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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房屋租賃合同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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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房屋租賃合同1

  合同編號:

  出租人: 簽訂地點:承租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租賃房屋坐落在、間數、建築面積 ㎡、房屋質量。

  二、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三、租金(大寫):

  四、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五、承租人負責支付所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六、租賃房屋的用途:

  七、租賃房屋的維修: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費用負擔:

  八、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九、出租人( 是 / 否 )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十、定金(大寫) 元。承租人在前交給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 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 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3、十二、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十三、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房屋面積為 ;第 層 共 層;出租包含附屬建築物 。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整。

  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給甲方,下次付租金時間應在已付租金到期前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

  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見附件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錶現為: 度;(2)電錶現為: 度; (3)煤氣表現為: 度。

  (三)附加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 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賬號: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定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特訂立本房屋租賃合同,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將座落於下縣巷一號家屬樓202室一樓租賃給乙方,建築面積 m2,租賃期限為 一 年,從二O一 四 年 五 月 二十三 日起至二O一 五 年 五 月 二十二日 至。

  二、租賃期間費用的結算辦法:該房屋年租金6000.00元(不含稅金),乙方應向甲方一次交清壹年房租和保證金20xx.00元,共計8000.00元。

  三、乙方應以合同按期交清租賃費,如有拖欠費用者,甲方可按銀行貸款利息計收滯納金,並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及後果由乙方承擔。

  四、租賃期間,房屋如發生地基沉陷,牆體開裂,由甲方負責維修,由於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而導致的毀損,本合同則自行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五、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再次轉租或合租,如乙方將房屋私自轉讓給第三方,甲方有權收回此房,一切損失概不負責。

  六、租賃期間,乙方承擔採暖費,電費,水費等。

  七、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近期搬出所有物件,恢復室內原狀,否則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期滿後,如果甲方的房屋繼續租賃,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權。

  九、爭議:如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做出裁決。

  十、注意事項:

  1、乙方不得自行改變房屋的平面結構,移門、改窗、打洞,確保該建築結構不損壞。

  2、乙方在承租期間,應當守法經營、保證安全,維護環境。服從甲方和社會有關方面的管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十一、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合同時,應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本合同所列條款,任何一方若有違犯,即視為違約行為,對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或賠償損失。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必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並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權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二、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公證部門:

  二OO 年 月 日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企業概況

  1.資產總額:

  其中:流動資產: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資產淨值:______________

  無形及遞延資產:____________

  其他資產:__________________

  2.負債總額:

  其中:流動負債:__________________

  長期負債:__________________

  3.所有者權益:

  其中:實收資本:__________________

  資本公積:__________________

  盈餘公積:__________________

  未分配利潤:________________

  4.生產經營情況: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共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止。

  三、交接手續

  為維護國家、企業、承租人的合法權益,確保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完整,督促雙方依法履行租賃合同,在簽訂租賃合同前、租賃期間年度決算、租賃合同終止時,都必須經審計(會計)事務所驗證核准租賃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依照審計報告以明細表上的數額進行清交結算,審計查證報告及清交(結算)表作為本合同附件。

  四、經營目標,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必須完成下列指標:

  1.總產值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_ ______年________元。

  2.實現利潤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租金

  1.租金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計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租賃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間所得收入,按下列順序分配:彌補前年度虧損,依法納稅,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特種基金、租賃費、承租方所得、獎勵基金、福利基金、盈餘公積金。

  2.承租方所得,每年按承租方所得數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其餘部分作為風險基金留存,承租方無權支配。承租期滿時結清承租方所得。具體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

  3.承租經營者合夥承租成員在租賃期間可預支生活費,數額為_________,預支辦法為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企業租賃前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

  八、擔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財產作抵押:現金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折舊________元。總額計為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___自願作為承租方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為擔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額為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自願作為承租方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為擔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額為____ __元。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出租方有權:

  1.出租人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出租人有權監督本企業的產品方向。

  3.出租人有權維護本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承租方有權:

  1.承租人對本企業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機構設定權;

  (2)人事任免權;

  (3)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

  (4)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獎金分配權。

  出租方有義務:

  1.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承租方有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裝置的完好,按照裝置的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裝置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3.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的權利。

  2.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租賃雙方應全面實行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2.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3.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____%的違約金。

  5.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十二、租賃期滿後資產的退還和驗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____種方法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執一份,工商局鑑證備案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份。

  附件:

  1.企業概況材料________________份;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日期:__年__月__日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區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雙方在租賃期間的權利、 義務進行規範、制定本合同。

  一、建築物地址

  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山南地區加查縣德吉路的園藝二場綜合樓駐其附屬設施經各相關建築部門驗收合格後出租給乙方合法經營使用。

