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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服務合同

實用的諮詢服務合同9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諮詢服務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諮詢服務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市場調研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作為為優質客戶提供____業務提供商,乙方作為甲方該項業務在山東市場前期開拓的市場調研商,雙方本著互惠互利並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市場調研商的基本條件及服務內容

  1、市場調研商須有合法的法人資格,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市場調研商須瞭解甲方業務運作流程與模式、客戶定位方向等相關服務內容,具備提供相關服務的專業知識和管理技能,並熟悉甲方的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資訊。提供市場調研、管理諮詢服務的人員須具有專科以上學歷或一定的專業技能,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組織計劃協調能力和應變能力,甲方針對上述各項內容對市場調研商稽核確認,有權決定市場調研人員的資格。

  3、市場調研服務內容為: 技術、管理諮詢服務業務。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有效的支援。

  2、因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帶來損害,甲方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業務特點與要求,為甲方提供該融資租賃業務在山東境內的目前市場狀況、客戶群體,詳細分析甲方應予特別關注的客戶行業、客戶層面及相應不少於8家的符合甲方定位客戶的詳細資料,及相關的管理諮詢服務,在市場調研業務中應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提供優質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偽造等不正當手段損害甲方及其客戶的利益和聲譽。

  2、因乙方違反甲方規定給甲方帶來損害,乙方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並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3、對於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等,乙方應積極參與協調處理。

  四、付款/結算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業務業績,分兩次向乙方支付資訊諮詢服務費。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諮詢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捌萬元整(¥80,000元),付款方式如下:

  1、首次付款金額為人民幣叄萬伍仟元整(¥3,5000元)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金額為人民幣叄萬伍仟元整的正式發票後,應當於 年 月 日前付清該筆款項;

  2、第二次付款金額為人民幣肆萬伍仟元整(¥4,5000元),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金額為人民幣肆萬伍仟元整的正式發票後,應當於 年 月 日前付清該筆款項。

  五、合同期限與終止、解除

  1、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有新的合同條款要求,由雙方協商後重新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3)一方明確表示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本合同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6)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2、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絡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皆有對本合同保密責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則由此給對方帶來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本條款在本合同終止後一年內繼續有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提交北京仲裁委仲裁。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2

  諮詢服務合同編號:

  受讓方(甲方) :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電 話:傳 真:

  讓與方(乙方) : ,男,身份證號碼:

  住 所 地:

  電 話:傳 真:

  鑑於乙方是A、B、C設計和製作技術秘密的持有人且同意將其持有的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給甲方使用;鑑於甲方希望使用該技術秘密且願意支付給乙方技術秘密使用費;根據《中華人民共諮詢服務合同法》有關技術諮詢服務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諮詢服務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1 技術秘密名稱:A、B、C三項產品的設計和製作技術使用權。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三種化學儀器的樣品、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檔案圖紙和使用說明書等有關內容。保證提供的技術和資料完整、正解和有效,且生產技術未進入公有領域。

  1.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後,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第1.2 條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後5 日內向乙方發出通知,乙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後的5 日內予以說明、補充或更換。

  1.4 乙方享有該三種儀器的技術成果權,儀器各種說明書上落款的技術成果權人應為乙方。

  第二條 技術培訓

  2.1 甲方於諮詢服務合同簽訂生效後,應作好技術培訓的準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裝置方面的配合。接受乙方培訓的人員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2.2 乙方在本諮詢服務合同生效後應向甲方提供生產技術和質檢技術培訓及諮詢服務,培訓時間為15 天。以便甲方實施乙方轉讓的技術秘密達到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2.3 從甲方試製技術秘密產品時起,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技術諮詢,直至試製出符合本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因甲方原因不能試製出符合該標準的產品除外,並解答甲方在實施技術秘密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2.4 甲方承擔培訓人員在培訓、諮詢期間內的交通費和住宿費等費用。若培訓需要延期,則另交付每天200 元。若培訓結束後的生產途中需要諮詢和指導,則另交付每小時40 元。

