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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

【必備】擔保合同模板彙總9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擔保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擔保合同 篇1

  甲方:深圳大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甲方”或“深大通”)

  法定代表人:高海波

  地址:深圳市華僑城東部工業區

  乙方:方正延中傳媒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盧暘

  地址:上海市蓬萊路285弄4號

  鑑於: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行政法規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一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程式碼為000038。

  2、乙方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系甲方第一大股東。

  3、深大通擬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為支援甲方實施股改方案,乙方同意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甲方共計28,867,380.24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貳仟捌佰捌拾陸萬柒仟叄佰捌拾圓零貳角捌肆分)債務的擔保及清償責任。

  據此,甲、乙雙方在友好協商和自願、誠信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擔甲方債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債務範圍、數額及清償

  1.1甲乙雙方確認,本條款項下甲方共計28,867,380.24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貳仟捌佰捌拾陸萬柒仟叄佰捌拾圓零貳角捌肆分)的債務由乙方承擔連債務承擔及擔保協議帶責任擔保及清償責任,具體範圍及數額詳見附件《債務清單》。

  1.2甲方確認其對上述債務項下的債權人負有清償責任。甲方同意,為配合乙方承擔本協議項下債務清償責任,本協議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在全國性公開發行報紙上發出債權登記通知公告,通知債權人在三個月內到甲方登記有效債權,並在債權人登記債權時就將債權轉讓給乙方事宜徵得債權人同意。

  1.3乙方同意,在有關債權人不同意甲方將債權轉讓乙方並向甲方主張的清償有關債權的要求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三十日內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承擔清償責任。

  第二條權利、義務及保證

  2.1乙方保證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有權力和授權簽署、履行本協議並完成本協議所述的交易,具有承擔本協議項下有關債務清償的能力。

  2.2甲乙雙方保證,各自簽署、履行本協議不會導致:(1)違反其組織檔案的條款;(2)牴觸或違反、觸犯其為一方當事人、對其有拘束力或對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任何協議或檔案的任何條款或規定,或者構成該等協議或檔案項下的違約;或(3)違反任何適用法律。

  2.3甲乙雙方保證,截至本協議簽訂日,不存在限制或禁止雙方簽署、履行本協議並完成本次交易,或經合理預期可能對其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能力或完成本次交易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2.4除深大通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確定的乙方相關權利義務外,就乙方承擔本協議項下債務的清償責任,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對價;乙方清償本協議項下部分或全部債務後,甲乙雙方不會因此發生任何債權債務關係,乙方無權要求甲方向其償還任何相應款項。

  2.5甲乙雙方保證盡力自行及配合對方獲得履行本協議所需的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核准、備案、登記、同意、許可檔案及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檔案。

  2.6若深大通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完畢後進行資產剝離,剝離資產應首先用於清償甲方所欠乙方指定的深大通債權人項下的債務。

  2.7本協議自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深大通就相關債務享有的全部抗辯權(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時效等抗辯理由)乙方均可享有。債務承擔及擔保協議第三條違約責任

  3.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或其保證、陳述與承諾存在虛假、披露不真實、不充分,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對造成守約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證監會等監管部門原因造成無法履行的原因除外。

  3.2如因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清償本協議項下甲方債務,則甲方有權依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主張權利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足額彌補甲方因遭受有關債權人追索而遭受到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爭議解決

  4.1就本協議及其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本協議雙方應首先本著友好原則進行協商。

  4.2如在爭議發生後內5日內仍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保密條款

  本協議雙方對彼此之間提供的保密資訊負有保密責任,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面向除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方(聘請的中介機構除外)提供對方保密資訊或在甲乙雙方未同意公開披露本協議前向除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方(聘請的中介機構除外)提供本協議內容,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6.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章之日起生效。

  6.2本協議一式四份份,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用於有關報備之用,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方式確認,本協議不得變更和轉讓。(以下無正文)

