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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規章制度

宿舍規章制度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宿舍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宿舍規章制度1

  為加強本工地臨時宿舍務工人員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確保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向公司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以及身份證影印件。

  2、宿舍區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改動和佈設。

  3、宿舍區內禁止使用煤油、火爐、煤氣灶等器具。

  4、在宿舍區內禁止亂丟菸頭、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飯剩菜、不得隨地大小便,如發現違規者,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

  5、宿舍區應定期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應清倒在指定區域內,嚴禁隨便拋撒。

  6、嚴禁向外拋撒生活垃圾,如發現有向外拋垃圾現象,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

  7、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嚴禁在樓內任何地方大小便,一經發現,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在現場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如有發現施工時不佩戴安全帽,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

  9、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築物、宿舍區的材料和電器材料等公物工地宿舍規章制度百科。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害、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10、禁止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賭博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嚴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後施工)。

  11、凡在宿舍區範圍內發生違反上述規定或出現案情時,住宿人員有責任予以制止、舉報、提供線索,協助調查、處理、破案。

  12、施工負責人員對施工人員的文明、衛生、職業健康、安全負領導責任。應認真組織學習、執行以上規定,確保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宿舍規章制度2

  一、 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舒適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訂製本制度。

  二、 適用範圍:

  入職宿舍的所有員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間、公共區域

  三、職責: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歸口部門;

  2、行政部相關人員有權對宿舍不定期的進行檢查

  3、宿舍管理員、保安及清潔工對宿舍的安全及衛生負責

  4、保安、宿舍管理員有權對外來人員進行盤查、登記

  四、工作程式:

  1、本公司錄用的試用與正式員工(兩路城區以外的),均可申請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員工必須本人申請,統一由行政部門管理安排、調整,不允許職工私自調換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員工,在辦理好入職手續後,本人需寫申請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然後再重新辦理

  3、新入住宿舍人員均到宿舍管理員處領取宿舍鑰匙一把,宿舍鑰匙員工不得私自配製,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員統一配製;員工離職時,將宿舍鑰匙交回宿舍管理員處,如未退還鑰匙,扣20元一把。

  4、員工搬離宿舍時,應在宿舍管理人員處登記,由宿舍管理人員檢查其寢室裝置,裝置完好後,方可辦理退宿手續,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後再行辦理退宿手續,並退還宿舍登記證,需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賠償

  五、管理規定:

  1、公司員工宿舍屬單工宿舍,不允許男女混住,嚴禁私自隨意調換宿舍

  2、員工宿舍將實行全員負責制,即所有入住員工對宿舍環境及次序共同維護、監督、負責,公司入住員工應愛護公司財物,有意損壞公司財物應照價賠償

  3、住宿舍的員工應講文明,講禮貌,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互相尊重,互相理解,體現團隊精神;嚴禁在宿舍內脅迫、恐嚇、欺詐他人;嚴禁男女戲虐或不軌行為;嚴禁在宿舍內酗酒、吸毒、賭博、打架鬥毆、聚眾鬧事;嚴禁在宿舍內播放黃色音像製品及非法讀物等違法行為,一旦發現或舉報經查實後,參與者一律罰款200元,並取消入住資格及開除處理。

  4、嚴禁在宿舍內散佈謠言、聚會、傳播有關公司的重要檔案和資料,洩露公司的機密。

  5、嚴禁員工隨意將物資帶出宿舍,若需帶出,應經管理員檢查同意。

  6、為保證大家充足的睡眠時間,非本宿舍外來到訪人員須在23:00以前離開(如需留宿者,須在宿舍管理員處登記,但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時間仍未離去,一旦發現或被人舉報經查實後,對被到訪人處予50元罰款。

  7、凡入住宿舍員工最晚歸寢時間為24:00,若超過24:00時必須出示證件(身份證、工作證)自行在保安人員處登記;凡入住宿舍員工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晚上23:00後,宿舍內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以保證員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員工宿舍內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寵物等。

  9、嚴禁員工將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記憶體放,明知故犯者重罰。

  10、加強防火防盜,嚴禁在宿舍內亂牽亂搭電源,不允許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若有發現,保安和管理人員有權予以沒收並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各位員工在離開宿舍時,一定將門窗關好,並將貴重物品及現金保管好,貴重物品不得隨便亂放在宿舍內,否則遺失、被盜與公司無關;並切實做好防水、防火、防盜工作,發現隱情舉報者有獎。

  12、嚴禁隨地吐痰,嚴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內和走廊整潔、衛生。

  13、宿舍衛生由公司行政部組織相關人員每月不定期檢查並做記錄,檢查結果劃分最好、好、較好、差、最差5個等級,並公佈檢查結果。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獎懲。

