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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租賃合同

【精品】汽車租賃合同錦集7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汽車租賃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效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裝置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裝置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三亞道路運輸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貨運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建築公司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限

  期定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

  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交付驗車;

  出租方將牌車輛輛,車輛號碼,從年月日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交付地點:xx,雙方共同檢驗車輛,確認車輛現狀安全效能符合要求並在合同附件上簽字認可。租賃期滿,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標準驗收回車輛。

  第二條:租金p押金標準,交納期限及違約金;

  (1)承租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押金元。大寫:xx.(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p違章p肇事造成車輛損壞停駛等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時,出租方從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出租方於收回車輛時從承租方交納的押金中按實際租用的天數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計算)

  (3)承租方租車二個月以上的,每月簽訂合同時,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過天數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納違約金。

  (4)承租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還車時,不超過1小時不收費,超出1小時收10元,超出2小時收25元,超出3小時收40元,超出4小時按半天收費,超出6小時按1天收費。(高檔車另訂超出價格)

  (5)承租方還車後,如有違章罰款需租車本人帶駕駛證親自前來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違法p違章扣分需本人親自辦理)

  (6)承租方交還車輛時,如車輛不清潔,出租方收取元洗車費作清潔車輛使用。另需在承諾書上簽字確認所租車輛的還車時間。

  第三條:出租方責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門年檢合格及證照齊全的車輛。

  (2)提供的車輛保險需按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協助承租方處理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賃期間對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實施監控。

  第四條:承租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因違法p違記p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給出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檢查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要更換零部件,應事先與出租方取得聯絡,出租方認可後才能更換。車輛在租賃期間如發生故障時承租方必須與出租方取得聯絡,修復後方可行駛,否則後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p出借p典當p抵押或交與無駕駛證人員駕駛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p過橋費p過路費,並負責承擔租賃車輛被盜時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本人及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證明p證件及簽字。

  (6)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和第三者損失及其它所以責任和損失,(駕駛人不是承租人時駕駛人負連帶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出租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車輛維修期間停駛的租金(停駛租金按日租金的90計算及承擔修理費總額30的車輛折舊補償,車輛發生小的損傷時負責賠償出租方修理費)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p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立即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不得擅自移動車輛和改變現場,待有關部門驗定完畢,出租方同意後方可移動,否則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者,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其他約定條款;

  (1) 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2) 租賃期間內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應即時與出租方聯絡,必須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廠修理。

  (3) 如發生車輛被盜遺失,由承租方先行負責全額賠償給出租方,保險公司賠付的一切款項由承租方獲得。在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不足車輛損失的賠償費及因向責任人或保險公司索賠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承租人賠償。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則後果自負。

  第六條:擔保條件;

  (1) 擔保人對擔保承租方所租車輛,租金及其它費用負有連帶清償責任,如被盜p滅失p詐騙p交通違章罰款,違反操作規程,導致車輛損壞等一切民事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出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承租方的損失。

  (2) 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出租方的損失。

  第八條:補充條款;

  (1) 本合同一式貳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應,雙方簽字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或按有關規定解決。

  (3) 發生糾紛,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分則,財產租賃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p糾紛p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擔保人(簽字蓋章)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駕駛證檔案號: 現住址:

  委託代理人: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以租給乙方使用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為甲方購買提供貨運汽車, 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

  第二條租期共計____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車輛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 甲方應當合同生效日起當日內向乙方提供租賃車輛,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運輸費用.

  第四條車輛租金為月租金 元按季度支付,於每季度月初10日支付.運輸費用按市場價格結算,運費結算時間為每月30日,支付時間為下月月初10日前.

  第五條對租賃車輛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車輛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汽車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車輛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2)租期內租賃車輛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車輛,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

  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車輛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3)為了保證租賃車輛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和車輛發生的燃料費用均由乙方自付。

  (4)租賃期滿後,本合同租賃車輛的處理:

  A、續租

  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車輛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

  第六條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車輛使用的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內未能交付租金,或違反租賃車輛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

  (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應首先透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均有權依法透過訴訟解決。

  第七章 合同文字及生效

  (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一、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裝置租賃過程、雙方義務和經濟等,經協商達成共識簽訂本合同。

