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買賣合同範文彙編六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汽車買賣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汽車買賣合同 篇1
汽車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賣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明細
1.1經乙方挑選,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明細如下:
品牌名稱 | 型號 | 顏色 | 數量 | 生產廠家 | 發動機號 |
車架號 | 基本配置 | 單價 | 總價 | ||
車輛的詳細配置另附“配置表”(如有)並以該表為準,該配置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前款約定車價不含乙方需要另行承擔的為車輛辦理上牌手續、保險及車輛抵押等所需之各種稅費。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及其他費用。
第二條 質量要求
2.1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2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符合公安交管部門關於機動車輛的註冊登記條件。
2.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2.4甲方必須保證汽車為新車,保證汽車的外觀沒有任何損壞,不得出現掉漆、磨損等現象。如為特殊車輛,請註明:
2.5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並已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並排除已經發現的故障或瑕疵。
第三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3.1定金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按時足額付款、提車等),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日後抵為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20%。
3.2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3.2.1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2.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餘款計 元,大寫: ,由乙方透過銀行貸款方式予以支付(支付時間最遲不得超過 年 月 日)。
乙方可透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若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並實際發放貸款的,乙方應當將餘款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2.3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剩餘車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3乙方可以透過現金、匯款、支票等方式支付車款,透過匯款方式的,甲方指定的收款資訊如下: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四條 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4.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4.2交車地點: 。
4.3提車方式:〇乙方到甲方營業地自提
〇甲方送車至乙方指定地點:
4.4交車時,汽車裡程表數不得超過 公里。
4.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〇銷售發票
〇海關進口證明、商品檢驗單及商品一致性證書
〇車輛合格證
〇三包憑證、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〇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〇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〇其他:
第五條 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5.1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內飾、配置、隨車物件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前述內容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外觀檢查符合約定,乙方不得再以前述內容存在瑕疵而向甲方主張索賠。
5.2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5.3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關於修理、更換和退貨
6.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按照生產廠(總經銷商)承諾的內容維修、保養。
6.1.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的保修期限,為______年或者行駛里程______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適用)自甲方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6.1.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承諾的內容執行。
6.1.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6.2生產廠(或甲方)指定特約維修站(地址: 聯絡電話: )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甲方查詢。
6.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保養手冊等相關資料。如由於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保養、修理車輛,或經本合同的約定特約維修站以外的單位或個人保養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裝、調整、拆卸,或未按生產廠技術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濾清器,及其他不當行為致使車輛出現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如乙方或第三方人為損壞車輛,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4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生產廠(或甲方)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6.5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和生產廠的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及操作流程執行。
6.6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的要求辦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遲延交車的,每日支付車款的 %作為違約金,遲延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定金雙倍返還。
7.2乙方遲延付款或遲延提車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將車輛另行銷售,並要求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定金不予退還。
7.3 。
第八條 雙方特別約定
8.1經雙方協商,乙方委託甲方為乙方:
〇代辦保險
〇代辦按揭
〇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
8.2 。
第九條 免責條款
9.1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9.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簡訊、微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
9.3不可抗力發生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採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就擴大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9.4 。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0.1因本合同所發生之糾紛,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若未能協商解決或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的,雙方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0.2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為進行仲裁/訴訟而支出的相關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仲裁/訴訟費用、差旅費等。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11.1甲乙雙方確認以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電話、郵箱等作為合法有效的聯絡方式,若一方聯絡方式有改變的,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對方仍可以按照原有聯絡方式進行送達。
11.2以直接遞交方式送達的,被送達方簽收時視為送達。以電子資料方式送達的,自檔案內容到達對方伺服器或接收載體時視為送達。以快遞方式送達的,交郵後第3日視為已經送達。
第十二條 其他
12.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簽訂後,將代替此前雙方所有達成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或類似檔案,本合同的變更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方為有效。
(以下籤署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201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汽車買賣合同 篇2
