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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合同

融資合同模板彙編10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融資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融資合同 篇1

  一、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的涵義

  融資擔保指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將信譽良好的一方的信用在擔保合同中向出借人作為貸款的抵押物。多數情況下,債務資金在借款人簽訂了擔保合同的基礎上進行,貸款人為了安全起見,一般還要求信譽良好的一方對貸款方作出保證,或者簽訂融資協議。

  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即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上的幫助,具體來講就是融資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支援幫助,為中小企業的貸款承擔相應的責任。中小企業融資同時牽涉銀行和擔保公司,擔保公司為企業提供擔保服務,對銀行提供信用保證,是將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保證結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務行為。

  二、中小企業融資擔儲存在的問題

  (一)中小企業自身發展不到位

  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很多方面都存在明顯的差距,資金上投入不足,生產規模擴大困難,管理上比較幼稚,財務制度沒有統一的標準,信用狀況不是很好。這些中小企業自身的發展中存在的眾多問題,對中小企業進行融資起到負面的影響。首先,在生產經營上,中小企業主要從事行業規模相對來說比較小,產品種類匱乏,而且生產規格小,不能積極進行創新,使得企業的營業收入下降。並且中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過度強調利益,違背正規的企業管理方式,導致中小企業的各方面競爭力明顯不行,資金短缺,致使中小企業償還貸款經常拖延,降低企業的償債能力。其次,在人員管理上,管理觀念不能與時俱進,擇親重用,使企業的員工缺乏了積極性和約束性,造成企業員工的素質水平普遍下降,企業的正常發展不能保證,從而對中小企業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好的影響,這更是對融資程序造成困擾。再次,在財務制度上,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問題眾多,財務透明度缺乏,同時為了達到自身融資借貸成功的目的,很多企業都刻意隱瞞真實的、不利的資訊,往往給金融機構提供偽造的各種完美資訊,存在故意欺騙金融機構行為的問題。這對中小企業自身的形象塑造非常不利,致使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更沒有信任,中小企業融資難度更大了。最後,在信用觀念上,中小企業信用觀念幼稚,不能夠及時主動償還貸款,使擔保機構在為其提供擔保時更要考慮再三。

  (二)擔保機構運作不規範

  信用擔保機構也有它自身的束縛性,擔保資金渠道匱乏,為中小企業擔保分散風險的能力也十分有限,擔保資金也不是特別充裕,從而對中小企業的需求擔保支援不能及時到位。然而,擔保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運作問題:一是違規經營現象嚴重。一些資本實力不足的擔保機構,註冊資本金存在漏洞,先透過借入資金完成註冊,然後再趁機抽走資本金。一些擔保機構把公司賬面閒置的資金存放在公司領導高管個人名下,用於個人投資,挪用現象嚴重。這都是擔保機構沒有足夠的資金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的原因所在。中小企業面臨還款日時,如果沒有充足資金償債,擔保機構需要替中小企業償還貸款,就會因為沒有充足資金,導致擔保機構也無法償債。另外,有些擔保公司打著擔保的幌子,去故意進行非法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貸款的利率大大高於正常的貸款利率,在為中小企業擔保時收取高額的保證金,獲得更高利潤,增加了中小企業融資的困難程度。二是擔保機構在內部管理上,沒有形成有效的管理機制,擔保機構的部分員工素質水平有些偏低,為了謀取個人私利去破壞擔保機構的合法權益。三是風險控制能力不強。擔保機構有效的風險預測和評估能力普遍比較缺乏,幾乎沒有風險抵抗能力,面臨擔保風險時,也沒有再擔保制度,阻礙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的順利進行。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

  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問題還沒有引起我國各級政府的足夠重視度。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政府在政策上給予的幫助較小。一方面,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存在明顯的不足。一些地方政府出臺的優惠政策比較傾向於大中型企業,不能在融資擔保、政策引導方面給予中小企業優惠的政策。中小企業最困難的問題就是資金嚴重短缺,而中小企業由於制度和自身方面的種種原因,單純想依靠自己實力來解決是幾乎不可能的,政府面對中小企業缺乏資金時,也是屬於心有餘而力不足的情況,為中小企業提供充足的財政補貼也是不太可能實現的。中小企業資金缺乏,中小企業進行產品創新的動力不足,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盈利很難實。更有甚者還對中小企業收取種種所謂的“費用”,不僅沒有減輕中小企的負債,反而加大了負擔,導致中小企業發展難度加劇。另一方面,政府對擔保機構的扶持力度遠遠不夠。政策上,不能為擔保機構提供充足的擔保資金,商業性擔保上,當擔保機構遇到經營難題時,也不能為其提供足夠的擔保風險補償基金來解決問題。缺乏對擔保業的扶持和引導,不能為擔保業提供有利的便利條件,營造有利的擔保環境。第二,政府對中小企業和擔保機構的監管工作存在很多不到位的地方。一方面,沒有對中小企業實施嚴格的監督,就難以保證中小企業合法合規經營。另一方面,缺乏對擔保機構的監管力度,就難以確保融資擔保程序順利,不利於擔保機構的發展的可持續性。

