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勞動合同> 【推薦】勞動合同三篇

勞動合同

【推薦】勞動合同三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動合同 篇1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新勞動合同範本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並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性 別:

  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期限勞動合同(填“有固定/無固定”中一項)本合同期限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延續,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徵得乙方同意後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法定節日除外)不應超過計算週期內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的部分按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對從事第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工作的員工,每日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一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報酬按: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報酬;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報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報酬。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六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衛生的操作規程,保障乙方安全與健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甲方應當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女職工提供勞動保護。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元。試用期間的月工資____元。

  第八條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繳費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或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以及重大技術革新、轉產、經營方式調整、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四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5、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保護的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有競業限制條款約定的,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數額的補償費;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保密資料。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專項協議。無特別約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共8頁,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廚房承包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力與職責

  1、甲方把____________廚房承包給乙方管理、運作,並聘請乙方為該廚房廚師長,聘期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滿如需繼續聘用,必須另行簽訂協議。

  2、甲方應按經營需要確保廚房原材料的供應。

  3、甲方免費提供乙方工作餐、宿舍。

  4、乙方每月總工資為人民幣______元,每月日~日發放上月出勤工資,日後根據營業情況需增減人員,再考慮增減工資總額。甲乙雙方再試用期過後根據經營情況定出合理的營業指標,再經營指標完成的情況下,乙方享受現有的工資,超額予以獎勵,未完成則適當的進行工資下浮。

  5、甲方給予乙方每月______天休班,在不影響正常營業情況下,由乙方合理安排,在工作繁忙時,乙方不準休假。

  6、甲方有權根據甲方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日常管理,若乙方人員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權給予處罰。

  二、乙方權力與職責

  1、乙方須保證至少______人到甲方廚房工作(其中炒鍋______人、砧板______人、冷盤______人、麵點______人、打荷______人),乙方人員需技術過硬,保證出品質量,要求總廚,頭鍋、頭砧要達到國家廚師一級水平,其它廚師也要達到國家二級廚師水平,乙方若對所帶來人員調整時,需經甲方同意,併到甲方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對不適合崗位要求的人員,甲方有權進行調整。

  2、乙方需做好廚房各項成本控制工作,並達到甲方要求,並保證達到的毛利率,如達不到或超過規定的毛利率將按所差數(所差毛利率比乘菜金營業總額)的10%扣除工資。

  3、乙方應組織每週召開一次菜品討論會,並邀求甲方管理人員參加,在確保菜品質量的同時,不斷推陳出新,推出酒店品牌菜、招牌菜,要做到新、奇、特、鮮(每週至少推出兩道新菜品)

  4、乙方應結合節假日及酒店特殊情況,適時推出時令菜、節日菜,不定時舉辦如美食節等活動。

  5、因乙方廚房出品質量問題,而遭到客人投訴、退菜時,此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做好食品衛生工作,若因乙方管理問題造成客人食物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門處罰,此損失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管理問題引起甲方廚房火災,此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如果因違規操作而造成負傷,不但不報銷任何費用,還將追究乙方責任。

  7、乙方人員需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果乙方人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酒店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給酒店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乙方人員受聘甲方後,一律不準兼職。

  9、乙方需交納制服及工作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整,合同期滿,乙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後,此保證金隨工資一同退還。

  10、若雙方中止本協議時,乙方需在甲方找到廚師後方能離職,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甲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乙方簽名:______

  (蓋章)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