買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
(2) 餘款____________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 餘款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止,每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元,乙方應於過戶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汽車分期付款買賣合同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
買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 ,戶籍地:_____________ ,現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
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購車,為此,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數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願選購 ____產 __________牌, 車型_____,發動機號為 _______,底盤號 __________,功率 kw_____,車架號 _____,外觀為____ 顏色的汽車壹輛。
第二條 汽車價格和付款方式
1、汽車價格:
汽車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元/輛(小寫¥:_____________元),以上價格僅為 提貨的裸購車款,並不含汽車因上牌、上路、營運等其他費用。
2、付款方式: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汽車,具體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足額支付汽車總價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幣(大寫) ____ 拾____萬___仠 佰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元)。
②後續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餘購車款人民幣(大寫) 拾___萬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寫¥:_____元),分 個月支付,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額 元直至乙方將尚餘購車款付清為止,每月 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於乙方尚未支付的購車款,佔用甲方資金按照有償的原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資金佔用費,資金佔用費按每月 %的比例結算。即按乙方未付購車款總額乘以佔用天數計付給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項,採取先結資金佔用費再還購車款的結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購車款的,甲方應予以准許,資金佔用費結算至乙方付清購車款的當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餘的購車款和資金佔用費。
第三條 乙方在下列程式完成後提車
1、乙方攜帶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證及結婚證影印件(影印件須由甲方與原件核對),以及甲方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審查上述材料的真實性並經核實後,甲乙雙方方簽訂合同,乙方簽署有關法律文書。
3、乙方付清首期車款、上牌稅費、分期付款期間的保險費用等應付稅費。
4、汽車所有的移動,包括提車途中、定製車箱、裝修等工作均應由乙方負責,在此期間的風險責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汽車的質量、驗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以生產廠家符合國家的全新整車技術質量標準,包括廠家產品出廠前對汽車的部分技術資料和結構變動未作宣告的其他技術指標為準。乙方在收車單簽字時未提出質量異議的,即視為乙方對汽車質量驗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購買已上牌使用的汽車,其質量和其他技術指標以實物為準。
3、汽車交付乙方後,不得再對該車的車況、配置、部分改裝、規費標準收取等提出異議,也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履行本合同或者相關合同的義務,汽車的滅失、毀損或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4、汽車的售後服務,按生產廠家的規定執行,甲方不承擔售後服務的任何費用。
第五條 擔 保
為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雙方約定採取如下( )種擔保形式:
1、保證。乙方特請 為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範圍為:乙方尚欠購車款、應付資金佔用費或利息、應付稅收、保險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最後一筆應付款到期後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 所有的_____________財產為乙方全部債務提供抵押,當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購車款和資金佔用費或利息以及各種稅收、保險費用時,甲方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範圍為:乙方尚欠購車款、應付資金佔用費或利息、應付稅收、保險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抵押需辦理登記的,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隨上牌稅費一次性向甲方繳清。抵押擔保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最後一筆應付款到期後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為其購車提供擔保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反擔保,並另行簽訂書面反擔保合同。
4、擔保人在本合同簽字或蓋章的,即視擔保或保證合同成立並生效。
第六條 汽車所有權歸屬和所有權的轉移
1、分期付款期間,乙方未全部付清購車款和其他稅費前,甲方保留汽車的所有權,本合同項下的汽車所有權必須登記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經營和收益的權利。若乙方與他人有訴訟之爭,也與該財產無關。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購車款之前,有義務向他方宣告所使用的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的情況。乙方在使用和經營汽車時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與他方建立動輸合同關係,因使用汽車或者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任何虧損,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僅限於道路交通事故侵權損害,或者違法行為而被有關機關處罰等後果的,均由乙方獨自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車款及其他相關的費用後,汽車的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應當在次月(也可協商時間)將汽車轉籍過戶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保 險
分期付款期間,為減少意外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汽車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投保第三者強制險和第三者商業險,並必須積極與保險公司溝通,使第三者商業險的投保金額最大化,甲方予以積極協助配合。其他險種必須根據銀行按揭貸款的要求足項、足額投保。投保手續由甲方在辦理汽車保險入戶時統一辦理,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單由甲方統一保管並代辦理賠手續。
第八條 汽車轉籍或轉讓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購車款與汽車有關的各項費用之前,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汽車轉籍過戶或者轉讓他人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購車款及資金佔用費。
第九條 特別約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權採用自行或者委託他人或者透過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車,並授權甲方可將汽車進行任何的處置,處置汽車的價格均由甲方決定,乙方均予以認可。甲方處置汽車的所得的款項可用於直接償付乙方未付清的購車款、各種稅費(含收回汽車後發生的稅費)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因此造成汽車停運期間的任何損失和因收回、變賣汽車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如有剩餘,退還給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擔。
1、利用汽車從事違法活動的;
2、逾期支付購車款和與汽車有關的各項費用達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約定投保第三者強制險和足額第三者商業險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汽車轉讓、轉租、抵押等損害或可能損害甲方利益行為的;