  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問題的對策

  (一)加快中小企業的發展

  中小企業應注重自身發展與自身建設,改革企業制度,注入創新活力,增強自身競爭力。中小企業應對企業內部管理機制進行改進,從各個方面入手,改進執行效率,加強、提高監督管理水平。首先,在生產經營上,在發展成長過程中不能一味追求短期利潤最大化和擴大生產,不能違背市場制度與規則,對生產發展的各個環節都不能忽視,注重與其他企業的合作與協調,增強自身實力。中小企業還應加強與大企業的密切聯絡,學習他們的經營管理模式。其次,在人員管理上,避免過度集權,發揮每個人的所長,重視員工的個人職業發展,嚴格選擇人才,完善人才管理體制,對優秀的人才實行獎勵制度,提升企業人才的各方面素質水平。再次,在財務制度上,中小企業應儘量做到透明化,對企業的資訊公佈要及時,讓金融?C構能夠更加深入瞭解企業的財務資訊。財務管理上要進一步重視,把控現金流的管理的各個環節,發現資金的缺口要及時處理。中小企業的管理者應不斷學習,注重監督管理能力的動態提高,做到財務資訊披露的真實性、及時性,確保企業財務審計的規範、標準、統一。對於銀行的信用貸款調查工作,要拿出配合與支援的態度,盡力提升企業經營財務狀況的透明度。最後,在信用建設上,中小企業應提升自己的信用水平,努力增強自身法律意識,及時償還貸款,加強自身信用等級建設,樹立信用意識。確保合法合規運營生產,抵制假冒偽劣,避免偷稅逃稅等行為,實事求是的公佈企業的運營狀況。良好的信用呈現,對於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問題的解決是非常有幫助的。

  (二)規範擔保機構的行為

  藉助擔保機構進行融資擔保,目前來看,是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問題的,比較合理可行的方式,所以擔保機構的規範化運作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第一,擔保機構在政府加大政策支援的同時,應主動採取合法合規的措施,吸收廣大的社會閒置資金,從而壯大擔保機構自身的資金實力。第二,擔保機構應該不斷調整機構內部管理,堅決貫徹誠實信用的原則。擔保機構的專業人員在進行信用評估工作時,不能單純為了完成任務,而應該認真客觀,加大監查管理的強度,避免中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出現不合理現象,維護擔保機構的合法權益,使融資擔保順利進行。第三,加強風險抵禦能力。建立風險防護牆制度,對中小企業進行風險評估、風險預測、風險分析,對企業的信用等級進行分類,提高風險抵抗能力。對信譽良好的中小企業,對貸款額度進行適度放寬,延長還款日期,降低貸款利率。如果中小企業的信譽較差,不提供擔保條件上的優惠,更嚴重的,可以拒絕擔保和發放新貸款,同時也加強了中小企業的信用建設。第四,各擔保機構應互相監督,舉報不規範運營的擔保機構,對於不規範運作經營的擔保機構給予懲治。

  四、結論

  融資難的問題一直在中小企業發展路上起阻礙作用,而融資擔保的出現,對融資難問題的解決有實質性的幫助作用。本文針對性地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研究之後,提出了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遇見的挫折。

  我國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加快中小企業的自身發展,規範擔保機構行為,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強法律法規建設的步伐,為中小企業明天更好的發展做出貢獻。

融資合同 篇2

  摘要:融資租賃被譽為“朝陽產業”。它是一種具有融資與融物雙重職能的新型交易,兼有融資、投資、貿易的功能。雖然融資租賃具有許多優勢和便利,但是這十幾年來在我國的發展並不理想。出租人主體資格存在“雙軌制”嚴重影響了它的發展。文章從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現狀出發分析產生這一問題的原因並提出治理對策。

