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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彙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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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

  度,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xx】50號)、《福建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閩政辦【20xx】113號)、《關於仙遊縣中小學績效工資實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綜【20xx】18號)及《關於中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仙教〔20xx〕1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出獎勵性績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以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理順學校內部各類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係。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學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貼、工作量考核、工作業績考核三部分構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班主任津貼每班100元/月,其餘部分的構成為:工作量津貼佔50%、工作業績津貼佔50%。

  A1、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貼標準為100元。學校根據班主任工作職責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考核合格的按標準領取津貼。

  A2、工作量(按下列四個專案的具體課時計算):

  1、管理職務職責工作量:

  年段長、教研組長工作量折算為每週1課時;中層副職工作量摺合為每週2課時;中層正職工作量摺合為每週3課時;校級副職、督導員工作量摺合為每週4課時;教研員及財務人員工作量摺合為每週2課時。

  計算方法:學校編制所設的相應崗位中層幹部職數×崗位職責工作量÷實有中層幹部數=該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參照學校行政幹部管理的工會正副主席、婦委主任、共青團書記兼行政職務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職務摺合工作量,沒有兼任行政職務的按相應低一級行政職務摺合工作量。

  2、教學工作量:

  (1)教師周教學課時:實際教學課時×已聘專業技術等級係數(員級1、助理1.1、中級1.2、副高階1.3)+實際教學課時×學科系數(語、數學科系數為0.2)=教師周工作量(課時)

  (2)由學校統一安排的代課按實計算,節假日護校按每天6課時折算。屬於學校行政人員管理職務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能重複計算。

  3、學校其他管理崗位職責工作量:按學校教師平均工作量折算課時數。

  4、出勤情況(含會議和學校規定的集體活動):病假1節扣0.5節,事假1節扣1節,曠課1節扣5節,遲到或早退1次扣0.5節。非教學人員按工作日參照教學人員酌情折扣。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量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減去班主任津貼,下同)×50%÷學校總工作量(節數)×個人工作量(節數)

  A3、工作業績(含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專業發展、工作成效)。

  1、職業道德10%:①愛國守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②愛崗敬業,教書育人,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敷衍塞責;③關愛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④為人師表,作風正派,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學校根據以上要點根據不同崗位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項不得分:A、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即違反《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規定的20條之一的;B、當年度受效能告誡或黨政紀處分的。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職業道德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職業道德總得分×個人職業道德得分

  2、業務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堅持以課堂為主渠道,將德育有機融入教學之中;②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行為習慣;③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組織內容健康的各類活動,陶冶學生情操;⑤幫助學習困難學生的措施落實。學校根據以上要點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

  (2)教學常規10%:①認真備課,教案齊全、規範;②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改進教學方式;③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開展教學活動;④教學內容科學、正確,不出現知識性錯誤;⑤及時進行教學輔導,認真批改作業;⑥運用多種方式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⑦堅持課後反思,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以學校教學常規量化分值相應得分。

  非教學人員:能履行好崗位職責,按本校教師教學常規量化平均值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業務能力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學校業務能力總得分×個人業務能力得分

  3、專業發展10%:

  (1)繼續教育5%:①有參加培訓的過程記錄和總結;②參加學歷達標或各類培訓,完成規定學分,考試考核合格;③積極參加校本培訓以及其他各種進修學習。

  (2)教學研究5%:①縣級以上公開課、研究課和示範課、課題研究(負責人5分,成員4分)、教學經驗總結或論文得5分,中心小學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複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業發展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專業發展總得分×個人專業發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學效果5%:①合格率、鞏固率、進步率情況;②學生和家長的反映情況。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綜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學生獲獎情況;②學習困難學生進步的情況;③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學人員:學校根據其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等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10分、8分、6分、2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成效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工作成效總得分×個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獎勵績效工資發放形式及要求

  1、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等於各部分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和。

  2、學校應將教職工考核情況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金額列表公示。

  3、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職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組長:陳世金

  副組長:連益利、肖晉渠

  成員:工青婦負責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學校(園)長

  4、學校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實際,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透過並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5、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後,除上級檔案規定的專案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範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檔案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當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下等次的;

  (3)當月病、事假累計到達或超過15天的,扣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2、被立案、停職檢查的暫緩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待結案後按處罰結果再予以確定。

  3、受行政處分的同時受黨紀處分的按處分種類重的確定標準。

  4、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會議的、無故曠課、曠工的,學校根據相關規定製定考核量化辦法,適當扣發獎勵性績效津貼。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或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6、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掛職、支掛教、借調或進修學習等人員,由掛職、支掛教、借調單位出具掛職、支掛教、借調期間的工作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稽核後,按原單位的平均水平發放。批准脫產進修學習人員的工作量按本單位的平均工作量計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擅自跨單位流動的人員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並將其按標準測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核算中心或財務中心。

  7、以校(園)為單位根據本實施方案進行量化考核,發放績效工資。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2

  根據省、市、縣有關檔案精神,在實施規範公務員津補貼的同時,統籌解決中小學教師待遇問題,提高中小學教師工資津貼補貼。在這次增加的教師津補貼工資中,分為基礎性津補貼和獎勵性津補貼,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全額髮放基礎性工資。獎勵性津補貼,作為教師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管理支配,以體現崗位責任和工作業績。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靖邊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及實施辦法》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檔案精神和我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優師優聘、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對教師工作量、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等進行考核,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充分體現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構建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及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等的考核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物件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學區工作人員、教學點教師。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佔績效工資中規範後的津補貼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規範後的津補貼的30%與上年12月所有教職工基本工資總額之和。

  六、分配額度及辦法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及量化辦法

  考核內容主要為崗位考勤,按月進行考核。

  1、按規定職務離崗人員和大齡教職工(男57週歲、女52週歲以上)不上班的可全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

  2、經批准脫崗進修教師、本系統內借用教師、婚喪產假教師全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

  3、無故長期不在崗教師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

  4、每月曠工達5天以上的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的60%;

  5、每月病事假10—20天的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的15%,病事假超出20天的扣除30%,危重病者學校內視情況酌情考慮;

  6、待崗人員每月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的40%。

  以上扣除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納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及量化辦法(滿分為100分)

  1、出勤考核:(10分)實行每天考勤制,出滿勤者每月計10分。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節分別扣0.5分、1分,曠課每節扣2分;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業務學習,學校、教研組會議、教研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等),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一次分別扣0.5分、1分,缺席1次扣1分;安全監護遲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崗)一次扣2分,請假一次扣2分,缺崗一天扣2.5分,並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得分為止。

  2、工作量考核:(35分)

  A、教師正常工作量:

  (1)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一年級:26節;二年級:26節:三、四、五、六年級:各30節。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以開學初學校課程表安排的周課時數為標準。上齊上足標準課時數,為滿工作量。

  (2)現任職的中心小學校長每週任課時數不少於4節,副校長每週任課時數不少於6節,教導主任每週任課時數不少於8節,教導副主任每週任課時數不少於10節,教學點校長每週任課時數不少於10節,教導主任每週任課時數不少於12節,達標為滿工作量。

  B、滿工作量量化:

  滿工作量者每人每月計35分。超課時數和不足課時數,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量化考核,但每人每月計分不得超過(低於)10分。

  C、超工作量量化:

  (1)節假日值班:學校節假日值班人員每人每天計1分。

  (2)節假日加班:節假日因公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計2分。

  (3)替代課(班):替代每節(天)計0.5分,由教導處安排。

  (4)跨年級(任語文、數學)或包班教學的教師每人每月計5分;

  同年段(任語文或數學)兩個班級教學,每人每月計3分。英語教師享受跨年段教學補貼每人每月計3分。

  3、教學過程考核:(25分)

  (一)、備課(5分)