  二、房屋面積

  出租房屋的面積為 平方米,院落 平方米。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四年,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清空並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數額:雙方商定租金為每年 萬元,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給甲方。

  2、租金提前一年支付:第一期租金於 年 月 日前付清,以後每年租金於 月 日以前繳納,甲方收到租金扣開據收據。

  3、如乙方俞期支付租金超過兩個月,則每天以年租金的 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過三個月,則視為乙方自

  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五、房屋風險抵押金

  1、為確保房屋太其附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間相關費用之如期強算,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前支付給甲方房屋風險低 金萬元整(壹拾萬元整),甲方在收到房屋風險抵押金後開據書面收據。

  2、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於租賃關係消除且乙方清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將房屋風險抵押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壞賠償金和其它相關費用,甲方可在抵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後十日內補足。

  4、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租用該樓房, 應立即全額退還抵押金給乙方。

  5、乙方在合同期,未經甲方同意提出退房的,甲方有權不退還房屋風險抵押金。

  6、合同期限滿後乙方必須在十天內將整棟房屋清空,包括乙方轉租或分租的房屋,若合同期滿後轉租或分租物件(包括一戶)不退房的,甲方有權不退還風險抵押金。

  六、甲方義務

  1、甲方須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給乙方使用。

  2、房屋設施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受到損壞,甲方有修繕承擔相關費用的責任,如甲方未在兩週內修復該損壞物,以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設施,乙方有權終止合約,並要求退還抵押金。

  3、甲方應確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權利,如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轉移,他項物權或其它影響乙方權益的事件,甲方應保證所有權設定人、他項權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 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抵押金。

  2、乙方經同意,可在房屋內添臵設務,租賃期滿後,乙方將添臵裝置清理,並保證不影響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或分租,並愛護使用該房屋,如因乙方過失或過錯致使房屋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

  4、經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或分租的房屋及設施受損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各轉租或分租物件的所有行為負全部責任。

  5、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乙方不得在該房屋記憶體放危險品。

  6、乙方應承擔租賃期內的水、電、電話費、收視費等一切實際使用而產生的費用。

  7、在合同期,若因城市改造、列入規劃,改擴建等原因需要房屋拆遷、停業的乙方及時退回房屋,已交房屋租金,甲方按實際月數計算租金,其餘部分退回乙方。

  8、乙方必須保證落實自門前“三包”責任(安全、衛生、設施),在租用期內乙方必須安全運營,若出現火災,盜竊等到任何安全事故和責任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八、房屋的轉讓、轉租和交換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

  2、租賃期間,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他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轉租合同。

  3、租賃期間,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行徵得甲方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訂立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改造本合。

  4、在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將本房屋轉租、轉售,如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承租、購買權。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2、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在房屋使用壹個月內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同意,改變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直接損失的;

  (7)拖欠房租累計三個月的

  4、乙方在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如甲方在租期 後仍需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7、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在10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任何滯留物,均視為放棄。

  十、違約及處理

  1.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甲方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恢復原狀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XX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山東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向鄉鎮XX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和補貼由 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分別報村委會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後附:

  1、租賃土地基本情況表

  2、補償標準

  甲方(簽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鑑 證 方: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省___市___區___巷___號___單元___樓___號,三房兩廳單衛;建築面積___平方米。該房屋由甲方租給乙方使用,用途為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按半年支付租金給甲方(首次支付三個月共計7200元整,以後每次支付半年),下次付租金時間應在已付租金到期前

  第五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2400元作為押金。租期屆滿,房屋及裝置無損壞遺失且水電氣費用繳清的情況下,甲方全額退還押金。

  第六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八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第九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聯絡電話: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了維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所租房屋

  1、出租方將向承租方出租位於北京市 區小區樓單元 室房屋,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屋”).

  2、該房屋的產權人為華潤臵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特授權委託出租方負責租賃經營管理該房屋,並由出租方享有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權利、承擔本合同涉及的全部義務和責任。對此,承租方已全面清楚的知悉並自願與出租方簽訂本合同書。

  3、該房屋的位臵、面積以本合同附件三平面圖中陰影部分為準;該房屋建築面積為租金及其他費用的計算依據。

  4、承租方所租房屋用於 ,承租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出租方書面同意以及按照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及轉租、轉借。 如出租方已在該房屋中設臵固定附著物和裝置,並同意一起出租,雙方應在訂立本合同時以附件二形式列明這些附著物和裝置。

  第二條:租期

  承租方租賃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或本合同被解除,出租方有權收回該房屋。承租方須在租賃期滿或實際的終止期後 日內遷出,如超過 日,則承租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租金的兩倍數額向出租方繳納自租期屆滿(或終止、解除)日起至實際遷出之日止的租金。承租方如有意繼續承租該房屋,則須在租期屆滿前一個月內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經與出租方協商同意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書,方可繼續租用。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可優先租賃。