  第三條費用和酬金

  3.1 入門費:甲方須於諮詢服務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支付入門費10000 元(大寫:壹萬元正)。

  3.2 提成費:從本諮詢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內,甲方每銷售一件分子間隙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3 元;甲方每銷售一件物質導電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6 元;甲方每銷售一件水電解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8 元。

  3.3 甲方保證每年最低銷售分子間隙器、物質導電器、水電解器各3000 件。超出各3000 件的部分,乙方按第3.2 條標準的70% 收取提成費。

  3.4 甲方應於簽訂諮詢服務合同之日起的第6 個月的最後一日,交付最低標準的提成費的40% ,餘額於諮詢服務合同簽訂後的第12 個月最後一天具實結算,但結算件數不得低於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最低生產件數。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第2 至5 年的費用支付方式以此類推。

  第四條保密義務

  4.1 甲方同意在本諮詢服務合同有效期內及諮詢服務合同期滿後十年內,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秘密及與之相關的一切技術資料、圖紙予以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技術秘密及有關密給任何第三方。同時還保證採取措施防止任何洩露情況發生。

  4.2 如果甲方發生洩密情況,乙方有權根據洩密的範圍和程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3 如果上述技術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部分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五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5.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實際生產條件時,在不影響諮詢服務合同產品效能的原則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

  5.2 在諮詢服務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5.3 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的改進技術。

  5.4 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未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並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清專利。

  5.5 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准後,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准,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5.6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雙方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一方轉讓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一方放棄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可免費實施該技術。

  5.7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第六條 違約責任和獎勵

  6.1 因乙方提供的技術錯誤造成產品的質量不合格,這些不合格的產品,乙方不能享受本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酬金。甲方不按乙方的技術要求生產的不合格產品,仍應當向乙方支付本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酬金。

  6.2 甲方若遇經營風險,則按決策風險自負認定,已交付的費用和酬金不予返還,未交付的費用和酬金仍應交付。

  6.3 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乙方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逾交使用費的1 %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的,乙方有權解除諮詢服務合同,甲方並應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合同總金額費的30 %的違約金。

  6.4 甲方違反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洩露技術秘密,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7.1 本諮詢服務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7.2 若甲乙雙方協商不成,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它約定

  8.1 本諮詢服務合同為普通許可。甲方無權將該技術秘密透露或許可給任何第三方。甲乙雙方訂立的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諮詢服務合同不影響乙方與其他方訂立有關諮詢服務合同。

  8.2 本諮詢服務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

  8.3 本諮詢服務合同一式二份,諮詢服務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4 本諮詢服務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受讓方(甲方) :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電 話:傳 真:

  讓與方(乙方) : ,男,身份證號碼:

  住 所 地:

  電 話:傳 真:

  鑑於乙方是A、B、C設計和製作技術秘密的持有人且同意將其持有的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給甲方使用;鑑於甲方希望使用該技術秘密且願意支付給乙方技術秘密使用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1 技術秘密名稱:A、B、C三項產品的設計和製作技術使用權。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三種化學儀器的樣品、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檔案圖紙和使用說明書等有關內容。保證提供的技術和資料完整、正解和有效,且生產技術未進入公有領域。

  1.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後,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第1.2 條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後5 日內向乙方發出通知,乙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後的5 日內予以說明、補充或更換。

  1.4 乙方享有該三種儀器的技術成果權,儀器各種說明書上落款的技術成果權人應為乙方。

  第二條 技術培訓

  2.1 甲方於合同簽訂生效後,應作好技術培訓的準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裝置方面的配合。接受乙方培訓的人員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2.2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應向甲方提供生產技術和質檢技術培訓及諮詢服務,培訓時間為15 天。以便甲方實施乙方轉讓的技術秘密達到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2.3 從甲方試製技術秘密產品時起,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技術諮詢,直至試製出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因甲方原因不能試製出符合該標準的產品除外,並解答甲方在實施技術秘密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2.4 甲方承擔培訓人員在培訓、諮詢期間內的交通費和住宿費等費用。若培訓需要延期,則另交付每天200 元。若培訓結束後的生產途中需要諮詢和指導,則另交付每小時40 元。