  14、宿舍衛生做到“八淨”、“五無”。八淨:即地面、牆壁、衣、櫃、門窗、玻璃、床、桌椅、衣架等每天擦洗乾淨。五無:即無灰塵、無痰跡、無紙屑、無果殼、無異味。

  15、床上擺放的被褥、枕頭、被單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平整,枕頭擺放整齊。放置的物品也要保持整潔,不亂放、亂扔。

  16、以上各條,如有違反,產生不良後果,視情節輕重,按公司相關規定考核處理。

  六、宿舍費用;

  1、凡在職工宿舍住宿的員工,宿舍管理費及水電費、收視費、寬頻費由員工自理,公司只負責管理工作,不盈利。

  2、每間宿舍每個員工一個衣櫃,鎖釦、鑰匙均由公司統一配置,宿舍管理員按各部門登記發放。遺失重新更換,需在管理員處登記,費用員工自理。

  3、水、電和宿舍管理費以入住員工為單位,在當月工資中扣除,並由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列印統計報表公告。

  七、宿舍管理安排:

  1、宿舍設專職人員3名(清潔工1名,管理員2名,早、夜班各一名)。其工作職責按《宿舍管理員工作職責》執行,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員工進行處罰。

宿舍規章制度3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第二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一)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攜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工資結算前,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

  第四條宿舍舍監工作任務如下:

  (一)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二)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颱風)。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並送醫院。

  第五條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儘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第六條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宿舍舍監或公司領導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有關指示。

  第八條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裝置(如玻璃、衛浴裝置、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第九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一)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二)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大功率電器。

  (三)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

  (五)禁止在宿舍用電熱絲燒水。

  (六)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後須疊齊。

  (七)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菸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八)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收入櫃內。

  (九)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十)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十一)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十二)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十三)夜間最遲應於23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監報備(加班情況除外)。

  (十四)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或妥善保管,遺失由各自負責。

  (十五)不得於牆壁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十六)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十七)各房間的清潔及樓梯通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十八)不得於床上抽菸,不得於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九)員工不得於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二十)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1、公司每月免費提供每位住宿人員2方水、6度電,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並從工資里扣除。

  2、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3、每年11月份至次年4月份,每個宿舍每月供應煤氣一瓶。

  4、使用熱水器沖涼時,為防止煤氣中毒事件,必須保持通風排氣,否則停用熱水器。

  5、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室,輪值人員於睡前應巡視一遍。

  6、沐浴以20分鐘為限。

  第十條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第十一條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並呈報管理部議處,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二)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者。

  (三)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者。

  (四)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六)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七)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八)有偷竊行為者。

  (九)拉幫結派,尋釁滋事者。

  第十二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第十三條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

  第十四條非緊急時候,禁止使用消防用水,出現緊急情況,如匪警或火警,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及時報警呼救或通知公司。

  匪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第十五條不得擅自將公司產品帶回宿舍(工程人員將產品帶回研發除外)。

  第十六條本

  制度經呈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亦同。

  第十七條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生效。

宿舍規章制度4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規定。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人員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

  四、宿舍統由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職責不好罰30元)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3)、員工身體不適應或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厂部。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有關宿舍現有的裝置(如玻璃、衛浴裝置、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七、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監管理與監督。

  2、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違者罰30元)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違者罰20-200元)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後須疊齊。

  5、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 (違者罰5元)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9、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夜間最遲應於00:30時前返回宿舍。

  11、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2、宿舍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無打掃罰10元)

  13、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4、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

  15、沐浴以20分鐘為限。

  16、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八、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呈報班組以上會議議處:

  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有偷竊行為者。

  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十、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暫住證)。

宿舍規章制度5

  一、 宿舍管理標準

  1、宿舍衛生標準

  (1)、床面整潔,床上的被褥等物品疊放整齊劃一;

  (2)、地面乾淨,無死角;

  (3)、牆面、房門、玻璃等,要保持清潔無塵,無破損;

  (4)、保持室內及衛生間乾淨,無異味;

  (5)、保持桌面清潔,不亂刻亂畫,上面物品整潔,擺放整齊;

  (6)保持樓道公共部分整潔。

  2、宿舍安全標準

  (1)、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打鬧、嬉戲及高音量放收錄機;

  (2)、嚴禁在宿舍記憶體放有毒、易燃等危險物品;

  (3)、禁止在宿舍內點蠟燭,亂扔菸頭;

  (4)、遇到突發情況,要保持冷靜,團結一心,保護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內的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數量較大的現金應及時存入