  (此頁為深圳大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方正延中傳媒之間《債務承擔及擔保協議》之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深圳大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方正延中傳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擔保合同 篇2

  擔保編號:_____________

  擔保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甲)擔保權人擬投資於_________(“專案企業”的名稱和主要業務地);_________(乙)作為這一投資安排的一部分,擔保權人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業已與________(東道國)政府締結了_______(擔保協議的名稱),其核準副本業已提供給多邊機構;_________(丙)擔保權人業已向多邊機構申請擔保與這一投資及其擔保協議有關的某種非商業風險;以及_______(丁)多邊機構,經東道國政府的同意,業已同意按以下所規定的條件,提供該擔保;有鑑於此,有關各方協議如下:

  第1條通則

  有關各方特此認為多邊機構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擔保產權投資通則(下稱“通則”)的一切條款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且有同樣效力,如同它們完全規定於合同之中,(須經本附表a的修改)。這裡所用字母開始大寫的術語定義於通則之中。

  第2條擔保投資

  擔保投資應是擔保權人由於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資取得這些股份)所取得的專案企業_________(普通)股份;但這一股份數必須調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類似指標和根據以下第6條所規定的備用擔保納入本合同擔保的附加股份。

  第3條擔保

  在與本合同條款保持一致的情況之下,並考慮到根據第7條所支付的保險費,多邊機構同意賠償擔保權人在擔保期限由於下列任何風險發生的直接結果所承受的有關擔保投資或其收入任何損失額的_________%(“擔保百分比”):

  (1)轉移限制;

  (2)徵用;

  (3)違約;或

  (4)戰爭和內亂。

  第4條擔保期限

  擔保期限應開始於代表多邊機構簽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結束於______或根據通則第七章終止本合同的任何一個較早的日期

  第5條擔保貨幣

  多邊機構和擔保權人根據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應用_________(“擔保貨幣”)進行。

  第6條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

  在任何情況之下,根據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賠償總額都不得超過_________(“擔保額”),除非根據通則第29條,經擔保權人請求,在不超過_________(“備用擔保額”)的數額的條件下,這一數額才得以增加,並且,在透過第30條所規定的情況下應予減少。

  第7條保險費

  在擔保期限,擔保權人應向多邊機構以擔保額的_________%加上備用擔保額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險費。

  第一年度的保險費應是_________(數額),並應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後的年度保險費應在合同日期週年或在此之前支付,並且,應根據這類保險費日期生效的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計算。

  第8條會計原則

  就本合同而言,專案企業的財務報表或有關專案企業的財務報表應根據_________(國名)所公認的會計原則編制。

  第9條違約期限

  就違約擔保而言,通則第9條(b)款所指定的期限應是擔保權人就不執行或違約求償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式之後的_______年。

  第10條擔保確定性申請表的保證

  擔保權人理解,多邊機構締結本合同的依據是作為附表b附於本合同之後的擔保確定性申請表中的資訊和陳述。

  擔保權人表示並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之日,這類資訊和陳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準確的和完全的;但是,這一保證不得擴充套件到有關預測和估計的錯誤,如果:

  (1)在上述日期,擔保權人或專案企業都不知道這類錯誤,或者,即使他們十分謹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這類錯誤;並且

  (2)當擔保權人或專案企業知道這一錯誤時,擔保權人迅速向多邊機構通報。

  第11條仲裁

  在與通則第3.1節所規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況之下,有關各方之間產生於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端都應根據通則第3條所指定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程式應在_________(城市和國家)進行。

  第12條地址

  下列地址應是為通則第6條的目的而規定的:擔保權人:__________,多邊機構:_____________。

  第13條生效

  本合同應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關各方,透過其正式授權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擔保權人(蓋章):_________多邊機構(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住 址: 宅 電: 手 機:

  身份證: 開戶行: 帳號:

  乙 方: 住址: 宅 電: 手 機:

  身份證: 開戶行: 帳號:

  一、定義

  1)甲方/客戶:協議出資人,系乙方提供的理財服務並與之簽訂服務協議的物件,亦是甲方。

  2)乙方:協議理財服務提供者,受甲方授權在指定帳戶內從事對應投資理財操盤者。

  3)本金:指甲方授權乙方在指定帳戶內從事對應投資理財的原始資金總額。

  4)保底收益:協議中乙方承諾甲方最低保證收益,等同協議期銀行存款定期年息兩倍。

  5)信富:理財服務品種,指“信任而富貴”,甲方負風險全責,享利潤70%;乙方享利30%。

  6)保富:理財服務品種,指“保障而富裕”,甲/乙各負風險50%,享利潤50%。

  7)安富:理財服務品種,指“安全而富有”,乙方負風險全責,享利75%;甲方享利25%及保底收益(等同協議期銀行存款定期年息兩倍)。

  8)投資物件:股票、黃金、外匯。

  二、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乙方收到甲方理財帳戶操作原始密碼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限壹年。

  協議期間不得半途中斷理財而提款,如甲方真有急需可與乙方協商終止合作,但如有損失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理財風險。如有利潤產生,甲方必須按協議給予乙方報酬。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協議簽定後,應儘早向乙方提供理財操盤原始密碼。

  2)在理財操盤期間不得改變操盤原始密碼而自己操盤。

  3)理財月結算期,負責向乙方提供協議報酬並及時將金額轉入乙方帳戶。

  4)按協議承擔、享受規定的風險及利潤分成。

  5)按協議享有理財過程的風險損失知情權及協議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協議簽定後,必須恪守誠實信用,殫精竭慮,專心打理,提供優質理財業績。

  2)在理財期間必須盡力按月結算,準時通知甲方查帳及分享利潤提成。

  3)依協議規定承擔對應的理財風險及享有利潤分成。

  4)享有理財期間操作保密權,甲方不得干涉阻擾。

  5)如有規定,必須將過程損失按10%、20%、30%遞進及時告知甲方。

  五、協議約定

  1)甲方委託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進行操盤理財,投資物件 ,理財服務品種 ,原始資金(本金) 萬。

  2)甲方負風險責任 ,享利 %;乙方負風險責任 享利 %。

  3)經協議,甲方 理財過程損失知情權,乙方必須及時遵守行動。

  4)本協議所有理財風險損失均指相對原始資金總額---本金而言,所有風險承擔皆以此計;協議期甲方累積總利潤分成加最終資金大於本金加保底收益後,乙方不再承擔損失責任。

  5)合作雙方必須遵守誠實信用,保證提供資訊真實可靠。否則承擔由此造成對方的損失。

  六、違約責任及附則: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雙方必須守約,違約者須賠償對方損失,賠償額為本金5%

  2)本協議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可協商補充;協議適合國家法律,並依法處理雙方爭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 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丙方):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為甲、乙簽訂的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丙方保證金額為甲方根據_______年____字第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幣種)資金本金(大寫)____________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

  第二條丙方對上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檔案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丙方應提前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徵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丙方有權以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本合同的保證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的,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保證總額的____%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應由變更後的機構按保證總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違 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如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保證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應借款人的要求,為借款人履行合同債務提供擔保時與借款人和貸款人共同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如有兩個以上(包括兩個)保證人提供擔保時,則多個保證人同時作為丙方參與簽訂保證合同。各個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由各方協商一致後在第十二條“當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項”中約定。

  三、第二條、第四條日期前的空格,由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填寫具體期限。

  四、第十條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 式均由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填寫。

  五、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協商一致後在第十二條中填寫。

  六、第十三條是對合同簽字人的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丙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擔保合同 篇3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

  1.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經借款人申請、保證人同意的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2、被保證的`主債權標的種類、數額:為保證人同意為借款人保證的金額。