5、乙方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合同難以履行的或其他嚴重影響甲方權益行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購車款和與汽車有關的各項費用之前,若造成汽車毀損責任事故,影響汽車價值或正常營運的。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車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貸款由甲方負責償還。乙方以接收汽車的單據及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收費票據為憑,自願承擔與貸款有關的費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項下的購車款及資金佔用費付清和未作汽車過戶登記之前,甲方對該汽車保留所有權,乙方只對該汽車擁有使用權和經營權。在此期間,乙方有義務向他方宣告該情況,並以乙方的名義與他方建立動輸合同關係,甲方與乙方僅發生汽車買賣關係,沒有義務為乙方提供貨運業務。雙方也未就汽車的使用、經營進行任何合作、合夥等活動,沒有從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車期間,因乙方使用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車對第三人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應及時報告保險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給予必要的協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確需甲方派員處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費用(含差旅費、律師代理費等)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使用、經營汽車期間,汽車的保養、維修費用和營運中應交的稅金、規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使用汽車在營運中出現的'貨運糾紛,貨物損失等問題,由乙方承擔有關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
5、當事人在本合同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為真實可靠。任何一方如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後的三天內,以書面的方式通知相對方。在沒有變動的書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為準,通知或函件一經到達通訊地址,不論何種情況即視為送達。
6、甲乙雙方簽訂的與購車的有關合同,包括但不僅限於向銀行按揭貸款、借款、車輛代管合同、協議及委託授權書等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權選擇分別履行或者合併履行。
第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購車款的,按逾期應付額(本金)×3‰×實際逾期天數向甲方支付滯納金。乙方逾期支付購車款超過30天的,除應支付滯納金外,還應從逾期支付之日起計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達成一致意見的,應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執兩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債權債務清償完畢時終止。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乙 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乙 方(簽章):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章):_____________
財務登賬蓋章: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合同 篇3
買方:
賣方: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海關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檢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_________》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三、車款與驗收
1.車款為(不含稅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買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
四、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五、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買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六、賣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賣方在買方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方提供:(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七、買方權利義務
1.買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2.買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5.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八、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透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賣方未向買方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九、保證
賣方須保證汽車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十、擔保
擔保人須對賣方保證,買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十一、宣告及保證
(一)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五、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買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單位或姓名:** 單位或姓名:**
住址:***縣***鎮富民街781號 住址:***縣***鄉西***東北莊242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電話:******** 電話:************
車牌號:魯Q****** 發動機號:********************** 底盤號:********** 登記日期:**********************
廠牌號:********** 車身顏色:白色
協 議 內 容
一、 甲方自願將車賣給乙方,車輛產權屬於賣方,內容真實,無產權糾紛,一旦發生問題由甲方負責;
二、 經雙方協商價格為:¥**************元,大寫:*************整
三、 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前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甲方負責;
四、 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後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乙方負責;
五、 過戶由乙方辦理,甲乙雙方出示手續,一切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期限為10天
六、 因車是二手車,甲方不負責以後車況孬好及維修費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車況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七、 雙方簽字協議生效以後,車輛產權屬於乙方;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汽車買賣合同 篇5
立合同單位 供方:上海某柴油機廠
需方:濟南某汽車廠
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品名、規格、數量、金額及交貨日期。
(二)產品質量標準:按部頒質量標準。
(三)產品原材料來源:由供方解決。
(四)產品驗收方法:由需方按質量標準驗收。
(五)產品包裝要求:用木箱包裝。
(六)交(提)貨方法、地點及運費:由供方用火車託運到需方所在地,運費由需方負責。
(七)貨款結算方法:每批貨到全後十日內付款,透過工商銀行辦理託收。
(八)經濟責任:按《合同法》規定的原則執行。如供方因產品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應負責包修、包換、包退,並承擔由此而支付的費用;因產品數量短少,不符合合同規定,供方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5%的罰金;因包裝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貨物損失,應由供方負責賠償;因交貨日期不符合合同規定,比照工商銀行延期付款的規定,每延期一天,按延交貨款總值0. 03%由供方償付需方延期交貨罰金。如需方中途退貨,由需方償付供方退貨總值5%的罰金;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比照工商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罰金。
(九)供需雙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和確非企業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和合同鑑證機關查實證明,可免於承擔經濟責任。
(十)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確有需要修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同意,籤具修訂或撤銷合同的協議書。並報合同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和鑑證機關備案。
(十一)本合同正本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送供、需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一份,鑑證機關、工商銀行各一份。
供方:上海某柴油機廠 負責人:(蓋章)需方:濟南某汽車廠
代表人:電話:負責人:(蓋章)
圖文傳真(FAX):代表人:電話:
開戶銀行: 圖文傳真(FAX):
賬號: 開戶銀行二賬號:
地址: 地址:
鑑證機關:
汽車買賣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買受人: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
品牌型號發動
機號合格
證號車架號海關
單號商檢
單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透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 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 出賣人名稱(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