  銀行;

  (6)、員工離開宿舍時,要做到隨手鎖門,人走燈滅;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並且禁止留宿異性;

  (8)、照明或電視機、錄音機等電器裝置,使用完畢或遇突然停電,

  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撥掉插頭。

  3、公司將於每週檢查衛生一次

  二、 設定及相應職責

  1、設定:職工宿舍內設有宿舍舍長兩名,男女各一。

  2、舍長職責

  (1)、定期進行衛生檢視;

  (2)、負責宿舍內公共衛生區的值日安排;

  (3)、負責傳達上級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級彙報宿舍管理情況;

  (5)、及時瞭解員工心態,對有晚而未歸的員工,進行聯絡,確保安

  全;

  (6)、瞭解各宿舍公物損壞情況,及時進行報修;

  (7)、及時傳達各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8)、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對宿舍內一切

  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時全面的向相關領導彙報。

  3、員工職責

  (1)、積極配合舍長工作,服從舍長安排;

  (2)、自覺整理好個人內務;

  (3)、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況晚歸,應及時向舍長說明情況;

  (5)、處理好自己和其他員工之間的關係,做到禮貌、寬容;

  (6)、愛護好公共財物,堅決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7)、應保證外地員工優先住宿安排。

  三、 宿舍文化建設

  1.做人禮貌,講話文明;

  2.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3.保持衛生整潔,房間無異味;

  4.培養容洽、團結的員工關係;

  5.房間裝飾要美觀大方,忌雜亂。

  四、 水電費的繳納

  公司共承擔水電費100元,超額部分由個人承擔。

宿舍規章制度6

  一、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酒店統一安排,實行統一編號,對號安排床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離床位,違者每次扣5元。

  三、全體員工憑工號牌進入員工宿舍,違者每次扣5元。進入宿舍區應做到:

  1、不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腳步輕。

  2、不準大聲喧譁、吵鬧。

  四、宿舍每間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戶等;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

  3、檢查本寢室員工的歸寢情況。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並送醫院。

  五、宿舍衛生管理制度:(總經理工作部將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的寢室均做扣10元處理):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衛生乾淨, 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保持各宿舍牆面原有面貌,嚴禁亂貼亂劃亂釘;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紙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內。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收入櫃內。衣服、被褥在規定位置晾曬。

  六、不準往走廊和窗戶外倒水或扔東西,發現一次扣5元。

  七、保持公共衛生間、澡堂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衛生紙、塑膠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違者每次扣15元,並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費用。

  八、未經允許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酒店統一安排住宿,要求單獨出外住宿者由申請人書面申請報總經理工作部,由總經理工作部批准後方可遷出宿舍;

  2、總經理工作部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九、所有員工必須在23:00之前歸寢(正常上班和加班除外),未經休、請假回家,又未及時歸寢者,發現一次扣10元處理,重犯者作待崗直至開除處理。特殊情況需及時向總經理工作部請假,未經批准而未及時歸寢者每次扣5元。

  十、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10元並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開除處理或移送公安機關。

  十一、會客管理制度:

  1、23:00以後男女宿舍不得互訪,違者每次扣5元。

  2、宿舍管理員應做好會客登記,員工親屬或客人進入宿舍須進行登記,由所訪員工迎領方可進入,如所訪員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父母、兄妹等直系親屬來探望,確需留宿者應提前向總經理工作部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留宿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天。

  十二、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爐,未經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電器設施,違者每次扣10元,並沒收裝置。

  2、故意損壞公共門鎖、桌椅等設施照價賠償並扣10元處理,性質惡劣或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寢室應做到人走燈熄、熄燈就寢,隨手關燈。

  4、隨手關好水籠頭和電器開關。

  5、23:30時後員工娛樂室停止一切活動,違者每次10元處理。

  十三、嚴禁亂拿亂翻同事的物品,不準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亂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書信、日記,違者每次扣3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四、自己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報由總經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機關處理。

  十五、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十六、積極主動配合消防安全員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內禁使用明火,發現火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報告處理,以免引起火災事故,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十七、團結友愛,和睦相處。

  1、做到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說,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

  2、講文明風格、不準罵人、吵架,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3、宿舍嚴禁打架、鬥毆及酗酒,違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辭退,造成傷害的,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理並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八、宿舍鑰匙由總經理工作部統籌管理、分配、複製,其他人員非經同意不得複製,違者每次扣10元。

  十九、宿舍設管理員兩名,負責宿舍管理事務。

  1、宿舍值班分兩班倒,時間為每日8:30(之前)

