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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書

關於保密協議書錦集七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密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單位從業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中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表率內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乙方在從職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資訊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資訊。

  二、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單位內部員工)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秘密資訊,即除了得到甲方單位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範圍內嚮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單位內部員工或本單位外業務單位進行保密內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單位內部、外部的人員洩露商業秘密資訊;

  4.為甲方利益盡職盡責工作,在甲方從業期間不得組織、計劃組織以及參加任何與公司相競爭的企業或活動;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單位;在勞動合同終止後年內,不得組建、參與或就業於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單位;

  5.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方式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業秘密資訊;

  6.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7.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單位商業秘密內容的檔案、信函、正本、副本、磁碟、光碟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觸的有關單位的檔案應妥善儲存,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洩露或因自己過失洩露的,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9.乙方同意: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技術秘密或經營秘密,將向甲方及時彙報,並以書面形式做出報告,該職務成果歸屬甲方;

  10.在商業秘密的個別部分或個別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業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以致商業秘密沒有喪失價值的情況下,乙方應承擔仍屬秘密資訊部分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該部分資訊或誘導第三人透過收集公開資訊以整理出甲方的商業秘密;

  11.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但當記錄著秘密資訊的栽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1.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_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密):

  (1)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_。

  2.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__種:

  (1)乙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

  (2)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違反上述各項義務而損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擔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予以扣除),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

  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秘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以及依靠商業秘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

  (2)依照(1)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選擇根據本協議第_________款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3.乙方嚴重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甲方可依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選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五、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調解。有一方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提起訴訟的法院為:_________法院。

  六、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的部分修改或部分無效並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 篇2

  印刷保密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希望建立長期友好的合作關係,為就合作中的保密資訊予以有效保護,達成協議內容如下:

  本協議所指保密資訊是指:在合作過程中,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圖紙、產品、模具、設計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乙方保證上述保密資訊僅用於與合作的用途或目的,並予以妥善儲存。經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指示將含有保密資訊的所有檔案或其他資料歸還給甲方,或者按照甲方的指示予以銷燬。合作終止後,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要求將保密資訊資料交還。

  2.所有由甲方透過任何形式傳送經乙方的產品圖紙,樣品,或者技術資訊,產品說明,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用,發給其他任何第三方,或者對外進行宣傳。

  3.所有甲方委託乙方印刷的產品,智慧財產權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任何報紙雜誌、產品宣傳冊、網路上使用甲方產品的相關資料進行宣傳,更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該產品介紹給任何第三方。

  4.乙方對甲方印刷的產品不能以任何形式洩露,客戶發至乙方的郵件或其它資訊,在沒有抄送甲方的情況下,乙方必須轉至甲方,不得直接回復。

  5.乙方需要自行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以上保密措施的正常進行。

  6.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均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標準雙方自行協商或以受害方實際遭受的損失為準。

  7.該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到終止合作後5年內有效。

  8.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公司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能夠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供給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能夠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職責。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能夠經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經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以堅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

  (a)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

  乙方同意就甲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種:

  (a)甲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______元。

  (b)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研究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所以而承擔侵權賠償職責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能夠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供給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甲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從乙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能夠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能夠由乙方將秘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景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住所地的、貼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能夠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資料,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立合約人簽字、蓋章: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正在就 專案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訊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資訊(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資訊:

  1、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專案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影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第三條 保密資料的儲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儲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專案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式做出答覆;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影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宣告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四條 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關係終止或解除後 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要給保密方保密費用。

  第五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 協議效力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青島海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註冊地址:青島市城陽區瑞陽路78號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購買甲方海都嘉苑網點,已經知悉甲方的商業價格底線。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洩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和山東省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秘密

  1、 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乙方購買甲方所開發專案網點的成交價格。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秘密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 對於甲方的定價政策、財務收據、合同、乙方承擔保密責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秘密,購買甲方專案網點的客戶。

  保密義務人同意為甲方公司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甲方的商業定價政策,或向同行業甲方的競爭對手公開其商業定價政策。

  第三條: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 保密義務人因其購買甲方開發專案網點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

  2, 在甲方開發專案海都嘉苑未全部售盡期間,保密義務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洩露甲方商業成交價格。

  3, 如果發現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四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甲方開發的此專案海都嘉苑已經全部售出。

  第五條:違約責任

  1, 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10000元違約金。

  2, 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洩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的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七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署: 乙方本人簽署:

保密協議書 篇6

  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是體現國家目標的戰略性科技計劃,事關國家安全與利益。其保密課題相關的秘密事項系國家秘密的組成部分。保密課題依託單位在實施保密課題中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科學技術部863計劃保密規定》履行以下保密責任。

  第一條 本協議的責任主體為保密課題依託單位。依託單位係指課題組依託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上級主管單位。隸屬於保密課題的子課題依託單位具有相同的責任。依託單位不僅承擔自身的保密責任,還承擔對相關課題組保密工作的管理與監督職能。

  第二條 本協議適用於863計劃保密課題研究工作的全過程。包括:申報、組織、實施、驗收、專利與成果管理以及後續開發。協議所規定的責任與該課題的保密期限一同終止。

  第三條 863計劃保密課題的保密內容:

  科研經費的預算;

  課題名稱、實施方案、報告、總結、實施情況;

  重要研究成果、技術關鍵、技術訣竅、技術資料和資料、原型樣機、模型以及透過其他途徑得到的資訊和來源;

  需要保密的科研實驗室、實驗裝置、專用裝置、軟體和設施;

