《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到優秀等級;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相關部門組織被認可的體育比賽的前十名獲獎者,音樂、美術等比賽獲三等獎以上(含集體專案);市教育行政門組織的體育比賽的前六名獲獎者和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獲得者(含集體專案)。

  五、評價的具體措施:

  小學生髮展性評價分為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兩大部份。

  (一)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是對學習過程及其結果的評價,並透過評價來影響學習過程。它是建立在事實判斷基礎上的評價,因而它具有評價的差異性、針對性和即時性,它能及時地給學生提出改進的建議和發展方向。形成性評價主要採用幾種形式:

  ①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評價。

  ②表現性評價。

  ③即時性評價。

  ④檔案袋記錄。

  1、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評價

  單元測試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緊扣本單元學習內容,主要考察對本單元所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測試形成要多種多樣,富有趣味性。可以用書面方式檢測也可以用實踐活動檢測。測試形式可開卷也可閉卷。

  2、表現性評價

  表現性評價包括對課題或實踐活動方案設計和組織實施的評價;對實驗操作的評價;對藝術、科技作品的設計及活動展示的評價。這一評價形式可比較好地反映出學生的活動設計能力,活動實踐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

  3、課堂觀察中的即時評價

  透過課堂觀察,可以及時瞭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做出積極反饋,給學生以鼓勵、指導和調整。教師可根據需要,關注學生突出的一、二個方面作出相應的評價記錄。這種評價可根據需要一天一次,一週一次或一月一次。評價次數因人而異,不是整齊劃一的。

  課堂評價的內容主要有:學習興趣,參與學習活動的主動性、積極性;在學習中發現並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策略的多樣化,方法的獨特性,思維的靈活性創造性,想像的豐富性;獨立思考與合作交流;良好的'學習習慣等等。課堂評價的要素不是固定不變的,這裡列舉的要素只對教師和學生起一個導向、參考作用。

  4、檔案袋記錄

  透過收集反映學生髮展變化的資料來表現學生成長的軌跡,學生、教師、家長對檔案袋記錄的內容取捨都有參與權,但以學生的意見為主。

  學習評價中檔案袋的基本內容如下:

  (1)一年級新生學前情況調查表;

  (2)語文學科評價報告。

  (3)數學學科評價報告。

  (4)學生興趣特長髮展表。

  (5)考試試卷。

  (6)其它(如同學贈言,家長、教師寄語、作業評語、學期評語、自己願意保留的作業、獲獎證書等等)。

  5、其它形式的評價

  (1)完成作業情況評價。在作業過程中,可實施由學生自定目標、自我評價的雙自評價方法,也可實施小組互評、教師建議,教師評價等多種評價方法(教師對學生的作業評價以評星和鼓勵性語言結合起來)。這種評價對學生有一種自我約束和對作業正確與否的自我判斷,這也可以讓教師比較好地觀察到學生對知識的把握程度、理解程度和學生看待自我的客觀性與自信度。

  (2)小組評價。這一評價形式多用於對學生作品的欣賞和交流。其目的是幫助學生學會認真地分析作品,在這個過程中聽取他人觀點,欣賞他人的作品和觀點,學會吸收他人有益的建議並改進自己的作品。

  (二)階段性評價

  階段性評價是一種總結性評價。一般在學期或學年進行,對學生的學期或學年的學習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價,是一種注重學生自我發展的評價。階段性評價一般由期末考試和實踐檢查兩部份構成。

  (1)期末考試

  期末考試的內容主要有以下一些:基礎知識;運用所學知識解決簡單問題的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較複雜的問題的能力;運用所學知識和方法探求新知識的能力;解決問題策略的發散性和求異性;想力豐富程度。

  檢測形式可分為閉卷和開卷兩種:通常情況下,語文、數學、英語閉卷,思品與生活、科學等開卷。

  (2)實踐檢測

  語文、數學、品德與生活、科學、英語等學科既有書面檢測,又有實踐檢測,其餘學科只進行實踐檢測。

  實踐檢測的內容和形式,根據學科的不同可以有所區別,但是應力求豐富多彩而又切合學生實際,主要有:探究性學習,調查訪問,生產勞動,實際操作,資訊收集和整理,社群服務等。

  ●語文可以有口語交際,朗讀,參觀,訪問,開展社會調查,開故事會,演課本劇,演講比賽,辦手抄報等。

  ●數學可以有計算,動手操作,調查統計,參觀訪問,測量,設計製作等。

  ●英語可以有唱英語歌,簡單的英語會話,編演英語小品等。

  ●科學可以有實驗操作,實際觀察,科學試驗,社會調查,科技製作等。

  ●品德與生活可以有參觀訪問,社會調查,社群服務等。

  ●音樂可以有唱歌,樂器演奏,打節奏或進行指揮,欣賞樂曲等。

  ●美術可以有作畫,雕刻,剪紙,捏象皮泥,名畫欣賞,寫生等。

  ●體育主要是開展多種多樣的體育活動。

  (三)階段性(期末)綜合評價實施要點

  1、形成性評價由學校、教師自行組織,將平時的學習表現,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課堂評價、作業情況等有所側重地進行彙總;再和期末檢測進行綜合,做出一個比較切合實際的綜合性評價。形成性評價和學期測試的成績的權重以1:4為宜。