  1、認真學習大綱,吃透教材,掌握知識結構和教材編排體系,明確本學期的教學目的、任務、重點、難點。否則,經查實,每少一點,扣0.5分,直止扣完次項佔分為此。

  2、安排好進度,制定好教學計劃,計劃中要有學生現狀分析,本學期的教學任務和目的要求,教材的重點、難點,提高教學質量的方法、措施,授課進度的課時安排。否則,少一環節扣0.5分。

  3、備課要做到:備內容、備方法、備學生、備訓練、備教具和實驗。少備一項扣0.5分。

  4、寫好教案:要按章節,按課時寫好教案,科科有教案,課課有教案,語文、數學、英語、要有詳案;音樂、體育、美術可寫略案,詳案要體現三維目標、要有重點、難點、教學過程、課堂練習、課堂小結、作業佈置、板書設計、教學心得。複習課,小結課都要有教案,語文教師要有作文教案。教案按要求備齊寫好可計5分;否則,缺一科教案扣5分,缺一課時扣0.5分,少一環節扣0.5分。

  (二)、上課(5分)

  1、按時上下課,不隨便缺課,不坐著講課。

  2、教態自然,服飾整潔大方,認真組織好課堂教學,貫徹啟發式教學原則。

  3、課堂教學要有目的性、科學性、嚴密性、藝術性、實效性,做到因材施教。

  4、講授知識要做到明白,有條理,語言表達要清晰、生動、精煉、克服語言羅嗦,防止語病出現。

  5、書寫規範,板書工整,恰當使用教具。

  6、教師因事、因病需要調課,需經教導處同意方可,不得擅自調課。

  7、教師帶手機上課,不得開機。

  8、上好實驗課,如實填寫實驗報告,並做好相關記錄。

  9、上好多媒體課,充分利用遠教優質資源,做到優質資源共享,在研究中運用,在運用中研究。

  10、加強英語課的教學管理。

  以上10條,按要求做好了計5分,相反扣分,直到扣完5分為止。

  (三)、作業佈置及批改(5分)

  1、科任教師根據教學要求,精心選擇和設計課堂學習、書面作業和章節、單元測試題。

  2、書面作業要有針對性,講求科學性和實效性,量要適中,題型多樣化,全批全改。

  3、每學期各科作業佈置不少於以下規定次數:語文90次,作文10次,教師全批全改。數學90次,英語40次,美術16次,思想、社會、科學、各10次。各科練習教師要檢查,每單元要測試,要有成績單。作業達不到規定的次數、不及時全批全改、查實一次扣0.5分;練習有佈置無檢查、不進行單元測試,查實一次,扣0.5分。

  (四)、輔導(3分)

  利用輔導課,課餘時間,組織興趣小組,開闢第二課堂,拓寬學生視野,激發學習興趣,促進學生學業成績的提高。此項工作做好了計3分,否則扣分,扣完3分為止。

  (五)、成績考核(3分)

  1、學生的成績考核分教師自己組織的單元測試和學校統一組織的中期和期終兩次統考。

  2、考試命題要抓住重點,注重“雙基”考查。

  3、成績統計:平時20%,中期30%,期終50%,載入學籍檔案。此項考核若達標,計3分,不達標扣分。

  (六)、聽、評課記錄、學習筆記(4分)

  (1)、聽、評課及記錄:

  每學期,學校領導聽、評多媒體課不少於30節;教師互聽互評多媒體課不少於15節。聽、評課要有記錄,否則,少一次扣1分,可以出現負分。

  (2)、學習筆記:

  學校領導:業務學習筆記不少15000字,政治學習筆記不少10000字;教師業務學習筆記不少10000字,政治學習筆記不少5000字。學習筆記不及時記錄、字數不夠都要扣分,最多扣4分。

  4、管理崗位考核:(崗位不同,計分不同。)

  (1)、班主任工作量化:班主任工作量計算可根據班額人數多少每日計0.5—1分。班主任津貼月定額補貼標準;51人以上,80—120元;41人—50人,70—110元;40人以下,60—100元。學校可視情況上浮或下調,但幅度不能太大。

  (2)、中心小學校長每月計85分、副校長每月計80分、教導主任每月計75分、總務主任每月計分75分、教導副主任每月計65分、教學點校長每人每月計75分、教學點教導主任每人每月計60分。

  (3)、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功能部室管理員、報賬員、安監員、保管、採購、電工每月計10分。

  (4)、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可累計加分,但累計分數不得超過25分。

  5、教育教學業績考核:(30分)

  (1)、教育教學常規獎: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班主任工作手冊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佔1/3、二等獎佔1/3、三等獎佔1/3,分別計20分、15分10分。(常規工作缺一項沒有完成的,該專案不計獎勵分。)

  (2)、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期末學校語數質量檢測成績設一等獎2個、二等獎3個、三等獎4個,分別計5分、4分、3分。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計1分。英語科質量檢測按任教班級綜合評定(所有任教班級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級數,得分少者為優),設一等獎1個,二等獎1個,三等獎2個,計分同語數科。不設提高名次獎。

  (3)、教科研成果獎:

  A、參加“教壇新秀”評選活動獲獎: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5分、4分、3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10分、8分、6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20分、10分、8分;。

  B、各類論文、課件、教學設計(經學校選送)獲縣、市、省級及以上一等獎分別計5分、10分、15分;獲二、三等分別計2分、3分、4分(以上獎勵以獲獎證書為準,進入彙編而沒有得獎不予獎勵。)在CN刊物上發表按市一等獎計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

  (4)、班級管理獎:學期末學校評出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班級數的40%,班主任各計5分。

  (5)、競賽指導獎:學生參加有組織的知識或技能競賽,縣級一等獎每人次計指導老師5分,二、三等獎各遞減1分;獲團體一、二、三等獎分別計指導老師5分、4分、3分;校級一等獎,每人次計指導老師3分,二、三等獎各遞減1分。

  (6)、市級及以上的先進個人,可在期末個人總積分中直接計入40—50分;縣級以上的優秀(十佳)校長、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師德標兵、十佳班主任等,可在個人期末總積分中直接計入10—30分。鄉級、校級先進個人等,可在個人期末總積分中直接計入5分。

  6、中心小學領導及教學點校長、教導主任績效工資原則上不超過規定的數額,但不包括節假日值班、加班補貼。

  7、分娩假的績效工資原則上每學期發放1000元(按5個月計算,另兩個月按在編在崗教師寒暑假待遇發放)。

  8、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當月公示,學期末累計發放。

  七、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

  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擅自離崗逾期不歸;失職,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後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物件

  脫崗學習;解除聘用合同;停發工資;借調在教育系統之外;未聘用待崗的人員等。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4、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不服從工作安排、滋生事端等,夠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10%。凡有家長告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25%、35%、45%、55%、65%、100%。

  八、有關要求

  1、除本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學校不再利用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

  2、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堅持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積極穩妥地進行分配製度改革。

  九、學區人員及教學點教師考核辦法

  學區參評人員的考核辦法與中心小學教師的考核辦法一致,但因其工作性質差異,考核標準應適當降低;教學點參評人員的考核辦法與中心小學教師的考核辦法一致,但因教學點管理等方面的原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額應適當低於同一檔次的中心小學教師績效工資的總額。

  十、本《方案》解釋權歸中心小學“績效工資分配及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十一、本《方案》自學校教代會透過並報上級審批之日起實施。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3

  為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功能,體現多勞多得、優級優酬、適當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學校經過多次研究談論,參照兄弟學校做法,結合本校實際,在以前多學期試行的基礎上,經行政會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工資構成和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由上級撥付的獎勵性工資、門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兒部利潤及社會贊助款合併構成,在總量內進行班主任和校務津貼、超課時津貼、加班和質量獎懲金四個方面的分配。