  2、按規定對宿舍來訪客人進行登記,有權拒絕未登記客人進入宿舍區;

  3、對不遵守本制度的員工進行登記,並及時報總經理工作部;

  4、負責打掃宿舍公共區域的衛生。

  5、由於員工宿舍管理員管理不嚴導致員工違反本制度,則與員工一併處理。

宿舍規章制度7

  第一章 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規定。

  第二章 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網路營銷部所有住宿員工。

  第三章 職責:

  1、人力資源行政專員負責員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2、部門內所屬員工要服從管理、積極配合;

  3、宿舍只提供單身員工個人住宿。

  第四章 入住管理:

  (一)作息時間:

  1.員工每天早7點起床(加班、值班等特殊情況另行約定),7:15就餐,7:45之前到辦公室。7:50晨會;8:00正式開始工作。值日生7:45以前完成辦公室衛生的清掃工作。

  2.中午11:30下班,員工到食堂就餐,完畢後午休,12:30開始下午工作。

  3.下午17:30分下班,員工到食堂就餐。晚餐後活動自行安排。

  4. 入住的員工,應在21:30之前回寢室就寢,如需延遲或不歸寢的,須提前請假。

  5. 員工晚間22:30後禁止嬉鬧、大聲聽音樂、看電視、大聲喧譁, 晚23:00寢室熄燈,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影響第二天的工作。

  (二)具體規定:

  1、入住人員必須遵守宿舍管理人員的要求,在規定房間、床位入住;

  2、男、女員工嚴禁串寢留住,男員工不得進入女員工寢室;如確需入內,必須有第三人在場且不得長時間(30分鐘以上)逗留。

  3、入住員工嚴禁帶非公司人員入內,更不準留宿;

  4、辭職、辭退、解聘人員必須在辦理手續後當日內在相關人員的監督下退出宿舍,不準繼續留住;

  5、嚴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

  6、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三)衛生要求:

  1、入住人員自覺遵守宿舍衛生要求,愛護環境,嚴禁亂扔垃圾;

  2、自覺清理宿舍內及宿舍門口衛生,保持室內衛生;

  3、不得在走廊、宿舍門口、樓梯間堆放垃圾,禁止高空拋物;

  4、宿舍內每位員工均需輪流打掃清潔衛生(輪值表貼於門後);

  5、換洗衣物和鞋不得在寢室內堆積;

  6、宿舍及走道內嚴禁亂拉亂接電線、使用電器具;

  7、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8、保持床單、被罩、枕套的整潔,定期清洗。

  (四)其他:

  1.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不得入住:

  1.1、犯有傳染病者、

  1.2、有不良奢好者;

  2、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情節特別嚴重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2.1、不服從監督、管理、指揮者;

  2.2、在宿舍內賭博(打麻將、打撲克等涉及金錢的)、鬥毆、吸毒、行騙及酗酒者;

  2.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2.4、宿舍內接待異性人員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2.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2.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第五章 安全管理

  1、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宿舍內人員、財產安全;

  2、保管好自己的個人物品,貴重物品妥善儲存;

  3、自覺愛護公司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4、對於嚴重違章現象,人力行政專員可先予以干預,控制事態;然後上報公司,等待處理;

  5、對於特殊緊急事件,部門經理應及時電話通知公司,並請求相關機關實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第六章 附則

  1. 本規定由黑龍江蘭亞實業有限公司網路營銷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2. 本規定適用於網路營銷部所有員工,公司其他部門員工使用規定由公司另行規定。

  3. 本規定經總經理批准後有效。

  4. 本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執行。

宿舍規章制度8

  為貫徹國家學位辦關於認真做好高校博士後工作精神,根據__市人民政府《__市居住房租賃管理辦法》(滬府令第68號)規定,結合學院房產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1、博士後分為全日制和在職兩類研究人員,博士後宿舍是指學院為博士後進站研究所提供的週期性居住用房。

  2、學院人事處博士後管理辦公室承擔博士後進、出宿舍的牽頭協調與指導工作。

  3、學院後勤產業管理處會同人事處博士後管理辦公室承擔博士後進、出宿舍的管理、《博士後宿舍租賃合同》執行、宿舍基本傢俱家電配置等工作,協調各方做好博士後宿舍的服務與管理工作。

  4、學院武保處承擔博士後宿舍的治安和消防管理工作。

  5、學院後勤服務中心承擔博士後宿舍的物業服務與管理工作。

  6、學院後勤產業管理處根據“分類管理、一房一價、明碼標價、按季結算”的原則(見附件《博士後房屋價格表》),結算租房租金。以博士後所持的“__市人事局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介紹信”註明的時間為依據,簽訂《博士後宿舍租賃合同》,根據《博士後宿舍租賃合同》簽訂的時間對博士後宿舍收繳租金。