  第三條:所租房屋的移交

  1、出租方向承租方發出可移交房屋的通知後七天內,承租方應進入所租房屋。該房屋如果不嚴重影響承租方的使用,承租方不得拒絕接受交付,不得向出租方主張任何賠償。

  2、承租方接受該房屋後如需裝修,應在裝修之前向出租方書面要求確認裝修設計。未經確認的裝修設計,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更改,相關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提出書面的確認請求後十個工作日內出租方未作任何書面答覆的,視為同意。承租方裝修設計、施工等所需一切材料、人員及工程等費用須由承租方自己承擔。

  第四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的支付

  1、房屋租金採用按____ (年、季度、月)計租方式,____(年、季度、月)租金額為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

  2、承租方應按____(年、季度、月)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方式為預付,即在每____(年、季度、月)前五個工作日內到小區辦公室(提示:應再明確交費地點)預付當____(年、季度、月)租金(遇節假日則順延)。逾期不交者,每日加收當期應交租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15日以上未付租金的,即視為承租方嚴重違約,出租方有權因此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出租方收回出租房屋的, 承租方應承擔全部的違約責任,並且承租方須向出租方賠償因此所引起的全部損失。

  3、起租後的第一筆租金應根據當____(年、季度、月)實際租用的天數計取,按比例在進住前一次性支付。最後一筆租金應根據該____(年、季度、月)租期尚存的天數支付。

  4、儘管有本條第1、2款所述,承租方應在佔用該房屋前,向出租方預付第一____(年、季度、月)應付的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5、承租方應在每月前五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支付上月除租金以外, 實際發生的含本條第

  6款所列由出租方代收、代繳費的其他費用。

  6、租金不含以下費用:

  (1)、水、電、煤氣。

  租期內水、電、煤氣等費用按每月查表實數計算費用,由承租方自行向________繳納。

  (2)、供暖費。

  每年5月1日至10月30日為交費期限,由承租方向供暖單位繳納。如由出租方供暖,承租方在此期間一次性向出租方預交當年度冬季供暖費。逾期未交者,出租方有權按逾期每日加收全部供暖費的1%的違約金。供暖開始後,承租方仍未交清上述費用的,出租方可停止供暖。

  (3)、電話費、電視收視費。

  由承租方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向專業公司繳納。

  (4)、物業管理費(或有關單項費用)。

  由承租方按照_____標準向________繳納。

  第五條:押金

  1、 押金相當於_____個月的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押金應在簽署本合同時支付。

  2、押金的保留和扣除

  押金將由出租方為承租方保留,不計利息。如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並沒收全部押金作為違約金處理。出租方亦可不解除本合同,而從押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以補償由於承租方違約而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同時,如承租方願繼續履行本合同,應補足押金。如承租方未補足,出租方有權進入承租方所租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收回該房屋,解除本合同,並有權將押金全部沒收。

  3、退還押金

  本合同期滿後承租方將騰空的該房屋移交給出租方後的三十天內,或因承租方違約或損壞該房屋、設施而由出租方解除合同且承租方已賠償出租方的損失後的三十天內,出租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如承租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第10款的要求,在該房屋內展示搬遷通知,退還押金的時間將延長至上述日期後的九十天。

  第六條:用途

  該房屋僅限用於 。承租方如需變更經營專案或用途,應提前一個月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承租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承租方的義務

  1、執行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守法經營,對利用該房屋開展的一切活動的合法性及後果負責。

  2、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轉租或轉移該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任何權益,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承租方賠償損失。

  3、如該房屋用於經營商鋪,承租方應向顧客提供優質服務,包括員工的服務態度和商品的質量。

  4、如該房屋用於經營商鋪,承租方應使櫥窗整潔、陳列美觀。

  5、物業管理

  承租方應遵守出租方或出租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

  6、損害、損壞的賠償

  全面負責由於承租方、承租方之僱員及顧客的行為、錯誤或疏忽對人或財產造成損失、損壞或損傷的賠償,並保障出租方不因此受到損害和損失。由於承租方、承租方之僱員的行為或錯誤導致在該房屋內或使用該房屋時發生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由承租方負責。

  7、該房屋內所臵財物

  全面負責該房屋內承租方擁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承租方設臵、放臵、陳列在該房屋內的安裝物、內臵物、陳列物)不受任何損失或損壞,並保障出租方不因此受到損失和損害。

  8、出租方的進入

  經事先通知,應允許出租方及其授權的人員在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屋以觀察房屋狀態、盤點固定裝置和進行必要的修理或維修。但在行使這項權利時,出租方應儘可能不造成任何干擾。而在遇到緊急情況時,出租方、出租方之僱員或代理人可進入該房屋而不加通知;如特別需要,出租方可以強行進入。

