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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

【實用】買賣合同範文彙總五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買賣合同 篇1

  原告(反訴被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劉培煉,公司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特別授權代理)張傑,浙江泰易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石維綱,公司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特別授權代理)劉恩,浙江浙杭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特別授權代理)鄒永闖,浙江浙杭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為與被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於20xx年3月29日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於同日受理後,依法由審判員傅建昌適用簡易程式進行了審理。同年4月11日,被告對原告提供的貨物申請質量鑑定,在鑑定期間被告撤回鑑定申請。後因被告於同年7月21提出反訴,本院受理被告反訴後,本案轉普通程式,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於同年8月30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委託代理人張傑、被告委託代理人鄒永闖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訴稱:原、被告於20xx年9月6日簽訂購銷合同一份,約定由原告提供給被告各種規格的鋼材。合同簽訂後,原告依約向被告提供價值274795.25元的鋼材,但被告只支付了部分貨款,經原告多次催討,被告至今尚有貨款46177.05元未付。故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立即支付貨款46177.05元、違約金5649.92元,並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被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辯稱:原、被告訂立合同的實際時間應是20xx年9月1日,同時被告已經付清了全部貨款,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現根據20xx年9月6日簽訂的購銷合同,原告應於同月7日前供貨,逾期供貨一日應按總貨款的1%向被告支付違約金。合同簽訂後,原告分別於同年9月6日和9月10日向被告提供了價值274795.25元的貨物,遲於合同約定的供貨期限3天,已構成違約。故向法院提出反訴,要求反訴被告支付違約金8243元,並承擔本案反訴費。

  反訴被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辯稱:原、被告雙方訂立合同的時間應是20xx年9月6日,反訴被告實際是在同月6日就交貨了,由於反訴原告提出規格不合適,要其他型別的鋼材,故反訴被告於同月10日提供了反訴原告所需的鋼材。按合同規定是反訴原告帶款提貨,是反訴原告違約在先,同時違約金每天按總貨款的1%計算應屬過高。

  庭審中,原、被告雙方爭議的焦點主要為:

  一、雙方簽訂合同的時間。原告認為簽訂合同的時間為20xx年9月6日,被告認為簽訂合同的時間為20xx年9月1日。根據原、被告所提供的合同,雙方簽訂的時間為20xx年9月6日,同時被告在反訴狀上也明確認為是9月6日,被告也沒有向法院提供證據可以證明是9月1日。故本院確認原、被告所簽訂合同的時間為20xx年9月6日。

  二、對原告於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給被告價值274795.25元的鋼材,被告已付貨款多少元?原告認為,被告於同年9月26日付貨款100000元,同年11月賣給原告價值6724元的貨物,同年12月19日賣給原告價值34950元的貨物,20xx年2月7日付貨款86944.20元,共計被告已付給原告貨款228618.20元。被告認為已付上述款項是事實,但被告已於20xx年9月5日支付了原告210994.82元,並提供了同日銀行存根1份,故被告已付清了全部貨款。原告認為被告於20xx年9月5日所付的貨款是支付以前其他貨物的款項,且與本次貨物的規格也不一樣,與本案沒有關聯性。本院認為,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合同時間為9月6日,且合同約定了帶款提貨,故原告的異議成立。對原告於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給被告價值274795.25元的鋼材,本院確認被告已付貨款228618.20元。

  三、反訴被告於20xx年9月10日供給反訴原告的鋼材根據合同規定是否違約?反訴原告認為,反訴被告應於9月7日前供貨,而其於9月10日供貨,逾期3天構成違約。反訴被告提供了價值274795.25元的鋼材,故反訴被告應依約支付8243元的違約金。為此向法院提供了雙方所簽訂購銷合同1份及9月10日的送貨單1份。反訴被告認為,在9月6日送貨後,根據反訴原告的需要送了其他規格的貨物,反訴被告沒有違約。本院認為,根據反訴原告提供的送貨單看,反訴被告於9月10日所供的貨物與雙方所簽訂合同所需鋼材的規格不一樣,且反訴原告收貨後在合理期限內也沒有異議,應視為對原合同的變更。故反訴被告於9月10日的供貨行為並未構成違約。

  透過對上述爭議焦點的認定及原、被告雙方在庭審中的陳述,本案事實確認如下:

  20xx年9月6日,原、被告雙方簽訂購銷合同一份,合同約定由原告在同年9月7日供給被告約定規格的鋼材一批,同時約定帶款提貨等條款。合同簽訂後,原告分別於同年9月6日、9月10日按被告所需供給了價值為274795.25元不同規格的鋼材,被告在收貨後已支付原告貨款228618.20元,餘款46177.05元經原告多次催討,被告至今未付。在庭審中,被告對原告違約金5649.92元的計算沒有異議。

  本院認為:原、被告間的買賣合同成立並有效。被告在收取原告的鋼材後,尚有46177.05元貨款未付,現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該款,本院予以支援。被告未按約支付原告貨款,已構成違約,對被告逾期支付的貨款原告要求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違約金符合法律規定,且被告對原告違約金的計算也沒有異議,故本院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違約金5649.92元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援。被告辯稱已付清全部貨款,依據不足,本院不予採信。反訴原告訴稱反訴被告構成違約,要求反訴被告支付違約金8234元,無事實依據,本院不予支援。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貨款46177.05元、違約金5649.92元,共計54826.97元,此款限被告在本判決生效後10日內付清。

  二、駁回反訴原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要求反訴被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8243元的訴訟請求。

  本案本訴受理費20xx元,反訴受理費340元,合計2405元,由被告(反訴原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並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2405元(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湖濱分理處;帳號:1202024409008802968;戶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上訴期滿的次日起七日內仍未交納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審 判 長 施 飛

  審 判 員 傅 建 昌

  代理審判員 王 輝

買賣合同 篇2

  買受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總則

  1.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強度等級、部位不同而訂立的合同,以及因價格、運輸方式、供貨時間、付款時間、結算方式等內容發生變化而簽訂的合同均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應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事項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事項,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如未簽訂補充合同,但甲方接受了乙方的貨物或服務,應視為是依據本合同接受的貨物或服務,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的款項。本合同對價格有約定的,依照本合同執行,沒有約定的按照市場通常標準計算。

  1.4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包括:本合同條款、合同附件、補充合同、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訂的檔案、電子郵件、傳真檔案等。

  第二條 甲方施工的工程及使用混凝土情況

  2.1 工程名稱:

  2.2 工程地點:

  2.3 供貨數量:

  2.4 澆注方式: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普通混凝土強度等級、單價、預計數量

  3.1混凝土價格

序號

普通混凝土

強度等級

單價

(元/ m3

預計數量

(m3

金額

(元)

1

C25


m3

以送貨單

送貨數量為準

按實計算

2

C30


3

C35


4

C40


5

C45


6

C50


備註

若工程設計需要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水下混凝土、在預拌商品混凝土中摻入早強劑、抗滲劑、膨脹劑等外加劑,須提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承擔增加材料費元/ m3

  3.2泵送費:以上表中單價不含泵送費;若需泵送混凝土,汽車泵加價 元/ m3,地泵加價 元/ m3。

  3.3泵車出場費(每次澆注量在100m3以下):汽車泵出場費 元/次;地泵出場費 元/次。

  3.4砂漿費:甲方自制泵送混凝土潤管砂漿,不收取砂漿費。乙方配送潤管砂漿,砂漿費按照供貨混凝土價格收取。

  3.5單次澆注時,若甲方所提混凝土供應計劃數量,導致乙方車輛載重量低於8 m3/車,乙方同意一次不收運費;若導致兩次載重量低於8 m3/車,按8 m3/車收取。運輸里程在15公里以上的工程,運費按20元/ m3,,超出15公里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公里運費加收1元。

  3.6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及泵車到達甲方施工現場,甲方在1小時後(從車輛抵達施工現場開始計時)才開始施工,乙方收取甲方延遲施工車輛等候燃油費100元/小時。

  3.7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甲方施工現場,甲方必須在90min(從車輛出攪拌站開始計時)解除安裝完運輸車輛所載全部混凝土,以確保混凝土質量和運輸車輛安全,混凝土中摻緩凝劑的,按相關要求執行。

  第四條、預拌商品混凝土供貨時間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預拌商品混凝土計量及結算付款辦法