  第三條費用和酬金

  3.1 入門費:甲方須於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支付入門費10000 元(大寫:壹萬元正)。

  3.2 提成費: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內,甲方每銷售一件分子間隙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3 元;甲方每銷售一件物質導電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6 元;甲方每銷售一件水電解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8 元。

  3.3 甲方保證每年最低銷售分子間隙器、物質導電器、水電解器各3000 件。超出各3000 件的部分,乙方按第3.2 條標準的70% 收取提成費。

  3.4 甲方應於簽訂合同之日起的第6 個月的最後一日,交付最低標準的提成費的40% ,餘額於合同簽訂後的第12 個月最後一天具實結算,但結算件數不得低於合同約定的最低生產件數。合同約定的第2 至5 年的費用支付方式以此類推。

  第四條保密義務

  4.1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期滿後十年內,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秘密及與之相關的一切技術資料、圖紙予以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技術秘密及有關**洩密給任何第三方。同時還保證採取措施防止任何洩露情況發生。

  4.2 如果甲方發生洩密情況,乙方有權根據洩密的範圍和程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3 如果上述技術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部分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五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5.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實際生產條件時,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效能的原則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

  5.2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5.3 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的改進技術。

  5.4 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未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並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清專利。

  5.5 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准後,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准,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5.6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雙方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一方轉讓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一方放棄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可免費實施該技術。

  5.7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第六條 違約責任和獎勵

  6.1 因乙方提供的技術錯誤造成產品的質量不合格,這些不合格的產品,乙方不能享受本合同約定的酬金。甲方不按乙方的技術要求生產的不合格產品,仍應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酬金。

  6.2 甲方若遇經營風險,則按決策風險自負認定,已交付的費用和酬金不予返還,未交付的費用和酬金仍應交付。

  6.3 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乙方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逾交使用費的1 %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並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費的30 %的違約金。

  6.4 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洩露技術秘密,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7.1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7.2 若甲乙雙方協商不成,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它約定

  8.1 本合同為普通許可。甲方無權將該技術秘密透露或許可給任何第三方。甲乙雙方訂立的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合同不影響乙方與其他方訂立有關合同。

  8.2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

  8.3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4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4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_________技術專案向乙方(顧問方)諮詢;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諮詢專案名稱

  1.1本合同的技術諮詢專案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諮詢專案的名稱)

  1.2技術諮詢合同的專案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______技術的技術諮詢合同。

  1.3甲乙雙方可以就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專案;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專案;其他專業技術專案訂立技術諮詢合同。

  第二條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2.1本合同的履行標的不是技術成果,而是供委託方決策和選擇的諮詢報告,即顧問方為委託方就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成果推廣、工程設計、科技管理等科技專案提出的建議、意見和方案。

  2.2本合同顧問方就委託方的某項特定技術專案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其工作內容如下:

  (1)可行性論證:即對某項特定的經濟技術專案實施的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綜合分析、計算和評價,從而確定該專案是否成功和發展的可能。

  (2)技術預測:即對諮詢技術專案的發展趨勢進行展望與預測,主要是對新技術、新裝置、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的發展動態,以及這些技術的發展對某些產品需求的影響的預。

  (3)專題技術調查:即針對諮詢技術專案的技術要求,採取多種方式對專題資料、資料的考查與收集工作。

  (4)分析評價報告:即對某項技術的發展給社會帶來的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評價工作。

  2.3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專案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委託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2.4委託方和顧問方約定顧問方提交的諮詢報告應達到以下要求:(雙方對諮詢報告所應達到的要求的約定)

  2.5本合同所稱的“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僅指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形式內容和透過約定的驗收方法,不能擴大理解為保證委託方按諮詢報告實施達到理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三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奉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向顧問方提交有關諮詢資料和資料;顧問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完成諮詢報告並提交給委託方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顧問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顧問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採用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研及分析評價報告等方式。第四條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4.1委託方的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顧問方順利開展諮詢工作,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技術背景資料等。