  關鍵詞:融資租賃;出租人主體資格;雙軌制

  一、現狀及影響

  融資租賃交易是指其中一方(出租人)按照另一方(承租人)的規格要求同某個第三方(供貨人)訂立一項協議。根據該協議,出租人按承租人就涉及其利益的部分所認可的條件取得成套裝置、資本貨物或其他裝置,並且同承租人訂立一項協議,以承租人支付租金為條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裝置的權利。涉及三方當事人:供貨人、出租人、承租人,出租人是融資租賃合同中的樞紐。一方面,它既是買賣合同法律上的買受人;同時,它又是租賃合同形式上的出租人。從法律關係上看,聯絡供貨人和承租人的正是出租人。

  目前,我國融資租賃交易實務中,在關於“出租人”的資格取得,即融資租賃業務準人的規定上,存在所謂雙軌制的問題。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目前我國融資租賃業務的審批管理體制,對投資主體不同的融資租賃公司存在不同的監督體制,雙軌制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說的。

  (一)融資租賃公司現狀

  我國存在兩種性質、三類租賃公司,即:金融機構類的金融租賃公司和非金融機構類的中外合資租賃公司和內資租賃公司。

  1.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和兼營融資租賃業務的機構。目前,金融租賃公司16家;有4家公司從市場退出,有2家公司停止正常經營,正在實施重組;後者主要指近100家財務公司、近100家的信託公司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經人民銀行批准可以兼營融資租賃業務。

  2.經商務部(包括原外經貿部)批准設立的中外合資及外商獨資租賃公司。截至20xx年底,共有49家,其中47家正常經營。

  3.經商務部和各地工商管理部門批准的內資租賃公司。全國約有8000~1萬家。

  (二)監管的差異

  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融資租賃業存在多頭管理的局面,中國人民銀行承擔對作為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管理,外經貿部(現商務部)承擔對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管理,原國內貿易部承擔對租賃市場的試點工作的管理。雖然有三個政府管理部門參與管理,但至今為止未出臺統一的機構管理辦法。

  對於兩類同樣是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機構,在監管上的差異太大。由於原人民銀行將租賃公司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監管,各項監管指標要求較嚴格,對其資產負債比例也有詳細要求,如註冊資金數量、對資本總額佔風險資產的比例、同一承租人的融資餘額比例、流動資金貸款、長期投資、租賃資產、拆入資金及對外擔保比例等都有具體規定。而對於中外合資租賃公司,除了資本金要求外,僅對資本總額與風險資產的比例有所要求。甚至,自從我國第一家外商投資租賃公司設立以及《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實施以來,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的監管當局還不曾對哪一家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實施過哪怕僅僅是關於資本充足率的監管。這十分不利於融資租賃行業的健康發展。

  (三)影響

  1.行業管理上的分散局面帶來市場準入沒有統一標準。目前,金融租賃公司的註冊資本金最低為5億元人民幣,在同時從事本外幣業務的情況下,最低註冊資本是約9.15億元。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註冊資本金最低為1000萬美元。內資租賃公司註冊資本金根據公司成立時間分別為4000萬~17000萬元不等。

  由於中外資投資人在市場準入待遇不統一,造成“外鬆內緊”的格局,許多內資租賃公司對此頗有怨言。這是我國租賃立法過程中呼聲最高的一個問題。

  處於修改完善中的《融資租賃法》草案規定,融資租賃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金將統一為8000萬元人民幣。但仍然存在較多爭議。

  2.不平等競爭。由於多頭監管,政出多門,政府相關各部門導致了只顧各自利益,相互推諉,對中國租賃行業所遇到的問題缺乏統一協調的力度,使中國租賃企業處於不平等競爭狀態,導致行業發展處於無序競爭的被動局面。

  3.資金來源不穩。由於我國對租賃業在資金上實行過度監管,整個行業缺乏穩定資金來源,發展力不從心。按現行有關規定,租賃公司資金來源渠道十分有限,基本上僅有自由資金、銀行貸款,不能吸收社會法人存款,不能進入貨幣市場,利用資本市場的可能性幾乎沒

融資合同 篇3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居間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 甲方因專案缺乏資金,並獲知乙方能夠提供融資相關資訊並協助甲方完成融資,現委託乙方尋找、介紹出資方,而乙方亦獲知甲方的上述意願。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甲方同意委託乙方尋找、介紹出資方,乙方同意接受委託,雙方簽訂正式合同並嚴格履行,以達到雙方目的。

  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甲方以 專案融資需要委託乙方尋找或介紹出資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2、乙方應盡力為甲方尋找或介紹出資方,並儘可能促成出資方以借款、投資等合法方式與甲方簽訂融資合同。

  3、甲方委託乙方協助融資的數額為_ __人民幣(大寫);融資貸款期限為 ,但最少不得低於 ;融資利率在年利率%-年利率% 之間,具體由借貸雙方商議,以甲方與出資方最終簽署的融資借款合同約定為準。

