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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施工企業民工安全教育工作計劃

水利施工企業民工安全教育工作計劃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水利廳《關於要求對全省水利施工企業一線生產實際操作人員開展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和組建民工學校的通知》精神和市水務局安全生產全員培訓工作實施方案,提高市水利施工企業一線生產實際操作人員(簡稱“民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確保水利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制定市水利施工企業民工安全教育實施計劃。具體內容如下:

  一、安全教育培訓物件及目標

  凡在我市水利建設工程從事施工現場作業的各類民工。從今年起,至底,在我市各水利建設工程工地施工的.民工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率達100%。

  二、培訓內容

  1、民工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和法規知識、水利建設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等基本知識。

  三、培訓形式

  (一)教育骨幹培訓班。全市持有二級承包以上水利資質的施工企業各指派3名技術人員,其餘水利施工企業各指派2名技術人員,參加省水利廳在舉辦的民工安全教育骨幹培訓班。

  (二)企業民工學校學習班。全市持有三級總承包以上水利資質的施工企業,必須組建企業民工學校,施工工地較多的施工企業還應組建專案部民工學校,對民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文化知識培訓,由企業負責組織考試,並將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和民工安全教育總結報省水利廳建設處。三級專業承包資質的水利施工企業可利用其他企業的民工學校,對民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民工學校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專案經理組織實施,專職管理人員負責監督”的機制,實行民工學校總校和專案部分校制。具體操作中,要按以下要求運作:在審批專案部時,同時審批民工學校;在制訂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民工學校教學計劃;在組織專案班子時,同時考慮民工學校班子;在調配民工時,同時配置民工學校優秀學員。做到人員到位,職責到位,工作到位,以確保民工學校的正常運轉。

  四、培訓時間安排

  9月1日——9月15日,各水利施工企業教育骨幹參加省水利廳舉辦的培訓班;

  9月16日——10月15日,各施工企業組建民工學校並開展民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10月16日——10月25日,各施工企業將考試合格者名單和民工安全教育工作總結報省水利廳建設處;

  10月26日——11月15日,由省水利廳發放《浙江省水利建設工地勞務工人安全知識考核合格證》。

  11月16日開始,各施工企業制訂培訓計劃,並按照工作計劃繼續組織民工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五、工作職責

  1、水務局辦公室負責全市水利施工企業民(本公文由免費提供,轉載請註明!)工安全教育的總體部署和協調工作。負責制訂全市水利施工企業民工安全教育的工作計劃和管理規定;推進全市範圍內的民工安全教育的組織督促。

  2、市水利建設管理站負責市行政區域內水利施工企業民工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工地跟蹤巡查,加大對民工持有《省水利建設工地勞務工人安全知識考核合格證》的檢查力度,對達不到規定持證率的企業,要限期整改。

  3、各水利施工企業負責制訂本企業民工安全安全教育的計劃、步驟和措施;負責組建民工學校,並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安排民工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在學習時間等方面為民工提供優惠和便利措施;要在用工制度上嚴把民工持證關,堅持優先錄用持有《省水利建設工地勞務工人安全知識考核合格證》的民工,並在工酬、晉升等待遇上提供相應的優惠措施,對未取得《省水利建設工地勞務工人安全知識考核合格證》的民工,必須經民工學校教育培訓並考試合格,方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