  3、保證人為被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本息上限應小於保證人在本站的淨資產。

  第二條 保證擔保方式

  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 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2.保證人自同意並簽定本保證合同起,保證人帳戶相應本金及利息將被凍結。

  3、保證人的保證金額被凍結後,不影響其在站內週轉,但不能提現。

  第四條 保證人義務

  1、債權到期債務人沒有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同意本站隨時自動將本站凍結的保證資金扣劃給債權人,用於歸還債務。

  2、保證人在本站按本站操作同意為借款人擔保,既視為本保證合同成立。

  第五條 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8%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本站有權直接用保證人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用電子郵件、簡訊等形式傳送的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保證合同生效

  本保證合同自保證人按本站要求完成同意擔保操作、借款人取得借款之日起生效。

擔保合同 篇4

  鑑於: ,身份證號:,(以下簡

  稱:“債權人” )與(以下簡稱“債務人” )於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借款本金為人民幣 萬元整,利息為萬元整)的有關約定,債權人向債務人出借萬元整。

  為確保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依照誠實信用之原則,本人願以個人所有的財產,以無限連帶責任的方式,向債權人提供保證反擔保:

  一、 本人同意上述《借款合同》的全部條款,並保證債務人能夠按期清償所有債務。

  二﹑本人同意對《借款合同》項下債務人的所有債務向債權人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1、如債務人未履行《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任何義務而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本人保證在接到債權人索賠通知五日內,無條件予以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2、上述情況下,債權人無須先向債務人追償或起訴或處置其他反擔保措施,而有權直接向本人索償。一經債權人要求,本人將無條件負責清償債務人欠付 的上述所有債務。

  三﹑本人用於清償債務人欠付債權人所有債務的資產和權益,包括但不限於:

  1、本人所有的資產和財產性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本人的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利息、股息、股權、紅利、財產租賃、財產轉讓等所取得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

  2、夫妻共同財產中減去對方基本生活費用(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規定標準)後的部份(內容比照本條第1款確定)。

  3、本人已經及未來因任職、受僱、履約等提供勞務,或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或轉讓建築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及轉讓其他財產,或許可各種特許權的使用,或作為個體工商戶進行生產和經營,或對企事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等所取得的一切資產和權益以及從公司、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等。

  四﹑本人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期間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債務人欠付債權人的所有債務悉數清償為止。

  五﹑如本人未按前述約定履行無限連帶保證責任,由此而造成債權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人承擔。債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透過法律程式追索所有應付款項。

  六﹑本保證書是不可撤銷的,在下列情況下,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證書持續有效:

  1、本保證書中當事人的身份地位發生任何變化;

  2、本保證書中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無清償能力或變更名稱、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其地位、財力狀況的改變或與任何單位簽定任何法律檔案等事項;

  3、《借款合同》有任何補充、變更、修改。

  八、在所有的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本人放棄取代 債權人地位的一切權利,並保證:

  1、在所有的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債務人即使欠下本人任何款項或將任何資產或權益抵押、質押或轉讓給本人,本人將不與債權人並列分享追討上述款項、資產或權益;

  2、非經債權人書面同意,本人不能同時向債務人索取任何擔保或款項,如有已索取者,該項擔保或款項一經債權人要求,須照數交還債權人;

  3、在債務人發生破產或任何債務重整的訴訟時,本人如可從中取得任何資產或款項,所得的資產或款項亦作為代債權人取得,並一經債權人要求即全數交還,直至債權人全數收回債務人欠付債權人的所有債務為止。

  總之,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債權人均享有優先受償權,待債權人收回債務人欠付債權人的所有債務後,本人方可取代 債權人地位。

  九、本人對依據本保證書規定所應付的一切款項,均不得提出任何扣除、抵銷或反索償的主張,亦不得附帶任何限制或條件,以保證債權人實際足額收到本保證函規定的債權人應得款項。

  十、債權人給予債務人和本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借款合同》及本保證書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債權人依本保證書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債權人對本保證書項下應承擔的任何債務。