  二、績效工資考核監督小組以及考核形式

  1、領導小組 組長:zz 成員:zz

  2、監督小組: 組長:zz

  3、考核形式 考核結果由考核組負責統計公佈,監督組複核後交組長確認發放。

  三、績效工資計算和發放辦法

  1、月超課時津貼計算辦法:教師實際周超平均課時節數(不含午間課)x 10元為本人月課時津貼。①教師周課時節數按學科系數和班額係數折算。學科系數:語文、數學1.2,其它有單元測試的1.0,無單元測試的0.8。班額係數:20人以下的0.8,20-30人的1,30人上每多5人加0.1。②任教兩班或以上語文數學者每月另加50元。③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教主課的每月另加50元。④畢業班主科教師每月加20元。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本學期平均課時按校長任課9.6節計算,督導員享受一半平均課時。

  2、班主任基本津貼計算辦法:30元+1元x學生數,畢業班每月加10元,護送每次1元(雨天取消),低年級就餐維護每次中餐1元。在此基礎上進行責任追究。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元。此項由政教主任製表。學前班班主任暫納入學校計發。

  3、月校務津貼計算:校長、書記120元,副校長100元,副園長、教務主任、政教主、總務主任、財務80元,辦公室等50元。校務兼職適當加10—30元,但不得超過校長津貼。校務值日按每天30元發放加班補助(午休期間40元)。此項由校長製表。

  4、加班計算:⑴兼職崗位(速印、飲水、備課組長、水電、網路維護、校園部落格、遠教、圖書等)、教師午間值日/課按工作量大小和慣例進行發放。⑵集體走訪、教學教研活動、大型文體活動以及教職工集中勞動按參加次數和工作量適當發放加班補助和車費補助。⑶專項加班按工作情況和效果發放補助和獎金。④臨時緊急性加班按工作強度和工作量適當發放,一般一天不超過30元。節假日加班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一般一天不超過50元。⑤教師跟車由幼兒園或寄宿部製表出賬。此項由分管校務成員製表。

  5、教育教學教研獎金,按相關制度執行。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

  6、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達到平均課時的足額享受,未達到的按所達到(校長課時)的比例發放,超過的不再加發。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

  7、專職安保(zz)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設立50元目標獎。目標獎由綜治主任追究製表。

  8、專職後勤人員(zz)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假日門店或食堂進貨每週發放補助30元。

  9、派到幼兒部或寄宿部的專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在本部領取工資。①足額享受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②另外發放實際周超課時節數(本學期以校長課時為基準)x N元的月課時津貼(N小於10),③就餐午休維護的補助,每天4元。第②項由園長製表。

  10、省資教老師和鎮輪調老師每學期發放500元交通補助。由本人用領款單領取。

  11、責任追究罰款

  學校對在常規教學和管理中出現問題的教職工進行責任追究,相應罰款從本人所得績效工資中扣除,若超過應得部分,從福利中扣除。此項由校長根據校務值日及月查、抽查製表。

  四、說明

  1、績效工資一般在學期結束髮放,經濟條件允許則按月發放。若總量不足,則按比例發放。

  2、病休人員、提前自願退休或因其他情況不承擔責任崗位的教師不參與績效評估,不享受績效工資,不享受全員性福利。因特殊情況不能上崗的教師,按臨近退休年限每學期向學校交一定的頂崗費:每差一年交500元。臨近退休教師在退休前六個月按上崗教師對待。

  3、公司聘請人員除不享受超課時津貼外,凡承擔較多教學任務者可以參加學校其他績效分配,並免除伙食費,每月發放校齡津貼(從承擔教學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遞增,本學期止章欽第三年150元,zz第二年100,zz第一年50)。

  5、以前相關制度與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執行。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4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龍山縣教育局關於20xx年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意見(試行)》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學校再安排適量的經費(以上級有關規定為準),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的原則。對教師工作量、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進行考核,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2、統籌兼顧,合理均衡的原則。科學安排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確保學校內部和諧穩定。

  3、“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考核分配過程全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領導機構

  組長:徐德順

  副組長:戴理生、張先勤、尚立桂、張太浩

  成員:李發銀、李連鳳、殷明發、肖全民

  四、發放物件

  本校在編且在職、在崗的教職工。

  五、績效工資構成

  績效工資由月績效工資,專項津貼和期末質量獎三部分構成。

  六、資金來源及分配

  1、上級按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人數核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用於月績效工資發放。

  2、學校在可用財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標準安排資金用於期末質量獎及工會活動的開支。其中期末質量獎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師節工會活動每人安排100元,春節前工會活動每人安排200元。

  3、學校在可用財力中另安排專項資金用於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學校管理層幹部津貼等。

  七、考核及發放方式

  1、月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分月造冊、以期發放。

  2、專項津貼按月考核、按月發放。

  3、期末質量獎按學校《工作績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學期末發放。

  八、考核責任單位:教導處、教科室

  九、績效工資分項發放辦法

  (一)月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資金: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績效工資總額的30%。

  2、考核及發放:按月考核、分月造冊、以期發放。

  3、月績效工資組成:

  月結構工資由出勤獎勵,課時獎勵,現實表現獎勵三部分組成,其中出勤部分佔30%,課時部分佔60%,現實表現佔10%。

  4、發放辦法:表格略

  出勤獎勵

  現實表現獎勵

  課時獎勵

  工作績效量化方案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5

  為做好我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工作,根據《樂平市人民政府轉發市人勞保障局市財政局教育局關於樂平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樂府辦發[20xx]6號)精神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促進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原則

  1、“以人為本、注重實效”的原則

  2、“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3、“科學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則

  三、實施範圍

  學校在職在編教職員工

  四、績效工資的分配

  1、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

  (1)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包括生活津貼、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生活津貼按原定的398元平均發放,崗位津貼按教職員工的所處職稱崗位(參照樂人勞字[20xx]號檔案)按月發放,班主任津貼按每班每月120元標準依據《樂平市實驗小學班主任津貼月度過程管理考核辦法》按實際工作月核發。

  (2)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教職員工的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學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等方面的表現,實行績效工資按學年度分兩個學期進行考核發放。

  2、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學校完善績效考核制度,按照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在分配中,根據考核結果和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五、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六、績效考核辦法

  1、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以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2、考核辦法

  (1)制定《樂平市實驗小學教師績效考核評估細則》,嚴格執行《樂平市實驗小學教師績效考核評估細則》,客觀公正地進行考核。

  (2)採取觀察、抽查、聽課、座談、問卷調查和查閱備課筆記、學習筆記、學生作業、考卷、會議記錄、出勤記載等有關資料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全面考核。

  (3)教師績效考核採用百分制,採取月考核、學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結合的形式。月考核,由各職能部門根據教師在工作中“師德”,“出勤”,“教學教研”,“安全管理”的表現按月進行考核,由辦公室負責統計考核得分,進行公示;學期考核,教師“教育教學獎勵”每學期末進行一次考核,與每月月考核一併,由辦公室負責統計得出每學期總分,分崗擬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結果則為兩個學期績效考核分數之和。

  (4)績效考核結果由校長審批,上報教育主管部門。

  七、績效考核結果的確定和運用

  1、考核結果的確定

  學校根據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情況,按照當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確定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無正當理由,不聽從學校工作安排者。

  (2)違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歧視欺辱學生,從事有償家教、組織或參與收費辦班,強迫獲變相強迫學生濫定教輔書獲資料等行為造成嚴重影響者;

  (3)履行職責不到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失誤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5)其他違反法紀、法規或嚴重違反校規校紀,損壞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行為者;

  (6)涉及上級規定的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管理等一票否決事項者。

  2、考核結果的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是教師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的等次上報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等次

  績效考核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績效考核的結果也是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教師薪級工資調整、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6

  為進一步落實縣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階段績效工資實施方案》,更好地調動教師的教書育人積極性,充分體現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結合我鄉小學實際,特制訂《五里鄉中心小學績效工資方案》。

  方案依據:《宿松縣義務教育階段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實施原則: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勞優酬

  實施方法:各項量化計分

  實施細則:

  一、師德表現(5%)

  1、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依法履行教師職責和義務。(1分)

  2、工作認真負責,不得翫忽職守。(1分)

