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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車協議書

購車協議書範文錦集10篇

  在當下社會,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購車協議書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購車協議書 篇1

  借款人(全稱)

  貸款人(全稱)

  擔保人(全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合同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

  第一條 借款用途

  借款用於購買汽車。所購汽車基本情況如下:

  汽車品牌: 汽車型號:

  發動機號: 車牌照號:

  汽車顏色: 購車合同號:

  購車價格: 購車用途: 運輸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二年 (□年/□月/□日),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

  (1)浮動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上/□下)浮 %,執行年利率 %.

  合同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筆借款採取以下第②種方式調整利率。因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相應調整本筆借款執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準利率調整日起,借款按調整後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行利率;

  ②貸放日生效,中長期貸款實行一年一定。自基準利率調整後的次年借款發放對應日,按照調整後,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行利率,一年內有多次利率調整的,以最後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

  (2)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 (□上/□下)浮 %,執行年利率 %.合同期內不隨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的調整而相應調整。

  2.逾期貸款的罰息依逾期貸款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計算,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執行。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依違約使用貸款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執行。

  4.本合同採用浮動利率方式的,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貸款人有權根據罰息計算方式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因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相應調整本筆借款罰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 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四條 提款條件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檔案、資料並辦妥相關手續。

  2.借款人已按不低於貸款人規定的比例向汽車經銷商支付首期購車款,並向貸款人提供相關證明檔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擔保的,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有關登記、公證、保險等法律手續且有關手續持續有效。貸款採用抵押擔保的,已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檔案的正本原件、保險單和其他相關材料交貸款人保管。貸款採用質押擔保的,已將質押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貸款人保管。

  4.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本提款條件的設立,並不代表貸款人有義務據此條件放款,貸款人未滿足提款條件的放款,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第五條 劃款方式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結算賬戶,戶名 ,賬號 .

  2.本合同採用以下第 1 種方式劃款:

  (1)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資金劃入本條第一款賬戶後,再將全部借款資金以借款人購車款的名義劃入以下賬戶(戶名 公司,賬號 ,開戶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購車合同項下的款項。

  (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資金以借款人購車款的名義直接劃入以下賬戶(戶名 ,賬號 ,開戶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購車合同項下的款項。

  3.本合同的劃款授權是不可撤消的,貸款人的劃付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第六條 還款

  1.借款人同意以下列第 4 種方法還款:

  (1)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半年/□年)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本金一併結清。

  (3)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還款,每期還款數額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還款日為每月的 20 日。每期還款額計算方法為: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 ]/[(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1]

  (4)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還款,每期歸還的貸款本金數額相同,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並逐月結清。還款日為每月的 20 日。每期還款額計算方法為: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借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額)×月利率。

  2.借款人委託貸款人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中直接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扣款賬戶戶名: ,賬號: .借款人應於每期還款日前在上述賬戶記憶體入足以償還當期應還借款本息款項。如借款人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餘額不足等情況而造成貸款人無法全額扣收本息及相關費用的,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新的還款賬戶或及時補足賬戶餘額,如借款人要變更還款賬戶,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3. 貸款人扣劃所得款項按先前期、後當期和先利息後本金的順序抵充借款人應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的同意。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本金,貸款人不退還已計收的利息。

  2.提前還款,應先償還逾期及當期借款本息,再償還其他款項。

  3.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結欠本金的,貸款人除收取當期應收本息外,對其餘結欠本金不再計息。

  4.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借款的,提前還款本金應為一萬元的整數倍。

  5.借款人要求提前歸還部分本金的,借款人、貸款人與擔保人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提前還款後的剩餘本金,約定剩餘本金的還款期數和月還款額。提前歸還部分本金後縮短剩餘還款期數的,剩餘的貸款本金仍適用本合同約定利率。

  6.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借款人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 %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有權按合同的約定取得貸款。

  2.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的日常監督檢查,按貸款人的要求如實提供各種資料、檔案和資訊,並保證所提供資料、檔案和資訊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3.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況發生變化、出現重大不利於貸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5.應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正費、抵押登記費、評估費、鑑定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6.維護和保養好本合同項下的車輛,每年按時年審和辦理保險,並承擔相關一切費用。

  7.當發生事故時,借款人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案,通知貸款人,並採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使損失減到最小。

