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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合同

關於法律服務合同集錦6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法律服務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律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聯絡方式:

  地址:

  乙方:

  聯絡方式: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行使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律師針對專項法律事務提供服務內容包括:

  1、解答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檔案。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權益時,所涉及得經濟、民事、智慧財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式的專案代理事務。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專項法律顧問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合同所列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彙報工作程序。

  5、乙方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問題。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專項法律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專項法律顧問律師。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法律顧問費

  1、乙方的前期法律顧問費為______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先支付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

  2、乙方的後期律師費,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營業執照公章、財務章及公司財務賬本和其他財產的控制權,並更換新的法定代表人後,以公司名義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協議》,從追回的公司財產中按照______%的比例在執行完畢______日內支付。

  3、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五、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費用______元包乾使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七、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規定法律服務或者違反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透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則為______年,但甲方所在的公司依法重整並恢復正常經營或解散和清算,本協議自行終止,但如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可以續簽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或經甲方介紹,乙方與甲方另行簽訂專項法律顧問合同。

  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十一、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透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2

  甲 方:

  電話: ; 電話:

  電話: ; 電話:

  電話: ; 電話: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權益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律師針對專項法律事務提供服務內容包括:

  1、解答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檔案;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股東權益時,所涉及得經濟、民事、智慧財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式的專案代理事務。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專項法律顧問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彙報工作程序;

  5、乙方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問題;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專項法律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專項法律顧問律師;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乙方的前期法律顧問費為四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萬元,20x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萬元。

  乙方的後期律師費,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證和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公章、財務章及公司財務賬本和其他財產的控制權,並更換新的法定代表人後,以公司名義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協議》,從追回的公司財產中按照15%的比例在執行完畢3日內支付。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費用壹萬元包乾使用,20xx年3月1日前付清。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透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20xx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則為貳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並恢復正常經營或解散和清算,本協議自行終止,但如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可以續簽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或經甲方介紹,乙方與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簽訂專項(或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透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

  代表: 代表:

  時間: 時間:

法律服務合同 篇3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務達成本合同。

  一、 乙方人員

  1、 乙方派出人員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 若甲方對乙方派出的人員不滿意,乙方另行指派人員代替。

  二、 乙方的工作原則

  1、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2、 以指導為主,不將自己的意見強加於甲方。

  3、 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4、 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和其他秘密。

  三、 乙方的服務內容

  1、 對甲方生產、經營和管理上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策劃和設計及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2、 參與甲方的商業談判和其他談判,提供法律意見。

  3、 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合同、協議等法律檔案。

  4、 協助甲方制定內部管理制度,規範甲方的內部組織和管理行為。

  5、 協助甲方管理經濟合同和其他合同,監督合同的履行。

  6、 對甲方的職員進行法律培訓,增強法律意識,防範法律風險。

  7、 解答甲方的各種法律諮詢。

  8、 為甲方提供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資訊。

  9、 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簽發律師函。

  10、 為甲方提供資信調查。

  11、 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事務。

  四、乙方代辦法律業務

  1、 在涉及的刑事案件中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

  2、 擔任甲方涉及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案的代理人。

  五、乙方的服務方式

  1、 乙方工作人員組成服務小組,甲方派人組成法律實施小組,雙方建立有效的溝通模式,以便乙方提供高效高質量的法律服務。

  2、 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3、 與甲方電話聯絡,瞭解甲方存在的法律問題並予以解決。

  4、 乙方不定期派人到甲方,瞭解甲方的整體業務發展方向及規劃,為甲方的經營管理活動提供法律意見和方案。

  5、 若甲方遇到緊急法律問題需要解決,甲方可隨時與乙方聯絡,乙方將及時給予答覆或提供解決方案。

  6、 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六、費用及支付

  1、 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 元(大寫 人民幣 )。

  2、 上述費用於本合同簽訂時付清。

  3、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時,不再另外收取費用。

  4、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時,應按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優惠收費。

  七、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若甲方願意在本合同期滿後繼續由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於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日重新簽訂合同。