  4、居間委託期限共 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超過以上期限沒有完成融資目標或者仍需要融資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協議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協議委託期限延長。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時應出示營業執照等合法資格證明,併為專案融資所提供的一切資料負責,並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彙報居間進展,並全程派員參與和目標投資人及其股東進行斡旋和談判。

  3、甲方應配合乙方與出資方的談判、簽約,不得無故推遲或拒絕。

  4、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取的目標投資人的資訊(屬於公共領域的資訊除外)向本協議居間業務直接相關人員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洩露或非因履行本協議而使用。

  5、甲方在約定的條件下,合同履行期間及融資範圍內不得拒絕與乙方尋找的出資方簽訂融資借款協議,否則甲方應按照融資總額向乙方支付全額的居間服務費用。

  6、甲方應按協議要求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用。

  7、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與乙方介紹的意向投資人或目標投資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本著誠信、專業、高效的職業精神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為甲方提供優質的居間服務。應,透過在各行業的豐富網路及資源。

  2、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為甲方的居間人,並可以向第三方介紹甲方融資專案的相關情況。

  3、乙方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即按照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內容為甲方尋求機會,作為甲方與出資方之間的橋樑,併為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融資借款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促進甲方與出資方之間的溝通和談判,直至融資的最終達成與履行。

  第三條 居間服務費、費用及支付方式

  1、如乙方促成有出資意向的第三方與甲方簽署符合融資數額及融資利率的融資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居間服務費為融資總額的 %。乙方領取的居間服務費用涉及的有關稅款由甲方承擔,居間費用由乙方承擔。

  2、居間服務費的具體支付方式為:乙方促成有融資意向的出資方與甲方簽署融資合同,該出資方借款資金到位後,甲方應在 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期融資到位金額的 %作為乙方居間服務費,以後每促成一筆支付均以此類推;如果出資方在與甲方簽訂融資借款合同後委託乙方代為辦理向甲方轉款手續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權直接按照該筆融資數額的 %先行扣除居間服務費。

  3、如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與甲方簽訂融資合同,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從事居間活動多花費的必要費用。必要費用是指公正、評估報告等費用。

  4、除本條規定的居間服務費和居間費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2、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甲方與目標投資人私下籤約的,乙方仍有權要求取得約定的佣金,並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佣金的% 計算。

  3、如因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材料不真實或不完整或缺乏時效而造成融資失敗,則視為乙方已完成全部居間服務,甲方應及時按照合同約定的融資總額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4、如若甲方未能按時支付合同約定的居間服務費或居間費用的,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額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在對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預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商業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否則需要承擔對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以及間接損失。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日 年 月日

融資合同 篇4

  1)出租或承租條款

  這是租賃合同的第一項條款,表明出租人同意按承租人要求向所指定的供貨商購買租賃裝置,然後將裝置出租給承租人使用。該條款包括三方面的內容。

  第一,合同當事人及合同簽訂的日期和地點。這一條款主要解決合同的主體為誰,訂立人的訂約資格和訂立日期以及合同履行的地點等問題。此外,還應當說明合同的簽訂日期和地點,這有利於解決合同生效日期、終止日期、履行日期、履行地點等法律問題。

  第二,租賃標的物。這一條款主要解決租賃合同的標的物,即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購買的裝置或物品,這是合同當事人各方權利與義務的共同指南。合同中應當明確租賃標的物的名稱、質量、數量、製造廠商、出廠日期、規格、型號、裝置的技術性能等。此外,關於租賃標的物的涉及工程技術的內容說明一般只在合同正文簡要規定,另附表詳細加以說明。

  第三,承租人對購貨合同的確認。這一條款主要解決的是防範承租人中途毀約,使出租人遭受損失,從而排除出租人對租賃裝置的擔保責任。因為融資租賃合同中,由承租人選擇租賃裝置後,出租人再與供貨商訂立購貨合同購買租賃裝置,然後出租給承租人使用。這一購貨合同經過承租人確認方可生效,就能起到規範承租人行為的目的。當然,該條款應當明確以下內容:承租人是依靠自己的技術和判斷選定租賃裝置和供貨商,而非經出租人說明作出的選擇;承租人知道並承認出租人與供貨商之間不存在互為代理關係;承租人承認購貨合同是出租人根據自己的要求訂立的,並且經承租人確認,承租人承認購貨合同的標的物就是自己選定的租賃裝置或物品。該條款是現代租賃合同與購貨合同的關聯條款,應當詳細規定,謹防遺漏。