  十一、本保證書為一獨立附加擔保,債權人可以在本身認為合適的情況下,接受債務人或任何第三者現時或將來提供的任何抵質押或其他擔保,或者解除或變更已持有的抵質押或其他擔保而無需知會本人,在任何一種情況下,本人均應

  對債務人的所有未清償債務承擔個人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十二、本保證書自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借款合同》和本保證書項下全部債務履行完畢為止,本人保證對前述所有債務不提出任何抗辯。

  十三、本保證書如有任何修改、補充、變更均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

  十四、本保證書經公證,對費用支付和承擔違約責任條款,即成為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條款,本人負有支付義務,債權人即可依本保證函直接向債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無須經訴訟或仲裁,本人不會對此提出任何異議。 十五、本保證函壹式叄份,債權人執貳份,公證處執壹份。

  保證人姓名: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電話:年月日

  保證人配偶宣告:本人對於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中所作的任何宣告、承諾均無條件支援、配合,並視為本人對 所作的宣告、承諾。

  保證人配偶: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年月日

  附:附個人財產清單

擔保合同 篇5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急需流動資金,特向甲方申請臨時借款,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我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簽訂如下: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壹佰萬元整(小寫:100萬元)。

  二、借款期限:1個月,甲方向乙方提出提前歸還借款,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要求歸還借款。

  三、借款利率:按1.5%月計算,(按實際借款天數折算),借款時支付合同約定時間利息(最短天數不低於7天)。

  四、違約責任:借款到期,乙方應按時足額歸還,如出現違約,需按借款金額的5‰天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借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由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即生效。借款還清,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擔保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本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下稱承包商)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建築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願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築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瞭解的情況下,願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築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

  (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2)以財產抵押(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質)押合同”。其中抵(質)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3)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質)押物。

  第四條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檔案、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於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檔案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收費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實際代償天數的補償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檔案,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具體見收費通知單):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_________%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其它費用:

  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甲方在對乙方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

  部分委託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於債務到期後,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供,數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後,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戶。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

  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築主管部門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

擔保合同 篇7

  擔保合同有以下的特徵:

  (一)從屬性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又稱附隨性、伴隨性,是指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係的存在為前提。被擔保的合同關係是一種主法律關係,為之而設立的擔保關係是一種從法律關係。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

  擔保合同的訂立目的是保障所擔保的債務履行,保護交易安全和債權人利益。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成立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的成立應以相應的合同關係的發生和存在為前提,而且擔保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範圍不得超過主合同債權的範圍。二是處分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應隨主合同債權的移轉而移轉。三是消滅上的從屬性,即主合同關係消滅,為其所設定的擔保合同關係也隨之消滅。四是效力上的從屬性,擔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擔保合同的訂立時間,可以是與主合同同時訂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訂立在先,擔保合同隨後訂立。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約定擔保合同不從屬於被擔保的合同的,若被擔保的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並不因之而無效。”《擔保法》第14條和第59條也明確規定了最高額保證和最高額抵押,允許為將來存在的債權預先設定保證或者抵押權。

  (二)補充性

  擔保合同的補充性是指合同債權人所享有的擔保權或者擔保利益。擔保合同的補充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責任財產的補充,即擔保合同一經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關係的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係,從而使保障債權實現的責任財產得以擴張,或使債權人就特定財產享有了優先權,增強了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的可能性。

  2、效力的補充,即在主合同關係因適當履行而正常終止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並不實際履行。只有在主債務不履行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才履行,使主債權得以實現。

  (三)相對獨立性

  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是指擔保合同儘管屬於從合同,但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即擔保合同能夠相對獨立於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發生或者存在。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發生或存在的相對獨立性,即擔保合同也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關係。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樣,須有當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發生,與被擔保的合同債權的成立或者發生分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受不同的法律調整。二是效力的相對獨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擔保合同可以不依附於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單獨發生效力,此時,被擔保的合同債權不成立、無效或者失效,對已經成立的擔保合同的效力不發生影響。此外,擔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滅的原因,而且,擔保合不成立、無效或者消滅,對其所擔保的合同債權不發生影響。