  3、熱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1分)

  4、教書育人,努力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學生良好品德。(1分)

  5、嚴於律己、以身作則、為人師表。(1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項不得分:

  a)受黨紀或政紀處分者;

  b)因翫忽職守造成安全責任事故者;

  c)因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者;

  d)因工作敷衍塞責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者。

  二、班主任工作(5%)

  1、每學期初能及時制定班主任工作計劃,且學期結束時,能根據所教班級情況,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得0、5分。

  2、能根據班主任工作計劃,實時組織各項活動,並有詳實記錄,得1分。

  3、班主任工作手冊記載細緻並齊全,得1分。

  4、教室及衛生責任區的衛生狀況“清潔”以上的得0、5分,其他等次不得分。學生的課間紀律、路對紀律,根據檢查情況,“好”的得0、5分,其餘等次不得分。

  5、教室內佈置有國旗、《守則》及《規範》,課表及作息時間表。同時學習園地至少每月更換一次,得0、5分。教室內課桌椅擺放有序,每學期班級財產無損失,得0、5分。

  6、能按時完成學校佈置的其他工作,得0、5分。

  三、考勤(15%)

  1、法定婚假、產假不扣分

  2、全期以下情況之一不得分:特殊性事假(比如紅白喜事)不得超過10天(10天內每天扣0、1分);一般性事假不得超過5天(5天內每天扣0、2分);病假:以醫院住院發票和住院小結為核定標準。常規性病假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個月內扣2分);特殊性病假(比如疑難雜症)則根據中小行政會議核定。曠課不得超過5節(每曠一節扣0、5分);遲到早退全期不得超過10次。

  3、在編不在崗人員不享受績效工資。

  四、課時津貼(40%)

  1、發放範圍:09自然年度所授課程

  2、發放標準

  (1)以全鄉授課最多的教師為標準(滿分為40分)分別計算每一位教師應得分值

  (2)幾種型別人員課時數的處理(計算時按最高靠不重複計分)

  a)未帶課的行政人員的課時數按全鄉平均課時數計算

  b)帶主課的行政人員的課時數按實際課時數另加5課時計算

  c)非教學人員(指有明確分工的)課時數按平均課時數計算

  d)畢業班教師的課時數按實際授課時數另加5課時計算

  e)只帶常識課的行政人員的課時數按平均數加2課時計算,若低於實際課時數則按實際課時數另加2課時計算

  f)超過45人的班級,每超5人,課時數另加1課時。不足5人按5人計算

  g)其他的按照課程表實有課時數計算

  五、教育教學過程(15%)

  1、發放範圍:09自然年度教學流程。

  2、發放標準與專案

  a)備課(含期初教學計劃安排)4分

  b)上課與學生輔導4分

  c)作業佈置與批改3分

  d)學生成績檢測與評定2分

  e)參與或承擔公開課2分

  3、具體要求

  a)備課上課全期有計劃有安排並能按計劃執行,全期同步完成計滿分,月查備課有滯後、缺項,每次扣0、2分。

  b)全期完成教學任務計滿分,月查每缺一節扣0、3分,建立後進生留守生檔案,有計劃、輔導有記載,計1分

  c)作業批改月查達標合格計滿分。月查每缺少或錯批改一次扣0、2分

  d)全年分兩期對學生進行成績檢測,包括制卷、改卷、統計成績冊、試卷分析、評卷五個環節全部完成計滿分,每缺少一個環節扣0、2分。

  六、教育教學成果(20%)

  1、獎勵範圍(1)09第二學期教績(14分)

  (2)教育教研成果(6分)

  2、獎勵細則

  學年教學成績獎(滿分14分)

  a)全年級單課第一名14分,以後每降一名次減1分,保底分7分

  b)在上年度的基礎上連續上升4個名次以上計14分,後每減一個名次依次減1分,保底分7分

  c)未進行全鄉評比的畢業班常識課和幼兒班教學科(限一科),按全鄉平均分值10、5分計算

  d)未帶課的行政人員同(3),帶課的行政人員按最高靠。

  e)非教學人員按平均值10、5分計算

  說明:a、b兩項取最高一項

  2、教育科研獎(滿分6分)

  (1)優質課教學能手、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個人教學技能比賽獎、課題研究等(鄉2分縣4分市5分省6分)。

  (2)發表論文論文獲獎(鄉1分縣2分市4分省5分國家6分)

  (3)輔導學生獲獎(鄉2分縣3分市4分省5分國家6分)

  注:

  1、發表論文刊物須是教育主管部門主管或主辦,且具CN或ISSN刊號。全國公開發行三項條件缺一不可

  2、論文評選須是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且由學校組織評選產生的,其它一侓無效

  3、以上同項內容取最高,不同項內容可以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7

  一、指導思想

  根據檔案精神和本校實際,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範、合理的取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使我校教育教學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考核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規範、簡約”的原則。

  三、考核範圍

  我校目前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四、工作量的確定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教師標準周課時數為16――20節。承擔多科教學的教師,在計算工作量時,每增加一門課程,增加兩課時工作量。根據實際情況,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體育教師的訓練課、間操課、音、美教師的課外活動課均納入總工作量。管理人員、教輔和工勤人員的工作量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績效工資分配專案設定

  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教育教學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包括師德、教育教學、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案設定如下:

  (1)各類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2)班主任津貼。

  (3)課時津貼,超課時津貼。

  (4)教育教學工作考核獎勵。

  (5)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獎勵。

  (6)考勤獎勵。

  (7)其他。

  注:不在崗人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考核方法和程式

  (一)考核方法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領導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2、績效考核由學校按規定的程式和年度考核結合進行,具體要做到三個結合: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充分聽取年級組、教研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群、學生家長的評價。

  (二)考核程式

  (1)個人自評。教師個人進行總結和自評,填寫考核的相關表格。

  (2)民主測評。在全校教職工範圍和所教學生中進行民主測評,並聽取家長代表意見。

  (3)綜合評分。學校考核小組按照考核標準,結合教師自評、年級組、學科組、學生和家長評議,確定考核分數,教師考核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小組考核滿分60分,年級組、學科組測評滿分分別為10分,學生測評(1—3年級由學生家長測評,其它年級由學生測評)滿分為10分,教職工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

  (4)確定等次。學校可根據教育局對校長考核所確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經學校領導小組稽核,確定考核等次。

  (5)進行公示。對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確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6)兌現工資。對公示無異議者,按考核等次兌現績效工資,並按管理許可權上報教育局備案。

  (三)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式

  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式,參照教師考核程式進行。對各類人員的考核結果,要分別存入個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8

  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檔案精神,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檔案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槓桿作用,真正體現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認真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持續穩步地推進我校教育事業不斷地向前發展。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優績優酬,兼顧公平。

  2、適當拉開分配距離,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

  3、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後)。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黨政工聯席會議成員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作的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物件:

  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佔60%,管理崗位(責任)補貼佔20%,業績獎勵佔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務)補貼

  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於教育部門辦的全日制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執行辦法》(閩教[87]104號)檔案規定,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為:16.3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語、數、英批改作業工作量周各加節數:一至三單數和英語為1節;一、二語和四至六單數及跨年級英語為2節;三、四語和一至三雙班數為3節;五、六語和四至六雙班的為4節。學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16節/周,體育科15節/周,各種興趣小組輔導可計課時。中層及其以上幹部達到規定的周授課時數算為滿工作量:校級領導4節;四處室主任(職稱學科)6節;四處室副主任(職稱學科)8節。

  1、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量為滿工作量,月補200元,每人另有40元用於臨時性中心工作加班補貼、超工作量補貼等。

  2、遲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事假自找代課代職,病假2天內自找代課代職,學校付代課金,每天均扣25元;曠工每天扣100元;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和教師例會、教研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按半天計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200元扣完為止)

  3、節假日等加班補貼:經校級領導集體批准的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晚上加班原則上計半天。

