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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學校校園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計劃

小學學校校園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計劃範文

各基點校、村小、中心校各部門:

  根據縣教育局檔案要求,為進一步規範校園管理,綠化美化校園環境,經中心校行政會研究,學校決定對在校園內有損校園環境的行為實行綜合治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治理範圍

  校內公共區、教學區、宿舍區(含家屬區)。

  二、實施步驟

  (一)3月16日——3月20日為宣傳教育和自查自糾階段。加強對校園環境建設的宣傳教育,做好相關教職員工的思想工作。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本週星期四以前上報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全鄉涉及管理人員)到教育局辦公室。高效運轉,強化督查:城鄉環境整治堅持周總結,月通報,季考核。本週星期五以前將本週環境綜合整治情況書面報教育局辦公室。營造氛圍,增強意識,實施“六個一”工程:一次環境綜合整治動員大會,一節環境衛生健康課,一幅環境綜合整治標語,一期環境綜合整治專欄,一次環境綜合整治義務勞動。強化日常工作,落實“五化”工程:綠化、美化、淨化、文化、師生文明化。開設健康教育課:做到有課本、課時安排、專兼職教師、教案、考核。嚴禁學生吸菸、酗酒鬧事,有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強化食品衛生管理,落實除四害工作:有效發揮好食堂衛生管理隊伍,校醫和兼職衛生員的作用。強化安全管理工作:食堂、刀具、幼兒接送、鑽研法律抵禦風險。建立長效機制,抓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資料專人負責製作、收集、歸檔,確保資料完善並及時上報。

  (二)3月23日——3月31日為集中治理階段。學校繼續組織開展各種型別的義務勞動,學校行政對校園的環境衛生狀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細化措施,獎懲逗硬:此項工作納入年終綜合督導評估,校長及分管領導在安全、維穩、城鄉環境整治工作上交保證金到教育局,各校也必須建立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

  (三)4月1日——以後,為鞏固提高階段。建立長效機制,每週對校園巡檢一次,對發現的不符合學校要求的行為嚴格按照責任追究制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使我校的校園環境一直處於一個較高的水平。

  三、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校黨委、行政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決定成立校園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加強對該項工作的領導。

  組長:鍾昌俊(**中心校校長)

  副組長:蘇麗英(**中心校副校長)

  樊偉(**民族基點校副校長,主持工作)

  成員:劉昌濤(**中心校教務處主任)

  郭良樹(**中心校總務處主任)

  朱繼芬(**中心校工會主席)

  朱毅(**中心校總務處副主任)

  羅明輝(**楠陽東州春蕾小學校校長)

  吳仕榮(**民族基點校副校長兼明英小學校校長)

  周曉蓮(**民族基點校教務處主任)

  陳容(**楠陽東州春蕾小學校副校長)

  郭佔容(**中心校少先隊總輔導員)

  王霞(**中心校幼兒園園長)

  鍾昌俊同志對全鄉的校園環境綜合治理負領導責任。蘇麗英同志對全鄉的'校園環境綜合治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郭良樹同志對中心校的校園環境綜合治理負直接責任(飲食衛生,校門內外、廚房、廁所的環境衛生由郭良樹同志負責;幼兒園教室、辦公室的清潔衛生和整理由王霞同志負責;公區由郭佔容同志負責;教師辦公室由朱毅同志負責;教室由劉昌濤同志負責;教師形象檢查督促由朱繼芬同志負責)。

  樊偉同志對民族基點校的校園環境綜合治理負直接責任(周曉蓮同志協助,並承擔相應責任);羅明輝同志對楠陽東州春蕾小學校的校園環境綜合治理負直接責任(陳容同志協助,並承擔相應責任);吳仕榮同志對明英小學校的校園環境綜合治理負直接責任。

  鍾昌俊、蘇麗英同志負責對基點校和村小的檢查督促,由鍾昌俊同志任組長,蘇麗英同志協助。

  (二)加大宣傳力度。要緊緊圍繞“建立潔淨環境,構建和諧校園”這一主題,利用多種宣傳形式召開部門會議,加強校園環境綜合治理的宣傳工作,努力形成全校教職員工共同關心、共同維護校園環境的良好氛圍。

  (三)嚴格責任追究。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積極督促教職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