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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經營合同

餐飲經營合同範本(精選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餐飲經營合同範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餐飲經營合同1

  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住址:

  合夥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住址:

  鑑於,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宗旨

  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範圍、主要經營地址

  1、經營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經營專案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作專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

  1、合夥人平均每人出資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作為租賃房屋、添置裝置設施、門面裝修及前期經營費用。

  2、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各1/2為依據,按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原則上不吸收新合夥人合夥,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所有原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5)一方合夥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6)合夥人退夥後,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2、合夥人同意由安排為合夥門店的財務會計師。

  3、合夥人同意由安排為合夥門店的財務出納員。

  4、合夥人同意由安排為合夥門店的前臺收銀員。

  5、合夥人共同商議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後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由合夥人簽署。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負責人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一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2、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5)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或其財產份額出質(即作為擔保、抵押)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份。

  4、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乙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經營合同2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第一條  合夥餐飲企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專案。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坐落於__________號的__________餐飲店,主要營業範圍包括早點、各類快餐、酒水飲品等。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 甲乙雙方各以總出資額50%方式出資。

  (二) 雙方合夥的出資:前期初定裝修、裝置款¥_____元(大寫:寫:______ )必須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齊,首年房租雙方各 元須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 交納,以後的房租雙方各自於每年的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 交納(或由 餐飲店支出)。

  (三) 前期合夥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 寫:______ )。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四) 合夥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共_年;如果期限屆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盈餘分配按雙方各50%比例分配。

  (二)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按雙方各50%比例承擔。

  (三)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夥人,但須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二)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合夥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夥。

  3、 合夥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夥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合夥人退夥後,雙方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託 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① 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 支付合夥債務;

  ⑤ 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二)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以雙方各50%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三)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 在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 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

  ②合夥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 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四)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時 間:___________ 時 間:___________

  餐飲經營合同3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出資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餐飲專案。

  甲方出資方式:______元;繳付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投資金額:______元;繳付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合夥內容

  企業名稱:

  企業主要經營地: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三條、合夥企業管理方式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夥人委託______方管理和經營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夥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_______方負責,其他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其他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條、盈利分配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企業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分配份額進行分配享有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

  合夥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入夥與退夥事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條、合夥終止及相關事項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本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夥的,退出方應提前______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書,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夥專案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八條、爭議處理

  對於執行本合夥發生的與本合夥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法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違約處理

  1、如果一方違反合夥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夥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夥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2、合夥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此協議。

  第十一條、合夥終止財務清算

  1、合夥終止後應當進行財務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返回合夥人的出資。按照以下順序清償:合夥人所欠聘用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債務。

  3、清償後如有剩餘,按出資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的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擁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經營合同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專案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專案名稱:

  主要經營地:

  法人代表: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

  2、雙方以________方式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4、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是否需追加投資,甲乙雙方繼續按上訴比例出資。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飲食店盈餘甲乙雙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費用(包括租金,人工,水電等)及週轉資金(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按照賬上流動資金________%比例預留週轉資金)後如有盈餘則當月分配。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a、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c、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飲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1、甲方負責經營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

  2、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辦理飲食店營業執照及相關手續、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飲食店進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非日常性業務活動(例如借貸、擔保等);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並有其自行承擔相應的民事或行政責任。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飲食店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飲食店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終止;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指定______方擔任清算人。30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投資比例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日常經營違法違規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經營合同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合夥從事餐飲經營,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餐飲企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三、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集體或個人就餐、酒及飲料。

  四、合夥期限:暫定六年,合夥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或終止。

  五、出資金額及方式:

  1、知味來餐飲公司總投資壹百貳拾萬元;

  2、出資比例分配,甲方出資壹佰零捌萬元,佔總投資額的90%,乙方出資拾貳萬元,佔總投資額的10%。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要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六、合夥人的分工、權利及義務

  1、雙方協商,甲方為公司總負責人,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戶協調與業務拓展等全面事宜,並享有3000元/月的工資待遇。

  2、乙方有對公司財物帳目的監管權利,對於涉及財務帳目,公司資金流動及使用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七、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甲乙雙方按比例出資,必須按比例共負盈虧)。

  八、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任何一方不得隨意違約,如單方違約,須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九、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川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並恪守承諾,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