  8.車輛發生部分損失時,保險賠款應用於修復汽車至正常狀態,若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或被盜搶時,保險賠款應優先用於清償貸款本息,如保險賠款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借款人應繼續履行還本付息義務,直至貸款本息完全清償。

  第九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2.應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及資訊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有權瞭解並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經營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情況。

  4.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連續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關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書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貸款並按約定處分抵押物。

  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擔保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十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同時在適用的下列擔保方式前的方框內打鉤確認)

  1.履約保證保險

  (1)借款人向貸款人認可的 保險公司購買履約保證保險,保單編號為: .保險單必須註明貸款人為被保險人。保險期限應長於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

  (2)保險單正本由貸款人保管。

  2.抵押擔保

  (1)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 (詳見抵押物清單)

  (2)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到期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除及於抵押物本身,還及於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孳息等。

  (4)抵押人應與抵押權人共同向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檔案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關材料由抵押權人保管。

  (5)抵押人應當於本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按貸款人要求到貸款人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財產保險。保險期限應當不短於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險金額應當不低於本合同借款本息。抵押人應當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履行維持保險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6)抵押物由抵押人負責保管,抵押人應當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貸款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及抵押物的狀況,抵押人應予以配合。

  (7)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處置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用於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和貸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的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如非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抵押人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應當優先用於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和貸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如發生任何可能影響抵押人擔保責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證在得知該情形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0)抵押人承擔本合同項下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鑑定、公證、估價、登記、過戶、保管、提存、訴訟費用等,貸款人有權從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中直接扣收。

  (1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提前到期),債務人未履行償付債務本息及其他費用義務的,貸款人可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抵押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

  (12)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後,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而抵押物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諾對未清償的債務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13)其它約定事項:

  3.質押擔保

  (1)本合同項下的質押物為: (詳見質押物清單)

  (2) 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的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到期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本合同質權的效力除及於質物本身,還及於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孳息等。

  (4出質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工作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質物及其從物或出質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交付質權人。

  (5)出質人應當於本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按貸款人要求到貸款人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質押物財產保險。保險期限應當不短於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險金額應當不低於本合同借款本息。出質人應當將質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履行維持保險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6)質物由貸款人佔有和保管,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在被擔保債權收回之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質物。

  (7)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處分質物;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質人處置質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用於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或向出質人和貸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出質人的行為足以使質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停止其行為、恢復質物價值、採取積極措施防止質物價值減少,或者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非出質人的行為致使質物價值或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或其它補救措施。質物發生毀損、滅失所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應當優先用於清償本合同債權,或向出質人和貸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因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出質人承擔,貸款人有權從其處分質物所獲得的價款中直接扣收。

  (10)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履行償付債務本息及其他費用義務的,貸款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質物,或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拍賣或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本合同債務。處分質物所得價款超過擔保範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

  (11)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行使質權後,如果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出質人為第三人的,出質人在此承諾對未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12)其它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人未按時足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有權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並對應付未付利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3.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擔保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連續三期(含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蹤或被宣告失蹤而無財產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4)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5)擔保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對擔保物做出贈與、轉讓、出租或其他任何對擔保物不利的處分。

  (6)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或發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4. 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擔保人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拖欠稅款或工程款等情況;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擔保物;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的行為。

  5、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債務,並可依法行使擔保權。

  6、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7、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8.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第十二條 其它條款

  1.本合同中“履約保證保險、抵押擔保、質押擔保”條款的內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它條款的效力;同時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擔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條款效力的影響。

  2.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於

  (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

  (3)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及貸款被宣佈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3.本合同項下擔保為抵押擔保時,擔保人即為抵押人;本合同項下擔保為質押擔保時,擔保人即為出質人;本合同項下擔保為保證擔保時,擔保人即為保證人。

  4.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於十日內通知簽約各方。

  5.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條款時,須經各方當事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約定終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違約導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時,本合同之規定仍可以適用於合同項下任何尚未歸還的借款。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 抵押 時間從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2) 貸款未還清,該車要接續購買保險全保險種,由貸款方代辦保險手續,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或借款人支付,如違約保費則從其保證金支付。約定投保公司為梧州中保營業部、梧州太保蒼梧支公司。保險第一受益人為梧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長洲信用社。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各方當事人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其他合同當事人,並經各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六條 附則

