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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罰甚於體罰的論文

心罰甚於體罰的論文

  “哀莫大於心死”。家長用尖刻的語言奚落、諷刺、挖苦孩子,表面上看比體罰文明,但它帶給孩子的傷害卻絕不會比體罰小。體罰更多傷害的是孩子的身體,而心罰更多的是傷害孩子的心靈。遭受心罰的孩子,特別是對青春期的孩子,歡樂被踐踏,自尊被摧毀,自信被打碎,智慧被扼殺,人格被扭曲。

  (一)“心靈虐待”大致可分為這樣幾類

  1.強迫型。根本不考慮孩子的需要,而是強迫孩子按家長的意志行事,甚至連孩子的申辯、憤怒、反抗的權利都被剝奪。久之,這樣的孩子往往會膽小怕事、遇事退縮、缺少獨立性,以後難以適應複雜的社會生活環境。

  2.冷漠型。對孩子的需要漠不關心,缺乏親近和同情,成為“冰箱母親”。對孩子的過失,不是誠心教育、耐心引導,而是採取冷落態度。這使孩子苦悶、孤獨、困惑、無奈。

  3.貶低型。對孩子的進步,不要說是細小的,哪怕是明顯的,也毫不重視,不給予表揚和鼓勵,認為,出現成績和進步那是應分的,甚至為了“嚴要求”,經常傷害孩子的自尊心,貶低學習成績,不放過任何一點過失。致使孩子自卑,缺乏自信心,無主見,不知所措。

  4.抹煞型。在孩子出現失誤時,不是首先從整體上肯定他們,然後幫助其找出失誤的原因,鼓勵他們克服困難,而是以偏概全,抹煞過去的一切,批評責罵,在孩子受傷的心靈上撒鹽。這往往會使孩子一蹶不振,看不到希望和前景。

  5.嚴厲型。有的家長堅信“嚴師出高徒”,認為“嚴”就是“嚴格”,“嚴格”就是“嚴厲”,“嚴厲”就是“打”;理由是,“三天不打,(孩子)上房揭瓦”。這容易使孩子產生仇恨、心理扭曲,下一步的人格發展有可能產生“社會攻擊性”,以至違法犯罪。

  (二)經常挨責打的孩子,會出現一些不良心態和心理偏差

  父母責打孩子,往往是出於一時衝動,卻會造成不可彌補的嚴重後果。這一點,迄今尚未引起廣大家長的廣泛注意。經常捱打的孩子,會出現以下一些不良的心態和心理偏差。如:

  1.說謊。有的家長一發現孩子做錯事就打。孩子為了避免皮肉之苦,瞞得過就瞞,騙得過就騙,瞞騙過一次,就可減少一次災難。可是孩子說謊,往往站不住腳,易被家長髮現。為了懲罰孩子說謊,家長態度更加強硬。為了逃避捱打,孩子下一次做錯事更要說謊,這樣就構成了惡性迴圈。

  2.懦弱。如果孩子經常挨家長的拳打腳踢,時間一久,這種孩子一見到家長,就會感到害怕、全身緊張、不敢接近。因此,不管父母要他做什麼,也不管父母的話是對是錯,他都只得乖乖服從。在這種不良的絕對服從的環境下成長的孩子,常常容易自卑、懦弱,往往會唯命是從、精神壓抑、學習被動。

  3.孤獨。經常捱打的孩子,會感到孤獨無援。尤其是父母當眾打孩子,會使孩子的自尊心受到嚴重傷害,顯得比較壓抑,往往會懷疑自己的能力,會自感“低人一等”,認為老師和同學們都看不起自己,因而抬不起頭來。於是這種孩子往往不願意與家長和老師交流,不願意和小朋友一起玩,性格上顯得孤僻,行為可能自我封閉。

  4.固執。有的家長動不動就打孩子,損傷孩子的自尊心,使孩子產生對立情緒、逆反心理。於是,有的孩子用“故意搗亂”來表示反抗。你要東,他偏要西,你有一句,孩子有十句在那兒等著你,存心讓家長生氣或表示自己的存在並勝利。有的孩子越捱打越不認錯,犟勁越大,常常用離家出走、逃學、“逃夜”來與家長對抗,不考慮是非對錯,變得越來越偏執,也不考慮後果,破罐子破摔。

