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中復休學手續怎麼辦理
學生要求休學,必須由本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等),所在學院提出意見,報教務處審批。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南昌高中復休學手續怎麼辦理,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辦理物件及範圍
普通高中在籍學生。
辦理條件
學生因病需要長期治療或其他特殊原因必須休學的.。經縣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患有傳染病或患有不能在學校進行正常學習的疾病的學生,學校可令其休學。
申辦材料
江西省普通高中學生休學、復學申請表、普通高中學籍表、縣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包括學生病歷及醫療收費發票等)或其他有效證明。
辦理程式
1、學生由於生病原因,經校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休學申請表。
2、院(系)領導審批後,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3、 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稽核後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
4、 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
5、 學生憑已全部週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
辦理時限
隨到隨辦。畢業班學生一般不予休學。一個學生在校期間最多隻能休學兩年,休學兩年仍不能復學者,應辦理退學手續。
收費標準
無。
承辦機構
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教育工作處。
辦理時間地點郵編
紅谷灘新區會展路199號紅谷大廈B座21樓。
聯絡方式
0791-83986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