  2、期末考試按照區教研室統一命題,學校統一組織並進行期末考試成績質量分析,便於對教學質量的掌握和監控。

  3、分值計算。

  (1)學生階段性(期末)綜合評價得分=期末檢測得分80%+學期形成性評價得分20%。

  (2)期末檢測得分=期末考試分數80%+實踐檢測分數20%。

  (3)學期形成性評價分數=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課堂評價+作業情況(形成性評價專案和內容可根據學校、學生情況自主確定,綜合評價按照多數的原則進行綜合)。

  4、結果呈現。總評結果的呈現,可以有兩種形式:學業成績和綜合評語。

  (1)學業成績。學業成績由三部分組成:情感態度、知識技能、實踐創新,均可用五星制五等級(90分以上為五顆星,80—90分為四顆星,70—80分為三顆星,60—70分為二顆星,60分以下為一顆星)來反映其發展水平。評定情感態度的依據主要是學習表現,評定知識技能的依據主要是單元測試和期末檢測,評定實踐創新的依據主要是實踐活動。學業成績可以先由學生自評,然後互評,最後由教師綜合評定。

  (2)綜合評語。綜合性評語應是一個充滿人文關懷的評語,既要充分肯定學生在學業上的進步,儘量發現其閃光之處,也要指出其成長過程中的不足,並指明努力的方向。肯定進步實事求是,恰如其分,就學生個人進行縱向比較,不宜作橫向比較,不在班上排名。指出不足,應用激勵性語言表述,把存在問題和努力方向融合起來,如說,今後如何如何,就會怎樣怎樣;要是能怎麼怎麼,那就更好了,等等。評語中既有對客現事實的陳述,又不乏主觀情感的自然流露,讓人民教師對學生的深切關愛,對下一代的殷切希望躍然紙上。

  六、評價結果

  (一)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給予客觀、公正的整體描述。評語應在教師對蒐集到的學生資料進行分析並與同學、家長、交流和溝通的基礎上產生。評語應採用激勵性的語言,注意積極鼓勵,正面肯定成績為主。

  評價等級分為A、B、C、D、E五級,依次對應優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描述小學生綜合素質不同方面的發展狀況。對學生某一方面表現評價為不合格時,應極其慎重。

  (二)小學生畢業標準由小學生畢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兩部分組成。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及格以上和綜合素質評價一般以上,准予畢業。

  小學生升入初中時,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作為重要依據之一。小學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手冊應一併裝入學生個人檔案帶到初中。

  七、評價的組織實施

  (一)建立組織機構。學部成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作為本部評價工作的領導和仲裁機構。委員會由學部領導、教師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組成,一般為79人,在本校公示後報本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每個小組成員57人,由班主任擔任組長。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式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等,應向學生及家長做出明確的解釋並公示。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對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並負責。

  (三)建立申訴和舉報制度。對評價的結論,如果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分歧,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結論;對於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經過廣泛和深入調查和討論後做出決定。

  (四)學生、家長和教師對評價過程中的違紀行為,可向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舉報和投訴,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負責調查和處理。對評價工作委員會答覆或處理不滿意的,可向學校行政部門反映。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和學校行政部門應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查處過程及結果。

  (五)建立誠信制度。對參加評價工作的人員建立信用記錄,如果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應在相應當事人的信用記錄中予以記載,取消其參與評價工作資格並給予相應的處罰。

  (六)建立監控制度。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應組織人員對評價工作不定期進行過程監控和質量評估,全面瞭解評價工作的有關資訊,及時糾正評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改革建議。評價工作結束後,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在各班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樣並對評價結果進行核實,尤其是對獲得優秀等級學生的狀況進行復核。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5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和諧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按照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我校以品質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採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1 、方向性原則:評價體現新的人才觀、教育觀和質量觀,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願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2 、客觀性原則:在評價過程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做出合理的評價。評價堅持主體參與,以學生、家長、教師評價相結合。

  3 、全面性原則:評價體現全面性和綜合性,從五個方面進行評價。關注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對評價內容進行全面考核,有根據地作出判斷。

  4 、科學性原則: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圍繞評價目的,建立簡便易行、利於操作、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運用科學、多樣、靈活的評價方法實施評價。

  5 、發展性原則:尊重人的發展性與特殊性,注重評價的內容多元、方法多樣。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學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6 、參與性原則:要加強學生之間、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對話與交流,增進理解與溝通,開展有效的自評、互評,及時反饋,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形成和諧的學校文化。

  1 、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綜合素質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品德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方面。

  2 、學科性發展目標

  學科性發展目標在關注學生各學科學業成績的同時,關注學生的學習品質。包括主動學習、快樂學習、學會學習、合作學習、樂於實踐。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並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採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學業考試。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物件,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除傳統的紙筆測試外,還可設展示性評價,允許學生進行二次考試。

  (3)、實績表現。透過演講比賽、小製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廣泛宣傳和培訓。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價小組,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培訓工作,統一思想,保證評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將評價結果填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3、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應由學校評定委員會組織進行,要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完成。評定時以學生階段性的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依據,結合學科成績確定學生的評價等級。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作出明確的解釋並公示。評定結果只公示“優”等級,其餘等級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並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

  (3)、綜合素質評定的結果為了激勵和提醒學生及家長,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同時也作為學校診斷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