  5.粗暴。孩子模仿力很強,在家裡父母打他,到外面他就打別的孩子,尤其是打比他小的孩子。父母打孩子,實際上起了教自己的孩子去打別的孩子的“壞榜樣”作用,無緣無故打別的`孩子或破壞公物等行為,心理學叫“社會攻擊性”,如果社會攻擊性得不到矯正,成人後有可能導致違法犯罪。

  6.怪僻。有的家長打了孩子之後,還硬要孩子“認錯”,表明孩子是虛心認錯、接受教育了,其實是給家長自己順梯子下臺階。這樣做,只能促使孩子的反抗性和排他性加劇。表面上看,孩子似乎是依照家長的要求去做了,實際上,牴觸情緒很大,埋下心理隱患。

  孩子被打之後,會不知所措,惶惶不安,久之,會變得越來越怪僻。

  7.喜怒無常。有的家長打過孩子以後,又覺得心痛後悔,隨即去撫摸孩子的痛處,甚至抱著孩子痛哭,並加倍給孩子以物質方面的補償。這種情況,在開始的時候孩子會感到莫名其妙,但是時間一久,也就習以為常了。慢慢地,孩子反倒也變得喜怒無常了。

  8.焦慮不安。有的家長對孩子期望過高,超過了孩子的實際能力,這會加重孩子的心理負擔,使孩子焦慮不安。孩子學習成績不好,家長不是細心幫助孩子找原因,而是簡單地責打一頓。這使孩子總擔心自己不能令父母滿意而又要挨打受罵,異常緊張,焦慮不安,不能集中精力學習;結果,學習成績離父母的要求反而更遠。

  9.緊張。

  10.自卑。自卑感從何而來?一是來自童年的負面經歷,比如父母的指責、貶低、否定。二是來自老師和父母過高期望值的要求,如果達不到父母和老師的要求或標準,就會被界定為一個“無用的人”。他們不斷地要求孩子成為一個“完美的人”,使孩子不能認識到真正的自己,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價值、有沒有用。三是來自父母過分地保護,使孩子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能力來對付、適應這個世界。他們常常逼著孩子把自己的價值建立在成績、學歷、成功之上,使孩子無法客觀地評價自己,進而不喜歡自己,也覺得自己是個無用的人。

  11.逃學。

  12.“逃夜”。夜不歸宿。

  13.離家出走。當兒童在家庭裡受到太多的壓力的時候,就會試圖和家庭分離,這就是“情緒割除”,孩子會在情緒上同父母分離。一個“情緒隔離”或“情緒割除”的孩子會跑回自己的房間,他不是為了學習,而是為了躲避家庭矛盾包括父母的責打。如果他在自己的房間都不能得到安全,那就有可能離家出走。

  孩子離家出走,去幹什麼?去尋找“親生”的父母,去尋找他自己設計的理想的“世外桃源”,……

  離家出走也有是被父母寵壞了的孩子,他想過自己的理想、浪漫生活。但是很多的時候他們又會選擇或依附另外一個群體。這個群體可能是不好的,並且裡面往往有一個核心人物起到了像父母一樣的作用,有很強的操縱性。這樣,孩子就從一個被父母等監護人控制的環境又進入了另一個被其他人操縱的環境。

  14.自傷自殺。有些青少年用刀片割自己的手腕。事後說:我割手腕的時候一點都不感到痛!看著自己的血一滴滴流下來的時候,覺得心理壓力減輕了,自己的感覺回來了。

  15.違法犯罪等。

  “問題兒童”就是這樣形成的!

  所以,筆者主張,如果家長長期習慣地運用一種教育方法如體罰或心罰而一直不見效果,不但沒有好的效果,反而越來越糟,孩子要麼麻木不仁,要麼破罐子破摔,以至離家出走;那末,就一定要終止這種方法,即使目前沒有找到新的有效的方法,對待錯誤,當然不能表揚、鼓勵,但可以改變過去的打罵的方法,而採取緘默的態度、中性的方法。

  (三)什麼樣的孩子更容易孤獨、抑鬱以至自閉?