  4、公代和超工作量補貼:由教導處安排或核算公代和超工作量每節補貼7元,

  5、分娩教師在法定假內月發200元。

  (二)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班主任(輔導員):80元/月;配班老師:30元/月。

  2、語、數、英教研(備課)組長、綜合組、藝體等學科教研組長、臺長、安全專幹、計生專幹:40元/月。

  3、年段長:60元/月生管:80元/月

  4、處副主任(含團支部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80元/月

  5、處主任、工會副主席、女工主任:80元/月

  6、副校長、副書記、工會主席:80元/月

  7、校長、書記: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學並已滿工作量的崗位:會計:60元/月;

  出納:30元/月;副臺長: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兼任多種管理崗位的人員補貼可累加,但補貼總額每月不得超過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崗位每學期按六個月計發。

  (三)業績獎勵

  1、集體(大合唱、田徑總團體、籃球和學校認定的文娛節目、聲器樂)輔導獎。國家級一、二、三等(名)獎,分別獎:4000元、3000元、20xx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0元、20xx元、1000元;地市級一、二等獎,分別獎20xx元、1000元;縣級一等獎,獎1000元。同一專案只得一次最高獎。成績特顯著的,學校要開總結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

  (在訓練補助專案中支付)

  2、學生個體輔導獎。“迎春杯”數學競賽與“快樂杯”等作文比賽(含徵文)和學校認定的乒乓球、羽毛球、圍棋、象棋、電腦、科技、演講、朗誦、英語等比賽,學生個人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600元、300元、200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給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元、150元、100元;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給獎120元、80元、50元。同一人只得一次最高獎。作文賽,集訓指導教師與科任各一半獎金。“迎春杯”、“華杯”賽,指導教師與科任分別獎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獎金。參加各級臨時組隊的學生比賽活動,不設個別輔導獎,僅設組織獎,組織者每人每項獎不超過100元。學生個體輔導工作成績特顯著的,學校可以開總結表彰會。單科單項封頂5000元。

  3、田徑單項賽(指沒獲集體獎)獲福清市第一、第二,分別獎給指導師60元、40元,封頂500元。代表福清市參加福州市比賽獲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別獎給原指導老師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25元,參加省級比賽的分別加50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在訓練補助專案中支付)

  4、教育教學論文獲校一等獎的每篇獎50元(按參評篇數10%評選),二等獎的獎30元(按參評篇數15%評選)。獲市、地市、省、國家級論文一等獎的分別獎60元、80元、100元、120元,得二、三等獎的各遞減10元。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民間組織的不給獎)。但是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含普教室)組織評選的可以重獎一次(高、次高)。

  5、擔任教育、教學講座或對外公開觀摩教學(含校年會,不含家長開放日)的,每場或每節獎100元。獲國家級教學比武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1000元、700元、500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800元、500元、300元;獲地市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500元、300元、200元;獲縣級第一名獎400元,第二名獎200元;獲片第一名200元。輔導小組也得同一份獎金。

  6、凡在地市級以上(指有註冊的)報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稿費的兩倍(封頂200元)。《福清僑鄉報》發表校署名文章,按稿費金額獎(但不超過80元)。《福建教育》(不含增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300元。同一稿只得一個最高獎。

  7、校文藝會演按參賽節目50%評選:一等獎每個節目獎200元,二等獎100元,參演的節目另加100元。校田徑運動會,年段團體總分冠軍的班級獎100元,亞軍獎70元,第三50元。

  8、教師個人德育工作獎。德育工作每學期考評一次。考評物件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分德育常規、德育科研。其中德育常規包括“班主任手冊、升旗儀式、晨會、課間操、眼操、‘了不起’評比、家訪工作、導輔工作”;德育科研包括“班級建設、心健教育、科研活動”。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佔1/2,每人獎70元;其餘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9、了不起班級獎。每學期評一次。評比物件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為環境衛生、路隊、眼操、儀容儀表、清校等。每個年級評出半數班級(四捨五入法),第一名獎100元,第二名獎80元,第三名獎70元,第四名獎60元,第五名獎50元。

  10、先進班級獎。每學年評一次。評比物件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分了不起班級評比成績、學業成績、學科競賽、藝體活動等。每個年級評出前二名,第一名獎200元,第二名獎150元。

  11、教科研獎。

  12、教師工作考評獎。每學期總評一次,評比物件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涵教育教學教研和師德等內容。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佔1/2,每人獎70元,其餘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13、年度考核獎。“教師職務年度考評”合格者及分娩女教師(法定假內),平均享受績效工資的餘額款。

  14、突出貢獻獎。教育、教學及中心工作需要,可設特別獎。獎給教育教學工作業績特大或向學校建言獻策等所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特別大的個人或集體。評獎時應廣泛徵求意見,由黨政工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七、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物件,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後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物件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20xx]58號關於“扣發當月考勤獎的物件”,即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八、本解釋權屬校長室。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9

  第一條:檔案依據 根據教育部出臺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教人xx15號)、《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教師xx10號)及《穎泉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的通知》。

  第二條: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建立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3、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公開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全、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第三條: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學校改革與發展全域性、構建和諧校園為指導思想,充分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學校發展活力,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

  第四條:實施範圍及物件 本校全體在編在崗教職工。

  第五條:績效工資資金組成 區財政稽核規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第六條:發放時間 按學年度進行,即每學年結束以後按方案計算發放。

  第七條:發放辦法 按區財政稽核規定總金額除以總分值,再乘以教職工個人得分,即為教工的績效獎勵工資。學校按方案計算出結果後張榜公示,編制發放冊,簽章後報中心校稽核後發放。

  第八條:本方案自xx年1月份開始實行。

  第九條: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考勤獎勵津貼(20分)按月結算公示

  1、學校職工應自覺遵守學校出勤制度,學校實行考勤簽到制,值班人員應據實記載教職工的考勤情況,每週公佈一次。

  2、全學期出滿勤者得20分。

  3、有下列情況者給予扣分: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b、遲到早退3次折算一天事假,以此累計;c、曠工一天扣1分,曠課一節扣0.2分。

  4、有下列情況者視為出勤:a、國家法定假日 b、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派出的公差(如會議、聽課、報送材料、學習等)

  5、學校通知的各種活動(例會,政治、業務學習,教研活動等)以本人簽到為準,代簽視為無效,缺席一次扣0.5分。

  (二)、工作量獎勵(26)

  1、課時 按要求完成學校的課時數10分。

  2、跨雙科 單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語+英語)10分,主科+英語(或主科+學前班)15分,主科+常識課8分。

  3、班級人數20人----30人6分,31---40人7分;41人以上人8分。跨雙科以主科班級人數為準,帶雙科主科以班級人數多的為準。

  (三)職稱職務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師補貼: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師每人3分。(按職責完成工作加滿分)

  2、校長加12分,教導主任、少先大隊輔導員、會計10分。

  3、語、數、英教研組長、農遠工程資訊員(包括圖書管理)、通訊員加4分,資料員、安全資訊員、後勤人員加2分。

  4、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補貼可累加。

  5、職稱津貼: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2、小學一級(已聘)得10分;3、小學二級(已聘)或未評職稱的教職工得8分。

  (四)、業績獎勵津貼(64分)

  1、個人綜合榮譽(10分)

  一學年來教師獲得的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教學科研成果獎和綜合性榮譽稱號的教師給予獎勵,一年獲多個榮譽的按最高的.一個計算。⑴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⑵市級得7分;⑶區級得5分;⑷鎮級得3分(5)校級1分。

  2、教育教學業務水平(17分)

  ⑴、個人學術水平(10分):a、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教學優質課比賽或公開課,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3分。b、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公開發表論文或論文獲獎,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2分。

  ⑵、輔導學生水平(10分):指教師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學科競賽獲獎。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一等獎得2分、二等獎得1.5分、三等獎得1分(按人數累計)。