  全日制博士後宿舍租金以人事處博士後管理辦公室轉賬後勤產業管理處方式支付。

  在職博士後宿舍租金由後勤產業管理處在收繳該季度房租的前十天向入住物件一次性收取,以此類推。

  租賃物件逾期20天不繳付房租,將被視作自動退房處理。

  7、按照學院人事處博士後管理辦公室制定的《__體育學院博士後管理辦法》規定,博士後租賃博士後宿舍租賃期限為兩年,如需延期續租,經人事處博士後管理辦公室稽核同意,並告知後勤產業管理處,在房源允許的條件下方可續租。續租6個月內(含6個月的),學院按現房價上浮20%收取,超過6個月的,按現房價上浮50%收取房租。

  全日制及在職博士後在續租期內的租金全部由其本人承擔,續租期不得超過12個月。

  8、學院為博士後宿舍配置學習與生活的基本傢俱及電話機等設施,租賃物件在租賃房內產生的水、電、煤、電話、有線電視和物業管理等其他費用,概由承租人按月向管理部門與單位支付。退房時,承租人應先向後勤服務中心結清全部費用,再向後勤產業管理處辦理退房手續。

  9、博士後宿舍僅限於博士後本人及其家屬居住,不能轉借他人居住,更不能移作他用。若有違反學院後勤產業管理處將會同人事處博士後管理辦公室及後勤服務中心,責令其立即整改,對經教育仍不整改者或情節嚴重者,將採取終止租賃協議、收回住房等其他措施,對違反國家法規法律的行為,將報送司法和其他主管部門處理。

  10、承租人應當自覺遵守“五不規定”,即: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進行裝修;不得擅自調換門窗;不得在住宅公用部位擺放任何物品;不得擅自移裝公用設施;不得違章用電等。

  11、宿舍物業維修按本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執行。承租人在退房時,應保證傢俱和家電等裝置完好,若屬人為損壞,承租人應承擔維修所需費用或照價賠償。對承租人在居住期內進行的房屋裝修,不論其投入多少,退房時學院概不作任何經濟補償。因學院需調整宿舍或動遷宿舍等,則由學院負責妥善安排,所籤租賃協議自然終止。

  12、博士後宿舍現租金是與所在小區物業根據目前市場價格制定的,如今後學院對資產統一整合評估,房價會做調整。調整前已與後勤產業管理處籤《博士後宿舍租賃合同》的博士後其租金不做變動。

  13、本辦法自院長辦公會議透過之日起實行。原《__體育學院博士後住房管理實施辦法》(__院院字[20xx]74號)檔案同時廢止。本辦法由院後勤產業管理處負責解釋。

宿舍規章制度9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 經濟效益,充分調動發揮公司員工的積極性,切實維護公司利益和員工 的合法權益,規範員工 的行為和職業道德,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作息時間:

  每週一至週六正常上、下班,週日休息

  每天早9:00——晚5:30

  中午12:00——1:30為休息時間

  二、員工宿舍管理:

  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入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休息,建立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早7:30起床9:00前收拾完臥室和衛生間

  2、每天晚23:00前睡覺入睡前請關閉所有電腦、電源等

  3、宿舍內同公司提供的所有設施(如:床鋪、衣櫃、桌子及廚衛裝置、門窗、牆壁和地板等)住宿人員都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罰款處分。

  4、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和違禁品。

  5、起床後被褥疊放整齊,不準隨地吐痰,亂丟髒物,違者罰款10元。

  6、床上用品至少每週清洗一次,屋內必須每天打掃,注意通風,若發現存在異味或床上用品有汙漬的,罰款20元。

  7、換洗乾淨的衣物要及時曬乾,風乾,不得放在屋內,以免受潮(陰雨、雪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物、鞋子放在櫃內和床下,不得隨意亂放。

  8、不得在室內外牆壁上亂張貼字畫,塗寫刻沫,室內鍥釘及粘接掛鉤等。

  9、使用娛樂電器手機等,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10、不得留住外來人員,如有必要特殊情況而需要留住的,應向行政部門徵得同意,否則連同該員工一起請出宿舍。

  11、貴重物品妥善安放,出現問題後果自負。

  12、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三、員工廚衛管理:

  1、廚房內要保持乾淨,吃完飯後要及時清理,餐具違者罰款15元。

  2、注意餐廳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垃圾,違者罰款10元。

  3、注意關閉天然氣、水龍頭及其他電器。注意防火。

  4、廚具和冰箱內要保持乾淨。不得留有食物殘渣。

  5、衛生間要每天打掃一次,衛生潔具要保持乾淨。

  此制度即日起執行,無規矩不成方圓,請各位自覺遵守規章制度,謝謝合作!

