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月嫂證考試新政策
2016年2月實施的月嫂新規
做月嫂得符合這些條件:
根據《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規範》和《家政服務機構登記劃分及評定》,月嫂行業將有年齡、學歷等基本要求。其中包括,
月嫂年齡應為18~55歲;
應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
具備與等級相適應的服務技能等。
2016月嫂新規定,那麼產後恢復問題來了
今天"月嫂新規定"一詞出現在各大新聞網站,其實早在去年7月份便有相關的資訊出現,從"二胎政策"到"催乳師培訓"再到"月嫂新規定"甚至到"產後恢復"這類新聞資訊的出現都預示著女性產後恢復行業的巨大轉變。據全國資料統計截至到2015年,產後新媽媽請月嫂的意願度在50%~60%浮動,月嫂一直作為產後媽媽需求最強烈的一塊,不過關於月嫂這一塊的市場一直處於一直朦朧狀態,隨著2016年二胎政策的實施,國家對於"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這一塊做出了新的.調整。
2015年7月6日,國家標準委釋出了《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規範》,對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和家政服務機構劃分進行了規範與界定,並定於2016年2月1號起正式實施。
對於評級一直比較混亂的月嫂市場,國家標準《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規範》給出了明確的說法。標準將母嬰生活護理服務分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和金牌級共六級,其中一星級為最低等級,金牌級為最高等級。不同等級母嬰生活護理員應該具備的技能要求也極為詳細。
根據國家標準,月嫂年齡應在18歲到55歲,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具備與等級相適應的服務技能,上崗服務時應著統一工作服,定期參加職業培訓,無刑事犯罪記錄,無精神病史和傳染病等。
對於最高級別的金牌月嫂,國標設定了更嚴要求,包括提供金牌服務的母嬰生活護理員需要取得高階家政服務員、高階育嬰師、中級營養配餐員資格證書(或同等級的相關資格證書),具備48個月以上的母嬰生活護理服務工作經歷,至少累計48個月客戶滿意無投訴,可以對產婦進行心理疏導,對新生兒和嬰兒進行生活照料及生活保健。
那麼問題來了:月嫂可以為產後媽媽提供全程產後恢復服務呢?從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六個等級可以瞭解到,產後新媽媽對於產後恢復的相關服務很陌生同時又有很強的需求。從專業的角度考慮,產後恢復的普及並不是專業的產後恢復服務而是一類關於產後媽媽的話題,因為只有當產後恢復成為一種話題之後才能真正意義上的幫到產後新媽媽的產後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