  2)租金條款

  租金條款是租賃合同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條款。合同對租金的規定包括租金總額、租金支付方式、支付地點和次數、每期支付的金額、租金計算方法等(關於租金的內容和計算方法第21節已有詳細介紹)。

  此外,租金條款中還包括了絕對責任條款,即在租賃期間不管發生任何影響租賃裝置的情況,承租人都沒有扣除、抵消或反訴任何數額租金的權利,而只有絕對地無條件地支付租金義務。但是也存在例外,當下列情況發生時絕對條款將失效:租用的裝置已經滅失、租賃合同是非法或無效的、出租人侵犯了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對裝置的完全佔有權、出租人沒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其它責任。

  3)維修保養條款

  租賃期內,承租人享有租賃物的使用權,出租人則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維修和保養承擔責任。這一條款詳細規定承租人承擔的服務專案、租賃物的維修保養要求、費用負擔以及租期內租賃物造成損失時,出租人應承擔的責任等。其主要內容如下:承租人必須嚴格按照技術操作程式的要求使用該租賃裝置;裝置製造商所提出的維修專案均屬於承租人責任範圍;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裝置的任何結構,以防出租人對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受到侵犯。但是在徵得出租人同意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對小於裝置使用壽命的某些零部件定期更換,所更換的零部件的價值和效用應不低於被替代的,他們也可以按目前的技術發展狀況來更換零部件,並提供裝置部件的等級資料;若承租人自己不具備維修能力,可以委託具備該能力的其它公司代為修理裝置。

  4)保險條款

  租賃業務中對租賃物進行保險是一個必備的程式。該條款對於保障租賃雙方免遭或減少意外災難和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是比較有利的。保險一般分為兩部分,一是財產保險,即對租賃物進行投保;二是責任保險,即對因租賃物造成第三者受損的責任進行投保。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保險範圍、投保人、保險的收益人等。其中財產保險的保險金額不應低於全價更換租賃物的價值。

  5)擔保條款

  擔保條款的設定在於保障租賃合同的順利履行,降低承租人的違約風險。租賃合同的擔保有保證金和擔保人兩種方式。保證金是承租人根據雙方約定的金額在訂立租賃合同時向出租人交納的,作為履行合同的保證。若租賃期內承租人違約,出租人有權從保證金中抵扣承租人應付的款項。擔保人是保證承租人按合同履行義務、有保證資格和擔保能力的單位或個人。若租賃期內承租人有違約行為,擔保人必須代為支付理金或承擔連帶責任。若合同採取擔保人方式擔保合同的履行,必須明確保證的範圍、保證期限、保證責任的承擔事項,並由擔保人在合同上作擔保簽字。

  6)租賃期限和期滿處理條款

  租賃期限是根據租賃物的經濟壽命、使用年限及利用裝置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由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的,租賃期限一般相當於租賃物的折舊年限。租賃物的租賃期限、租賃的起止日期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租賃期限可以自租賃物安裝除錯完畢、承租人正式使用時開始計算,也可以從承租人驗收後向出租人開出收據之日算起。

  租賃期滿後租賃物的處置有三種方式,即留購、續租和退租。在當前我國的現代租賃業務實踐中,以留購為主。承租人在租賃期滿時多選擇留購方式,按雙方約定、以象徵性價格購買租賃物的所有權。

融資合同 篇5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使用者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裝置更新,支援國內使用者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裝置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使用者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裝置、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為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_元。

  2.合資合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方,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透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

  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付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使用者和專案。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資訊。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使用者和專案。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裝置,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資訊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字。

  (5)協助對國外使用者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裝置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_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週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傳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儲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准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定和變更。批准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階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准總經理和經營委

  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於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透過方可作出。關於(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後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為____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後,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並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階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准超過總經理許可權的租賃專案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過總經理許可權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僱用、解僱、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後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於甲乙雙方推薦的高階職員的僱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以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淨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納稅後,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並得到董事會透過之後,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後,可宣佈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於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後,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後,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餘時,_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餘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後的剩餘資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後,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餘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後,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後,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准後,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出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並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後,各種檔案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儲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儲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_%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國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傳送檔案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_簽字。

  中方簽名:__________

  _____

  外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

融資合同 篇6

  甲方(聘任方):

  地址:

  乙方(受聘方):

  地址:

  專案,引薦 提供專案貸款,併為該筆貸款提供融資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融資服務內容

  1.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為甲方專案提供融資服務,推薦資金方與

  甲方開展合作,並促使甲方順利完成專案融資。

  1.2協助甲方與相關機構進行談判;

  1.3協助甲方設計和實施融資方案;