  9、勘察、廣告及再出租

  在租期屆滿前3個月內的任何合理時間內,允許可能的新承租方勘察該房屋並允許出租方在合適的地方展示房屋待出租的通知。

  10、如該房屋用於經營商鋪,在租期屆滿前1個月,承租方應在該商鋪內顯著的位臵展示通告,告知客人停業日期及搬遷後的聯絡方法;在承租方遷出後,如發生顧客退換商品、投訴、索賠、結算等與承租方有關的問題,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出租方因此蒙受任何損失,承租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11、招牌、廣告

  如該房屋用於經營商鋪,承租方招牌的設計、大小尺寸、放臵位臵、內容等均應經出租方事先稽核並書面同意。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不得在店鋪外(含玻璃間隔外部)懸掛、張貼、擺放任何指示牌、廣告燈箱、海報、標貼、模型等,否則出租方有權隨時予以撤除並向承租方收取撤除費用。

  12、固定附著物及裝置的保護。

  承租方不得損壞該房屋及出租方在該房屋內設臵的固定附著物及裝置,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但承租方正常使用造成的自然損耗除外。

  13、合同的換籤

  (1)如承租方以該房屋作為公司住所地設立新公司並辦理新公司在該房屋經營的營業執照,承租方應自新公司的營業執照辦理完畢之日(以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日為準)起一個月內持本合同原件(一份)到出租方處換籤《租賃合同》,將承租方變更為新公司;除出租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外,新公司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中除承租主體之外的其他所有內容應與本合同一致。同時,新公司承諾將承擔承租方履行《租賃合同》所產生的相關責任義務。

  (2)如新公司辦理營業執照時須出租方提供場地證明,承租方應向出租方遞交書面的場地證明蓋章申請,並保證該場地證明僅作新公司辦理營業執照用。

  (3)如承租方違背本款之第(1)、(2)項中任一項,視為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已進行換籤的,出租方有權解除換籤後的租賃合同);如出租方解除合同時承租方或新公司已辦理入住,出租方有權不給予承租方或新公司任何補償(包括但不限於承租方或新公司對該房屋的裝修投入、承租方或新公司就該房屋的經營與其他方所訂合同的違約責任等等)。

  14、承租方應承擔該房屋的防火責任,雙方簽訂本協議時,應同時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

  15、承租方有義務為其自身或者其僱員購買人身安全以及工傷等的社會保險或者商業保險。同時,承租方也應購買第三人在承租方處消費或者住留而可能出現的人身傷害的保險。

  第八條: 出租方的義務

  1、保證不干擾承租方正常使用該房屋。

  2、保證該房屋的入住條件符合本合同的約定;保持包括該房屋主體結構、牆面以及電源、下水道和電纜以及承租方責任以外的其他部分處於完好狀態;保持公共部位滅火、安全設施處於正常執行狀態。

  3、保持公共區域的清潔。

  4、如承租方辦理相關證照須出租方協助,出租方應提供協助。

  5、出租方負責按國家規定交納房屋產權人所承擔的房產稅。

  6、出租方如在租期內轉讓該房屋,應保證受讓人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所租房屋的交還

  1、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承租方應於合同終止或解除日前將該房屋交還出租方。如本合同因租期屆滿而終止或因承租方違約而致解除,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恢復原狀,該恢復原狀工程由承租方承擔費用。交還房屋時,承租方應向出租方移交該房屋及所有固定裝置、裝臵、鑰匙以及附加裝置,並使這些裝置、裝臵保持良好、清潔、可租和可使用狀態,否則,承租方應予以賠償,但自然損耗除外。

  2、承租方的財產、固定裝置和裝臵等,承租方應移走並負擔搬運費用,否則視為承租方放棄其所有權,出租方有權自行處臵。3、如承租方未能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日前將該房屋移交給出租方,出租方有權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日到期時,無須承租方許可,單方進入並佔有、使用該房屋,承租方未能移走的物品由出租方另行安排儲存,但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當日視為承租方向出租方移交該房屋;因此產生的延期移交的天數,視同承租方延長租用的`天數,承租方應根據實際天數按比例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第十條:例外

  除非是出租方、出租方僱員或代理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發生下列情況時出租方對承租方、使用人和其他人不負任何責任:

  (1)電梯、自動樓梯停止執行造成承租方人身或財產損害;

  (2)使用該房屋內電、煤氣、水造成承租方、使用人及其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

  (3)該房屋內的人和物品發生安全問題;

  (4)承租方或第三人不遵守法律法規、本合同造成的損害。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證明檔案。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對另一方的賠償責任。