  4.2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顧問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

  (2)根據顧問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回有關資料、資料;

  (3)提供給顧問方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顧問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3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諮詢資料和資料:(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資料)

  4.4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

  4.5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和方式等。

  第五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秘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的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顧問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驗收、評價方法

  6.1鑑於技術諮詢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諮詢報告和意見的驗收或者評價方法,可以約定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法驗收,也可以約定以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透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在技術諮詢合同中,技術諮詢的經費統稱為報酬,雙方應明確約定報酬的金額。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支付報酬________元人民幣。

  7.2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顧問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資料,影響顧問方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

  8.2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報酬的,應當補交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3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資料,或者遲延提供合同約定的資料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資料、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如數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4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或者不補充有關技術資料、資料和工作條件,導致顧問方無法開展工作的,顧問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8.5顧問方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6顧問方遲延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諮詢報告和意見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7顧問方不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或者所提交的諮詢報告和意見水平低劣,無參考價值的,應當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顧問方在接到委託方提交的技術資料和資料之日起兩個月內,不進行調查論證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顧問方應當返還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9.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透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

  日期:

諮詢服務合同 篇5

  甲方a:_______________國際諮詢有限公司

  甲方b:_____________出入境服務有限公司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主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乙方委託,甲方代表和協助乙方辦理赴_________定居手續。

  一、甲方的責任

  甲方a主要負責移民檔案系統設計,提供簽證法律諮詢和境外服務;甲方b主要負責境內檔案翻譯和準備、有關各種費用事宜、出境諮詢和國際聯絡。幫助申請人及其隨行家屬最終獲得加拿大永久居住權簽證,其中的具體操作過程由甲方決定;若申請人需要考ielts,甲方提供口語培訓;若申請人需要移民面試,由甲方提供面試培訓;培訓模式因人而異,申請人須按照甲方的培訓模式予以配合;提供出入境諮詢、安排機場接機和臨時安家服務、求職諮詢。遵守本協議所有條款。

  二、申請人的責任

  提供詳實的中英文雙語個人履歷(不少於a4紙兩滿頁,且為電子版本);

  提供全部僱主證明信中英文雙語初稿(每份不少於a4紙壹滿頁,且為電子版本)。個人履歷和僱主證明若只提供中文字,服務費加收a=_________美元翻譯費;

  提供祥實準確的其它有關個人和家庭的基本資料。在整個申辦過程中,有關申請人的相關資料或資訊均以清晰可辯的書面形式呈交加拿大華通。按時如數支付服務費、公證費、政府申請費和落地費;具備或面試前努力達到良好的英語讀寫講能力。遵守本協議所有條款。

  三、辦理時間、進度和成功率

  赴加拿大定居手續全程辦理進度大致為:準備檔案____-____個月,進度取決於申請人和甲方。工程師類ccpe認證____-____個月,完全取決於加拿大工程師協會申請積壓程度;投檔後獲檔案編號____-____個月。自投檔到辦理成功一般需要8個月至兩年不等,取決於移民部審批進度和移民局案卷接收量。曾居住國外____個月以上的申請人辦理外國警署出具的無犯罪證明需____-___個月。甲方力求(但不保證)為申請人獲得雙免(免ielts考試和免移民面試),從而可大大縮短時間。為確保上述進度或提前結案,申請人須在簽約後____日內如數按第2條款提供詳盡個人資料(見甲方檔案清單)。簽約雙方明白簽證的最後決定權是移民局。儘管甲方自____年以來各類赴加簽證成功率特別高,但甲方仍無法保證給每個申請人免面試,也不能保證成功率100%。

  四、協議的有效期、終止和有效範圍

  本協議於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定生效。本有效協議系書寫文字。來自任何一方的任何口頭要求或口頭承諾均不在本代理服務協議範圍之內。簽約雙方僅以文字協議為準。