  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項。

  第四條 保密課題依託單位應承擔的保密職責

  1.將課題保密工作納入本單位工作議程,制定相應的保密制度,設專人重點管理,確定涉密人員、課題的知悉範圍、保密要點、要害部位。

  2.根據課題進展與技術發展,提出課題與成果定密與保密期限變更建議。

  3.對保密課題研究工作所使用的工作場所、裝置、設施、媒介提供保密措施。

  4.負責對在保密期限內調出課題組或課題依託單位的涉密人員進行保密審查,其保管的保密載體應按規定移交保密載體保管部門,不允許其利用掌握的保密課題技術從事其他課題研究開發工作,直到解密為止(涉及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按相關規定執行)。

  5.對於保密課題取得的成果,執行《國家秘密技術持有單位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6.對涉密人員進行經常性保密教育,檢查糾正保密工作中的偏差,對嚴重違反保密規定的人員及時處理,並把處理意見報領域辦公室。一旦發生失密洩密事件,應主動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依照有關規定,儘快向保密歸口部門作出書面報告。

  7.定期向領域辦公室彙報保密課題的保密工作情況。

  第五條 課題依託單位應參照本協議與保密課題組簽定保密協議。

  1.保密課題組定期向課題依託單位彙報保密工作情況,接受課題依託單位的管理與監督。

  2.未經批准,課題組不得將保密課題資源用於其他用途;不得向包括依託單位在內的非相關機構、個人和媒體披露保密課題的保密內容;不得將與保密課題相關的檔案、資料等帶出境外。

  3.在保密期限內需對外合作、技術出口、國際學術交流、出國參展、發表論文、申請專利、國內技術轉讓或舉辦合資企業,應經課題依託單位按規定申請報批,課題組及其成員不得私自進行。

  4.在接受主題專家組實施的過程管理(申報、監督、檢查、驗收)中不洩密。

  5.課題依託單位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六條 違反上述條款,造成嚴重後果,導致國家權益受到損失,將依據《科學技術部863計劃保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承擔相關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課題依託單位一份,領域辦公室一份。於簽署之日起生效。

  課題依託單位:________ 保密負責人:_________

  領域辦公室 : _________ 保密負責人: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專案負責人):王馳堂

  乙方(小組成員):方英軍、王永雙、孫古樓、劉經緯、崔秀芳、薛美玲、

  鑑於乙方在專案小組工作中,將接觸並知悉甲方小組內部秘密,為了有效保護專案小組的秘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根據《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護甲乙雙方權利、維護甲方的小組內部秘密,明確雙方的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訊

  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條款:

  一、甲方或甲方與第三方擁有的未向社會公眾公開的軟體和技術及與這些軟體、技術相關的檔案、資料。

  二、甲方未向社會公眾公開的市場及銷售計劃、產品說明、設計、開發計劃、競爭對手分析、商業金融規劃、不公開的財政資訊、客戶及僱員資料。

  三、所有甲方認為有保密必要或只供甲方內部使用(不管是否屬於甲方獨家所有或甲方內部開發)的資訊。保密資訊不包括公開資訊或行業一般資訊,以及在其它同類公司工作乙方也一樣可以獲得的常規知識。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一、本協議提及的“小組秘密”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該小組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業秘密,也包括雖屬於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公司秘密。

  1、本協議所指的小組秘密包括:公司未對外公開或只在一定範圍內公開的專有技術、會議紀要、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圖紙、新產品開發情況、技術方案、模具設計、工程設計、車間平面佈置、製造方法、評審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實驗結果、資料庫、技術文件、樣品尺寸、財務資料、採購資訊、客戶資訊、規章制度、人事檔案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它列入甲方保密制度的機密事項。

  2、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生產成本、負債情況、客戶投訴、行銷計劃、發展戰略、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

  二、乙方應對保守甲方公司秘密負有絕對的義務,並遵守下列各項:

  1、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專案小組秘密的秘密性。

  2、乙方不得將小組秘密透露給第三方;確實因業務需要,需將小組秘密介紹給第三方時,須事先徵得甲方的許可。

  3、乙方不應到與甲方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兼職,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參股這樣的單位,但事先取得小組所有成員同意的除外。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專案和科研專案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小組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6、解除聘用關係時,乙方將把全部在專案小組中所蒐集的資料歸還甲方,包括但不只限於文件、軟體、軟盤、各種形式的記錄、資料、筆記及名片,乙方不能儲存或向他人轉讓此類資料,同時亦不可以用做商業用途,除此之外不可以將本公司開發的專案或本公司認為屬於機密的產品製作成光碟或利用計算機進行複製、複製、轉移、租借或在未經本公司允許下私自開發公佈本公司成形或正處於研發的產品或資訊公佈並透漏給同行競爭企業或非同行。乙方保證在離開甲方之日起一年內不可以任何形制進入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行業企業任職或與該企業發生其它形式的工作服務關係,不利用曾在甲方工作的身份,做出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乙方在退職離開甲方一年內及甲方相應產品的開發期間,不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洩露關於甲方產品的技術資訊。

  7、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在離職後一年內負有不可洩露德朗能電池有限公司公司任何商業秘密資料和不可接觸、使用任何涉及德朗能有限公司商業秘密資料的義務。特別地,公司經理級和總監級以上幹部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或辭職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資訊。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對乙方予以立即更換並依法追償相應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權利。

  2、 由於乙方洩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為或保密不當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甲方會將乙方交由公司處理。根據乙方所造成的後果輕重分別採取調離涉密崗位、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置措施。

  3、乙方違約行為構成犯罪的,提請有關機關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第四條 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五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簽字、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專案負責人): 乙方(小組成員):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