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合夥協議書模板集錦九篇
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夥協議書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夥協議書 篇1
合作經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住址: 住址:
一、 合作期限
合夥期限為年,從年日起至年日。在合作期內三方必須承擔所持店股權比例的各種法律、民事訴訟,乙、丙應積極配合甲方對店的經營管理,協調內部關係。合作期滿,若一方主動退出,則本店的一切權益歸剩餘股東所有;若繼續合作,則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並續簽協議。
二、 出資額、方式和期限
1、 出資額:
合夥人元,佔股權的,為控股方。
合夥人元,佔股權的,為參股方。
合夥人元,佔股權的,為參股方。
2、各合夥人的出資,應於簽訂協議後的五天內(即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則按實際出資計算確定入夥份額。
3、本合夥人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作期間各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用於門面押金及租金、裝置、首期貨物的購入及流動資金。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和抽離,協議終止後,個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三、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2、在三方認同所開支的經費扣除後,按純利潤甲方為分配。
3、在不影響美容院正常業務開展的同時,實行按季度分紅。
四、甲、乙、丙三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為合作的第一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負責對美容院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2)負責美容院合作專案的考察、開發和決策權;
(3)負責對外開展業務,簽訂合同;
(4)負債美容院的採購和銷售工作;
(5)負責統籌財務審判權。
2、乙方為合作人,其許可權是:
(1)參與美容院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2)負責美容院合作專案的決策權;
(3)負責美容院外部關係的維護;
(4)負責管理美容院的財務工作,通報三方(每月一次)。
3、丙方為合夥人,其許可權是:
(1)參與合作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2)參與合作業務事項決策權;
(3)負責美容院的現貨和庫存管理;
(4)負債管理美容院美容師的技術培訓。
注:三方合作期間,各負其責,如造成重大失誤,不管誰方都要獨立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責任,嚴重的清除退股,在清除退股時,一律按照在賬利潤核算股份退役。
五、債務承擔
1、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負責人要及時進行通報和清算。
2、對於資本運作過程中出現虧本的情況,三方按照各人所佔股份分擔合作風險。三方均須根據投資比例承擔虧損額,並及時把虧損補上。若任何一方出現連續一個月不把
虧損額補上,則不賠償虧損額的一方的股權作自動放棄,歸剩餘股東所有,同時必須承擔相應股權比例的債務。
六、入股、退股,出資轉讓
1、入股: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合夥人同意;
(3)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1)退股原則:
①在合作期間股東在兩年之內不得撤股,兩年後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美容院合股期足兩年後退役,在股時按原始股入股股份的70%實施,三年則80%,四年則90%,五年則100%。
②退股不得發生在合夥虧損時,若要強行退股,將按實際清算後退股方所佔股份的50%實施;
③退股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
④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⑥如股東沒有違反合作規則,任何一方沒有權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2)自願退股: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以下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按照100%退股: ①達到個人事業完成(個人累計收益達到30萬元);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股;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除名退股: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出資轉讓:在合約期滿後,允許合夥人根據美容院的實際情況轉讓自己的出資(股權),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七、財務管理
1、股東在上班期間按照美容院標準統一支付工資:第一年,甲方為元/月,乙方為/月,丙方為/月,隨後每年根據經營情況上漲或下調10%-30%,股東工資為固定工資,雙方均不拿業績提成和手工費。
2、統一財務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須經其他地方簽字確認方可憑票實報實銷;私事費用、私人開支等其他股東不知情的公式相關給用一律不予報銷;公事報銷、進、銷、存、所有相關業務收入、支出費用做賬必須憑原始單據、憑證方可報銷做賬,賬目必須做到日賬日清,以備股東隨時查閱;股東一日對賬目一小查,一週一盤賬、一月一結算,一季度一分紅。
3、有關本美容院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目前以3000元以上限,隨著美容院的發展,上限可調整)動用,必須經所有股東協商決定同意並簽字確認方可有效執行;不允許任何股東以個人私事為由借用美容院賬上錢款。
4、如本美容院經營盈利則按股東實際持有股份來分紅;如本美容院經營虧損則按股東實際持有股份來承擔虧損金額及相應責任;本美容院全體股東每個季度末對本美容院財務狀況及賬上現金、現金流、備用金、庫存進行一次盤點,如有誤差管理相關事務的股東承擔誤差部分。
5、對於經濟方面經股東商議,由甲方的名義對美容院相關證件及硬體註冊、管理美容院的全面負責財務、採購及銷售工作;乙方則負責做好銀行賬號開戶,管理所有現金、備用金及銀行開戶密碼,現金流水賬及美容院所有財務進出單據的儲存工作;丙方則負責美容院現貨及庫存的管理。
6、員工工資等賬務必須經所有股東進行稽核簽字方可有效做賬。
八、禁止行為
1、合股人緊緻在合同期限內私自開別的店面,如果獨立經營開店需撤股,則不得在本店附近區域開店,不得帶走本店的顧客。
2、企業應設立賬簿和銀行專戶,資金不得挪作他用,每日(調休順延)對賬。發現問題第一時間,三方共同協商解決。
3、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4、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5、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業務雷同的合夥。
6、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7、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美容院店面、貨物及流動資金。
8、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守約方損失。
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終止:
①合夥期滿;
②三方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三人人均收益累計達到
④政府等不可抗因素。
2、 清算: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合夥人共同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轉 載 於:wWw. 書 業 網:美容院入股合作協議書)擔賠償責任。
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投 資 方 的 投 資 金 額 及 股 權 明 細
新馳網咖(以下簡稱“網咖”)開設於長沙市開福區馬欄山金馬大市場商務樓二樓北。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出資設立,甲方出資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圓,其金額佔___%股份),乙方出資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圓,其金額佔___%股份),丙方出資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圓,其金額佔___%股份),丁方出資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圓,其金額佔___%股份),戊方出資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圓,其金額佔___%股份),合作經營網咖。
第二條 網 吧 財 產 及 其 分 配
所屬網咖的所有財產,包括:電腦、證照、桌椅、上網裝置、線路、所有雜物及其衍生物等,都為甲、乙、丙、丁、戊五方按股份成等比例所有。