  本協議一式兩份原件。服務雙方各儲存一份原件。地方代表儲存一份影印件。合同在各方簽名後生效。

  本協議僅限於簽約雙方就申辦________永久定居簽證方面的諮詢服務。申請人出境定居後,華通將繼續在就業方面免費提供諮詢

  五、有關費用-支付和退還

  1)諮詢服務費:a (標準收費)=____ (us$____)美元。d將不受市場服務價格長期或短期波動的影響;也不因簽約各方工作和居住地點的變化而變化。諮詢服務費支付方式申請人可以美元結算,或按現時人民幣自由市場價折算支付;諮詢服務費退款華通可選擇美元退款或按現時人民幣自由市場價折算退款。

  2)費用支付方法(逾期付款或退款,收款方將加收千分之____ (____%)的日息! )簽約當日支付:

  (1)b=____美元翻譯費(若有,見第二條款);

  (2)ccpe資格評估費c=____美元(僅對工程類申請人,此費已含ccpe申請費____加元);

  (3)政府申請費:單身________,夫妻________,三口家________,四口家________元rmb(含郵寄費);

  (4)(預付)代辦公證費________元rmb(若需要,多退少補)。兩次付清:即簽約當日付a的一半,申請透過(獲雙免,即免英語考試和免面試,或面試透過)後____天內付另一半。

  3)辦理外國警署出具無犯罪證明手續費d=____美元(內含外國警署的申請費)。境內指紋手續費自理。

  4)材料投檔後,婚姻或家庭人口結構發生變化時,申請人補交申請變更手續費e=____美元。

  5)申請人中途要求轉檔,補交轉檔手續費f=____美元(內含移民局審批 費____加元)。

  6)不成功退款:若因移民部確認個人檔案不真實、或英語能力不足(即ielts考試或面試後移民英語只得兩分或以下)或體檢不過而導致申請失敗,申請人同意支付華通____%的諮詢服務費作為勞務和通訊聯絡費。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申請拒籤,華通不收諮詢服務費a,已交部分如數退還。但已交的b、c、d、e和f恕不退還。

  六、代理關係、違約及其它

  一經授權,甲方將作為申請人的唯一全權代表,負責從檔案準備、與移民部使領館聯絡到簽發移民簽證的整個申辦過程。如果申請開始(簽約或交定金)後申請人中斷協議,或授權其它移民代理機構或個人,或隨意擾亂約定的代理程式,擅自轉檔等,均屬違約行為。如果此類事件發生,已交費用不退;甲方有權追交申請人全額諮詢服務費。除非國家政策限制,或人類無法抗拒的因素,諮詢服務協議應善始善終地執行。除此外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單方終止或改變此代理協議,該方擔負一切後果。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藉助各項媒體為自己討還公道。在發生矛盾糾葛時,甲乙各方有權委託公、檢、法機關協助仲裁或調解,相關費用,如律師訴訟費、法庭費和有關交通(包括國際航空)費等全部由違約方承擔。此合同受加中兩國和相關國際諮詢法律保護。本協議一式兩份原件;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原件。為方便起見,本協議用英文或者中文書寫。英文文字和中文文字原件以及相應的真實的影印件或傳真件或掃描件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配偶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國際諮詢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出入境服務有限公司

  (甲方a)主管簽名:_________(甲方b)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

諮詢服務合同 篇6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就主合同中,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事宜,雙方依據《____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及雙方的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收費方式雙方同意乙方採取 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範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併採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元,共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____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律師費總計 元人民幣。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風險代理收費方式,從甲方獲得的財產利益中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5、合併採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四、收費時間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五、乙方代付費用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

  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就律師費及相關費用的收取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____市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條款此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

  受託方:

  簽訂時間

諮詢服務合同 篇7

  委託方(甲方):--------有限公司

  被委託方(乙方):------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情況概述

  工程名稱:-----基礎工程結算

  工程地點:重慶市----組團

  結構型別:鋼筋砼框架剪力牆結構

  第二條委託範圍及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對以下專案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基礎工程結算。