  1.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借款借據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借據記載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叄 份,借款人 壹 份、貸款人 壹 份,車管所 壹 份。 叄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內容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不存在異議。

  借款人(簽章) 貸款人(簽章)

  身份證件名稱:

  身份證件號碼: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或授權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擔保人(簽章) 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 身份證件名稱:

  身份證件號碼: 身份證件號碼:

  住所地: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

  身份證件號碼: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購車協議書 篇2

  甲方:身份證號碼: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

  證明人:身份證號碼:住址:

  甲乙雙方就甲方借乙方名義(身份證等資料)購買車輛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事實

  1、乙方願意甲方借用自己的名義於年日從汽車銷售公司購買車輛型號為___,現掛車牌號為___。

  2、購車款(人民幣:元均由甲方承擔。

  二、車輛所有權歸屬。

  甲方於年月日以乙方名義購買的___車(型號:___)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三、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該輛車雖名義上歸乙方所有,但實際上系全部由甲方出資購買(包含但不限於購車款、購置稅、車輛保險費、辦證費用、裝飾費用等),甲方對車輛享有所有權、使用權、受益及處分的權利,購車首付款和按揭款均由甲方支付,與乙方無關。

  2、甲方保證按照《道交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使用和駕駛車輛,如因出現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或向保險公司理賠、或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

  3、在甲方滿足購買或者將該車過戶至其名下時,乙方應無條件協助甲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

  4、涉及到必須乙方出面驗證、簽名等事項時,乙方應當給予配合。

  5、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對該車輛具有侵佔、破壞、出賣、出租、抵押、贈與等妨礙甲方使用該車的行為。

  四、違約責任。

  1、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一方必須賠償另一方所有的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糾紛應友好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其他約定。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證明人各執一份。

  2、本協議自各當事人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證明人:

  年月日

購車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一輛 轉讓給乙方。車號: ,雙方協定車價為:大寫: (人民幣)

  二、甲方提供過戶手續,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三、自 年 月 日 時 分(陽曆)以前,本車的所有交通違章、債務、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四、自 年 月 日 時 分(陽曆)以後,本車的所有交通違章、債務、經濟糾紛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六、合同簽訂時,甲乙雙方必須出示身份證及有效證件。

  七、乙方必須在20 年 月 日之前開車過戶,如逾期不按時來過戶,甲方有權扣車消戶,並由乙方承擔該車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注:甲方概不承擔本車退車、修車以及車輛以後所有費用。 附加協議:

  甲方: 聯絡電話:

  乙方: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購車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自願、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夥購車協議如下:

  一、 合夥購買的車輛概況

  1、甲、乙雙方於20xx年X月XX日共同出資購買牌汽車頭一輛,該車發動機號為;底盤號:;牌(型號)的運輸拖盤一個;該拖盤尺寸為:(長*高*寬),合夥車輛價格為(大寫:) 加上掛牌、購車款、車次保險費總價為(大寫:)。

  2、甲、乙雙方以“聯營”方式合夥經營合夥車輛,甲方負責找業務,乙方負責出面管理業務營運的全過程。

  3、本協議在合夥車輛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現金(大寫:),均為全額現金。車輛產權份額如下:

  1、甲、乙雙方各出資(大寫:)

  甲、乙雙方各出資總額的50%,雙方按上述產權分割相應收益和承擔運營費用。

  2、乙方承擔運營期間的墊款,但不作為出資比例,不享受收益分成,僅作為營運墊款。

  3、甲方由於業務需要產生的費用,經乙方同意,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4、雙方約定以乙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產權登記,但合夥車輛在本協議發生期間始終屬於甲乙雙方,甲乙雙方按出資份額共有。

  5、雙方共同承擔經營期間應由產權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6、雙方共同經營期間,優先支付日常維護、保養、運營費用。

  7、雙方同意由甲、乙雙方共同記錄經營收入和費用支出詳細賬目,應於每日29日前進行核對確認以及分配。甲方全權負責營運收入的催收和儲存,即:乙方管賬,甲方管理現金。

  三、以下事項必須由雙方協商解決

  1、合夥車輛的再次轉讓 ;

  2、合夥車輛的經營事項 ;

  3、合夥車輛的抵押事項 ;