第三條 利 潤 分 享 及 虧 損 分 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網咖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衍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網咖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 務 執 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網咖外圍事物。包括但不侷限於:、
1.在房租上保證網咖最大利益。
2.在水電等相關費用上保證網咖最大利益。
3.在行政事務處理上保證網咖最大利益。
2.共同投資人委託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網咖網管職責。包括但不侷限於:
1.管理網咖所有機器,保障所有機器正常執行。
2.管理網咖所有電腦、網線、耗材等裝置。
3.管理網咖網路,保障所有機器網路運作正常。
3.共同投資人委託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網咖財務、人事管理職責。包括但 不侷限於:
1.網咖財務清晰,每筆財務往來,有賬可查。
2.管理網咖員工,及時處理網咖員工問題。
4.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____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彙報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5._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6.任意一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7.共同投資人可以對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8.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 資 與 轉 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4.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5.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第六條 違 約 責 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任何一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附 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相關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3.本協議簽定地點為:長沙市開福區馬欄山金馬大市場商務樓二樓北。
4.此協議一經簽訂,即已在協議所規定之範圍內法律效力,如若上述各方中一方或者多方不論以何種形式或者行為違約,且拒不執行此協議第六條所述的,其他各方或者一方均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國家法典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法院判決並追究其違約後,國家法律所規定的一切相關責任。
5.本協議自各方或者按照國家相關法典所規定過半數投資自然方簽定完畢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合夥企業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夥企業是由普通合夥人組成的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即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夥企業名稱:
第六條 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夥企業的目的與經營範圍
第七條 合夥企業的目的:透過合夥,將有不同資金條件和不同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或企業組織起來,集中多方力量共同從事經營活動,相互彌補各自的缺陷,實現一方在一定期限內難以實現的經營目的,分享經營所得。
第八條 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但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合夥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於全體合夥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 合夥人的姓名(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夥企業由 個普通合夥人共同出資設立,其中自然人合夥人 個,法人合夥人 個,其他組織合夥人 個。(提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普通合夥人姓名或名稱 住所
第五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合夥人以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評估作價的方式為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注:也可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於 年 月前辦理。
經評估或協商,合夥人的姓名(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單位:萬元。
姓名或名稱 出資額 比例 出資方式 繳付期限
(注:出資方式應註明為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他財產權利等)
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但是應當於全體合夥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的利潤、虧損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每 年結算一次。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七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二條 委託 個合夥人(作為合夥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夥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十三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的表決辦法,本協議對合夥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注:此辦法可另作約定,如公司股東按出資份額行使表決權)。
第十四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注:本條可另作約定)
第十五條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可另作約定或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除外)。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合夥人的出資、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
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可另作約定);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夥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夥人辦理退夥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夥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八章 入夥與退夥
第十七條 新合夥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可另作約定)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可另作約定)。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 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三)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九條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二十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作為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夥人退夥。
第二十二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願意成為合夥人;
(二)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該繼承人未取得該資格;
(三)合夥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夥人的其他情形。