  二、租賃期限自20xx年6月5日至20xx年9月4日止,租賃期限為3個月,不足3個月按3個月計算,超出天數按每天4700結算。

  三、付款方式:進場後甲方應提前支付乙方月租費的70%,98000元(玖萬捌仟元整)乙方按月提交結算報告,經甲方經辦人確認後按月支付,機械進出場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需要應提前1天通知乙方準備裝置的進出場。

  2、甲方按照施工實際需要提供國標的汽車泵燃油。

  3、甲方在承租期內提供駕駛人員食宿。

  4、甲方不得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5、甲方需給乙方每月提供48小時的維修保養時間,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

  五、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要求如期完成裝置進場、除錯以及報監理及相關單位的相關手續,確保汽車泵按期使用。

  2、每臺汽車泵應保24小時正常運轉,每天至少配備2名泵工。

  3、合同期間乙方機械進場後應服從甲方現場統一管理和排程。

  4、乙方機械手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機動車輛操作規程、嚴禁違章駕駛和酒後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5、乙方未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離場。

  6、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每月可對裝置進行48小時的保養,乙方應努力保證機械完好,積極消除機械故障。

  7、乙方負責裝置的日常維護。

  六、爭義與裁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誃,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約所在地方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託書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廢止。(未經事宜可寫入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6

  代表人:

  聯絡方式: (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所在地址:

  車主(單位): 身份證號碼(機構程式碼): (以下

  簡稱乙方)

  聯絡方式:

  地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發展義烏市汽車租賃業,加強對租賃汽車的規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自願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同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嚴格遵守省,市對汽車租賃的有關檔案規定,全面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 乙方自帶具備汽車租賃備件的 汽車壹輛,車牌號 ,由甲方承租賃代理業務,所有權不變。

  第四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五條 合同期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每月定額向甲方繳納代理費及國家規定等相關費用。代理服務費按每日出車的20%計算。第二個方案初始代理費5000元,後續代理費700元/月。

  第六條 乙方委託代理租賃的車輛,必須按規定參加保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責任險、乘員險、駕駛員人身意外傷害險和車主責任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應按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配齊各管理崗位的人員、制度並公佈各管理崗位職責,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單位內部有關服務質量、駕駛員守則及車輛保養、安全行車、遵紀守法、文明服務進行監督、檢查,並承擔相關的責任。

  第八條 合同期內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的出車情況,收費標準做詳細的記錄,以供結賬核算。如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又不能及時賠付的,甲方有權扣留乙方車輛作留置,賠償後餘款返還乙方,如有不足,仍由乙方賠償。

  第九條 代乙方繳納各項規稅費,發放各類證件,提供財稅部門統一票據。

  第十條 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承租人與甲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保險公司理賠後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具體事項按租車合同條款執行。

  第十一條 如果經營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出現無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費、保險費、違章罰款等,甲方承擔20%的損失,其餘80%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車輛被騙,經公安機關查處而無法追回車輛的,甲方只承擔賠償車輛估價的5%。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量由乙方自由安排,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拒接甲方不合理的攤派和公務用車。

  第十三條 乙方按規定應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保養,保持良好的車況和整潔的車貌,年審不合格,則須強制停車整修,經複檢合格後方可執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四章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第十四條 因甲方違約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按乙方損失額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 乙方違約按有關條款處罰,並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按時和向甲方繳納管理費及有關規稅費,每遲交一天甲方收取滯納金20元。

  第十七條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 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時;

  2、 由於不可抗力或國家經濟政策變動,致使合同的主要條款不能履行;

  3、 從事違法活動觸犯刑律的;

  4、 造成交通事故拖延、瞞報的或擅自處理的。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規定乙方應上繳國家徵收的規稅費及其他應費用均由乙方負擔,甲方代收代交,不得另立名目變相收取費用。合同期內如遇到國家徵費有所調整,乙方應按國家規定進行交納。

  第十九條 合同期滿,若乙方願意續簽合同,甲方應優先安排。

  第二十條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義烏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特別約定管轄地為出租方所在地法院,勝方的律師費用有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7

  甲方(經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第二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保證金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第四條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術語解釋

  1、出租方:獲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的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

  3、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雙方簽定的合同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單位為____元/月、____元/天、____元/小時。

  6、超時費:超過合同規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規定租金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7、超程費:超出合同規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記收費用。

  8、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