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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賃合同

住房租賃合同範文集錦七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住房租賃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住房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的相關事宜協議如下: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居住使用。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經雙方協商該房屋第一年租金為元;以後每年遞增%。租金一年一付,乙方應於每年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租金。

  4、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財物押金元,履約保證金元,該費用在合同履行完畢後根據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結算,若乙方依約履行,該費用全部退還乙方。

  5、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該房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7、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8、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9、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非法活動。逾期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逾期繳納房租的。

  10、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2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1、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並簽字確認。

  1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

  4)逾期未支付租金的。

  5)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

  6)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則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其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4、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住房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區__號樓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年初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住房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以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2、房屋的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產權編號:_________ 。

  第二條: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裝置

  (寫明內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裝置裝置情況,如:房屋為簡易裝修,其內裝置為……)

  第三條: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月/年)。從___年___月___日中午12時零分起至___年___月___日中午12時零。

  租賃期限屆滿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覆,那麼視為其放棄該權利。

  第四條: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寫_________。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個月的租金。

  以後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個月的租金。

  第五條:押金

  押金___元,大寫___。該押金用於保障房屋內的裝置完好,如出現裝置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裝置,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六條:房屋修繕和裝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保證正常的水電供應,如出現漏水、牆面自然脫落、水電無法正常供應等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響的情形,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內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情況,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願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第十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公安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三條:房屋產權證影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影印件為本合同附件。附隨合同之後。

  出租方: 承租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規定》和《山東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位置

  所租賃房屋位於 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免租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 月,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並可索賠損失: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或擅自調換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壞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兩個月的;

  4、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汙染超過出租方要求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可請公證機關協助封存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財產,將該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還應賠償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三條 :使用性質:

  經營性使用

  第四條 :租金及交納期限

  1、月租金________元,另外,水、電、暖氣費自理。

  2、承租人於簽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半年或______年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租金______分之______交滯納金。

  第五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自然損壞或其他屬於出租方修繕範圍的,出租人應負責修復。承租人發現房屋損壞,應及時報修,出租人在規定時間內修復。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由承租人修復賠償。

  2、承租人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私自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必須徵得出租人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3、租賃房屋大修或改造時,承租人應當配合,在租賃期限內,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後原租賃關係不變。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協議生效後,承租方擅自提前終止協議,應支付未履行期間租金的______%作為違約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應支付未履行期間租金的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請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協議到期或因承租方違約導致提前解除協議,出租方對承租方的裝修添附不予補償。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條款或協議,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年。

  4、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住房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2、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日至月

  3、 租金。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 按 支付租金給甲方。

  4、交付房屋日期。甲方於年月

  5、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付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6、維修養護責任。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關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7、在房屋租賃期間,水、電、燃氣、暖氣、物業等日常費用,由乙方支付。

  8、房屋押金: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作為押金,租賃期滿,房子及屋內設施無損,返還乙方。

  9、租賃期滿。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10、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水錶現為: 度;電錶現為: 度; 氣表現為: 度。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住房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租房協議,以資信守:

  一、房屋座落地點: 面積: 附屬物:

  二、租賃期限: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 元,按 月付一次,先付後住,其中第一次付款 元,在 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 元,在 之前付清,依次類推。

  四、租房押金: 元,到期結算後歸還。

  五、違約責任:自合同簽訂後既產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協議。如發生違背情況,違約方應支付給守約方違約金 元,並按實結算房租。

  六、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設施,並按國家規定辦理好有關租賃手續。乙方不得破壞房屋結構及設施,否則按價賠償,

  2、水電、閉路,寬頻、電話及衛生費由使用人(乙方)承擔。

  3、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或供非法用途,外來人員居住必須主動辦理暫住戶口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後果,並承擔違約責任。

  4、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損失的,協議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5、甲乙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視作違約。

  6、乙方如不按時交付租金、水電費、電話費等應付費用,甲方有權單位解除協議,收回房屋,並有權向乙方索取違約金。

  7、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裁決。

  8、合同簽字生效,視作中介成功。中介方合法取得佣金,日後雙方發生變故,中介佣金不作退回。

  9、電 度,水 度,煤氣 立方。

  10、補充。

  七、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住房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下稱:“乙方”)

  鑑於按如下條款和條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園別墅之物業,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建設部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於年月日訂立本租賃合同書(下稱“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業

  第一條 出租物業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於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東路花園別墅區座之物業(下稱“該物業”)。該物業之平面圖見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條 該物業之面積

  該物業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

  第三條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條 該物業之用途

  乙方租賃該物業,用於住宅

  第二章 租賃期限

  第五條 該物業之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下稱“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稱“止租日”)止。

  第三章 該物業之交付

  第六條 交付與簽收

  甲方應於起租日前天,即於年月日向乙方發出書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該物業。乙方收到該交付通知時,辦理書面簽收手續。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該物業時,不可撤銷地向乙方承諾並保證:

  (一)甲方開發該物業之法律手續齊備。

  (二)該物業未受到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該物業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權人,且該物業之權屬無任何爭議。