  4、合夥車輛的交通事故的處理 ;

  5、其他有關合夥車輛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

  任何一方單獨對合夥車輛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於無效,因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全額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四、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有權按以下約定行使其權利: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後車輛的產權歸屬問題由守約方決定,無論產權歸何方所有,應付清另一方所有者產權份額的應付價款後散夥。

  五、本協議有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所享有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協議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簽字生效。

  協議人甲方:

  協議人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20xx年X月XX日

購車協議書 篇5

  車主(賣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買方(買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車主根據《舊機動車輛交易管理規定》,與買方就下列車輛的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情況車型別號:歐曼牌 BJ3258DLPKE 發動機號:1413Y811219 車輛識別代號:LRDV6PEC7DH22743

  車身顏色:紅色 車牌號碼:甘A57673

  二、確認所購車輛的目前實際狀況,不得以車況為由中途退車。 三、車主保證該車來源合法,手續齊全、真實有效,並承擔因該車和手續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責任。

  四、成交價人民幣(大寫)貳拾陸萬陸仟元整(266000.00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簽訂後,買方先付部分車款(26萬元),車輛落戶完成後(皋蘭金億商貿有限公司),再付剩餘車款(6000元)。

  六、辦理過戶:

  買方應主動積極按賣方的要求備齊過戶所需資料,由賣方辦理過戶手續,取得過戶受理, 回執或行駛證(取證時間以車管所受理回執所規定的時間為準,包括順延時間),費用由賣方負責。

  七、該車在 年 月 日以前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均由原車主負責, 該車在 年 月 日以後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均由買方負責。

  八、當該車從賣車方名下過戶到買方名下,買賣雙方辦理完移交手續後,本協議即執行完畢。

  九、本協議一式貳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交易後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方(簽章) : 賣方(簽章):

  年 月 日

購車協議書 篇6

  為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售車方簽定以下協議:

  售車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車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將車主 的車,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民幣)叄萬伍仟元整,小寫 35000 元。乙方在此協議簽訂時交付甲方車輛訂金(人民幣) 壹萬伍仟元整,小寫15000元。剩餘購車款在辦理完車輛過戶手續之後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過戶前在年 月 日前所發生的交通事故、違法活動及經濟貸款糾紛)。該車20xx年1月28號前由乙方使用保管車輛如期間所發生的交通事故、經濟貸款糾紛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 甲方應保證其對轉讓車輛享有完整的所有權。甲方在交付汽車時應當提供完整的車輛手續,包括但不僅限於汽車購置發票、使用說明、車輛行駛證等,並說明該車的現狀。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車後,負責車輛的維修,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四、在20xx年1月28日前雙方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本合同項下轉讓車輛的轉讓過戶費由甲方承擔。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購買(包括年審費及保險費等)。同時,雙方共同到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變更手續,如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五、因雙方交易車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車輛過戶後不得違約。(如未過戶前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伍仟元整人民幣違約金,並歸還車輛與訂金)。

  售車方(甲方)簽字: 購車方(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地址: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購車協議書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鑑於:

  1、甲方向__________銀行(請將具體銀行名稱寫清楚)(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申請購車貸款購買貨車從事經營,並委託乙方為其汽車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乙方同意為甲方汽車貸款提供保證擔保服務。

  2、甲方以其購買的該車輛為乙方提供質押反擔保。

  3、甲方購車後將車掛靠於丙方經營(即甲方為實際車主,丙方為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名義車主)。

  現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證擔保及相關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於xx年xx月xx日在xx處購買 汽車一輛。

  車輛型號: xxxxx。車牌號:xxx 。發動機號: xxxx。

  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個人汽車貸款,請求乙方為其提供保證擔保,該車系由甲方家庭財產購買並掛靠於丙方且抵押給貸款銀行。

  第二條

  乙方依據甲方的申請為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個人購車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

  第三條

  經雙方協商,甲方應當於 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貸款擔保金額的10%作為擔保服務費;甲方不得以提前歸還貸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還擔保服務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提供真實資料及資信情況,經乙方調查核實並確認真實有效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為其按揭購車向貸款銀行提供保證擔保。

  2、甲方提前還清銀行借款本息時,有權要求乙方積極配合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3、甲方應當於該車在公安局辦理登記後在貸款銀行順位後為乙方辦理抵押擔保登記,於此情形丙方承擔協助義務。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資信資料。