宿舍規章制度10

  一、照明燈具和器材必須絕緣良好,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二、照明線路應佈線整齊,相對固定。室內安裝的固定或照明燈具懸掛高度不得低於2.5m。

  三、現場辦公室、宿舍、工作棚內的照明線,除套軟電纜和塑膠護套線外,均應固定在絕緣子上,並應分開敷設,穿過牆壁時應套絕緣管。

  四、照明開關應控制相線,當採用螺口燈頭時,相線應接在中心觸頭上。

  五、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具不宜小於300mm。

  六、職工宿舍照明必須採用36v低壓照明,不許使用220v的電壓用來照明,低壓照明由專案部統一安裝,統一管理。

  七、職工宿舍內不許安裝插座,如手機、對講機充電到辦公室進行充電。

  八、宿舍內不許私拉亂接。

  九、宿舍內的照明燈具必須達到2.4m的高度。

宿舍規章制度11

  1、所有須住宿或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2、住宿員工必須物品擺放整齊,保持個人及宿舍衛生。個人衛生差勁的取消當月優秀員工評比資格。

  3、離職員工須經上級領導批准方可離開並對宿舍公共用品損壞的進行賠償。

  4、晚上下班後,做完個人私事後,應及時回到宿舍。

  5、住宿員工若要晚上不歸者,應向經理或宿舍長請示(休息天除外)。

  6、在宿舍不得大聲喧譁,影響別人休息。

  7、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非本公司員工)留在宿舍過夜,如有違反將嚴格處理。

  8、愛護宿舍內的設施,裝置等公共財物,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故意損壞者雙倍賠償。

  9、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宿舍長及時報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10、節約用水、用電,人走燈熄,避免自來水長流,如有違反者將嚴格處理。

  11、不得在宿舍內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偷竊等行為,不得影響其它員工的正常休息,如有發現給予記過,情節嚴重作開除處理並送相關部門查處。

  12、遇到突發情況,要保持冷靜,團結一心,保護好自己及其他人。

  13、住宿員工應配合宿舍長的管理和安排工作。

宿舍規章制度12

  一、總則

  為了營造一個整潔衛生、安全和諧的居住環境,文明健康、積極向上的居住氛圍,特制定本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管理職責:

  1、宿舍負責人對宿舍各個環節的工作負全責;對宿舍管理員給予指導性的意見並監督落實;對宿舍執行狀況向上一級領導必須提交月報。

  2、宿舍管理員要盡職盡責,努力配合辦公室極其宿舍負責人指定的'一切工作;對宿舍出現不合理現象有責任有義務提出並制止,解決不了的問題上報宿舍負責人,不得消極怠工。發現一次警告一次,第二次請其離職。

  3、宿舍清潔員必須在上班前把自己負責的衛生區域徹底、完整的清掃乾淨,並做好保持工作。發現有明顯汙痕的,首次罰款100元,第二次被發現更換該人。燒水員工必須盡職盡責,確保每位員工有水洗澡,接到投訴,首次罰款100元,第二次被發現更換該人。

  4、全體宿舍管理成員必須以身作則,恪守《宿舍管理制度》;此制度適用於所有適合居住公司宿舍的職工。

宿舍規章制度13

  一、嚴禁帶男生入內;

  二、宿舍內保持衛生乾淨整潔,嚴禁隨地亂扔菸頭,果皮,紙屑等一些雜物,一經發現將罰款10元一次並打掃所有衛生工作;

  三、宿舍內員工應該做好自己的內務工作,保持自己床被的乾淨整潔,整理好各自的床鋪,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四、在宿舍內員工要勤洗澡,勤換衣服換下來的衣服要及時清洗,不得把髒衣服和臭襪子堆積在宿舍內,洗好後的衣服因放在室內晾乾,違反者罰款20元;

  五、保持宿舍內空氣清新,沒有異味,每天要及時開窗通氣,門窗在沒有人的情況要及時關閉;

  六、宿舍是員工的住宿休息場所,住宿人員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聚眾聊天,影響他人休息,更不準酒後鬧事,發現將罰款50元;

  七、宿舍內住宿的員工要愛護公共財物,不得損失公共財物,需要維修的要及時報修,要節約用水用電,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如有違反者將視情節嚴重罰款50元,100元,200元甚至更高的處罰;