  (3)、宣傳報道水平(2分):指教師向各級各類報刊、雜誌、電臺、電視臺投稿,被採用的,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2分;②市級得1.5分;③區級得1分。

  以上榮譽得分的認定:各級各類獲獎都以榮譽證書或檔案為準;各級各類獲獎證書或檔案都必須是各級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3、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質量(37分)

  1、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每學期期末中心校語數英質量檢測成績獎勵前13名(按校排),分別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學前班按第六名獎勵。(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加獎5分,一年級以第六名為底線)

  2、教育教學常規: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各種記錄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佔35%、二等獎佔35%、三等獎佔30%(55週歲以上為二等,分別獎7分、6分、5分。(具體要求按教導處計劃執行)

  3、班級管理獎

  每週評出本週的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的50%)根據結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此項得分個人不超10分,每月公示

  (1)抽人幹活、加班補貼、舉行活動:因公抽人幹活加班人員半天1分。

  (2)因公代課補貼:因公外出半天可調課,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補貼加0.5分,由教導處或值日組安排。

  (3)、師德師風考核(5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項考核不得分。⑴因教師師德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上級有關部門上訪的;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⑶進行有償家教或校外兼課,向學生家長收受禮品或賄賂的;⑷向學生推銷各種物品,未經學校授權向學生擅自收取費用的(5)違反上課要求的。(6)出現一類重大安全事故,對學校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考核辦法:透過民主測評、學生測評、部分家長測評,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稽核教師得分。

  (六)、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停發工資的;

  八、有關要求

  (一)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佔1/3,由全體教師民主推選,任期為一年;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

  (二)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0

  按照《明光市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精神,結合我校《教師工作考評辦法》,從學校和教師實際出發,現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該方案已經xx年10月13日我校全體教師討論、表決透過(試行稿)現予執行。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根據檔案精神和本校實際,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

  二、實施物件

  我校在編在崗教師。

  三、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實際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但不宜過大),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

  2、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大會討論通過後實施,確保教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發放形式

  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每年分學期三次(2—6月、7—8月、9—元月)考核造冊,學校依照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評方案,每項獨立核算,提出考評結果報教育局稽核後,由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劃入個人工資銀行帳戶。

  五、實施細則

  (一)考勤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胡宏忠、伏德州負責)

  1、教師在校時間不少於8小時,全體教師應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實行簽到坐班制,出滿勤、幹滿點,每月公佈考勤一次,月滿勤者學校發給月滿勤獎(考勤津貼的均值)。

  2、教師因事因病需履行請假手續,中心校教導處和村校長可審批本校教師半天假。中心校及村校教師請假一天以上的(含一天)由中心校校長審批。七天以上由學校簽署意見報教育局審批,較長時間的病假需有醫院診斷證明。教師因病請假,半天扣5元;因事請假,半天扣10元。

  3、未請假者無故不上班的,均視為曠課曠工,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半天扣50元,曠工超過三天的取消當月工作量津貼。

  4、遲到、早退(各處室安排工作時無故不在崗一節課內即視為早退,遲到早退超過一節課的視為半天事假)每月3次折算半天事假,扣10元。

  5、教師違規代簽到,每次扣代簽、被籤者各50元。

  6、值日(含中午)不到崗,不履行職責(含人在校而不在崗)一次扣10元,並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公假除外)。

  7、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活動、臨時性通知及其他集體活動)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以會議記錄為準)。

  8、教師簽到由教導處負責監督,學校主要領導以及值班領導抽查,當天教導處人員監督不到位的扣20元。

  9、上課遲到、中途離堂、提前離堂一次扣5元。

  10、教師調課需要經教導處批准,私自調課視為曠課,曠課一節20元。

  11、嚴禁在上班時間做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情,否則,一次扣5元。

  12、公假代課每節3元,病事假代課每節2元。

  13、對婚、喪、產等相關法律規定的假期,按照檔案規定的執行。特殊的病、事假經校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二)班主任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分處室負責)

  班主任津貼主要體現在對班主任工作的傾斜,班集體建設與管理(詳見《明光市高王小學班主任工作考核細則》),享受不同程度的津貼補助。具體考核內容:

  1、計劃與總結(胡宏忠負責)

  (1)能及時制訂本學期班主任工作計劃,要求具體、重點突出、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創新性,並按時上交者得3分,遲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學期結束前,能及時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並按時上交者計3分,遲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班主任手冊》(伏德州負責)

  班主任手冊記載細緻並且齊全的上限6分計分,學生寫的為0分。

  3、紀律情況

  (1)堅持做好學生安全教育,並及時做好記錄,每週至少一次(滿分10分),少開一次扣1分(以班主任手冊記載為準)。一學期班中無安全責任事故和意外傷害事故計10分,發生一起安全責任事故的不計分(以實際發生為準)。發生傷害、影響較大的安全事故,倒扣分,甚至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董如春負責)

  (2)加強早讀、午間、課間管理,做到文明活動,秩序井然,早讀和午間能按規定時間組織學生在班學習的上限10分計分(以值日教師值班記錄、少先隊檢查和隨機檢查為準)。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胡宏忠負責)

  4、衛生情況(董如春、鄭培貌負責)

  每天及時打掃教室及清潔區衛生(衛生大掃除每週一次),並保持全天清潔的計20分,如發現地上有紙屑或雜物的有一次扣0.5分(隨時檢查)。如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亂扔廢紙、果皮、食品袋等現象的,有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以少先隊檢查和一日常規檢查記載為準)。

  5、環境與佈置(李劍亮、劉建康負責)

  (1)教室佈置:室內環境情況,要求做到地面保持整潔,牆上無蜘蛛網,課桌凳排列整齊,學生文具擺放有條理,衛生潔具放置有序,上限10分計分。(每週檢查一次,學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2)專欄和板報:按規定出好每期專欄、班級板報的,上限10分計分。(每月評比一次,學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6、班隊主題活動(伏德州負責)

  能認真組織好每週一次的班隊活動課,每學期不得少於10次,班隊活動課時間不得少於40分鐘,要求班隊活動課有主題(在學校教導處、少先隊安排的教育主題下進行,無安排則各班依據各班實際情況定主題),有內容,有記錄。滿分5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以班隊活動記錄為依據)

  7、家校聯絡(夏茂河負責)

  提倡經常和學生家長取得聯絡,每學期對50%學生進行書面、電話、家訪等方式進行聯絡。並能適時組織召開學生家長會,效果好的加3分。

  8、好人好事或公益活動(劉建康、李劍亮負責)

  (1)能積極參加學校舉行的各項集體活動計3分,缺一次扣1分。

  (2)班級有班務日誌或好人好事記載本,記載完整的計2分,一般計1分,沒有記載的為0分。

  9、集會或升旗儀式(鄭培貌負責)

  升國旗儀式或集會,學生著裝統一,紅領巾佩戴整齊,紀律嚴明、秩序井然,做到“快、靜、齊”上限10分計分。

  10、德育工作或班主任會議(胡宏忠負責)

  堅持參加學校組織的德育工作或班主任會議,參加一次且認真記錄並及時傳達安排班級工作的得1分。(以會議記錄為準)

  11、班級校產管理(董如春負責)

  (1)愛護學校花草樹木10分,要求學生不得攀折、踩踏花草樹木,有一人次扣1分(隨時檢查);

  (2)及時關閉門窗10分,平時要及時關閉電燈,不得晴天開長明燈,有一次扣1分。放學後,不能按要求及時鎖門、關好窗戶、關閉電燈的,有一次扣1分。(隨時檢查)

  (3)愛護課桌板凳、門窗及教室內的財物等公共財產,完好無人為損壞的,全學期計10分,有人為損壞的,維修費在班補中扣除,同時,一次扣1分。(以總務處檢查記錄為準)

  12、圖書和二次用書管理(鄭培貌、夏茂河負責)