  擔保合同從其涵義上來說,是指為保障債權的實現由當事人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設立的合同。

  從擔保合同的法律關係構成看,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要素。

  從擔保合同的性質看,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於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由此可見,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擔保合同效力的認定主要是從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擔保合同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是否合法妥當等幾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即依附於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當主合同無效時,擔保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自然也無效。若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另有約定(比如約定為不得撤銷的擔保),則按當事人約定的內容來處理。

  其次,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如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國家禁止為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為保證人都應認定為無效。

  第三是擔保合同的客體若是違背國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會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例如,不能以人身為標的設立擔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確規定不能作為抵押物的財產作為擔保合同的標的;如以土地所有權作為抵押標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的內容如違背法律或有害社會公共秩序應為無效,如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就砍下債務人的一支胳膊,這樣的擔保合同無效。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其民事責任的承擔應依據當事人各方的過錯程式予以確定,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都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擔保合同 篇8

  擔保人:

  被擔保A人:貴公司司 代理人文益書 被擔保B人:####有限公司 專案經理### 擔保內容:###建工程履約擔保在擔保A人為該工程發包人代表,B人為承包人代表,為更好地履行《施工合同》雙方約定,特定立本擔保合同:

  一、被擔保A人:用該專案《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施工許可證》作履約擔保,作以下承諾:

  1、各期撥付的工程款,延期壹個月時,由擔保公司計算停工損失,追討應撥付的工程款和超期違約金。

  2、未按照《施工合同》的相關約定履約,使工程長期停工達兩個月時,由擔保公司迫賣土地和在建的建築物支付被擔保B人的投資。

  二、被擔保B人用20萬元的履約金和墊款投建該專案至第二層主體完成的投資作履約擔保,作以下承諾:

  1、未按質量標準和《施工合同》施工工期和完成的,由擔保公司按質監部門的規定督促返工和追討違約金。

  2、長期停工達兩個月時,動用履約金委託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完成某期撥款階段的工程施工,下一期撥款階段再不進入施工的,終止合同不與中途結算。

  三、擔保公司根據被擔保人的履約承諾,接受被擔保人違約訴告,派員調查核實,按擔保的相關約定組織被單保人協調和仲裁。擔保合同四、其他事項

  1、在擔保時間從《施工合同(副本)》生效開工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之日終止,總擔保期300天。

  2、被擔保人在工程開工前壹天將《國有使用證》、《施工許可證》、《施工合同》和履約金一併交擔保公司。

  3、本擔保20萬元的履約金的利息,作為本擔保的擔保費,擔保費用由被擔保人雙方分別承擔50%。

  4、擔保期終止10日內,退還擔保人《國有土地使用證》、《施工許可證》、《施工合同(副本)》和履約金本金。

  五、本擔保合同一式三份,三方簽字(章)後生效。

  擔保人:

  被擔保A人:

  被擔保B人: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9

  一、合同擔保的特徵

  1、從屬性:指合同擔保從屬於所擔保的債務所依存的主合同,即主債依存的合同。合同擔保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因主合同的變更而變更,因主合同的消滅而消滅,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2、補充性:指的是合同擔保一經成立,就在主債關係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係。

  3、保障性:指合同擔保是用以保障債務的履行和債權的實現。

  擔保作為一項法律制度,是債務人在訂立合同時為保證合同履行而向債權人作出的一種承諾。當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債權人可不必經過仲裁或訴訟程式而直接從債務人或第三人處獲得某種補救,以彌補債權人遭受的損失。

  二、合同擔保主要有五種方式:

  (1)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者權利憑證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或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或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4)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方。

  (5)留置,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