  5.1預拌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

  按乙方“送貨單”數量為準,以體積計,以m3為計算單位。甲方可隨時對乙方的混凝土運輸車實際裝載量過磅抽檢,若抽檢中發現實際數量與施工配合比量之誤差,超過國家計量允許範圍(按GB/T14902-20xx標準為±3%),按GB/T14902-20xx相關規定以抽檢誤差比例從本批次中扣除。

  5.2預拌商品混凝土結算付款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認按以下第 種方式結算和支付貨款:

  ①以現金方式即時結算。

  本合同內貨款以先付款後發貨的方式結算和支付。

  合同簽訂後,在甲方向乙方送貨之前,乙方將當期或當次應付貨款足額匯入甲方指定賬戶或以現金方式足額繳至甲方財務人員處(以甲方銀行進賬單或財務收據日期為準),甲方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根據乙方指定的交貨時間和地點送貨、交貨。

  乙方應當提前 小時向甲方下達供貨計劃和交貨地點,且應當在下達供貨計劃前足額付清貨款。在乙方貨款沒有到賬之前,甲方有權拒絕送貨。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供貨計劃和交貨地點或給甲方準備時間不夠 小時的,甲方可以相應延遲送貨時間,若因此而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②月結。

  合同履行期間的每月25-28日為對賬結算日,雙方確認當期供貨總量及應付貨款,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在收到甲方發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所有應付款項足額支付給甲方委託收款的財務人員或轉入甲方指定帳號。

  乙方未按時足額支付貨款,應按應付未付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三每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付款時間超過15日,甲方可以暫停供貨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③預付款結算。

  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後,甲方向乙方第一次送貨之前一次性預付貨款 萬元,該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或乙方委託收款的財務人員處(注:預付貨款最低不得少於人民幣 萬元整)。

  甲方根據供貨數量相應扣除乙方預付貨款金額,當乙方預付貨款存量金額低於 萬元,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補足;當乙方預付貨款存量金額不足 萬元時,甲方有權停止送貨,待乙方補足預付貨款存量金額至 萬元或以上時,甲方再重新送貨。

  合同履行完畢、解除或終止,乙方預付貨款扣除應付貨款還有剩餘的,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甲方責任

  6.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甲方填寫統一格式的“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並至少提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特殊及高強度等級混凝土提前7天),並註明準確的開盤時間,因各種原因需要更改供應計劃,甲方應提前24小時重新書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時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6.2甲方免費提供和負責輸送混凝土所必須的電源、照明、水、臨時清潔車輛、場地等;協助泵車的進出場地和混凝土泵送管道的鋪設、遷移、加固工作,負責施工現場保衛和安全、周邊城管、環衛及交通事宜;甲方應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牢固、公路沿線電線高度必須保證4.2米以上,否則造成的電線受損、障礙物受損均由甲方承擔;如需佔用公路,其審批手續和安全監護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

  6.3商品混凝土運到現場後,未經乙方技術負責人同意,甲方不得摻入外加劑、摻和物、注水等,因違規操作而引發的混凝土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

  6.4乙方按照“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的要求,運送商品混凝土到施工現場後,即完成對合同標的交付。甲方應自行僱請人員按照正常時間把混凝土卸完,自行及時組織澆注和振搗及抹平收面,不得提前拆模,因未及時組織澆搗,提前拆模引發質量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6.5甲方嚴格執行現行有關施工技術規範標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6甲方按現行技術規範標準要求作混凝土試件和提供標準養護。

  6.7當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甲方施工現場時,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驗收並在運輸單上簽字。

  6.8潤管砂漿不得當混凝土使用和澆注到工程結構中,因私自澆注到工程結構中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在施工過程中,當出現不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同時澆注時,不同強度等級的轉換由甲方負責,並指定不同強度等級的入模地點及時間。

  6.9甲方承諾本工程所需預拌商品混凝土,必須全部使用乙方生產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不得單方終止合同

  6.10甲方應按約定時間付清混凝土貨款。

  第七條、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持有相關的資質等級證書,並嚴格按照資質證書核定的營業範圍供應符合相關標準規範的預拌商品混凝土。

  7.2乙方收到“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後,應按合同要求及時(遇交通管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應預拌商品混凝土,確保施工進度和工程連續澆搗需要。