  1.4為甲方融資相關事宜提供諮詢建議;

  1.5乙方為甲方提供融資資金總額為 2 億元,資金約定使用期限 1 年,(以實際融資額度和資金約定使用期限為準)並使得甲方融資年綜合成本不超過 18 %(包括但不限於資金方收益、乙方融資服務費及其他中間機構費用)。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要求來完成融資顧問工作。

  2.2應向乙方及時如實地提供乙方從事融資顧問工作所必須的相關資

  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融資專案情況等。

  2.3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及時支付融資服務費用。

  2.4按照當期融資要求提供乙方所需相關檔案。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在甲方與乙方推薦的資金方融資成功,甲方收到資金之後,乙方有

  1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為甲方融資的特聘顧問,為甲方旗下

  權按照本協議約定收取融資服務費用。

  3.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從事融資服務的工作便利。

  3.3對甲方提供的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4、融資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如乙方促成有出資意向的出資方與甲方簽署融資合同,甲方應向乙

  方支付融資服務費,融資服務費為實際融資額的 %。

  4.2融資服務費的具體支付方式:乙方促成有出資意向的出資方與甲方

  簽署融資合同,該出資方資金到位後,甲方則在到達甲方指定帳戶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按實際到帳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融資服務費;如融資資金分批到達甲方指定賬戶的,甲方按資金實際到賬日,三個工作日內分別向乙方支付實際到賬資金 %融資服務費。

  4.3 乙方收取融資服務費指定帳戶:

  戶 名:、 、

  賬 號: 、 、 (如有賬戶更改,乙方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4 乙方收到款後,乙方應於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符合財務規定的

  正規合法發票。

  5、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5.1 如在本協議生效後4個月內,乙方未能促成融資資金到達甲方指定

  賬戶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且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6、保密義務

  6.1乙方承諾,乙方對其人員獲悉的關於甲方的保密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6.2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解除或無效而終止。

  7、違約責任

  7.1如乙方推薦的資金方要求提供抵押擔保的,則乙方需保證在抵押人

  辦理完畢抵押物抵押手續後4個月內促成相應融資資金全部到達甲方指定賬戶;否則甲方有權調整或相應解除抵押物。

  7.2甲方逾期支付顧問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三向

  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 開戶銀行:、 、 、

  8、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8.1對由於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力

  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應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9、附則

  9.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簽約日期: 3 年 月日

  建設工程居間協議

  委託人或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3章之規定,經過努力,居間人向甲方(委託

  人或單位)如實提供了訂立石家莊市國際貿易城工程合同的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總包方或建設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成立,因此,經委託人或(單位)與居間人共同商定,按照合同約定的工程量,甲方從工程量總額中提取%作為報酬支付給乙方,因此雙方特訂立如下居間協議作為依據,具體條款如下:

  1、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好後先付筆工程款時乙方,必須按總額的 %支付給乙方;甲方在收到建設方第二筆工程款時,必須按總額的 %支付給乙方;甲方在收到建設方第三筆工程款時必須將餘額全部支付給乙方。

  2、在居間服務期範圍內,無論價格變化、合同名稱變化、甚至在乙方不在場的情

  況下,只要甲方與總包方或建設方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包括因工程而引起的其他工程續包合同,甲方都要支付相應的居間報酬。

  3、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化或單位名稱變更或合同轉讓,此居間

  協議依然有效。

  4、甲方不按時、按量支付居間報酬時,乙方有權透過總包方或發包方從該工程款

  中直接扣留乙方所得的所有居間報酬。

  5、甲方與總包方或發包方正式簽訂施工合同後,把合同書影印件兩份加蓋公章後

  交給乙方儲存。

  6、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由於經濟問題發生爭執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

  4

  以向當地法律部門進行仲裁解決。

  7、乙方居間報酬不支付稅金,所有稅金有甲方承擔。

  8、甲方與總包方簽訂合同後,乙方的任務就算完成,以後的事就由甲方與總包方

  去聯絡。

  9、此居間協議雙方簽字後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生效。

  10、糾紛的處理,在工程所在地仲裁或法院處理解決。

  11、此居間協議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各當事人各乙方,總包方一份作為證明

  用

  甲方簽字蓋章(或指模) 乙方簽字(指模)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融資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融資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牌,型號汽車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

  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甲方幫助乙方辦理車輛入戶手續,該車的牌照號為:豫。

  第二條:租賃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當日內向乙方交付租賃車輛,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總租金共計人民幣元,按月的利率計息。分期付清,第一期付元,應至年月日前繳清;第二期付