  八、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 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並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服務,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託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為乙方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採用:

  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 3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人民幣。

  甲方: 乙方: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 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並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服務,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託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為乙方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採用:

  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 3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人民幣。

  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託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託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資訊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5

  甲方(委託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電話:

  電掛:

  傳真:

  帳號:

  電子信箱:

  乙方(受託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電話:

  電掛:

  傳真:

  帳號:

  電子信箱:

  鑑於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產專案經營開發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以維護其在整個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行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權益,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務組成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相關房地產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專案結束時自行失效。專案結束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具體包括:

  (一)房地產投資開發法律事務

  1、創設房地產專案公司

  (1)為開發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協助開發商設立、組建房地產開發公司,取得房地產開發權;

  (2)起草設立公司的各類法律檔案;

  (3)協助申辦公司設立的法律手續;

  (4)起草公司各類規章制度。

  2、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1)為開發商提供審慎調查,確認土地的法律屬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徵用土地,起草徵用土地的檔案;

  (3)參與徵用費、青苗補償費及付款期限的談判,製作談判的法律檔案;

  (4)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確認土地用途,並起草有關法律檔案;

  (5)幫助協調開發商與土地管理部門、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種關係;

  (6)協調與土地管理部門的關係,起草用地申請書,參與土地出讓金額的談判,幫助開發商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申領《土地使用證》;

  (7)協調與規劃部門的關係,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8)透過行政裁決、訴訟等方式解決土地開發中的糾紛。

  3、拆遷安置補償

  (1)協助確定委託拆遷單位,草擬、稽核委託拆遷協議等檔案;

  (2)協助制定拆遷政策,草擬拆遷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檔案,包括拆遷安置文告,拆遷安置協議等;

  (3)協助處理拆遷人與被拆遷戶之間的糾紛;

  (4)起草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各類法律檔案,協調開發商與拆遷行政主管部門的關係,協助開發商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

  (5)參與拆遷補償與安置的談判,起草審查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發生糾紛協商不成時,代理委託人進行仲裁、訴訟、行政裁決及協助強制拆遷;

  (6)起草申請《房屋預售許可證》的法律檔案,申領《預售許可證》。

  4、工程建設施工

  (1)起草開工報告,整理申請開工的所有檔案,並向建設管理部門申領《施工許可證》,為專案儘早開工準備好全部法律手續;

  (2)出具從工程勘察、設計、招標至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的整體框架的法律意見書,其主要內容為:①提出有利於工程質量的意見;②降低成本的建議;③分析該階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④提出規避風險的具體方案;⑤工程履約管理;

  (3)參與勘察、設計、施工、招標工作小組,對可能中標的企業進行資格、資信審查,為此進行必要的調查;

  (4)起草、稽核招投標檔案,監督招標工作程式;

  (5)起草、參與簽訂建築承發包合同,並出具法律意見書,監督合同的按時履行;

  (6)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突發事件,確保工程進度;

  (7)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起草各類法律檔案,協助開發商協調好與供電、自來水、電話、公安、衛生、環保等部門的關係;

  (8)參與工程竣工驗收,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5、房地產專案融資

  (1)向貸款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出具法律建議,說明以土地使用權或在建工程或房地產實物抵押融資的法律可行性;

  (2)與貸款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談判、草擬或稽核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關法律檔案;

  (3)代辦抵押登記手續、代辦抵押權解除手續;

  (4)辦理抵押權實現時的抵押物處置手續,草擬、稽核處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檔案。

  6、物業管理

  (1)協助設立或選聘與小區服務相符的物業管理公司,起草、審查與物業管理公司所簽訂的管理合同;

  (2)起草、稽核物業管理公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委託管理合同及其他相關法律檔案;

  (3)起草、制訂物業管理辦法;

  (4)協助開發商行使對公寓、小區的命名權、外牆和樓宇臺的廣告權,公共場地的改造權;

  (5)協助物業管理公司組織業主大會,建立業主委員會,構建、理順物業公司與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法律關係;