  2、甲方應按照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個人購車借款合同》中約定條款,全面按期履行其還本付息等義務;如未按期還款付息,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丙方將車輛交付乙方由其處置,甲方和丙方應交出車輛,並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在乙方提供擔保期間,如乙方調查核實發現甲方有提供虛假資料騙取銀行貸款和乙方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丙方將車輛交付乙方由其處置。並放棄抗辯權,並由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在貸款擔保期間內,應善意使用車輛並盡到善良管理人義務,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丙方將車輛交付乙方由其處置。

  5、甲方在貸款擔保期間內,應委託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機動車輛交強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和機動車財產保險,如甲方未按本條規定履行,則視為甲方放棄繼續履行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凡因機動車輛發生保險索賠事項,甲方均應委託乙方辦理索賠。

  6、車輛在還款期內使用時出現質量問題和產品存在缺陷時,應由甲方向汽車經銷商及生產廠商進行索賠及處理,甲方不得以此作為拖欠銀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7、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內,應嚴格遵守車輛使用性質和維修保養的規定,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車輛結構、車身顏色等。否則,其後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擔,並由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8、因該車被損毀、滅失或者徵用的,甲方應當將相應的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用於提前償還銀行貸款或者將其提存。

  9、甲方應對其汽車貸款負有完全的償還義務,此義務不因抵押物的滅失而消失;如抵押物滅失,甲方應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財產全額償還汽車貸款。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擁有對甲方提供的相關資信證明、相關個人資料和資信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或委託專業調查機構、律師進行資信調查的權利。

  2、在資信調查結束後,乙方根據甲方的具體資信情況,有權選擇擔保或不予擔保。

  3、在有效擔保期限內,乙方對甲方的資信情況有知情權,如乙方發現甲方提供虛假資料,騙取乙方擔保,乙方有權終止擔保合同,無條件追回甲方所購車輛,並進行處置後歸還銀行貸款餘額,不足部分繼續向甲方追索,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4、甲方未按與銀行簽訂的《個人購車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月供款的,甲方承諾無條件將車輛交由乙方處置並放棄抗辯權。乙方有權依據銀行的授權,代為行使抵押權人的權利,對車輛進行處置,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在貸款期間,應在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機動車輛續期保險,並由乙方為甲方辦理保險索賠的相關事項。

  6、因甲方違反與銀行簽訂的《個人購車借款合同》導致或者可能導致乙方向銀行承擔保證但保責任的,乙方有權在向銀行承擔責任前或者後向甲方追償;此時,甲方應當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財產全額償還。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甲方的申請下,根據甲方的資信情況為甲方提供擔保。

  2、乙方在資信調查過程中,依法對甲方相關個人情況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六條

  丙方作為汽車掛靠第三方,對乙方作出如下承諾:

  1、丙方應做好該車輛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監控工作。

  2、當乙方要求處置車輛時,丙方應交出該車,並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置該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應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向相應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按乙方向銀行提供擔保總額的10%計算。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支付。

  二、守約方除違約金外,還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因其違約所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以及為實現權利而產生的其他費用。

  三、甲方違約,造成乙方需變賣或拍賣其車輛,車輛的變賣、拍賣款應首先支付銀行貸款本息以及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對不足部分,甲方仍應承擔清償責任,乙方對甲方具有追索權。

  第八條

  因雙方爭議而發生的訴訟,由彭州市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三方簽字蓋章後後生效。

  甲方(簽字按手模): 甲方配偶(簽字按手模): 身份證號: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購車協議書 篇8

  購房合同中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購買一套位於上海市 ,房產總價款 萬元人民幣。

  二、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甲方出資 元人民幣。

  乙方出資 元人民幣。

  甲方、乙方各出資50% 。

  三、產權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 50% 的產權。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 50% 的產權。

  四、物業考察、購買

  甲乙雙方共同對擬購房產進行實際考察、瞭解。

  五、購置物業法律檔案簽署、款項支付、購房手續辦理及委託授權

  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全權辦理購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購置房產相關款項的支付、《房產預售合同》等法律檔案的簽署、房產抵押按揭貸款辦理、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等所有購房相關手續。由 方依法出具經過公證認證的授權委託書,並詳細載明委託事項及委託許可權、委託期限。