  圖書借閱和二次用書維護工作,圖書每月以班級為單位借閱一次得2分,丟失一本,按價賠償且扣0.5分;二次用書班主任要精心管理,丟失一本扣1分。

  13、臨時性工作(胡宏忠負責)

  學校及各處室要求上報的材料或限期完成的工作,班主任及班級學生能積極支援配合學校各項工作的開展,積極主動按時上報、完成的,每次得2分。如有妨礙、沒有完成的或沒有支援配合工作開展者一次扣1分(以各部門反映為準)。

  14、各項比賽活動成績(伏德州、劉建康責)

  平時各項活動成績按照比例摺合上限10分。

  計算公式:

  ①班主任最後考核分=班主任各項考核分×

  ②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最後考核分

  (三)學校常規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5%)(楊軍負責)

  學校的常規管理工作是教師工作的重要內容,教師精神文明建設、學校安全、文明教育,公物管理與環境愛護等各方面,如對違規補課、有償家教、體罰等行為,予以處理,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各項管理細則,責任到人,評比到位。

  詳見《高王小學教師常規管理考核細則》,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本項不得分或酌情得分。

  1、升旗儀式、集會和“兩操”經常不到位者或者到位不負責任者(升旗和課間操要求全體教師參加,眼保操由課任教師負責);

  2、不承擔組織分配的任務,不服從工作調動和學校安排以及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者;

  3、體罰、侮辱學生,經舉報查證屬實者;

  4、由於失職或不認真完成教學工作,給學校或師生造成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5、課堂上、值班期間出現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嚴重損失和後果的;

  6、違規補課、有償家教和亂訂資料向學生推銷者;

  7、所管理的公物人為受到嚴重損壞者;

  8、違反明光市教育局《教師隊伍管理若干規定》上必須遵守的;

  9、違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有失教師形象者。

  (四)教育教學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胡宏忠、伏德州、李劍亮、劉建康負責)

  教育教學管理主要分兩部分考評教師:

  一是教學常規管理(教師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檢查、教研組織參與等方面常規性工作):

  1、教師備課:備課的教案,要求書寫認真、規範,不得塗改、貼上。備課的優劣要從備課的數量(符合授課的總課時數)、質量上評判。照抄照搬名家教案、舊教案翻新和備課內容環節不全的應扣分。根據教學檢查評定,最高分值為9分。

  2、教師上課:結合一人兩節課教研活動進行,按照上課的要求,由教研組長組織本組教師參與評價,最高分值為5分。

  3、教師聽課:《明光市高王小學教師聽課記錄簿》中應有聽課時的詳細記錄和評價意見,並及時經教導處或者教研組長簽章有效。原則上每學期學校領導20節,一般教師15節。根據檢查評定,最高分值為6分。

  4、教師的作業批改與檢查:作業批改要求做到精批細改,錯誤處應及時糾正,數量飽滿。教導處要有檢查,有記錄,一般每學期不少於2次。根據教學檢查評定,最高分值為12分。

  5、輔導與檢測:利用輔導課、課餘時間,組織興趣小組,開展研究性學習,拓寬學生視野,激發學習興趣,促進學生學業成績提高。每單元結束後及時進行質量檢測且認真批閱,經教導處確認最高分值為5分。

  6、計劃與總結:開學初有計劃、學期末有總結,且符合質量要求的,最高分別加2分。

  二是教學質量檢驗(是指學期末或市教育局學期中的質量抽測,所任班級語文、數學、英語考試即統考統批的質量評定):

  1、平均分成績:以中心校為單位排名分值分別為第1名30分,第2名20分,第3名10分,第4名5分。分會排名分值分別為60分、50分、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15分、10分、5分。明光市排名第一至十名分值分別為120分、110分、100分、90分、85分、80分、75分、70分、65分、60分)。

  注:代平行雙班課的取兩個班的平均成績,按1.5倍計算分值。跨學科的分別按任教學科成績計算分值。

  2、上臺階成績:和上次(已作為評定的成績)相比,平均分每提高1分,考核分計3分(每次均和第一名相比較),原第一名現保持分為3分。

  計算公式:

  教育教學管理津貼= ×教師個人考核分

  (五)教科研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胡宏忠、伏德州負責)

  教科研津貼主要用於教師參與教研活動,撰寫教學論文,參加各學科教研或競賽成果的獎勵。

  1、校本教研:教研組開展的“一人兩節課”活動,認真準備,能自己製作課件或教具在多功能教室上課的,憑記錄和材料加10—5分(李劍亮、劉建康、胡潤青負責);利用農遠資源在接收室或者光碟播放室上課的憑記錄和材料每次加0.5分(上限5分)(李劍亮負責);在實驗室能利用實驗器材上好實驗課的憑記錄和材料每次加0.5分(上限5分)(蔣克棟負責)【注:利用或自己製作實驗器材在接收室或光碟播放室上課的視為實驗課】。在個人教育部落格上釋出文章(教學反思、經驗、體會、教學設計、說課稿、評課意見等),每篇字數在200字以上的計0.5分(上限5分)(楊軍負責)。

  2、論文發表與交流:論文發表與交流指在省級以上教育部門主管、主辦的學術期刊(cn或issn刊號,不含增刊)上發表的有關教育教學研究的文章,或者在各級教育教學研究部門內部刊物(含學校教研等)刊登和研討會上發言的有關教育教學研究的文章,或者各級教研部門組織的論文評選。分國家、省、市、縣、分會、學校六級,每級設一、二、三等獎。分值分別為國家級15、13、12分;省級12、10、8分;市級8、7、6分;縣6、5、4分;分會4、3、2分;學校2、1、0.5分。發表(刊登)但未評獎,則按相應級別的平均值加分。

  3、教學評優:凡經層層評選推薦參加的各級課堂教學(說課)等優質課評選活動,獲獎以通報或證書為準,分省、市、縣、分會、校五級。每一級分一、二、三等獎。以校級為標準,分值分別為3、2、1。分會級按校級分值的2倍評分,縣級按校級分值的3倍評分,市級按校級分值的4倍評分,省級按校級分值的5倍評分。每學年同一學科同一評優內容以最高級別和等次計分。

  凡經各級層層評選推薦的“教學能手”和“骨幹教師”(以通報或證書為準),分省、市、縣、分會、學校五級,分值分別為10、8、6、4、2;“教壇新星”和“學科帶頭人”以同級別分值的1.5倍評分。同一次評選只計一次最高分,不重複計分。

  4、教育教學指導:指由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經學校、分會、縣等層層選拔推薦參加的各級各類競賽活動中,所任學科、班級團體或學生個人獲獎,其任課教師可獲得教育教學指導獎(以證書或通報為準)。設省、市、縣、分會、學校五級,每級分一、二、三等獎,分值分別為省級8、6、4分;市級6、4、2分;縣市級4、3、2分;分會2、1.5、1分;學校1、0.5分(一二等獎)。

  5、教學示範觀摩課:指由各級教育主管部門主辦或學校舉辦的示範課、觀摩課教學、校際聯誼活動(含送教)和“手拉手”活動交流課教學。按省級8分、市級6分、縣4分、分會級3分、中心校級2分予以計分,可累計加分。

  6、教師基本素質:指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舉辦的演講、朗誦、書畫、攝影、“三字兩畫(話)”、教學設計、教學案例、班隊會活動案例、錄影課、教具或學具設計、課件等教師基本功競賽活動。分省、市、縣、分會、學校五級,每級設一、二、三等獎,分值分別為省級10、9、8分;市級8、7、6分;縣6、5、4分;分會4、3、2分;學校2、1分(一二等獎)。

  7、科研專題:指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者學校確定的教科研課題或專題研究專案。對已立項並實施研究的憑材料給予計分。分省、市、縣、學校四級,分值為12、8、6、4分。課題組負責人(含子課題負責人)計滿分,成員按0.5倍計分。現已結題且獲科研成果獎的,一等獎按2倍,二等獎按1.5倍,三等獎按1.2倍,給予獎勵計分。

