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規定> 中組部最新黨費收繳標準2016

中組部最新黨費收繳標準

中組部最新黨費收繳標準2016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中組部最新黨費收繳標準2016,歡迎大家閱讀與收藏。

黨費收繳標準熱點文章整理        


       

                

       


       

                

       


       

                

       


       

                

       


       

                

       


       

                

       


       

                

       


       

                

       


       

                

  中組部最新黨費收繳標準2016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繳納標準為:

  一、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 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二、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三、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1元。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卹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拓展

  黨費具體內容

  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中組發[2008]3號,以下簡稱《黨費收繳管理規定》)之後,一些地方和單位黨委組織部的同志就檔案的部分條款如何理解進行詢問,經研究,現就幾個具體問題答覆如下:

  1、列入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補貼包括哪些收入?

  答: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補貼是指:根據國家關於規範津貼補貼的有關規定,對各地各單位幹部職工普遍發放的規範津貼補貼(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對於只有少數地區、部分單位或特殊崗位享有的津貼補貼,比如: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和補貼(法院檢察院辦案津貼、審計補貼、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公安值勤崗位津貼、密碼人員崗位津貼、信訪崗位津貼、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貼等)、改革性補貼(住房公積金、住房提租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等),以及社會保險類補貼、傷殘人員撫卹金等,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2、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稅後”應如何計算?

  答: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稅後”是指: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各項收入之和扣除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餘額。

  例如,某省市機關單位的黨員,某月單位為其發放的工資和各項津貼補貼的專案有: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資改革保留補貼、規範的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以及住房提租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醫療補貼、住房公積金等。按照《黨費收繳管理規定》第一條和問答第一條規定的口徑,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資改革保留補貼、規範的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其他收入專案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上述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各項收入之和扣除該黨員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後的餘額,即為其稅後交納黨費的基數。

  3、在企業,列入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工資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專案?

  答:目前,由於企業人員工資專案沒有統一規定,對同類性質的工資專案在不同的企業叫法也不盡相同,因此,列入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收入專案,應當按照是否符合“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的原則來確定。根據多數企業的做法,“固定部分”是指在企業內職工普遍發放的基本工資、崗位(職務)工資、技能工資、崗位(職務)津貼補貼。“活的部分”是指在企業內職工定期普遍發放的獎金和績效工資。對於只有特殊崗位發放的津貼補貼(如,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貼,高空、高溫作業和有害、有毒等崗位發放的保健類補貼),以及社會保險類補貼、住房補貼、加班補貼、誤餐補貼、表彰獎勵完成某項工程專案有功人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等,不列入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4、列入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主要指什麼?

  答: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離退休費總額包括: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以及按國家規定發放的離退休人員補貼。離退休人員補貼是指:根據國家關於規範津貼補貼的有關規定,各地各單位離退休人員普遍發放的補貼(相當於在職人員的規範津貼補貼)。對於只有部分離退休人員享受的補貼(不同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補貼、離休幹部護理費、艱苦邊遠地區補貼等)、改革性補貼(住房提租補貼、住宅電話補貼、交通補貼等)、傷殘人員撫卹金等,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養老金總額包括: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企業年金和統籌外養老金。

  5、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如何交納黨費?

  答:對於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年終兌現績效薪酬的當月按本月實際領取薪酬的總數為計算基數,交納黨費的比例參照《黨費收繳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執行。例如:某實行年薪制人員黨員年薪(稅後)30萬元,其中,基本薪酬為6萬元,與績效掛鉤的薪酬為24萬元。基本薪酬每月領取5000元,屬於月收入3000―5000元的檔次,1―11月份應按1%交納黨費,每月交納黨費50元;12月份兌現與績效掛鉤那部分薪酬時領取的薪酬和按月領取的薪酬之和為24.5萬元,屬於月收入10000元以上的檔次,應按2%交納黨費,本月需交納黨費4900元(24.5萬元 ×2%)。

  6、農民黨員交納黨費的標準是否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加以區分?

  答:考慮到不同地區農民收入存在較大的差異,《黨費收繳管理規定》對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標準提出0.2元―1元的彈性要求。對農民黨員交納黨費的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根據本地農民收入的實際情況確定。

  農民黨員交納黨費0.2元―1元的規定,主要適用於在農村中從事普通農牧漁業生產的農民黨員。對於外出務工經商和承包集體林地、果園、魚塘等經營專案的農民黨員,由本人申報月平均收入,自覺參照《黨費收繳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對於領取定額補貼的村幹部黨員,參照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交納黨費的辦法交納黨費。

  7、流動黨員外出期間如何交納黨費?

  答:流動黨員外出期間交納黨費的標準,對在流入地就業的流動黨員,參照《黨費收繳管理規定》第一條、第二條規定執行;對未就業的流動黨員,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納黨費的標準執行,沒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於0.2元的標準交納黨費。

  流動黨員外出期間一般應向流入地黨組織交納黨費。由流出地黨組織在流入地建立黨組織並進行管理的流動黨員,外出期間一般應向在流入地建立的黨組織交納黨費;由流出地黨組織委託流入地黨組織管理的流動黨員,外出期間一般應向流入地黨組織交納黨費。因外出地點變動頻繁而未能落實接收組織關係單位的流動黨員,未落實接收組織關係單位期間,可向流出地黨組織交納黨費,也可在落實接收組織關係單位後,向流入地黨組織補交黨費。對於尚未落實就業去向,按有關規定將黨員組織關係保留在原就讀學校黨組織的學生黨員,仍向原就讀學校黨組織交納黨費,其交納黨費的數額,按在校學生黨員交納黨費標準執行。

  8、不按月取得收入的黨員主要包括哪些?這部分黨員如何交納黨費?

  答:不按月取得收入的黨員是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領取薪酬的黨員,主要包括:個體工商戶、個體經營者、私營企業主、民辦非企業單位出資人、自由職業者等人員中的黨員。

  對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個體經營者等人員中的黨員交納黨費,要按照自覺、主動的原則辦理。這些黨員能否自覺、主動交納黨費,是衡量他們黨員意識和黨性強弱的一個重要標誌。黨員組織關係所在黨組織首先要把黨員交納黨費的相關規定向黨員本人講清楚,然後,由黨員本人主動申報上季度月平均收入,自覺參照《黨費收繳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