  委託人有權監督和過問委託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受託人應按委託人的要求報告受託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如有重要情況應及時向委託人報告或通知。

  六、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所購物業的所有權憑證要依法載明共有比例情況,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乙方依法辦理並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業裝飾裝修由 方負責辦理,所需費用各承擔50% 。

  八、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 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但出租價格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應在正式簽署前取得甲 方或甲方委託律師得書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後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餘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各分享50%,每一個月結算一次。

  九、購置物業稅費承擔

  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並以現金支付;

  十、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佔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十一、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並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各自享有或承擔50%。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

  如果一方決定出售房產,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產,應書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應按公平價格(市場價或評估價)購買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產份額。如果接到出售房產通知後30日內不予書面答覆則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願意購買或30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房產,並應給預積極配合。

  十二、甲乙雙方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物業,具體約定如下:

  1、購房首付款 元(包括定金)人民幣(房款總價款的50%)由甲乙雙方各付50%,並以現金支付;

  2、主貸人為乙方 先生;

  3、按揭貸款的期限為 年;

  4、由甲乙雙方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各自承擔50%;房產出租後,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各自支付50%。

  十三、甲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共有,所有權由雙方共同行使。

  十四、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五、 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符合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十六、爭議解決辦法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十五日內協商無果,雙方均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一次性的,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和執行。

  十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檔案。

  十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律師事務所儲存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國藉: 住址: 身份證號: 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乙方: 國藉: 住址: 身份證號: 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購車協議書 篇9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

  根據公司日常業務用車需要,需要公司新購置業務用車一輛,(以下所有“車輛”均指該號牌車輛),該車輛配置給公司業務部負責人xxx使用,現就該車輛日常使用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購置

  1、車輛由甲方採取“借貸購車”的方式購置,購置首付款和後續的按揭還款均由甲方支付。

  2、在車輛交付乙方使用前,與車輛購置、上牌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車輛的所有權和處置權,甲方日後對該車輛進行任何形式的處置時,乙方無異議權。

  2、自協議簽字日起算,前三年的日常維修費、保養費、年審費、保險費均由甲方負責,但對違反本協議有關車輛使用

  規定造成的維修、保養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車輛公務行駛範圍原則上限定於本市區域,對因公需要出市辦理業務的,經公司負責人批准同意後,路橋費可給予報銷,其他原因產生的路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方給予乙方車輛使用期間的燃油補貼費用,標準為每年度6—9月補貼1000元/月,年度其他月份補貼800元/月,該補貼標準不隨油價漲跌浮動。

  5、自協議簽字日起算,在車輛使用前三年屆滿後,甲方可視乙方每年經營任務完成情況決定是否將車輛所有權轉讓給乙方。對於具體的轉讓事宜,可日後另行協商加以補充。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車輛作為公司公務用車交付乙方後,由乙方全權負責日常管理事宜。乙方應設立車輛使用登記簿,記錄車輛的日常使用情況,並於次月1日將上月登記簿上交公司辦公室存檔備查,並領取新的登記簿

  2、公司其他部門或其他工作人員,因公需要使用車輛,應在車輛使用登記簿上相關欄次進行登記並簽字。

  3、乙方作為車輛日常管理負責人,必須首先保證公司公務用車需求,在不影響公務用車需求的前提下可作為私車使用。

  4、乙方不得將車輛出租或轉借他人使用。乙方將車輛用於私人事務時,應只限定於其本人駕駛,任何其他人員駕駛車

  輛均視為車輛外借,一經發現,取消其當月的燃油費補貼。對因私借他人使用車輛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5、公司其他部門因公用車,乙方不能親自駕駛的,可由公司負責人或乙方指定公司內部有駕駛經驗的員工代為駕駛,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絕,但應在登記簿上記載明確。代駕人員對代駕期間因違反交通規則或其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代駕人員負責。

  6、車輛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損耗急需修復或更換零配件,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如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徵得公司負責人批准,否則不予報銷。

  7、乙方無證駕駛、闖紅燈、超速行駛、亂停車等一切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導致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車輛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救助傷患者,並立即向公司負責人通報情況和向公安機關報案。 突發性其他臨時事故,也應遵循“先報告再處理”的原則。

