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訂立方法

勞動合同訂立方法

勞動合同訂立方法

  1.原則《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簽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

  一般有3種,分別是: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它是指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屆滿,勞動法律關係即行終止。這種合同適用範圍廣,應變能力強,可以根據生產需要和工作崗位的不同要求來確定合同期限。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這種合同一般適用於從事技術性較強、需要持續進行工作的'崗位。訂立這種合同的職工一般可以長期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從事生產(工作),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等於一成不變,如果出現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也可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它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把完成某項工作的時間約定為合同終止而達成的協議。它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別是約定合同終止條件,而不是約定確定的期限。

  無效勞動合同的種類

  一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勞動合同

  二是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的勞動合同

  三是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