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仲裁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之效力認定

離婚協議書之效力認定

離婚協議書之效力認定

  今天,小編就給大家介紹關於離婚協議書之效力認定,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係、財產關係、撫養關係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

  對於人身關係的約定,即是否同意離婚的約定,是不能用書面契約來約束的,即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是否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反覆更改,但一旦當事人進行了要式登記,即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法律就對離婚的事實予以確認。但如果僅僅是雙方書面約定好一起辦理離婚手續,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行權,也不會授予法院有強制認可權。

  2、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係、子女撫養與人身關係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沒有成就,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

  當事人對離婚協議中的意思表示是針對當時特定的環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狀態作出的。當然,雖然離婚協議沒有生效,但一旦簽訂有過離婚協議,其協議內容往往會成會法院根據具體案情判決的重要的參考依據。因此,不能說離婚協議沒有作用。

  3、《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協議不適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為這類協議是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

  有的當事人離婚過程是痛苦和漫長的,在反覆拉劇式的討價還價過程中,可以產生二份甚至若干份離婚協議,當事人最終會依據最後一份離婚協議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首先應該強調,在民政局備案的那份離婚協議應具有最強的效力,除非當事人在之後的時間另有約定。既然已辦理離婚登記,在民政局登記之前所產生的離婚協議書自然也具備了生效條件。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中涉及到的約定,以民政局備案的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約定沒有涉及到而之前的離婚協議書有詳細的可操作的具體描述,應該說該約定為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若民政局離婚登記中的離婚協議沒有涉及,而之前的幾份離婚協議中的約定有矛盾的,以最後一份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

  4、如果離婚協議中存在欺詐或脅迫的情節,即使離婚了,財產也分割了,但是隻要在1年之內,一方就有權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同時也有部分人士認為存在顯失公平亦可重新確認。但是對已離婚協議中沒有涉及的債權債務可重新確認。

  離婚協議書範本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證號: 住址:

  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證號: 住址:

  雙方於 年 月 日在__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證號碼 ),並生有1名婚生女( ,19 年 月 日出生)

  現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自願解除夫妻關係。

  二、婚生女 由女方直接撫養。撫養期間,男方承擔婚生子的撫養費(包括醫療費、教育費、保險費) 元;

  女方應悉心撫養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遺棄、家庭暴力行為;

  男方每個月可以探望婚生女 次,也可以到學校探望,每週可與婚生女共同居住 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 天,女方有協助的義務;

  探望權的行使以不影響學業為準。

  任何一方對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損害行為的,將視為放棄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另一方有權要求變更直接撫養權或中止、取消探望權;

  三、財產分割

  (1)雙方認可婚後分開居住期間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的約定;

  雙方認可婚後個人隨身物品歸個人所有。個人隨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飾、個人用品、手機、化妝品 等個人專用物品。

  婚前財產:    男方 女方

  婚前個人債權債務:男方 女方

  婚姻存續期間個人債權債務:男方 女方

  (2)女方自離婚證領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間共同財產的所有權:彩電一臺、 冰箱一臺、 洗衣機一臺、 空調一臺、 傢俱一套、 組合音響 一套、生活日用品 件,總計約 元;

  銀行存款 元,歸女方 元,男方 元;運營計程車,作價 元,歸女方 元,男方 元。

  (3)雙方確認無其它共同債權、無共同債務。

  四、男方確認給女方經濟補償 元;

  五、離婚後,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洩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為,否則承擔違約金 元。

  六、雙方確認對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能夠自行處分自己的行為和財產。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待有效的法律文書生效時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八、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部門保留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男方: (簽字) 女方: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