  9、乙方在車輛使用期間,不能將車輛用於任何經濟交易形式的抵押或擔保責任。

  10、自協議簽字日起算,三年內乙方如因任何原因離開公司,都應無條件向甲方交回車輛。

  11、乙方應愛護車輛,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工作,在行車前應勤於對車輛狀況進行檢查,確保車輛處於安全、無故障隱患的良好狀態,堅決杜絕車輛帶病上路。

  四、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於日後另行商議進行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 (簽章)

  年月日

購車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為更好的發展上列合夥人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夥購車協議如下:

  一、合夥購買的車輛概況

  1、甲乙雙方於20xx年__月__日共同出資購買品牌為:__車輛一臺,牌照號為_______(以下簡稱合夥車輛),該車發動機號:_______,底盤號:_________,合夥車輛價款為__萬元加上掛牌、購置稅、首次購買車輛保險費總價款為__萬元,現在系全款購車。

  2、甲乙雙方以“聯營”方式合夥經營合夥車輛。

  3、本協議在合夥車輛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雙方首付款出資共50萬元,車輛產權份額如下:

  1、甲方首付款出資25萬元,佔購買合夥車輛總金額二分之一的產權份額(即50%);乙方出資25萬元,佔購買合夥車輛總額的二分之一產權份額(即50%),雙方按上述產權分割比例,承擔合夥經營中產生的合夥債務,也按上述比例分配合夥經營所得收益;

  2、雙方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車輛購置手續,並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產權登記;

  3、雙方約定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產權登記,但合夥車輛始終屬於甲乙雙方按份額共有,即各佔50%所有權;

  4、雙方依照各自的產權份額分配合夥車輛的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的各種稅費、經營風險、事故風險及其它應由產權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5、合夥車輛由雙方共同經營,日常維護保養運營費用在經營收益內優先支付。

  6、雙方同意於合夥車輛正式開始運營時,由雙方各自記錄經營收入和費用支出詳細賬目,並於每月31日前雙方核對賬目,以確定合夥車輛的經營利潤並由雙方按投資份額進行分配;若當月雙方合夥經營出現虧損時,則由雙方按各自的比例承擔虧損。

  三、以下事項必須由雙方協商決定

  1、合夥車輛的再次轉讓

  2、合夥車輛的經營事項

  3、合夥車輛的抵押事項

  4、合夥車輛的交通事故處理事宜

  5、其它有關合夥車輛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任何一方單獨對合夥車輛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無效,因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全額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四、本合夥協議為甲、乙兩方入夥,若有第三人申請入夥,必須要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對於第三方的入夥條件、入夥資金以及入夥後的債權債務比例等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

  五、在合夥經營期內,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夥關係,解除後的車輛處置,債權債務處理等問題由協商解決,對於主動退夥乙方而言,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經營車輛的權利;

  六、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七、合夥專案的經營需要本協議雙方的一直同意後,方能運營;對未經另一方同意而私自開展運營而由此造成後果的由私自決定營運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另一方一切損失;

  八、雙方對運營產生的一切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甲乙雙方各先投入1萬元運營資金,由甲方統一管理,用於車輛前期的運營投入。營運車輛的日常運營費用及運營收入由甲方負責收付管理並詳細記賬,所有票據先由甲方進行管理,每月與乙方核對賬務後交由乙方儲存管理;乙方可在任意時間對甲方的賬務進行核實,稽核監督賬務的真實性,對發現出具虛假賬務的,經乙方核實後,乙方可立即中止合夥事宜,並要求甲方對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每月經營收入的盈虧由甲方於每月月底之前進行統計並形成報表,由乙方核實後簽字;對有盈餘的,雙方五五分賬,並由乙方出具收款收據給甲方;對於虧損的,由雙方五五平攤債務,無論盈虧,均在月底結賬時一次性現金結清;

  九、合夥運營車輛由雙方聘請專業司機人員駕駛,聘請事宜需經雙方同意,聘請合同由雙方共同簽字確認;以明確聘金給付及其他權利義務;

  十、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有權按以下約定行使其權利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後車輛的產權歸屬問題由守約方決定,無論產權歸何方所有,應付清另一方所享有產權份額的應付價款後散夥。

  十一、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所享有的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_____(簽章)

  年月日

  合夥人乙方:_____(簽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