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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協議書

婚前協議書模板

  如何制定婚前協議書?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婚前協議書模板,供大家閱讀參考。

  婚前協議書模板1

  甲方(男方):張某,男,漢族,1963年2月11日出生,美國國籍,護照號碼:××××××

  乙方(女方):李某,女,漢族,1966年3月11日出生,中國上海籍,住上海浦東新區浦明路99弄×××號1802室。身份證號:××××

  鑑於:甲、乙雙方經自願相識相戀,並打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成為合法夫妻;

  鑑於:在任何一方死亡、離婚或其他情況下導致雙方婚姻終止前,雙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對另一方的財產享有的權利或義務做出預先陳述;

  鑑於:雙方已經充分知曉對方的婚前財產(女方婚前財產詳見本協議附件);

  鑑於:訂立本協議時,雙方根據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其各自權利及訂立本協議的後果;

  鑑於:雙方知曉且明瞭本協議內容,簽署本協議未受任何脅迫和壓力。本協議基於公平、自願的原則,按照雙方的意志對雙方的婚前財產和婚後取得財產進行處理;

  鑑於:本協議的訂立在於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

  雙方在此訂立協議如下:

  一、關於婚前財產的約定

  (略)

  二、關於婚後財產的約定

  (略)

  三、債務

  (略)

  四、日常開支

  (略)

  五、其他

  1.任何一方因處分其個人財產而給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財產所有人自行承擔。

  2.若發生分居、離婚,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張分割婚前財產及婚後屬於各方的財產。

  3.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4.本協議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甲方:        乙方:

  2007年月日      2007年月日

  附件:

  女方婚前財產清單

  一、不動產:

  (略)

  二、投資其池公司的股權

  (略)

  三、基金

  (略)

  四、股票

  (略)

  五、期貨

  六、存款:

  七、車輛:

  以上財產合計約元(暫估)

  婚前協議書模板2

  甲方:

  (寫上未婚夫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現住所地)

  乙方:

  (寫上未婚妻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現住所地)

  一.協議總則:

  1.甲乙雙方相知相愛、情頭意合,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了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不必要的糾紛,現雙方本著互敬,互愛,互信,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的共識下,自願訂立本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及公證機關公證後開始生效。

  3.如對本協議所列條款有異議的,任何一方可在生效之前提出,經雙方協商之後可進行修改或刪減。

  4.該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屬於夫妻雙方。

  二.婚前財產

  1.甲方的婚前財產有:

  (這部分儘量寫的詳細一點,可寫上車子的品牌,型號,購買價,已行駛里程數等。房子的話寫明位於什麼市什麼區什麼路什麼小區幾幢幾室,房屋面積多少,購買價多少,現在的市價為多少。如有創業公司的話寫明公司的名稱,註冊資本等問題。還可以寫上銀行存款有多少)

  乙方的財產有:

  (可寫明自己擁有多少的銀行存款,在新房的購置過程中哪些家電是由乙方購買的,新婚時的嫁妝有哪些等等。)

  2.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該部分一般的格式為位於什麼市什麼區什麼路什麼小區幾幢幾室的房產為甲方所有,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車子同理。甲乙雙方的存款可以定義為共同共有或者各自擁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所購買的財產為雙方共同擁有。具體條款你夫妻二人可詳細商議)

  三.婚後夫妻雙方的`核心守則

  1.夫妻雙方因相親相愛而締結婚姻,故此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所規定的忠誠義務。雙方均不得有任何婚外性行為及與其他異性發生情感糾葛問題。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必須放棄所有婚前其個人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夫妻共同的財產的全部權利,作為給予無過錯方的精神和生活賠償。雙方結束婚姻關係之時,過錯的一方不得獲取任何其個人婚前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財產的權利。

  2.夫妻之間不可做出任何傷害對方的行為,包括精神及肉體層面。絕對不允許發生任何家庭暴力行為。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應賠償另一方人民幣:元。(應要大寫,如壹萬元整。)

  3.夫妻雙方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所賦予的夫妻之間的法定權利義務,夫妻雙方均不可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四.婚後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的細則規定

  1.夫妻雙方婚後均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部門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並負有基本義務。