  計算公式:教師教科研津貼= ×教師個人考核分

  (六)工作量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楊軍、胡宏忠、伏德州負責)

  工作量津貼分兩個部分考核,一部分是全員教師基木工作量考核佔津貼的60%(各年級各學科根據教學特點合理分配好課時,保持均衡的工作量);

  1、教師周工作量標準:根據明光市教育局《教師隊伍管理若干規定》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分配我校教師周工作量標準(詳見學期教師任課分工表中的周工作量),津貼的發放以實際上課的工作量記載為依據(教導處記錄)。2、早讀課教師進班指導早讀摺合0.5課時,中午轉差培優課教師上課的摺合1.5課時(值班組長負責)。3、教師男滿55週歲、女滿50週歲的每週補貼3課時,教師任教班額在65人以上的每週補貼2課時。4、管理崗位周課時補貼:副校長7課時,教導、總務正副主任5課時,工會主席、少先大隊輔導員3課時,報賬員、資料統計員4課時,語數英教研組長3課時(需履行職責,否則為0),村校長3課時。(兼職不累計計算)5、因公或安排參加各類活動未能進堂上課的,教導處根據工作情況摺合工作量。計算公式: 基本工作量津貼= ×個人月基本工作量總課時數另一部分是教師超工作量考核佔津貼的40%(學校活動的加班加點,學校教育科研的課題研究超課時等)。

  1、法定節假日的值班,寒、暑假加班,國家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的各種加班或未統一安排的各種教學活動,如收集整理資料、監考、閱卷、輔導、運動會等其他集體活動,根據其工作量和實績摺合成課時計算(村校加班須先報中心校備批)。

  2、中午值班:按時到崗且安全安靜無事故,值班組長計2課時、值班教師計1.5課時,工作沒有做到位,依據情況扣分(值班組長記錄)。

  3、各室管理摺合成課時計算:多功能教室每週摺合2課時;圖書閱覽室(含校園廣播室)、實驗室、體育器材室、二樓教師辦公室(語陣列)每週摺合1課時。

  4、校園網站管理:

  ①自己撰寫編輯釋出學校資訊每條折1課時,相同內容同時在其他網站上釋出每站每條計0.2課時;

  ②整理釋出學校其他教師或者學生撰寫的資訊每條計0.3課時;

  ③轉載其他教育網站的資訊在學校網站上釋出每條計0.2課時。

  5、報刊通訊資訊管理:在《明光報》、《明光教育通訊》、《滁州電視報》、《滁州日報》、《安徽青年報》、《安徽日報》等報刊雜誌上釋出學校資訊,每篇按照縣級、市級、省級分別計2課時、4課時、6課時(校長室負責統計)。

  6、、臨時突擊性加班根據任務輕重緩急由校長室臨時決定。計算公式:教師超工作量津貼= ×個人月超工作量總課時數

  (七)其他

  1、暑假(7、8月份)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扣除當月的節假日值班、加班費用後,餘下金額按比例分配。

  2、校長津貼由教育局根據校長的績效考核確定。

  六、組織領導與相關要求

  1、學校成立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軍

  副組長:胡宏忠 董如春組 員:夏茂和 鄭培貌 伏德州 龐夕珍 伏再林 蔣克棟 王明東 李克兵 劉建康 李劍亮

  1、領導小組指導協調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負責績效工資管理與考核方案的具體實施。同時協調解決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中教師有關疑義及爭議,負責學校各種加班、超工作量補貼的標準稽核、數量統計工作。

  2、管理考核方案執行要公開透明,對教師的績效考核量化結果要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3天,對有不同意見的教師,領導小組成員及時給予核實反饋。

  3、管理考核工作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規範程式,客觀公正。考核、統計中,對不按規定程式和規定內容實施考核的,如:管理工作不到位、弄虛作假、執行不公、馬虎從事、做人情者造成考核不公平的,均視為不作為,發現一次即從每週崗位課時中扣除2課時;對違反紀律,藉機徇私舞弊的,嚴肅查處、追究責任,重者就地免職(局管幹部先免後報)。

  4、未盡事宜由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評定。

  5、本考核方案由校領導班子會議集體提出,教師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稽核,全體教師表決透過並報明光市教育局批准後執行。上級有新的規定出臺時,以新規定為準。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1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作用,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根據《英德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英人字43號)和《石灰鋪中心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製度改革的原則

  1、多勞多得,按勞取酬的原則。

  2、優質優酬,注重績效的原則。

  3、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幹傾斜的原則。

  4、不區分職稱差異,不體現學科差異的原則。

  三、學校統一考核的專案及標準:

  1、行政崗位津貼:校長是學校班主任津貼的200%。在期末由中心小學辦公室統一進行考核發放。

  2、班主任津貼:以50元為基數,每生再加2元,計算方法50+2n=各班主任津貼。(n為班級人數)

  3、報賬員:按每月30元發放,並由學校考核發放。

  4、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中心小學提取行政崗位津貼後,按餘額人平到學校由學校進行考核發放。

  四、考核內容和量化辦法

  考核分五個月計算,一學期合計50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師出勤情況。病假(附醫院證明)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曠工1天扣10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英教100號)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錄。

  2、工作量(30分)。

  課程由學校安排代上的,加代課教師每節1分,事假每節課扣相關教師1分,病假的每天要扣相關教師1分。缺一次值日或送學扣0、5分(公假除外)。

  3、加分辦法

  (1)關於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參與教育科研課題獎、學科技能競賽獎、指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優秀課評比獎、承擔公開課等分別視級別加3—15分不等。

  (2)班級管理評比等優秀的由學校加5—20分。

  (3)學校領導按每週1、5課時加3分計算。

  4、教育教學教程(30分)。

  (1)備課。每缺1次備課扣10分,直至扣完30分為止。

  (2)上課。不按時上課、遲到(上課鈴響後5分鐘未進教室)扣1分,擅自離開課堂(超5分鐘)扣1分/次,直至扣完30分為止。

  (3)認真批改作業。採用百分制,提倡批改作用時教師予以書寫鼓勵性的評語,作業不及時批改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另有規定和考核),直至扣完30分為止。

  (4)認真輔導。對“培優扶差”物件生採取個別輔導或談話每月一次,並作好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

  (5)認真考查學生。落實“週週清”及單元測試工作,沒少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30分為止。

  (6)教師聽課。要求教師每學期聽課10節以上,按要求寫好聽課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學期進行統計考核。

  (7)不服從分工的每一次扣5分。

  學校組織的集體性教育教學活動,除公差或婚喪嫁娶產假外,()缺1次或1節扣1分,缺1天扣6分;曠課1次或1節扣3分,曠課1天扣10分。

  (8)工作效率。未按時按質完成學校佈置工作的,每一次扣1分,催一次加扣1分。

  5、教育教學業績(30×5)。

  教學成績,由學校制訂制度分三個等次按學期進行考核。一等獎100分;二等獎98分;三等獎95分;未達到三等獎85分。具體如下:(按百分制計算,擔任雙科的取平均值計算)。

  學前班、一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分以上一等獎;平均分70—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9分三等獎。

  二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8—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73分三等獎。

  四年級語文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四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語文科:平均分66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0—65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5—59分三等獎。

  五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英語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注:凡抽考科目獲鎮前五名分別加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報帳員津貼)

  -------×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要求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不享受學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或病假累計超過3外月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產假除外)。

  (2)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考查測試任一項得分為零的教師;

  (3)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當事人;

  (4)脫產學習的;

  (5)停發工資的;

  (6)學期中途解除聘用合同或辭職、自動離職的;

  2、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相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實際計算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根據工作職能,相關工作由學校領導小組於當月28日負責統計,個人月得分公示3個工作日。

  七、成立“石灰鋪大田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

  組長:丘仕恆

  組員:張大漢;許志強;劉桂芬。

  八、本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透過並報石灰鋪中心小學批准後實施。

  附教師簽名:

  大田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