  2、如不可抗力造成該房屋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書面通知後30日內,書面通知承租方是否重新修復該房屋。若出租方決定不修復,則該不修復的通知構成對本合同的解除。在承租方收到該通知並退還了該房屋、付清應付租金和各種費用、辦理完退租手續後30日內,出租方應及時退還承租方預付的租金和押金;若出租方決定修復,而在修復期間該房屋不適於使用的,承租方可不支付修復期間的租金和物業管理費;若該房屋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六個月內未能修復,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3、由於小區市政配套不甚完善,乙方在使用房屋時有義務對出租房屋內的自有財產做好保護工作。由於停水、停電、管線滲漏、雨、汙水排放不暢等原因造成乙方所租房屋內的物品損失及由此引發乙方的相關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 承租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或其他應付的費用,應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

  2.承租方擅自將租用的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做他用的,屬於嚴重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已經交納的押金將作為違約金予以扣除,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還應繼續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3. 承租方擅自改裝、移動或更換所租用房屋固定物和其他裝臵或設施,導致房屋主體結構和質量嚴重受損的,屬於嚴重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已經交納的押金

  將作為違約金予以扣除,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還應繼續賠償出租方的全部損失。

  4. 承租方不能使用任何藉口減少或停止繳納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費用,否則將視為違約,應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5. 承租方如發生嚴重違反國家或北京市的法律法規及小區房屋管理的有關規定時,屬於嚴重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收到出租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後,應立即搬出所租用的房屋,一切費用(包括房屋裝修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由於承租方違約而使出租方已經或將要遭受的損失,並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6、承租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所確定的各項義務。除另有約定外,違反任意一條將視為違約,出租方有權視情節嚴重採取主張違約金、扣除押金、解除合同,同時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7、承租方因其經營活動違反了國家或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而導致出租方承擔行政處罰的,無論出租方是否因此解除本合同,承租方都應全部承擔行政處罰的全部責任,向出租方支付罰金;因行政處罰給出租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承租方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承租方除上述條款外如違反其它約定,將承擔違約責任,按租金總額的2%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1、如承租方要求在租期內解除租賃合同,承租方應提前至少60天向出租方發出提前解約的書面申請,出租方將根據租期剩餘的時間收取補償金。具體金額為:離租期結束多於6個月,收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補償金;離租期結束少於6個月,多於3個月的,收取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補償金;離租期結束不多於3個月的,收取相當於一個月租金的補償金。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承租方破產並開始清算,或被請求破產、清算以及承租方不得不宣佈破產或與債權人做出安排或對承租方所租該房屋執行任何法律上的安排,出租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收回該房屋,沒收全部押金作為違約金,並向承租方追索欠款。

  3、如果出租方要求在租期內解除租賃合同,出租方應提前至少60天向承租方發出提前解約的書面申請,承租方將根據租期剩餘的時間收取補償金。具體金額同本款

  第一條。如上述補償金不足以補償承租方不可拆除的裝修殘值(扣除折舊),出租方還應增加補償金數額直至補償金總額與承租方不可拆除的裝修之殘值相等。

  第十四條: 證照

  如該房屋用於經營商鋪,在簽署本合同之前,承租方需向出租方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核發的營業執照及附件。如承租方非法人代表的,還需向出租方出示法人代表的授權書。 承租方如更改名稱、變更營業執照,應及時將新的名稱書面通知出租方,並將新的證照向出租方出示並提供其影印件給出租方備案。

  如承租方在租期內被吊銷許可證、執照或被責令停產停業,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押金作為違約金並要求承租方賠償損失。

  第十五條:租賃合同的附件

  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租賃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承租方向出租方繳納了全部押金,並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司印章之後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執兩份,承租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9

  甲方:

  乙方: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商業用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 平米有償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年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房屋地址;

  2、房屋用途;

  3、房屋面積計算:現有面積 平米,按套計算。

  第二條 租金與支付辦法

  一、租金

  1、 ,按現狀年租金 元整(不含物業費、管理費、衛生費、水電費、燃氣費等相關費用)

  2、租賃費用每 年調整一次。調整幅度為按上一租賃期年租金上調10%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租金額 元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租金額 元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租金額 元整……..。

  二、支付辦法

  本合同正式簽定後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50%,計 元人民幣,一個月付清全部租金共計 元整。

  第二年及以後為每年 月 日付50%, 月 日付50% 。

  如果乙方不能在本協議限定日期交付租金,本協議將自行終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有協助乙方同 物業公司辦理入住手續的義務。

  2、甲方有配合乙方做好工商、相關手續的義務。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合同簽定地進行和稅務登記。

  2、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限交納租金。

  3、乙方必須優先安排管莊地區本地勞動力,而且必須完善各種社會保障。

  第四條 其他應約定的條款

  1、對所租用的商業房屋乙方不能轉租,對現有房屋結構不能擅自改動。乙方在承租期間負有維修、保管該租賃物的責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2、乙方租賃此商業用房必須合法經營、合法納稅,必須注意各項安全。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債務及一切民事、責任均與甲方無關。