  服務類別:結算稽核

  乙方須:

  1、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甲方對結算的具體要求對本工程的工程量計算、材料結算價按甲方稽核確定後執行,定額套用、取費計算等全部專案分別按甲方要求進行編審。

  2、乙方初審完成後報甲方,根據甲方安排與施工單位對數。

  3、對數完成後一式四份提供稽核報告,同時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經濟指標分表。

  第三條稽核時間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審價資料起40日內(包括國家規定節假日)交出審價報告,其中編制結算初稿25日,與施工單位核對工程量及出具結算報告為15日。如甲方提供資料時間延長則稽核時間順延,如對數時施工單位不配合,時間可順延。

  第四條甲方責任

  1、及時為乙方的稽核工作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全部檔案和資料,包括承發包合同主要條款、竣工圖、圖紙會審記錄、隱蔽驗收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現場簽證等。

  2、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稽核費用。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再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稽核業務、出具稽核報告,分專業並按甲方要求計算工程造價,並附工程量計算書,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

  2、在執行業務過程中,乙方須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嚴加保密。除非經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得將其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洩露,一經發現,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六條特別規定

  乙方編制完成提交稽核初稿經甲方認可後由甲方組織乙方與施工單位對數,對數須在甲方辦公樓內甲方指定的地點進行,每次對數乙方參加人員不少於二人,乙方不得與施工單位單獨或私下接觸。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稽核報告後甲方另行對本工程結算進行二次稽核,二審與乙方一審結算結果誤差在2%內為乙方工作的合理誤差。

  第七條稽核收費

  本結算稽核收費:基本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作為計費基礎乘以相應費率)+成果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與結算審定額之差值作為計費基礎乘以成果費率),其中相應費率分別為:

  1、基本費用=送審金額×1.0‰;

  2、成果費用=(送審金額-審定金額)×2.0%。

  甲方於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正式稽核報告後十四天內支付稽核造價部分諮詢費的70%,餘下30%暫時扣留待二審結算完成後視以下情況決定是否支付:若二稽核減額低於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範圍內,則餘下30%款項在二審結算完成後十四天內支付給乙方;若二稽核減額超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範圍,則剩下30%款項不付,此合同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提交審計報告的,逾期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違約金,超過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計計算,累計違約金不超過諮詢服務費總額。

  2、乙方有任何與施工單位惡意竄通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簽約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諮詢服務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服務的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範圍

  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提供管理諮詢服務,專案如下:

  日常會計帳務處理諮詢及稅法諮詢。 制訂財務核算制度。 制訂財務管理制度。 制訂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受託財務分析,出具財務分析報告。 制訂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手冊。 制訂企業管理手冊,對公司綜合管理進行指導。

  乙方應當對甲方企業所處的內外部環境進行深入的訪談、調研,客觀中立地審視,提出有前瞻性和建設性的基礎建設變革思路,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方案,從而強化高、中和基層管理人員的管理意識、提高管理技能以及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第二條 服務期間

  本協議約定的諮詢服務期間自年月至 乙方諮詢顧問可以透過電話、郵件、傳真、信件以及其他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定時服務,具體服務時間和方式由諮詢顧問與甲方協商確定。

  第三條 諮詢費用及支付方式

  專業諮詢專案費用從簽約之日起計算,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專業諮詢服務費。

  第四條 諮詢專案工作要求

  1. 為保證本專案的順利進行,甲方應確定1位主要聯絡人,負責與乙方和諮詢顧問進行專案日常工作的接洽與溝通。

  2. 甲方應給予乙方諮詢顧問適當的授權,即乙方諮詢顧問對認為與本專案有關的企業資料有知曉的權力,並可要求甲方配合提供有關資料。如甲方無法提供部分資料,應與乙方進行溝通,協商解決的辦法。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並保證其真實、合法、有效。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專案報告。 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 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並達成書面的補充協議。

  3.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9

  編號:

  特別提示:

  1、本合同文本系四川省律師協會推薦使用的示範文字,實際使用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修改。

