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論的形態論文
一、悖論存在與否
悖論是以一種什麼形態來存在:首先是否存在,是要透過解析才能說明它的存在,因為它確實是有,並且能推動邏輯、數學等學科的發展;但是它是不存在,是因為它是我們思維構造出來的一種形式,它的形態是語言、是文字或是其他。但是在客觀世界中,確實是一種大家認為荒謬不存在的認知。
悖論是真實存在的。首先質疑的不存在,是因為反應的事實不存在,如“白馬非馬”。但是悖論的定義就是推出的結論似是而非。推理本身並沒有錯,推理的過程也是合乎邏輯,只看重推理本身的有效,拋開結論的真假,有效的推理得出結論,當然是一個真實的存在。如果只是認為結論的不真實性,不確定或是荒謬,從而認為整個悖論都不存在,是否定整個推理的過程。我們本身就只是研究 推理的有效而忽視結論,但是如果認為悖論不存在,那是從結論的有效來決定整個推理的有效,這是和邏輯研究、悖論研究的初衷相悖的。
(一)不能因為結論的真假來斷定推理(悖論)的存在
根據推理的定義可以知道:由已知的判斷為前提,來推匯出一個未知的結論的思維過程就是推理。其作用就是要從己知的知識,來得出一個合乎邏輯的結論。但是如果這個前提是錯誤的,那結論就可能是正確的、錯誤的或是不可確定的;如果是有意或無意以一個錯誤的前提去推出結論,那悖論也就存在了出現的條件。但是,不可否認,推理是我們思維認識的最好的工具。
邏輯學作為研究思維的學科,在悖論的研究上更注重的是推理的有效,而不研究結論的有效。
1)既然是一個有效的推理,推理過程是合乎邏輯的,儘管可能前提不同,但是這個推理是有效的,是真實存在的當然悖論也是存在的。
2)悖論的定義:它本來就是一個看上去合理,得出的結論卻充滿矛盾的命題。就更加不能因為其結論的多樣性而直接否定整個命題不存在。
3)既然是一個有效的推理,推理過程是合乎邏輯的,儘管可能前提不同,但是這個推理是有效的,是真實存在的當然悖論也是存在的。
如1+1=2,這是一個正確的推理得出正確的結論,1+1=3,則是一個錯誤的結論,但是這個結論的錯誤不能說這個推理就不存在,否則既然是不存在的,無意義,不可證明之類的東西,還有對錯之分嗎?
綜上所述,悖論指可以經過推理得出合乎邏輯的結論,但是這個結論往往跟我們由正確的認識而得出的結論不同,甚至這個悖論的'命題形式,自己都能推翻自己。在此就可以看出,悖論是存在的,而且是邏輯上存在的,這樣才有事實而非的命題和結論,總不可能千年的討論中心竟然是一個不存在吧?儘管悖論可以分解,可以認定其錯誤,可以看出其荒謬,可以一笑概之,甚至可以拆開來說這個所謂悖論的內在核心是其他,但是總不能否認己開始研究的就是悖論這個定義下的命題,總不可能說開始的研究物件是一個不存在吧!所以不管怎樣研究悖論,各種說法也好,公式也好,悖論(特定內涵下的命題)是存在的,儘管透過深入研究,可以將其變成各種形態,但總而言之,作為研究物件的—悖論,是存在的。
二、形態的多樣性
悖論的形態,是我們需要認識的物件之一。
認識是我們分析悖論形態的第一要務,倘若繞開了認識,繞開我們本體,那悖論的如何產生的呢?悖論是我們在認識世界和客觀規律中人為的提出來,文字遊戲也好,思維方式也罷,但覺不是自然界存在的,甚至可以說是和我們認識的客觀世界的達成共識的存在所不同的。
在此基礎上,悖論是以以下三種形態來存在:
(一)語言形態
語言是一個載體,悖論誕生之初,都是以語言形態來存在的,並且更多的是為辯論服務。象那時古希臘的智者,中國古代的名家學派,都是以辯論聞名,儘管時代不同,地域不同,可能最初的明的也不同,但是那些看上去不可理解的命題,都是他們所宣揚出來的。
悖論在更多的時候是直接以一種語言的方式表達出來。就像某人脫口而出:
“這句話是錯的”。這類悖論的一個標準形式是:基於A是正確的去推導,就會得出A錯誤的;如果否定A.則會推出肯定A。
羅素對這種語言形態的悖論開始是用一種邏輯分層的方法來研究:首先是說謊者悖論中的單獨的那句話“我在說謊”,這是一個內容;其次再是一個大的包涵,“我在說謊”這句話是我說的。但是在他自己的書中,認為應該還有更好的辦法。
現在的邏輯研究,引入的數學的概念,將術語和公式引入了邏輯的研究中,避開了自然語言的應用會產生的歧義。但是數學公式的大量引入,只是將思維變得程式化,格式化,但是思維的多樣化卻徹底忽略了。
從這個悖論中,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一個思路,這也是以下段落要思考的,悖論的構成是兩個規則(或體系)的組成,從A規則為前提出發,就會推出A結論;從B規則出發,就自然得出不同的結論。這一觀點比較容易理解,如果這個悖論不是說這句話的這個人本身所說,而是聽到的別人的觀點,自然也就構不成悖論了。但是在集合論裡,問題並不這麼簡單。