合夥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企業。全體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二十四條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二十五條 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可另作約定)。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六條 合夥人對合夥事項發生爭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的表決辦法解決。
第十章 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 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夥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夥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六)代表合夥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夥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可另作約定,但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合夥企業登出後,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合夥人對合夥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或者合夥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一條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事務,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夥企業所有;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清算人承擔和賠償。
合夥協議書 篇4
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合建併合作開辦幼兒園,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及相關利益特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姓名
姓名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第二條:幼兒園建設地址、名稱及合作年限
地址:負憂負癰巰紓ㄋ耐山希望小學旁)
名稱:負憂負癰巰緲燉直Ρ此語幼兒園
合作年限:自20xx年5月1日起直至雙方合作結束。
第三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 貳佰萬元(200萬元)。 其中甲方出資 壹佰萬元(100萬元) ,佔出資總額的 50 % 。 乙方出資 壹佰萬元(100萬元), 佔出資總額的 50 % 。 投資方式均為現金投資。
第四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 甲乙雙方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承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及風險。每學期開學兩週內由收款人估算本學期開支,雙方按所佔股份分配利潤,剩餘資金交財務人員作日常運轉用(包括償還相關債務)。遇幼兒園經營中需要資金注入時,由財務人員提前一週通知,雙方按所佔股份在通知後一週內向幼兒園注入資金
2. 甲乙雙方出資購買的土地和建成的房舍及相關財物為雙方的共有財產,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3.若共同投資的資產轉讓後,甲乙雙方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4.幼兒園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全面事務,共同承擔相關責任。
第五條:事務執行
1. 甲乙雙方委託受聘園長執行幼兒園的日常事務;委託受聘財務人員管理幼兒園的日常開支。
2.甲乙雙方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幼兒園經營產生的收益歸甲乙雙方,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甲乙雙方承擔;
4.甲乙雙方可以向幼兒園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協商後共同決定;
5. 甲乙雙方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另一方同意:
(1)轉讓個人股份;
(2)更換相關管理人員和員工。
(3)調整工資。
(4)私自借用幼兒園財物。
(5)甲乙雙方其中一方經辦的非正常性開支(裝置購買設施建設或數額在500元以上)。
第六條:投資的轉讓及禁止事項
1. 甲乙雙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 甲乙雙方依法轉讓其股份,在同等條件下,投資人另一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 嚴禁挪用幼兒園資金、借貸給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動,利用職務在收支中提取回扣,虛報支出,少報收入,構成貪汙的行為。
4. 嚴禁在幼兒園同一鎮範圍內,不得自營或者與他人合辦同檔次的幼兒園。
5.嚴禁用幼兒園資產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
6. 嚴禁借用幼兒園名譽從事個人經營或做有損幼兒園名譽的事情。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乙雙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個人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 20萬元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5
合夥人(甲方)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合夥人(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_______品牌________型號的車輛一輛(以下簡稱為“合夥車輛”),合夥車輛裸車總價款為___________元,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購買車輛,由甲方負責辦理登記。
第三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車輛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3.甲方因需聯絡貨源、應酬等一些業務工作。車輛每趟(往返為一趟)附加陸百元為甲方固定費用。
4.該車駕駛員確定為乙方,該車駕駛員的工資由甲、乙雙方共同支付。
5.駕駛員工資按照總運費扣除罰款、輪渡費、資訊費後的百分之十
6.分紅按每__ 個月結算一次。
第四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夥人:_______ (簽字)
乙方合夥人:_______ (簽字)
___年__月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6
甲方:李改香
乙方:馬天平
總 則
合夥人本著公平、公證、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享有自已投資總額的比例分得盈利額的分紅,共同支出所有費用(含員工工資、水、電、雜和本網咖周邊裝置的維護更新等支出)現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制定如下條款,並由丙方給予公正: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新鄭市聯友網咖,總投資為120萬元。甲方出資60萬元,乙方出資60萬元,各佔投總額的50%和50%。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網咖,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雙方家屬包括親戚不得參與或乾澀合夥人的一切決策。
第四條本網咖由甲方一人經營管理,但網咖的重大變故或主要大事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方可決定。
第五條網咖盈餘按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盈虧和各項收入、支出按雙方投資比例各自分擔。
第六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人享有了解合夥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 合夥人有權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是部份財產份額時,但須經另一方合夥人同意。
(三) 合夥人終止後,依法按比例分得合夥的剩餘財產。
(四)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的解散、清算
(一)合夥經營期限自網咖正式營業之日起算起。
(二)合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人一致同意決定解散。
(三)合夥解散時,進行清算,並妥善解決資金問題雙方按比例分得財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第十條 其它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持一份。