  2、本合同文字中有關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的規定,如涉及減輕或者免除受託人責任的,提請甲方注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委託乙方提供相關的專項法律服務,雙方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服務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二、服務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務期限(在選擇處打√)

  □1、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至____終止。

  四、服務團隊

  1、乙方指派____律師擔任前述法律服務專案的主辦律師,負責安排、管理律師工作組成員的具體工作,__________律師擔任協辦律師,為甲方提供具體的法律服務,律師助理____________協助以上律師開展工作。其中,____律師擔任專案組負責人。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指派律師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換,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進行協商,並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

  五、服務方式

  乙方律師採用下列第____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在選擇處打√):

  □1、定期上門服務。

  □2、甲方有事約請。

  □3、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4、透過網際網路工具、通訊工具提供服務。

  六、服務要求

  1、律師開展工作,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積極維護甲方的各項合法權益,不得向甲方提供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意見。

  2、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各項法律意見或法律文書應當清晰、明確、全面,不得曲解法律規定的本意,或者有意向甲方隱瞞法律上既已存在的風險。

  3、律師在工作中應當勤勉盡職,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按照本行業公認的服務標準和服務規範提供服務,在專項服務結束後,乙方可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工作報告。

  4、乙方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經向甲方說明原因後,乙方可另行指派甲方認可的其他律師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履行相應的法律服務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具有履行相應工作能力的律師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七、工作配合

  1、甲方根據律師的工作要求及時、無保留地提供與專案有關的檔案、資料和資訊(與原件核對後,僅提供影印件)。甲方向律師提供的相關資料和資訊應當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及來源的準確性。

  2、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時,甲方應提供相應的辦公條件、人員配合等,同時應為乙方留足工作時間。

  八、專項法律服務費用

  1、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專項法律服務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照下列約定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收款賬戶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服務費後,應據實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

  4、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若發生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影印費等非乙方收取的費用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要求乙方律師前往_____市(縣以外的其他地區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的差旅費、食宿費。主辦律師的標準在甲方副總經理級人員的出差標準範圍內實報實銷,協辦律師在甲方部門經理級人員的出差標準範圍內實報實銷。

  6、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服務範圍內,若所涉及的事項需要透過訴訟(或仲裁)方式解決,雙方應當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法律服務費由雙方根據四川省有關收費標準在收費範圍內協商確定。

  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提供的資料及本次服務中所接觸、瞭解的資訊、法律檔案等均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要求或者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另一方不得洩露給第三方。本協議的無效或終止不影響本條款的有效性。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支付法律服務費達十五日的,乙方可暫停提供法律服務,逾期達三十日的,乙方可終止提供法律服務。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無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全額付清本合同法律服務費。

  3、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已開展工作的,根據乙方所付出的工作量,雙方協商退還服務費的比例。

  4、律師在工作中所提供的法律意見違反法律規定,導致甲方的決策出現錯誤並給甲方造成實際損失的,乙方應進行賠償。

  十一、免責條款

  因以下各項情況所導致的風險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或其它瑕疵導致律師在出具法律意見時出現的判斷偏差或因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不完整導致律師不能在約定時間完成工作的。

  2、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後,因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而產生新的風險因素。

  3、因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導致律師難以完成工作。

  4、因委託事項的關聯第三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的履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二、聯絡方式

  甲方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QQ:___________________微信: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QQ:___________________微信: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的通知可用特快專遞的方式送達,特快專遞到達對方之日視為送達日(無論對方是否簽收),通知送達地以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提供的通訊地址及聯絡方式為準。如雙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未書面通知對方的,不承擔因此導致的送達不到的責任;雙方透過電子資料溝通交付的內容,交付之時即為送達。

  十三、爭議解決

  1、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選擇以下____方式解決:

  (1)向____法院起訴;

  (2)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勝訴方可以要求敗訴方賠償差旅費以及因聘請律師代理訴訟/仲裁所發生的律師費等費用。

  十四、其他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自雙方簽署完成後生效。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

  十五、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或者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