  (四)該物業之開發、建設符合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符合安全標準,並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之有關規定,符合該物業租賃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諾同意於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對該物業設定抵押。

  第四章 租金及其他費用

  第八條 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並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

  (二)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甲、乙雙方商定,該物業租金之支付標準與方式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該物業之物業管理費(與市政設施使用費以下又合稱為“其他費用”)標準為每建築平方米幣元/月(甲方有權根據北京市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進行調整)。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於年月日分別向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其餘當月租金與物業管理費於每的第日之前分別向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支付。乙方並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3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基金及水、電、燃氣基金和維修基金。 第九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

  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保證按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代為收取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暖氣、電話、傳真、有線電視等市政設施使用費。乙方將於收到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轉交之市政設施使用費繳費通知後天內繳付有關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並承諾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設施使用費之手續費或附加費。

  第十條 租金及其他費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將按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之規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之銀行賬號支付該物業之租金及其他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之銀行賬號見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條件與實施

  第十一條 乙方之購買權

  甲方向乙方出租該物業,系按以租代售方式進行的。乙方基於本合同享有於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時購買該物業之權利,即於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與全部款項,即為乙方正式購買該物業之明確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條 以租代售之條件

  (一)以租代售之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該物業之以租代售價格(包括含租金之價格)為每建築平方米幣元,並以該價格作為該物業之出售價格,即甲、乙雙方就該物業簽署之《北京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下稱“該契約”)規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價格。該物業購房價款總計為幣元。

  (二)該契約之付款方式

  將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為該契約之購房價款支付之組成部分。由於甲方給予乙方分期付款的優惠,乙方於簽署該契約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補償金,該補償金的計算期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該期應付租金為本金,按各該期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三)該契約文字

  甲、乙雙方同意採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文字或市房地局新文字。

  第十三條 以租代售之實施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作出購買該物業的明確意思表示後或於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購房價款後,甲乙雙方於日內,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之條件簽署該契約及其補充協議。

  (二)乙方按該契約及其補充協議之規定向甲方付清該物業之購房價款後,甲方該物業之權屬證件即開始辦理。

  第六章 該物業之修繕與室內裝修

  第十四條 該物業之修繕

  甲方對該物業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裝修及設施狀況的部分,應於該物業起租日起天內予以修繕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負責按《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對該物業承擔保修責任。

  第十五條 該物業之室內裝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該物業後,乙方有權對該物業進行室內裝修。本合同依約終止時,乙方應及時將該物業交還甲方。乙方應於交還該物業時,將其恢復原狀或按甲方要求對裝修予以保留。乙方對該物業之裝修費用,甲方不予退還或作出任何補償。

  第七章 雙方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責任

  (一)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物業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物業。

  (二)甲方負責該物業之保修,負責對該物業及其裝置、設施和附著物等進行日常維修,以保證該物業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甲方保證該物業公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及24小時的保安工作。

  (三)乙方選擇履行該契約時,甲方應按該契約規定履行該物業賣方之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責任

  (一)按本合同規定,按期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二)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該物業及其附屬設施,乙方在租賃期間或將來購房後,不得隨意更改該物業的結構、外觀、裝置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內搭設任何建築物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應當遵守該物業之《物業管理公約》。

  (四)對於甲方對該物業進行之日常維修,乙方得給予甲方進出該物業之方便,並給予適當協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

  (二)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張

  本合同雙方在向對方提供有關主管部門之證明檔案後,方可作為主張本合同免責的事由。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甲方之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生與甲方有關或與該物業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二)甲方未能於本合同規定的該物業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該物業,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期間自該物業應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實際交付日止,以該期間甲方應收之租金金額的日萬分之進行計算。逾期超過天,甲方未交付該物業,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費用,並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實際付款日起至甲方將全部款項實際退還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一條 乙方之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應當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費用。乙方除向甲方繼續支付上述違約金外,並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應付款日起至乙方將全部款項實際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租金押金作為乙方履約的保證。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單方中止合同,該押金不予退回;如至年月,履約正常,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則該押金充抵租金。

  (二)因乙方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第十章 附則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稅費

  本合同所發生之稅費,由甲方和乙方分別按政府規定繳納。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與法律適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即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籤。

  (三)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五條 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他文字文字之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文字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字為準。

  第二十六條 通知與送達

  (一)所有通知可用電傳、傳真或掛號郵件發出。各方相互發出的通知及書信須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發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時候更改其通訊地址時,可用電傳、傳真或掛號郵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電傳或傳真發出的重要通知或書信應該使用信件掛號寄出加以確認(但未能發出此種確認不得使電傳或傳真發出的通知或書信失效)。

  (四)任何用電傳或傳真發出的每一通知或書信,發出時間須被視為收到時間(但如果發出當日並非一營業日,則下一營業日開始營業時須被視為收到時間,以及用傳真發出時,發出的電傳機自動顯示出收件人的電傳號碼及接收代號時須被視為收到時間);如用信件發出,在人手交遞時或在出寄後14天,須被視為收到時間。

  第二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八條 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兩份,由見證律師事務所及有關機關備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章)(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見證人: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律 師: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