  元,應至年月日前繳清;第三期付元,應至年月日前繳清,以此類推。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經甲方催告後在一月內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車輛。

  第五條: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後,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

  第六條:租賃期內,乙方應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

  第七條:租賃期內,乙方佔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因經營車輛需僱傭的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在僱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僱傭人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融資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牌,型號汽車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

  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甲方幫助乙方辦理車輛入戶手續,該車的牌照號為:豫。

  第二條:租賃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當日內向乙方交付租賃車輛,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總租金共計人民幣元,按月的利率計息。分期付清,第一期付元,應至年月日前繳清;第二期付

  元,應至年月日前繳清;第三期付元,應至年月日前繳清,以此類推。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經甲方催告後在一月內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車輛。

  第五條: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後,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

  第六條:租賃期內,乙方應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

  第七條:租賃期內,乙方佔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因經營車輛需僱傭的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在僱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僱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條: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如果轉讓出租租賃車輛,乙方必須向甲方足額繳納三年服務管理費。

  第九條:甲方代為乙方辦理各種稅費手續等,代為辦理車輛二級維護等服務,甲方可以派員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糾紛案件,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車輛發生事故後,乙方因處理不當和不積極主動所造成在甲方入戶的其它車輛受牽連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主動賠償因此所受牽連車輛和人員的損失,否則甲方或受牽連車輛所有人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代為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專案為: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並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一個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險公司繳納,並辦理保險手續。

  第十二條:總租金及甲方代為墊付的稅費,在乙方還完後,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

  第十三條: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後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簽訂後,乙方租賃車輛應按合同第四條規定還本付息,車輛必須在每月28日前,按時足額交納下月的各項費用(規費、稅費、服務費、車船使用費、二級維護費等),否則除補上述各項費用外另支付甲方20%的損失。

  第十五條:乙方人員及車輛必須遵章守法,依法經營,否則,其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自覺全面的履行合同,甲方如違約以公司財產賠償相應損失:乙方如違約以家庭財產或其它財產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各種稅費、交付租金等違約行為,還應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各種稅費的20%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

  第十七條: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整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擔保人:

  年月日

融資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決定發揮各自的優勢,在互相支援,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共同引進資金,開發甲方的有限公司專案,特制定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引進資金數量:

  二、工作分工:

  甲方責任:

  1、負責聯絡落實好接收款銀行,要求分行級並要正行長負責(可分行接款,支行操作)。

  2、負責聯絡銀行工作中的一切經費開支。

  3、負責讓接款銀行確認,聯辦委託貸款合同。

  4、負責開出由雙方認可的企業違約擔保書,包括中介勞務費承諾。

  5、負責按到帳實收款的%計中介勞務費稅後,由乙方轉交中介勞務公司。

  6、負責按每億元人民幣每天元的企業違約金,存入甲方自己企業帳戶,如企業違約由銀行從此款中支付給銀主。

  7、負責把本公司企業的有關資料,提供給乙方確認。

  乙方責任:

  1、負責聯絡落實銀主,落實資金按規定的時間到接款行。

  2、負責資金到位前一切經費開支。

  3、乙方自費去接款單位和銀行,確認還本付息擔保書(保函),代收代付委託書。企業情況和企業違約金到位情況。

  4、負責銀主在最後一批款劃撥後,計算第一年%利息時間。

  5、如有違約,按國家有關法律受罰,並賠償甲方已有損失。

  三、共同責任

  1、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共同努力做好引資前的各項工作,確保中小企業融資合同順利操作。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所得的資金撥款,如有違約,必須以法律責任賠償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如果乙方引進資金不實,所造成的甲方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4、雙方嚴格和以法律的原則執行還本付息擔保書(保函),代收代付委託書。

  5、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共同遵守,切實落實,如有違約,雙方不能自身解決的問題報人民法院促裁。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年月日

融資合同 篇9

  融資擔保是擔保業務中最主要的品種之一,是隨著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發展需要和擔保物件的融資需求而產生的一種信用中介行為。

  編號:

  甲方:

  乙方:

  深圳市**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充分利用甲方的現有資源優勢,加快甲方資產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專案含金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開展經營資金引進和融資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 專案資金引進和融資管理顧問,全權代理負責甲方經營資金引進和融資工作,並向甲方提 供相關顧問服務和居間服務,乙方接受委託。

  二、 甲方主要職責:

  1、全力指導和支援、配合乙方引資或融資工作。

  2、及時提供引資或融資所需真實、有效的各項檔案資料。

  3、及時辦理引資或融資的相關手續,承擔約定付款義務。

  4、遵守協議承諾,維護乙方權益。

  三、乙方主要職責:

  1、組織資深金融投資及資產管理專家為甲方經營管理量身 訂做策劃出個性鮮明、切實可行的短期和長期融資目標、整 體資金引進和融資管理戰略規劃方案和實施策略;

  2、對甲方專案運作進行價值分析、策劃和包裝,根據實際 調查結果和財務資料編寫權威性、規範化的引資、融資、申 請檔案和報告;

  3、利用多種渠道和方式,有計劃地面向境內外銀行、擔保 公司、基金會、風險投資商、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多層 次的專案引資或融資推介;

  4、組織專案投資商或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專家到甲方現場 考察;

  5、代表甲方與專案投資商和貸款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 構進行商務談判與溝通協調;

  6、負責代表甲方與專案投資商和貸款銀行、擔保公司等金 融機構起草、草簽合作協議和各種相關的法律文書,維護甲 方權益;

  7、負責聯絡辦理甲方智慧財產權(商標、專利)等委託交辦 的其他事務和手續。

  8、當引資或融資進入正式程式時,雙方另行簽署專項引資或融資居間服務協議,經甲方核准後予以實施。

  四、顧問工作流程:

  第一步:甲、乙雙方達成共識,簽訂委託顧問合作協議書;

  第二步:甲方向乙方提供引資或融資專案有關資料、提出具體要 求、合作意向並及時回覆乙方專家的詢問;

  第三步:乙方協調組織專案投資商或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專家進 行專案初步論證併到甲方現場調研、考察;

  第四步:協助甲方與專案投資商和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專家共 同草擬和編報甲方引資或融資相關檔案、報告、報 表;

  第五步:落實招商引資方案:包括金融機構選定,引資或融資方 式確定,擔保及反擔保措施,帳務合理調整,融資額度 發放,資金到帳通知及分配等;

  第六步:甲方專案正常運轉後的經營監管顧問與諮詢。

  五、成本與費用核算:

  1、乙方顧問費按:每年人民幣 萬元(含策劃啟動、專家聘請、擬定引資或融資方案、專案調研、考察等)計算,由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生效後 10 日內先支付一半,到半年時再支付餘款,此外甲方可不再承擔乙方為融資而支付的前期費用。

  2、當甲方引資或融資專案成功,甲方保證按引資或融資的實際資金到帳額的一定比例在資金到帳當日支付乙方居間服務費(以雙方簽署的《居間服務合同》條款約定金額為準)

  、合作期限:一年,從甲乙雙方正式簽字日起開始計算。

  、違約責任; 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毀約,擅自毀約作違約論。違約方需向守約方賠償損失。

  八、其它;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到期無異議自動順延;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書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洩露;

  5、本協議書爭議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日期: 日期:

融資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需向 融資,請求乙方為其融資提供擔保,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我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在 融資金額為人民幣 ,種類: 。

  第二條 保證期間,上項融資甲方與銀行簽訂 ,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請求乙方為其上述融資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其融資提供擔保。 擔保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借款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 年。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檢查、監督甲方所貸款項的使用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

  二、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包括不限於抵押、質押、保證);

  三、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並有權依法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後優先受償;

  四、乙方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手續費,收費標準為年息 % ;(不足一個月的按照一個月計算)

  五、在甲方符合擔保貸款條件和提供反擔保條件的情況下,及時為甲方辦理貸款擔保。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申請貸款擔保的條件提供乙方要求的各類資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擔保措施並承諾在銀行發放貸款前完成:

  若甲方逾期或遲延辦理上述反擔保措施,乙方有權透過訴訟財產保全措施對反擔保財產予以保全,並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按乙方提供的擔保金額的20%比例違約金且還應承擔包括不限於由此產生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

  三、甲方整個貸款手續辦理結束後,必須將借款合同、保證合同、放款憑證影印件等相關資料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四、甲方必須按申請用款事由使用貸款,接受乙方的檢查和監督;並按期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等資料;

  五、甲方按借款合同所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六、在乙方為甲方出具貸款擔保書之前,甲方應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擔保手續費;如甲方提前還款,乙方按實際擔保日期(不足一個月的按照一個月計算)收取擔保手續費;

  七、乙方提供擔保後,甲方與銀行如需修改擔保合同或變更主合同時,需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第五條 甲方不能如期歸還貸款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並說明原因,由乙方徵求銀行意見後,確定是否同意展期擔保。

  第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向乙方支付擔保金額的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 如甲方貸款逾期,從乙方為甲方代為償還之日起,即有權收取損失的利息。

  第八條 協議管轄: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雙方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透過進行訴訟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反擔保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