  孤獨—抑鬱—自閉,有遞進的關係。

  1.“否定型”、“干涉型”家庭的孩子更容易感到孤獨。

  2.所有的“問題父母”和“病態家庭”都容易造成孩子的孤獨、抑鬱以至自閉。

  3.批評多於鼓勵者。每個人,不論孩子還是成人,都喜歡聽“好聽的”。我們成年人如果每天面對的總是批評,那就不僅會感到孤獨、失落、失掉自信心,而且工作起來也沒有勁頭,對生活的體驗都會與受表揚時截然不同。成人對受評價比起孩子來應該說是成熟的,尚且如此!那我們為什麼還要這樣對待未成年人呢?

  4.訓斥多於交流者。交流是雙向的。採取否定型和干涉型教育方式的家庭,多是家長單向批評、訓斥孩子,孩子只有聽的份兒。這樣的教育方式剝奪了孩子的表達權利,進而孩子根本就沒有了表達的慾望了。孩子在家庭中無法釋放自己內心的想法,會感到沒有人可以分擔自己的問題和恐懼,沒人分享自己的快樂感受,就會感到孤獨。

  5.限制多於信任者。孩子是不斷地成長的,今天不能做的事,明天就能做了。成年人對孩子成長過程所做的,應該是幫助而不是代替。家長的責任在於不斷地發現孩子做事情的能力。當孩子感到自己的能力越來越強的時候,與外界的接觸會越來越多,越來越主動。否定型和限制型的家庭教育方式對孩子過分限制,把孩子的行為決定權控制在父母的手中,孩子不能自己做一些決定,更缺乏與同伴交往的能力,對父母的依賴越來越強,離開父母就不知所措,就會越來越感到茫然、孤獨。

  6.遭受心靈虐待的孩子。

  7.經常挨責打的孩子。

  孩子受到心靈虐待後的反應之一是離家出走。孩子離家出走,當然有父母的原因和責任!有的家庭夫妻關係緊張,時常爆發“戰爭”,或處於“冷戰”狀態,但都不顧及孩子的心理。孩子苦悶、焦慮、孤獨,與父母的關係疏遠、緊張;不僅得不到父母的溫暖和關懷,甚至時常遭受打、罵、斥責。也有的家庭,父母管教孩子不得法,不是過於嚴厲,就是過於放縱,使孩子不能形成良好的行為方式。這都給孩子埋下心理隱患,包括使他們產生離家出走的念頭以至行動。

  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風順,遭受挫折、打擊、誤解,陷入一時難以擺脫的困境,幾乎是人人都要遇到的事。心理健康的人善於化解矛盾,控制和調節自己的情緒,或求助於有關單位和專業人員,去解決矛盾,或者善於和家人溝通,和朋友交流,使心理平衡。這樣的青少年進入社會後,就會有較強的適應環境的能力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人格發展健康、順利的孩子,會主動同家長交流、溝通,善於向父母表達自己的意見和需求。有不同看法,這是正常的,可求同存異、暫停進行、再做商量。要學會忍耐父母對自己暫時的不理解。相反,以為離家出走是自己意志堅強的表現,卻恰恰暴露了自己的懦弱無能。

  但是作為孩子的外部環境之一——家庭,在家庭中樹立民主作風,創造溫馨氣氛,這是避免孩子離家出走的重要外件。所以作為具有成熟並健康人格的父母,在某些時候則應學會向孩子承認錯誤,即使不是父母的過錯但為了孩子的心理健康特別是避免遭受到重大的心理創傷,還應該向孩子做一定程度的妥協,對再小一些的孩子還應學會跪著或蹲著跟他們交流,讓孩子體驗到親子關係是平等的,有的是尊重和親切,消除的是嚴厲和恐懼。

  俗話說:“良言入耳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氣兒呵出來是暖的,吹出來是涼的。”家教成功的父母深悟“良言”、“呵氣兒”的妙用和效能。他們善於觀察、揣摩孩子的心境,然後選擇時機有針對性地用良言撫慰他、溫暖他、激勵他、幫助他。當孩子受窘時,不妨說幾句解圍、下臺階的話;當孩子沮喪時,適時說幾句熱情鼓勵的話;當孩子疑惑時,及時用柔和的語言給他提下醒兒;當孩子自卑時,不忘記用他的“閃光點”燃起他的自信心;當孩子痛苦時,同情、同感、設身處地說些安慰的話,呵點氣兒給他……這樣,孩子打蔫了的理想之花又會漸漸開放,垂落的人生之帆又會慢慢扯起。“良言”、“呵氣兒”是家教的清風和春光,會迎來孩子心境和家庭氛圍的青山綠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