  八、宿舍是公司內部員工住宿的地方,嚴禁攜帶他人在宿舍逗留和居住,如有特殊情況的需向上面領導申請,否則罰款50元;

  九、宿舍內員工應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防火、防盜發現情況應及時處理彙報,男員工不得無故進入女員工宿舍,違反者罰款50元,員工的現金最好隨身攜帶或放入銀行,貴重物品請員工妥善保管好;

  十、宿舍內住宿的員工要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不得辱罵,欺負別的員工或者糾集他人對其他員工進行人身攻擊,違反者將罰款200元甚至除名處理,

  十一、宿舍內每天都會安排當天的值班人員,值班人員應以身作則,按照上述規則制度管理監督好宿舍內的一切食物,值班人員應做好宿舍內的各項衛生工作,如發現值班人員帶頭違反上述規章制度和店規的將罰款100元;

  十二、如有員工不服從管理的值班人員可以向上彙報,我們透過查實將罰款200元;

  十三、宿舍內禁止亂接電線、開關,員工入住宿舍與搬離宿舍都要做好登記;

  十四、希望大家齊心協力營造一個良好的宿舍居住環境,如有建議請及時向領導彙報。

宿舍規章制度14

  1、管理好學生宿舍的一切設施,經常教育學生愛護公物。

  2、按時開關學生宿舍大門,不擅離崗位,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生宿舍,搞好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杜絕盜竊、火災等事故。

  3、督促學生搞好宿舍區衛生和個人衛生,開展衛生檢查評比、文明宿舍評比工作。

  4、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5、檢查和督促學生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與就寢,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

  6、熱心幫助住宿生解決生活困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發生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

宿舍規章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員工利益,維護宿舍秩序,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於摩登百貨有限公司全體居住單身宿舍的員工。

  第二章管理組織第三條員工宿舍之主管部門是行政部總務科。

  第四條公司設宿舍管理員1名,負責宿舍日常事務,其工作職責為:

  1、負責按總務科通知安排員工入住或退宿;

  2、編造住宿人員名冊,記錄《員工管理日記》,並於每月向總務科提出報告;

  3、宿舍資產管理及登記;

  4、住房的水、電等公共設施之維護與管理,登記每月每套房所耗之水、電數,代住宿員工換煤氣;

  5、維護宿舍區之生活紀律,調解和處理宿舍區內之糾紛;

  6、作好防火,防盜工作;

  7、做好公共區域環境清潔工作;

  8、宿舍福利設施之管理及維護;

  9、督導住宿人員徹底遵守應履行之義務;

  10、上級要求辦理之事項。

  第五條為加強宿舍管理,維持宿舍正常秩序,宿舍設立宿舍委員會(下稱舍委會)。

  一、舍委會之組成:

  1、各房間住宿成員推舉舍長1名;

  2、各樓層舍長推舉樓長1名。

  二、舍委在任職期間如不適任可進行改選。

  第六條舍委工作職責:

  一、定期輪流對宿舍衛生狀況進行檢查,並按第三章之規定給予處理。

  二、對宿舍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時的請各相關部門處理並督導其改善。

  三、就住宿員工立場及福利對公司提出意見。

  第七條舍長工作職責:

  1、安排和督導本宿舍內務和衛生輪值;

  2、督導本宿舍人員日常作息,維護本宿舍之正常生活秩序;

  3、關心本宿舍人員之生活,及時向上級反映職工之合理要求和建議;

  4、參與宿舍衛生評比;

  5、協助宿舍管理員做好宿舍之各項管理事務。

  第三章日常生活與管理第八條住宿人員出入宿舍大門必須佩戴《識別證》及攜帶《住宿證》。第九條搬入、搬出單身宿舍,必須憑住宿證和批准的住(退)宿申請。

  第十條宿舍來訪客人不得進入宿舍區。

  第十一條非執行公務不得進入宿舍區及異性宿舍。

  第十二條住宿人員的義務

  一、住宿人員如發現如下情形時,必須及時報告管理員處理:

  1、建築物或其附屬裝置故障、毀損、損失時;

  2、遇火警、盜竊及其他異常時;

  3、宿舍內或宿舍附近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患時;

  4、其他認為有需要報告之情形發生時。

  二、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保護及愛護宿舍建築、附屬裝置及各種公用器具;

  2、保持宿舍之整潔;

  3、不妨害他人正常生活;

  4、節約水電;

  5、提高警覺,慎防火災;

  6、維持風紀。

  第十三條禁止行為及處罰:

  一、宿舍區內以下行為經人檢舉屬實,第一次給予記一級過失處分,第二次記二級過失處分,第三次記三級過失處分並強制搬離宿舍:

  1、在宿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便後不衝廁或其他形式破壞環境者;

  2、超過規定時間,播放電視機、收音機、錄音機或其他音響設施影響他人正常休息者;

  3、浪費水電,人離不關電、水源者;

  4、未經許可,動用他人物品或出入其他宿舍者;

  5、私自調動房號或床號者。

  二、在宿舍內有以下行為者,第一次給予記二級過失處分,第二次記三級過失處分並強制搬離宿舍:

  1、在非指定處所隨地大小便者;

  2、未經許可,留宿非本公司人員者;

  3、在房內使用爐具者;

  4、除收音機、床頭扇、充電器等小型家電外,架接電源或電爐、電熱器等大功率電器(500W以上)者;

  5、在牆上亂寫亂畫或刻字畫者;

  6、拒絕接受宿舍管理員管理監督或出入宿舍不出示有效證件;

  7、未經允許,擅自將宿舍公共場所之用具帶回宿舍者。

  三、宿舍內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記三級過失處分並強制搬離宿舍:

  1、攜入易燃、易爆、有毒之化學物品或腐臭之物品者;

  2、在宿舍內或在外喝酒回宿舍大吵大鬧者;

  3、不按操作說明操作或擅自拆卸修理宿舍生活配套設施而致其損壞者。(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4、公司規定之其他行為。

  四、宿舍內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處分:

  1、聚眾賭博或參與賭博者;

  2、打架鬥毆或聚眾鬧事者;

  3、偷竊或故意破壞他人或公司財物者,除給予開除並移交法辦;

  4、公司規定之其他行為。

  第十四條內務衛生標準及評比懲處

  一、為加強內務衛生之管理,特制定如下十項內務衛生評比標準:

  專案標準門窗及門口衛生門窗擦拭乾淨,門口整潔衛生,垃圾桶清潔。

  床上物品床上物品(包括被子、枕頭、衣物等疊放整齊,蚊帳必須撩起,以保持整潔和美觀。

  床下物品床下物品(包括鞋子、鞋刷、紙箱等)擺放整齊。

  天花、牆面牆上、牆角及天花板潔淨無蛛網。

  地面地面乾淨、無水漬。

  桌、椅、盆、桶桌面乾淨,桌面物品擺放整齊,盆桶擺放整齊。

  毛巾、衣物、衣櫃毛巾、衣物懸掛整齊、美觀、衣櫃擺放整齊。

  床位床位依照公司規定統一擺放。

  行李行李按指定位置擺放。

  洗手間乾淨、整潔無積水、無異味

  二、以上十項各佔10分,由宿舍管理員及宿舍舍長二名(男女各一名)組成之評委(宿舍長評委採取輪流制)每週評一次,採用不預告、不定時檢查方式。評分標準如下:優10分,良8分,及格6分,差4分,特差2分以下,具體評分時可依據此標準,以0。5分作為酌情加減。

  三、各宿舍得分以評委分之平均值為準(舍長不對其所在房間評分)。評委每月根據當月4次評比結果進行統計,對不合格的將報請行政部對相關宿舍全體人員進行相應之處罰:

  獲差及特差者——記一級過失一次;連續二個月獲差或特差——記二級過失一次;連續三月差或特差:取消住宿資格。

  第四章入宿及退宿第十五條員工宿舍的入住及退宿

  一、入住

  1、需住宿之員工,應憑《識別卡》至總務科領取《住(退)宿申請表》。(附表)

  2、《住(退)宿申請表》需經申請人填寫,所在部門主管簽名確認。

  3、住宿申請獲得批准後,由總務科發出《住宿證》。

  4、申請人持已審批的《住(退)宿申請表》及《住宿證》至宿舍,由管理員收存《住(退)宿申請表》後作好安排及登記。

  5、入住員工宿舍需交納一定住宿費用(一個月的住宿費),由總務科通知人事部門在其本人工資里扣除。

  二、退宿

  1、住宿員工如有下列情況,應於發生下列情況的當日退宿:

  ⑴因個人原因要求外宿並辦理完畢相關手續時;⑵喪失本公司員工資格時;⑶違反本規定或擾亂宿舍規律及秩序時;⑷其他正當理由命令退宿時。

  2、住宿人員退宿時,應對房間內自己使用部份進行清潔,並至總務科辦理退宿手續,繳回《住宿證》,經管理員點檢攜帶物品及歸還使用公物後方可離開宿舍。

  3、住宿人員如喪失本公司員工資格,其所在部門之主管應於當日以書面形式知會總務科。

  第五章附則第十六條本規定解釋權及修改權屬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