(二)本協議經二合夥人共同協商訂立,合夥人簽字蓋章(或指紋)後方可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7
合夥經營協議書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 出生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出生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方):_______________出生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遊戲廳”,為明確各方的權利以及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 如下:
第一條 合夥經營專案:遊戲廳
第二條 門店名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合夥人 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按三份比例,各合夥人分得一分。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
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
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
分。
3、幾合夥人不承擔其中之一合夥人本經營協議外的所有
的債權債務。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合夥人各方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火人享
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兩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
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
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他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以________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決定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以負責人意見為主。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1、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2、合夥經營的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以合夥名義進行相關的業務活動或者私自從事本行業業務,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合夥人因其他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或指定的法定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經三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和合作關係;
2、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三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是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簽署地管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合夥協議書 篇8
甲方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
丙方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擬訂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經營專案美髮美容
第二條合夥期限出資額,方式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各合夥人都以現金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為相等,計人民幣()元整,小寫()元整,每人佔(18.33)的股份。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日常開支,員工工資,獎金後所剩盈餘然後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四條退夥。出資的轉讓
退夥必需有所有合夥人認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夥不利時推出,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創業初期的出資充公,不予退還。出資的轉讓:如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六條法律負責人
經甲。乙。丙三方商議決定由( )方來做美美形象沙龍的法律負責人,如以後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的美美形象沙龍出現什麼意外必須要甲。乙。丙三個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夥人:
乙方合夥人:
丙方合夥人:
合夥協議書 篇9
一、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二、企業名稱:東來順火鍋店 普通合夥企業
三、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江蘇省無錫市崇安寺中山路店
四、合夥的目的和經營範圍:合法經營,共同盈利,創造火鍋新時代!
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餐飲業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五、合夥人的姓名和住所: 甲:***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 乙:** 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 丙:** 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 丁:** 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
六、出資和繳付期限
七、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式
1、為了維持企業的正常運轉,按純利潤的10%,提取盈餘公積。 2、純利潤的90%,按出資比例分配。
3、虧損時,如果繼續運營,則按出資比例承擔虧損,如果解散,擇清算合夥企業共有財產,仍沒有還清債務,則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連帶責任。
4、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稽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八、合夥事務的執行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丁委託甲乙丙管理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丁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透過。
3、甲負責制定火鍋店的營銷策略;乙負責大堂事務,包括採購和解決糾紛等日常事務;丙負責研發迎合廣大消費者口味的火鍋底料;四人可共同討論火鍋店的一切事務。
4、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九、 入夥與退夥
1、入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2)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宣告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2)合夥經營連續在15月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4)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5)或者用下列規定:合夥人可以宣告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協議進行清算
十、爭議解決辦法
1、全體合夥人內部協商裁定,擁有一票否決權 2、協商不一致時,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退夥
十一、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當出現如下情況時解散: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清算:(1)按出資比例清償合夥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餘。
十二、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否則造成企業的損失由該合夥人自行承擔;
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本協議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