  3、在承租期間,乙方由於自身原因提出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並向甲方支付。

  4、在承租期間,由於乙方未能交納各項稅費或者違反法律法規而無法正常經營的,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5、在承租期滿或解除合同後,乙方在租賃物上添附的附屬物,無償交與甲方。

  6、雙方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承租。

  第五條

  1、乙方不能按時交納租金,每延期一天應按當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五交納違約金。

  2、乙方如果違反上述第四條的各項約定或不按期交納租金,甲方有權。

  第六條 遇市區有關政策調整雙方必須終止協議,如果政府及相關部門對經營損失進行補償,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第八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予以確定。

  第九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簽約人: 簽約人:

  二0 年 月 日 二0 年 月 日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現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鋪面)位置和用途

  乙方租賃甲方位於金色池塘小區 期 號商鋪,間數 間,建築面積____平方,用於 使用。

  二、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物管費、水電費保證金、經營保證金支付

  1、該房屋第一年月租金為 元/平方,年租金計為 元;

  第二年月租金為 元/平方,年租金計為 元;

  2、物業管理費以物業公司當年度通知的標準執行。

  3、乙方在簽署本合同的當日需繳納 元人民幣(大寫) 作為經營保證金,繳納 元人民幣(大寫) 作為水電費押金。以上經營保證金和水電費押金不能用以衝抵租金,合同期滿或雙方按本合同有關條款終止本合同(違約除外)並且乙方付清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滯納金及其他所有有關費用,甲方應在一個月內將乙方的經營保證金和水電費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4、乙方在簽訂合同當日一次交清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和及水電保證金等各項費用共計 元。

  5、後續年度租金按 支付一次,採取先付費後使用的政策。

  後續年度租金支付節點:

  四、裝修改動

  甲方同意: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使用安全的情況下,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根據需要可對所承租鋪面牆體及其它附屬(門頭等)設施作符合經營要求的改動,但乙方裝修前應將裝修方案報甲方簽字認可,同時乙方需在簽訂合同時繳納裝修保證金 元。合同屆滿或終止後當日內,甲方驗收合格後退還裝修保證金;否則,甲方不再退還裝修保證金,自行恢復。裝修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恢復費用時,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補齊。

  五、水電費及經營使用費用

  房屋(鋪面)交付乙方後至合同期滿(或解除、終止、失效)日所實際發生水電費、物業費等由乙方承擔。該費用由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交納時間和收費標準按時向甲方交納。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的,甲方有權直接逐次從租房、水電保證金及扣除,上述保證金不足扣付時,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補齊。

  六、優先購買、續租及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一) 乙方對所租賃鋪面享有優先購買權。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二) 合同期內乙方不購買租賃的房屋(鋪面)或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有權對外出售該房屋(鋪面)。本租賃合同到期後自然終止。

  (三) 合同期滿後,租賃雙方及時結清相關事項和費用。承租方如需繼續承租,需提前 貳 個月向出租方書面提出續租申請,若房屋(鋪面)未銷售,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四) 承租方不得將租用房屋以任何形式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如果在規定使範圍內,須經公司同意方可。

  七、合同解除、終止、失效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當年租金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第三條的租金的優惠,未交齊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在合同解除後3日內由乙方負責補齊。

  出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 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承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 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11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出租與承租坐落於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用途

  乙方只能用於約定的使用用途,不得改變房屋使用用途。乙方做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

  甲、乙雙方致同意租賃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續租

  房屋租賃期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如需要繼續租用,應在租賃期滿前一個半月(45天)與甲方協商,並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確定租金,租期及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元(。從起租日起(計租日)至下一年終止日,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共計(大寫)元( 元)。

  2、租金支付方式:現金。

  3、此房屋的租金收取為上打租。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租金。如下一年續租提前45天交租金。

  第四條:租賃保證金

  1元(人民幣。

  2、上述租賃保證金由甲方保管至租期結束。

  3、租賃結束後,甲方在扣除乙方拖欠的租期相關費用後,將租賃保證金退還給乙方。租賃保證金不足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如乙方無拖欠費用,並無房屋及設施損壞,甲方將乙方保證金以現金方式返還。如乙方未到租期結束,或中途出兌,租賃保證金不退。