(二)思維形態
我們的思維是可以出現悖論的,就像系統的一致性與不完全性,而且悖論就是我們的思維有意或無意構造出來的(悖論這一事物總不可能是自然界形成 的純天然產品吧)。在此,哥德爾的不完全性定理己經很好給我們證明出來的這種不完全性和一致性是存在的。任意一個形式系統,其一致性和完全性是不可能 同時存在的。
透過這一理論可以說明,現有的邏輯方法並不能百分之百的將所有的知識都變成我們正確的認識,邏輯只是我們認識世界的攻擊,這一工具不可能使我們將世界完全看清,其中悖論的產生是合乎理性的。但是人類的理性是有限的,不可能窮盡所有的真理,或者說,有限的人類理性不可能認識無限的客觀世界。由此也可以說明在思維形態裡面是可以出現有意或無意構造而成的悖論的。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很多非理性的存在就為悖論的存在構築了空間。
哥德爾不完全性定理從另一個角度告訴我們,我們的思維要想保持一致性,是不可能的,悖論的有意提出或無意發現是不可避免的。
那麼,在我們的思維中,是可以出現悖論的。我們每天都可能出現前後的矛盾的話語,都能在下一步行動中推翻自己上一步的決定,錯誤人人都會犯,在人是思維中,每個人都有出現悖論的可能。例如:張三和李四在談論戒菸,張三說: “戒菸容易嗎?”李四:“容易,我就戒了20多次。”
(三)與客觀世界不合理的形態
這是說悖論反映的內容與客觀世界不相符合,從認識論的角度來說,就是主體對客觀世界的認識是一種錯誤的。
很多悖論的提出,是以一種怪誕的與人們認識中的客觀世界不相符的形態出現,這些悖論,以其獨特的形態,吸引這人們去思考,更引起學術的爭論。中國是一個俠渙大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和豐富的文化底蘊,作為先秦六家之一的名家學派,其代表人物公孫龍就提出過這樣的一系列悖論,如“離堅白”:
看到路邊有一塊通體雪白又很堅硬的石頭,當然可以稱它為堅白石;但是公孫龍作為一個很有獨到思想的人,卻說不可能有又白又堅的石頭。為什麼呢?公孫龍是這樣解釋的:你用手去摸石頭的時候,可以感覺石頭很硬,但是不能分辨這是一塊白色還是青色的石頭;你用眼睛去看的時候,可以知道是一塊白色的石頭,但是如果不用手去摸,是得不到堅硬的感受。所以,你只能摸到石頭的硬而摸不到白,可以看到石頭的白去感受不到硬,這就是“有自藏也,非藏而藏也”。
公孫龍提出離堅白,他同時也是名家學派裡面離堅白派的主要人物,注意到事物的“名”、“實”之間的差異。認為堅和白是可以互相分離的,這種觀點否定事物、概念之間的相互聯絡,抹煞事物、概念之間的同一性。
另一代表人物惠施則提出了歷物十事,其著作己經不詳了,但是在《莊子·天下篇》中對其的十個命題有過描述,如:雞三足;飛鳥之影未嘗動也;狗非犬等。
當時的名家辯者天下聞名,但是在提出他們的命題的時候,一般會迴避事物的本質,抽象議論;或者是否定絕對,誇大相對;又或者是重視區域性,以偏概全。在這種出發點之下,命題大部分都是誇張到與我們平常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完全不相符的地步。
黑格爾針對古希臘的詭辯,曾在他的著作裡說:平常我們認為詭辯是歪曲真理,但是詭辯派的出發點只是想進行一種合理的辯論。對中國的名家來講,同樣適合。作為雄辨天下的智者,名家學派的思想家們應該不至於對世界的認識跟正常人不同,其提出與現實存在相悖的命題,顯然是另有所指。其一應該是為他們的辯論服務;其二是他們對邏輯思維和認識有了更深刻的思考,將事物的屬性分成了整體與區域性,人的認識分成了感性與知性,還是很值得去研究的。
(四)多樣化的形態認識
悖論形態的多樣化,導致了悖論認識的不同見解。作為智慧的產物,悖論誕生的目的或是為了辯論的需要,或是為了學科的發展,或是對思維的反思;但結果總是具有積極意義的,經典的悖論甚至推動了學科的發展,日常行為中出現的小悖論,也能增強我們的思考。
無論是古希臘的智者們提出的命題,還是中國名家學派的論辯,都對邏輯學、認識論和方法論的研究作出了自己的貢獻。許多悖論的本質,研究觸及到了辯證法的核心問題,在感性和理性,主觀與客觀,直觀和認識之間,作了很深刻的闡述。這也是悖論,大家都知道是悖,為什麼還要去研究的原因。
多樣化的形態,也是作為邏輯最基本的表象。當人們的智慧進入邏輯思維階段以後,悖論才跟著豐富了起來。這是一種必然性,是一種進步的表現。因為悖論可以把我們從現實環境和直觀認識的束縛中解放出來,能夠更加清楚的看到事物的各種聯絡,儘管有誇大或縮小的部分,但是對我們的認識是有很大的提高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