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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

最新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

近日,有調查機構根據相關調查結果認為,我國自去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一輪針對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對於車市銷量的助推作用已經明顯減弱,對於小排量乘用車的影響已經顯現“天花板”。應該來講,對於這樣的結果我早在去年9月30日撰寫的《不應高估新購置稅政策的刺激作用》一文中有已研判。

在《不應高估新購置稅政策的刺激作用》一文中,我提出新一輪購置稅優惠政策的刺激作用有限的依據有兩個:

其一,與2009年中國汽車市場的發展階段比,目前的中國車市已經步入緩增長的“新常態”。也就是說,2009年推出第一輪購置稅減半優惠政策時,中國汽車市場正處在“快速發展期”,政策的刺激作用有放大效果,而新一輪購置稅減半優惠政策實施時,中國汽車市場正處在緩增長“新常態”,政策的刺激作用要相對弱一些。

其二,與2009年前後中國經濟形勢相比,當前的中國宏觀經濟面臨更大壓力,普通消費者感受到的經濟下行壓力明顯。也就是說,相較於2009年普通消費者感受到的更明顯的宏觀經濟下行的壓力,必然會讓消費者收緊口袋,即使有新一輪汽車購置稅優惠政策的刺激,也會讓消費者的消費變得更加謹慎。

而從新一輪購置稅優惠政策實施的效果來研究,我認為,除了上述兩個方面的因素之外,導致新一輪政策效果“不如以前”的原因,應該還有另外一個因素:通常小排量車型大部分為中低端車型,而購買這類車型的消費者,相信很大的比例是首次購車的年輕消費者以及三四線城市及以下區域,這類消費者的消費能力是相對有限,因此,無論是否實施新一輪的購置稅優惠政策,都不會改變這類消費者的購車決策;而選擇不購買小排量車型的消費者,則應該會有相當的比例是換購或贈購,也就是順應所謂的消費能力升級,因此,無論是否實施新一輪的購置稅優惠政策,也都不會改變這類消費者的購車決策。

我認為,宏觀經濟形勢的相對低迷,消費能力較高的消費者能感受到,而消費能力較低的消費者同樣也能感受到,甚至於會引發這類消費者推遲甚至暫時取消購車計劃。因此,在宏觀經濟形勢不景氣以及中國車市已處在“新常態”的大環境下,新一輪購置稅優惠政策對於車市銷售的刺激作用是有限的,效果會明顯不如前一輪購置稅優惠政策。

當然,我們也可以看到,在前後兩輪購置稅優惠政策的作用下,國家層面對於引導車企更多的推出小排量汽車的作用還是明顯的。從目前汽車市場在售的.車型的看,以往小排量發動機都一般搭載在A級及以下級別轎車上,但現在透過渦輪增壓技術的應用,無論是B級轎車,還是緊湊級以下SUV,亦或是中小型MPV等車型,都已有搭載小排量發動機的款型。應該來講,在促使汽車市場排量結構調整方向,購置稅優惠政策對於這種結構調整的前期促進作用是明顯的也是值得肯定的。

不過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如果說前期車企熱衷於推出小排量發動機車型是主了迎合購置稅優惠政策的實施,則從目前的最新情況來看,車企這樣的舉措可能已經更多是的由於市場需求的導向,也就是說在消費日益理性、宏觀經濟相對低迷以及燃油經濟性等影響因素的綜合作用下,不少消費者本身已對小排量車型有了更多的需求。因此,在引導小排量車型生產方面,新一輪的購置稅優惠政策所起到的作用已經越來越不明顯。

一方面是新一輪汽車購置稅優惠政策對於車市新車銷售的刺激作用大幅縮減,一方面又是新一輪汽車購置稅優惠政策對於小排量汽車消費的引導作用也不如以前。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雖然我相信很多車企肯定還是會願意這種優惠政策能夠繼續,但我認為,汽車購置稅優惠政策繼續實施的必要性已經不再那麼強烈。

汽車購置稅減半優惠月底結束?已求證確認是謠言

“優惠末班車,買車趁現在”這樣的宣傳口號在福州4S店隨處可見,車商宣稱“小排量汽車購置稅減半政策截止到10月底”。然而,國家公佈的購置稅政策是:在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汽車購置稅減半。這是怎麼回事?難道政策有了變化?

政策未變 別被忽悠了

黃金週期間,看車的人不少。家住城門的林先生這幾天正在挑選車輛,不少車商告訴他,汽車購置稅減半優惠政策10月底結束。

記者留意到,這樣的說法已傳了一段時間,網上有自媒體乃至一些持幣待購準車主在流傳:小排量汽車購置稅減半政策到今年10月底結束。記者昨日在華夏汽車城和馬尾的4S店看到類似宣傳。其中在馬尾一家雪佛蘭4S店,店內顯目位置擺放著倒計時牌,其中的“溫馨提示”稱:對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政策的時間是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取消購置稅減半,意味著“9萬元的車,要多出4000多元稅款,30萬元的車要多出1.7萬元稅款”。

針對“購置稅減半政策到10月底結束”這個說法,記者向福州市國稅局進行求證,得到的答覆是:該訊息不實。

市國稅局明確表示,車購稅減半優惠政策10月到期是謠傳。車購稅優惠政策2016年12月31日結束,目前未收到任何政策調整的檔案。

優惠界定以開發票日期為準

按規定,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執行期限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也就是說,政策年底結束,距離現在還有不到3個月時間,有買車意向的市民只要注意截止時間即可。

“交稅不一定趕在截止日期前。”市國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購置稅減半政策的享受條件是以發票開具日期為準,車主只要持有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註明的購置日期在此期間的,均可以按規定享受車輛購置稅優惠。車主在2016年12月31日之後依然可以持購置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前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辦理相關車購稅優惠事項,即2016年12月31日前開的購車發票,即使是2017年1月再去繳稅,也可享受優惠。

上路新車近五成享受優惠

記者從市國稅局獲悉,自2015年10月1日車購稅減半政策執行以來,福州車主減負達2.75億元。到今年7月31日,我市共有57747臺乘用車享受了稅收優惠,佔同期全部已繳稅車輛的48%。平均每個月省下2750萬元,平均每輛車少交4762元。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國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稅種,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目前車購稅稅率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