  第五條:物業費及其它費用

  1、除租金外,乙方應按該經營性用房的建築面積繳納物業管理費。

  2、除租金外,乙方應向經營性用房轄區的供暖公司繳納房屋供暖費,如承租人不需供暖,每年應按供暖公司的規定交納供暖費(佔網費)。

  3、除租金外,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水、電、電話、有線電視、電信寬頻、煤氣、排汙、衛生、治安等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及時繳納。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在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情況下,陪同其他相關人員,進入該房屋內進行看和了解房屋狀況。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及條款,甲方在此作出授權,屆時無需另行通知乙方。即可由物業管理部門至少中斷該房的水、電等方式敦促乙方更正其違約行為。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3、本合同租賃期滿或提前終止、解除合同時,乙方須將其所有財產和自置裝置、物品搬出該經營性用房(包括可移動而不損害房屋結構和使用的裝修場)。否則,甲方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及物品予以處理,並無需給乙方任何損失補償。

  4、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並由代理人代辦代理交付和收回房屋及甲方授予的其它權利。 甲方的義務

  甲方按合同約定期將該經營性用房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時甲方保證房屋結構完好。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繳納租金,租賃保證金。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安裝和改建供水、排水、電路、水管等設施。也不得在經營性用房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超出房屋承重範圍的物品。

  3、乙方根據需要對房屋裝飾和裝修必須通知甲方,並附合物業公司的規定。未取得甲方及物業公司書面審批手續,乙方不得擅自進行裝修和更改房屋設施。

  4、房屋的附屬設施由乙方負責保養、維護維修。包括上下水、電、供暖、捲簾門、門、捲簾窗、防盜窗、吊棚、煤氣管設施。

  5、租賃期內,乙方對任何人給房屋或房屋設施造成的損害全部負責。

  6、租賃結束時,乙方應按其接收狀態還給乙方。甲方對乙方的裝修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

  7、乙方應遵守公安消防、社群物業及對用火的規定。保證防火設施的有效,對可能發生的火災而造成自身及他人財產損失或致人死亡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8、乙方對來訪客人及顧客在該用房所發生的意外傷害負全責。

  9、乙方對經營性用房的牌匾,外牆裝飾物的脫落。倒塌造成行人和顧客受傷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 乙方: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1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出租與承租坐落於兩層獨立樓房的經營性用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用途

  乙方只能用於約定的使用用途,不得改變房屋使用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房屋租賃期為五年,從月日至日止。

  2、續租

  房屋租賃期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如需要繼續租用,應在租賃期滿前一個半月(45天)與甲方協商,並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確定租金,租期及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本用房每年租金為(大寫)元)。從起租日起(計租日)至下一年終止日,乙方應向甲方以每6個月一期支付一次(半年租金)共計(大寫)元(元),乙方每期提前一個月繳下一期房費。

  2、租金支付方式:現金()轉賬()。

  3、除租金外,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水、電、電話、有線電視、電信寬頻、煤氣、排汙、衛生、治安等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及時繳納。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在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情況下,陪同其他相關人員,進入該房屋內進行看和了解房屋狀況。

  2、本合同租賃期滿或提前終止、解除合同時,乙方須將其所有財產和自置裝置、物品搬出該經營性用房(包括可移動而不損害房屋結構和使用的裝修場)。

  4、甲方確認房屋無抵押、貸款、第三者糾紛等爭議。

  5、甲方按合同約定期將該經營性用房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時甲方保證房屋結構完好。

  6、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與當地村委、街道等地方政府做好協助工作。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繳納租金,租賃保證金。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安裝和改建供水、排水、電路、水管等設施。也不得在經營性用房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超出房屋承重範圍的物品。

  3、乙方根據需要對房屋裝飾和裝修必須通知甲方,並附合物業公司的規定。

  4、在租期內房屋因拆遷、城市改造等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甲方給予乙方經營性補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如有其他形式的糾紛,如抵押、貸款、第三者爭議與乙方無關,如造成乙方損失,甲方給予乙方補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租賃結束時,乙方應按其接收狀態還給乙方。甲方對乙方的裝修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

  7、乙方應遵守公安消防、社群物業及對用火的規定。保證防火設施的有效,對可能發生的火災而造成自身及他人財產損失或致人死亡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8、乙方對來訪客人及顧客在該用房所發生的意外傷害負全責。

  9、乙方對經營性用房的牌匾,外牆裝飾物的脫落。倒塌造成行人和顧客受傷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1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聯絡電話:身份證號: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聯絡電話: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出租與承租坐落於兩層獨立樓房的經營性用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用途

  乙方只能用於約定的使用用途,不得改變房屋使用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房屋租賃期為五年,從___月___日至___日止。

  2、續租

  房屋租賃期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如需要繼續租用,應在租賃期滿前一個半月(45天)與甲方協商,並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確定租金,租期及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本用房每年租金為______元。從起租日起(計租日)至下一年終止日,乙方應向甲方以每6個月一期支付一次(半年租金)共計___元,乙方每期提前一個月繳下一期房費。