  2.夫妻雙方在婚姻生活之中,均應尊重家庭及配偶,主動承擔家庭的各項義務,相親相愛,互守貞操。

  3.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在無理由無根據的情況之下提出結束婚姻關係的請求,應本著互敬互愛的態度積極溝通交流,不得故意欺瞞和欺騙另一方。

  4.乙方在妊娠,懷孕,哺乳期間有權利無條件拒絕離婚,甲方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5.夫妻雙方本著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互相承諾婚後必須尊重孝敬對方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對方贍養父母並必須協助另一方贍養雙方父母,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

  6.夫妻雙方負有生育、撫養後代的義務,因醫學理由不能生育、撫養的情況除外。(此條可根據你夫妻雙方的自我意願定位生或者不生。)

  7.夫妻雙方生育子女之後,子女的姓名應由夫妻雙方自主商議決定。

  8.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如在婚姻存續期間不幸發生意外,如下落不明,發生事故致身體殘疾,亡故等情況的,另一方必須負起贍養對方父母的義務。

  9.夫妻雙方中如有一方違反前第三款第一項中的忠誠義務,在結束婚姻關係之時對孩子的監護權和撫養權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具體事項應由無過錯方進行決定。如孩子的撫養費用承擔,探視的時間、次數,孩子的撫養權和監護權歸屬等問題。

  10.夫妻雙方中如有一方因違反法律而被監禁,另一方可隨時提出結束婚姻關係的請求。另一方不得提出異議。

  11.本著建立和諧“大家小家”的意願,夫妻雙方在婚後有義務參加另一方的重要家庭聚會或活動。但因工作、自然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出席的情況除外。

  12.夫妻雙方對各自父母的財產具有獨立的繼承權,未經一方授權,任何一方不得侵佔。

  13.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一切活動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為準則。

  五.其他條款

  1.在該協議生效之前,雙方可對本協議增加或刪減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增加的條款,可增加在本協議第四款之中。

  2.夫妻雙方如在今後的婚姻生活之中,若認為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夫妻生活繁瑣而細緻,在此不進行贅列。望雙方共同建立和諧家庭,美滿婚姻。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兩方各持兩份,政府公證部門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

  協議人簽字蓋章:(甲方)年月日

  協議人簽字蓋章:(乙方)年月日

  公證機關備案專用章:年月日

  婚前協議書模板3

  男方(以下簡稱甲方) ,男, 族, 年 月 日出生, 現住 ,身份證號碼 。

  女方(以下簡稱乙方) ,女, 族, 年 月 日出生, 現住 ,身份證號碼 。

  茲因甲乙雙方情投意合,爰訂於  年  月  日在   舉行公開儀式,在二人以上之見證下,締結良緣,並本於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

  一、夫妻冠姓

  雙方同意婚後□保有本姓/□夫冠以妻之姓/□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婚後之夫妻住所地為 ,如日後有變更住所之必要時,雙方願本於平等原則,另行協議。

  三、夫妻財產

  意婚後之夫妻財產製為:

  □法定財產製,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己財產。

  □約定財產製: 。

  □分別財產制,結人不結財。

  □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     任之。

  □所得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     任之。

  四、家務分工

  夫負擔:

  妻負擔:

  (一)採買日常用品 ;(二)煮飯; (三)洗碗;(四)倒垃圾 ;(五)清潔、整理家務 ;(六)房屋之修繕;(七)餵乳 ;(八)換尿布 ;(九)接送子女上下學;(十)其它 。

  夫妻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

  五、家庭生活費

  婚後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由:

  □ 夫負擔全部

  □ 妻負擔全部 _

  □ 夫妻雙方各分擔二分之一。

  □ 依經濟能力及家事勞務狀況比例分擔,夫負擔 ,妻負擔    。

  □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費用不得低於當地最低收入或者 元(該款須每年按物價指數調整)。

  如因任何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另行協議。

  六、自由處分金(零用金)

  婚後扣除前開家庭生活費後,由:

  □夫每月提供      元供妻自由處分。

  □妻每月提供      元供夫自由處分。

  如因任何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按比例增減自由處分金,並得另行協議。

  七、子女姓氏

  婚後子女從 □夫姓 /□妻姓 。

  八、婚後所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雙方共同任之,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一)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之生活環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傷害他人或其他不法行徑;

  (四)不得遺棄子女;

  (五)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九、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損害撫慰金 元。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訂後生效。

  十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