  (6)協助物業公司與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專業公司確定物業服務中的各項協作、管理、維護、保養、專項服務合同、協議關係。

  (二)房地產交易法律事務

  1、房地產預售、銷售

  (1)協助開發商獲取預售、銷售批准;

  (2)參與按揭事宜的談判,起草按揭協議及附件;

  (3)參與委託銷售事宜的談判,起草委託銷售合同,並調查、稽核銷售公司的資質、資信等情況;

  (4)對銷售人員進行房地產銷售的法律知識培訓,指導銷售人員簽訂銷售合同;

  (5)起草審查租賃、抵押等法律檔案,協助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6)審查房地產廣告內容的合法性;

  (7)審查商品房預售合同和銷售合同;

  (8)購房簽約及見證、辦理預售登記。

  2、房地產抵押

  (1)提供房地產抵押的相關法律政策資訊;

  (2)解答辦理房地產抵押的各項法律諮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代為起草、審查和修改房地產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書;

  (4)審查抵押房地產的狀況,協助設定抵押權,並協助進行房地產評估;

  (5)協助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6)辦理其他約定的法律事務。

  3、房地產權屬登記

  (1)提供有關房屋過戶相關的法律政策諮詢,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協助準備房地產交易過戶的檔案資料;

  (3)協助辦理申請過戶、代理申報應繳契稅、費用、代領房地產買賣契證。

  4、房地產調查

  (1)提供有關房地產抵押、查封等相關法律政策諮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2)到有關行政機關對房地產的權屬、抵押情況以及是否查封進行調查;

  (3)辦理其他約定的法律事務。

  (三)其他房地產相關律師事項

  1、進行房地產開發人員、銷售人員、管理人員相關法律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

  2、及時向開發企業介紹新頒佈的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並結合開發企業實際管理狀況,出具相關法律意見;

  3、為開發企業提供《勞動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綜合性法律意見;

  4、為開發企業及時解答和解決有關法律諮詢和法律事務;

  5、協助企業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廠規、廠紀、合同管理、稅收、勞動保險、專利和專有技術管理、商標和廣告管理、資金信貸等管理制度;

  6、參加合同和重大經濟活動的談判,承辦其它法律事務,如代理公證、商標註冊、調查資信等;

  7、代理參加調解、仲裁及其它非訴訟法律事務和訴訟活動。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用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剩餘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於乙方代理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帳戶號: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用的依據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_________。

  四、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鑑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與乙方合作真誠,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資料及檔案;

  2、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服務小組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師到甲方處辦公時,甲方應為律師提供必要的辦公及生活條件;

  4、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5、甲方應隨時告之乙方其房地產專案進展情況,並告知乙方其聯絡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等;

  6、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辦理的相關法律事務提出明確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師隱瞞任何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情況;

  8、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所提交資料及檔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由於甲方提供虛假資訊而導致其遭受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9、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策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10、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11、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律師的工作服務內容,但不得影響乙方律師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證據認為乙方律師沒有盡勤勉義務為其進行法律服務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律師;

  13、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14、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範。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房地產行業又熟知工程建設行業的專業知識及專業法律規定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有權查閱甲方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檔案和資料;

  4、乙方律師有權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5、乙方律師應根據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6、乙方律師有權獲得所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8、乙方律師應及時承辦甲方委託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並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

  9、乙方律師要堅持以事實為根據、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發現甲方有不當行為時,應當及時予以勸阻;

  10、乙方律師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託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許可權;

  11、乙方律師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甲方對立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師在同時受聘擔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顧問期間,遇到兩公司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進行調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參加訴訟或仲裁;

  13、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瞭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14、乙方律師不得私自接受委託,私自向委託人收取費用,收受委託人的財物;

  15、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16、乙方律師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甲方與另一方爭議的權益;

  1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指派的律師。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透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7、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二、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五、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

  帳號:_________帳號: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6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指定xx為法律顧問的聯絡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範圍:

  1、甲方為乙方的 (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 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