  2、租金支付方式:現金( )轉賬( )。

  3、除租金外,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水、電、電話、有線電視、電信寬頻、煤氣、排汙、衛生、治安等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及時繳納。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在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情況下,陪同其他相關人員,進入該房屋內進行看和了解房屋狀況。

  2、本合同租賃期滿或提前終止、解除合同時,乙方須將其所有財產和自置裝置、物品搬出該經營性用房(包括可移動而不損害房屋結構和使用的裝修場)。

  4、甲方確認房屋無抵押、貸款、第三者糾紛等爭議。

  5、甲方按合同約定期將該經營性用房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時甲方保證房屋結構完好。

  6、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與當地村委、街道等地方政府做好協助工作。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繳納租金,租賃保證金。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安裝和改建供水、排水、電路、水管等設施。也不得在經營性用房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超出房屋承重範圍的物品。

  3、乙方根據需要對房屋裝飾和裝修必須通知甲方,並附合物業公司的規定。

  4、在租期內房屋因拆遷、城市改造等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甲方給予乙方經營性補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如有其他形式的糾紛,如抵押、貸款、第三者爭議與乙方無關,如造成乙方損失,甲方給予乙方補償____________________。

  6、租賃結束時,乙方應按其接收狀態還給乙方。甲方對乙方的裝修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

  7、乙方應遵守公安消防、社群物業及對用火的規定。保證防火設施的有效,對可能發生的火災而造成自身及他人財產損失或致人死亡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8、乙方對來訪客人及顧客在該用房所發生的意外傷害負全責。

  9、乙方對經營性用房的牌匾,外牆裝飾物的脫落。倒塌造成行人和顧客受傷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承租甲方位於三陽路5-7號辦公樓壹棟,使用面積210平方米。

  二、租賃期為壹年,即甲方從20xx年3月13日起將租賃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3月12日止。

  三、雙方約定年(月)租賃2200元,按季繳納,先繳款後用住房。乙方於每季3日前必須將當季租金交付給甲方。

  四、租用前乙方應提供公司營業執照正本,留存身份證影印件,應交2800元押金,待合同終止結帳退還押金。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日常工作用電、用水。電費乙方每月按實際使用度計算,每度按壹元結算;水費按實際使用噸數計算,每噸按2.60元結算。以上各項費用按市場調整增減而增減。其它費用、門前三包、衛生費等均由乙方直接向有關管理部門繳納。

  六、乙方應保持租賃租賃房屋原有建築結構不變,若因經營業務需要,需對承租方屋進行改造、裝潢、裝修時,應出具正式施工圖,改造方案,需徵得甲方同意認可,方能進行改造施工,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終止時,所有權即無償屬甲方,乙方不得折除。

  七、租賃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防火規定,對大額款項,貴重物品妥善保管。如乙方違反規定而發生事故或從事違法活動,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八、如乙方逾期未付房租和水電費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在收回租賃房產中乙方的財產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者,不允許合租,不允許娛樂性經營,不允許居家,或改變其他用途。

  十、對於甲方轉讓房屋的行為,乙方予以認可同意,並放棄購買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權利。

  十一、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前30天,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需提前告知對方,重新簽訂合同。

  十二、乙方原則上暫定五年,合同在每年簽訂壹年基礎上續定,前提是同等競爭條件下優先,如另方高於乙方則以另外為主。

  十三、合同執行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不負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租賃期內,如甲方因經營需要,需轉讓本合同項下房屋時,應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通知天內騰退房屋,本合同即告終止,雙方互不負擔違約責任,其他相關問題均參照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如乙方逾期不予騰退,即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五、本合同一式叄份,各執一份,經簽署後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

  一、租賃標的

  甲方將坐落在______B棟___室m2和閣樓___m2,共計___m2房屋(建築面積)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年月 日止,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續租。如不續租,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出租方。

  三、租金與租金的繳納期限及方式

  1、年月日,年租金元整。

  2、月年月日,年租金 元整。

  3、年日,年租金 元整。

  4、以上年租金分每半年(8月14日,2月14日)先交租金後經營元/半年),乙方若中途退出,租金不退。(上述租金不含稅,其稅由乙方交納。)

  四、合同生效期:乙方在一次性交納半年租金後,即自行生效,如乙方未交清應繳租賃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2、甲方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必要的方便。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2)乙方嚴重違反社群規章制度。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包或轉借的:

  (3)乙方不能按規定時間上交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一切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亮證經營,承擔經營中的一切民事責任,並按規定交納應交費用。

  3、乙方為了經營需要可適當裝修,但裝修前必須將裝修方案報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乙方可撤走裝飾物,但必須恢復原樣交給甲方。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要保證甲方固定資產安全完整。

  七、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而終止合同,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為當年租金的50%

  八、其它的約定事項

  若遇國家、地方政府重大改革變化,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一經簽字,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