  7.3乙方應按照“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要求,負責預拌商品混凝土的強度等級設計試驗,並向甲方及有關質監部門提供水泥、砂、石等材質試驗報告及出廠合格單。

  7.4乙方在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市現行有關混凝土技術規範標準,並將出廠檢驗的預拌混凝土強度報告及相關資料提供給甲方。

  7.5因乙方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違約與索賠

  8.1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出賣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2違約與索賠

  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之後,必須履行本合同。若單方面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違約金 萬元( 元)。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之日生效。預拌商品混凝土供應完畢,甲方付清所有貨款後,乙方將有關資料全部交付甲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手寫和更改無效。買受方凡採取現金支付的,由出賣方出具蓋有出賣方財務專用章的收據為買受方的付款憑證;買受方凡採取轉帳支票支付的,買受方應將款項支付到收款方為“ ”或本合同個人賬戶,且以款到出賣方賬戶為憑據。

  第十一條、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預拌商品混凝土使用說明書》一份,甲方已簽收。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現場收貨人: 開戶銀行:

  聯絡電話: 帳 號: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買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賣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本買賣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訂,買方同意買入和賣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並遵照以下條款和條件執行,電梯裝置買賣合同。

  1、商品名稱、數量、型號和價格:

  1.1 商品名稱: 電梯;

  1.2 商品數量、型號和單價:共 部電梯,具體型號與單價見附件一《 居住小區電梯統計表》;

  1.3 合同總價:共 部電梯,總價為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含進口關稅和中國國內增值稅)。此價格不含安裝、維修費。

  2、商品規格:

  2.1 詳細規格見附件二《電梯參考規格表》,如《電梯參考規格表》與買方認定的電梯施工圖不一致時,以買方認定的施工圖為準;

  2.2 如經買方同意電梯規格變更,費用和交貨期另議。

  3、製造者和部件原產國家:

  3.1 本合同所指的全部電梯的製造商為 。

  3.2電梯主要進口部件產地見附件三《電梯進口部件清單》。

  4、包裝:

  4.1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採用國家或專業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電梯裝置均由木箱包裝,使用長途公路或鐵路運輸,並有良好的防溼、防潮、防震、防腐蝕的能力,電梯裝置的導軌為可以妥善保護的軟包裝,若由於包裝不妥引起的貨物鏽蝕、損壞和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4.2在每個包裝箱表面,應印明有關訂貨合同號、裝箱號、商品名稱、體積、毛重、淨重和“勿倒放”、“小心輕放”、“避免潮溼”的字樣。若單個的木箱重量為2噸或2噸以上,在箱面上須標明重心和起重點,以便裝卸和搬運。

  5、電梯裝置的交貨、貨物保管:

  5.1 交貨方式以及地點:賣方將本合同項下裝置運到買方指定地點交貨,交貨地點: 。電梯裝置的運輸、裝卸等費用,均由賣方負責。

  5.2 交貨期限:

  5.2.1 本合同項下 部電梯的交貨,為分期交貨。

  5.2.2本合同簽訂之後,賣方根據買方建築圖製作電梯施工圖、裝潢式樣圖於

  年 月 日之前交付買方,買方應在收到該電梯施工圖、裝潢式樣圖後 日內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在收到買方書面確認通知後 最遲在 個月內將全部運到買方指定地點交貨( 部電梯因屬分期交貨,具體交貨、安裝期限與數量待買方、賣方在賣方提交電梯施工圖、裝潢式樣圖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確認,形成《 住宅小區電梯分期交付進度表》以便執行)。

  5.2.3 若買方需要延遲收貨,應提前 天通知賣方,但延期不得超過 天。

  5.3貨物保管:買方和賣方共同對運抵的所有貨物進行拆箱驗收後,由賣方自行負責保管直至貨物安裝驗收完畢。貨物保管期間,貨物的.滅失、受損等後果均由賣方負擔。買方在賣方通知交付前,將協助賣方尋求合適的貨物堆放場地。

  5.4本合同項下所有裝置運輸途中、保管期間、安裝階段的保險事宜由賣方負責。

  6、電梯裝置的貨到驗收、安裝、安裝驗收:

  6.1 貨到驗收:在本合同第5.2.2款規定的交貨時間內,在每一期裝置到達交付地點後 個工作日內,買方和賣方共同對運抵的所有貨物進行拆箱驗收(數量、規格)。賣方必須保證貨物與裝箱清單數目、規格一致,若發現貨物與裝箱清單數目、規格不符合時,應由賣方無條件補齊或調換;在交貨日期以後發現貨物與裝箱清單數目、規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賣方對此的保證責任。

  6.2 賣方應提供進口部件的相關海關證明檔案。

  6.3安裝:貨物經開箱驗收合格後,由賣方指定的有資質的、合格安裝人員依據本合同附件五《電梯裝置安裝合同書》進行安裝。賣方應派出技術人員負責監督安裝、除錯。

  6.4安裝驗收:在電梯安裝完畢後 日內必須報請官方驗收。賣方應按照裝置安裝地電梯質檢部門的有關規定,對安裝除錯完畢的電梯裝置進行報檢,買方應積極配合賣方。若安裝驗收沒有透過的,賣方有義務在該結論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整改並報請第二次官方驗收。若因賣方原因導致安裝驗收沒有透過而給買方造成交房延誤等責任的,由此產生的買方損失由賣方承擔,合同範本《電梯裝置買賣合同》。

  6.5有關開工申報,電梯質檢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所進行的與電梯有關的檢驗、驗收手續及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6.6電梯產品未經驗收合格併發放準運證之前,買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買方負責。同時,電梯安裝驗收透過、交付買方並不排除賣方對電梯及其部件的質量、規格等潛在缺陷的全面保證責任。

  6.7電梯經驗收合格併發放準運證後,買賣雙方辦理電梯移交手續。電梯保修期從電梯移交給買方之日起算。

  7、本合同總價款的支付方式:

  7.1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 %作為定金,即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

  7.2 在本合同第5.2.2款規定的《 住宅小區電梯分期交付進度表》中約定的各批次電梯交貨時間之前 個月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應當交付的最近一個批次電梯價款總額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價款後,其總額為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

  7.3 在本合同第5.2.2款規定的《 住宅小區電梯分期交付進度表》中約定的各批次電梯交貨時間之前 個月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應當交付的最近一個批次電梯價款總額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價款後,其總額為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

  7.4在本合同第5.2.2款規定的《 住宅小區電梯分期交付進度表》中約定的各批次電梯貨到合同指定工地、並經雙方拆箱清點確認無誤後 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該批次已經到貨的電梯價款總額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價款後,其總額為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

  7.5 在各批次電梯經當地電梯質量檢查部門驗收合格、頒發準運證後 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已經領取準運證的該批次電梯價款總額的 %(全部批次電梯均支付完本期價款後,其總額為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

  7.6 本合同價款總額的 %留作質量保證金(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有效期至電梯保修期結束。

  7.7 本條規定各筆款項的支付方式可透過銀行承兌匯票或銀行轉帳。

  7.8 賣方在每次收款同時應向買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

  8、技術檔案:

  每臺電梯應具備以下整套技術檔案並經妥善包裝隨貨物一同發運,若有任何檔案遺失,賣方須在15天內將這些資料免費郵寄給買方:

  8.1裝箱清單;

  8.2一整套操作和維修手冊(包括電路圖);

  8.3品質證書。

  9、質量保證:

  9.1 賣方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在本合同簽署以後開始專門製造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工藝和最佳材料製成的。賣方保證所出售的商品在賣方安裝、使用者正常使用和賣方的維護下,有令人滿意的效能和使用效果,且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

  9.2 賣方保證賣方提供的電梯均按 電梯技術規範(見附件四)、中國的電梯製造及安裝安全規範的國家標準、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包括賣方的單方承諾)設計製造。設計壽命為 年。

  9.3電梯保修期自電梯經驗收合格、移交給買方之日起 個月(起始日按照電梯移交批次計算)。在電梯保修期內,賣方將對除由於買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損壞部件負責免費維修、更換。經賣方免費維修、更換以後還是不能符合質量標準以及安全執行需要的,賣方還應當作出賠償。

  9.4 如雙方對質量問題的認定有爭議,由裝置安裝地技術監督局或質量監督站等電梯質檢權威機構檢驗並裁定。

  9.5電梯保修期滿後,賣方仍對所供電梯具有永久維修服務的責任,具體約定見本合同附件六《永久維修服務承諾書》。

  9.6電梯保修期滿後,賣方保證仍對所供電梯持續提供維修必需的備品、備件。

  本合同附件七《備品、備件清單及費用》中的報價在電梯保修期結束後五年內有效。

  10、違約責任:

  10.1 買方因其過錯若沒有按照本合同第7.1款——第7.5款之規定支付合同價款,則交貨期限相應推遲。同時,買方因其過錯若沒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筆合同價款,均應每延期一日按應付而未付的款項金額的千分之五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10.2 賣方因其過錯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約定的期限內交付貨物或交付的貨物經拆箱驗收後發現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則應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交貨貨物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同時,買方對下一期的付款期限可以相應推遲。

  10.3 若因賣方(包括賣方指定的安裝方)原因導致貨物無法透過安裝驗收或者安裝驗收拖延的,則應每延期一日按延期透過驗收貨物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10.4若因賣方未能及時安裝、除錯、維修、調換而造成買方工期延誤或對買方造成其它損失的,則賣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10.5在保修期內,賣方在收到買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內未能提供維修、調換服務的,買方有權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直接從賣方的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10.6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若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合同法律的約定單方面解除合同,均應按照本合同價款總額的百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10.7不可抗力:凡因發生地震、颱風、暴雨、火災等其它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時,則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5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證明事件的證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一方,可免除違約責任,但該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以儘可能履行自己的義務。

  11、附加條款:

  11.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1.2賣方負責良好的安裝、售後服務。

  11.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對於雙方具備同等的效力。賣方、買方的任何書面單方義務承諾,一經對方接受,也構成合同的有效部分。

  11.4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後,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須得到雙方的確認。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自願的原則,就叉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交易標的:

  杭叉內燃平衡重式叉車,型號:CPC25HB,出廠編號:090819874,發動機號:490BPG0956888(含操作說明書一份、合格證一份、維修工具一套……)。

  二、轉讓價格:人民幣八千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應在協議簽訂後叄日內,一次性付清轉讓款。

  四、甲方權責:

  1、甲方保證對標的物的狀況(包括外觀、效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乙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

  2、甲方具有轉讓標的物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並保證標的物無產權糾紛;

  3、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額款項後,甲方三日內向乙方交付標的物。

  五、乙方權責:

  1、乙方標的物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2、乙方具有轉讓標的物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轉讓標的物後,雙方並於11月30日前完成過戶手續,過戶後標的物的風險即轉移至乙方。

  七、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5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1、品名、計量單位、數量品名

  計量單位交售時間與數量合計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雞蛋百斤鴨蛋百斤備註:

  2、產品質量與標準:供方出售給需方的鮮蛋應符合國家的收購規格即新鮮完整、不破損、不變質,保持鮮蛋表面清潔,不沾附泥汙等物。

  3、包裝要求:由自備或向需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由供方付給需方押金與使用費。

  4、價格或作價辦法:全年實行季節差價。按上級規定,收購旺季實行最低保護價,雞蛋每斤_________元,補貼飼料_________斤,鴨蛋每斤_________斤,補貼飼料_________斤。

  5、收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貨方式及運費負擔:供方鮮蛋送往需方倉庫,必須自備車輛、船隻或其它運輸工具,需方收貨後則應按實際數量,每百斤補貼運輸費,損耗_________元,交食品站不補貼運雜費及損耗。

  7、驗收方式與期限:供方將鮮蛋送到後,需方依次過磅照驗,在24小時內驗收完畢(星期日例外),逾期驗收由需方補貼損耗1%。

  8、貨款結算方式:需方透過驗收後,應向供方及時支付現金或匯款。殼蛋按照_________斤結算,流清、烊黃按好蛋_________折結算,飼料按實際數量結算。

  9、超欠幅度:交售數量分月在合同規定數量超欠5%以內不作違約論處。

  10、違約責任:供方違約每欠_________斤鮮蛋,應補給需方損失_________元。需方違約拒收一斤鮮蛋,則補給供方損失_________元。

  11、爭議解決辦法: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其它:供方現存生產雞蛋_________只鴨蛋_________只,若需淘汰更新,須經雙方協商同意,才能減少貨數量,白殼雞蛋按收購價收購,不補貼運雜費和飼料。

  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得單方任意變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以書面形式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本合同正本二份,購銷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