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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廣告法禁用詞

2015新廣告法禁用詞

2015新廣告法禁用詞

南昌網路公司 網站建設新廣告法禁用詞:9月1日起,新廣告法將正式施行。據瞭解,,新廣告法實施後,極限用語的處罰由原來的退一賠三變更為罰款二十萬元起!

如:國家級、世界級、最高階、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個、首選、最好、精確、頂級、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進、最大程度、最新技術、最先進科學、國家級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絕對、獨家、首家、最新、最先進、第一品牌、金牌、名牌、優秀、最先、頂級、獨家、全網銷量第一、全球首發、全國首家、全網首發、世界領先、頂級工藝、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最時尚、極品、頂級、頂尖、終極、最受歡迎、銷量冠軍、第一(NO.1、Top1)、極致、永久、王牌、掌門人、領袖品牌、獨一無二、獨家、絕無僅有、前無古人、史無前例、萬能等均屬於極限用語。

據悉,極限用語包括但不僅限於商品列表頁、商品的標題,副標題,主圖以及詳情頁,商品包裝等。對於極限用語的店鋪,一經發現違規店鋪將給予扣分並進行罰款,處於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出現情節嚴重將直接進行封店處理。而一旦遇顧客投訴極限用語,並維權成功,賠付金額將由商家全部承擔。所以,賣家們要重視起來,自查自糾,及時進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罰。

據瞭解,新《廣告法》與現行法相比,修改幅度較大,把原來部分比較籠統性的規定進行了細化,可操作性大大增強,並大幅提高處罰額度。這些新修訂的內容必將為監管部門淨化廣告市場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依據。

新《廣告法》主要有十大亮點:

一是充實和細化廣告內容準則。譬如增加了禁止為保健食品代言,禁止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釋出聲稱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幼兒乳製品、飲料或其他食品廣告。

二是加大對虛假廣告的.處罰力度。新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和引人誤解的內容”。同時,增加商品或服務不存在,虛構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效果等5種虛假廣告情形。今後,違法釋出虛假廣告,將被處以廣告費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廣告費無法計算或明顯偏低的,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

三是新增廣告代言人的法律義務和責任。新廣告法規定,廣告代言人沒有使用過商品或接受過服務,不能在廣告中作推薦、證明,並明確規定代言虛假廣告受行政處罰未滿3年,不能再代言其他廣告,對於明知或應知廣告虛假仍推薦、證明的行為,將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罰款。

四是強化對大眾傳媒廣告發布行為的監管。明確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釋出藥品、醫療器械、醫療、保健食品廣告。

五是增加公益廣告,擴大廣告法調整範圍。

六是明確和強化工商機關及有關部門對廣告市場監管的職責職權,明確以工商機關為主、各部門分工配合的管理體制。

七是提高行政處罰震懾力。對情節嚴重的廣告違法行為可以處以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的處罰,並將有關違法行為資訊錄入信用檔案。

八是進一步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菸草廣告或利用其它商品廣告變相釋出菸草廣告。

九是新增“不得利用十週歲以下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的規定。

十是明確利用網際網路釋出廣告不得影響使用者正常使用網路,在網際網路頁面以彈出等形式釋出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違反規定可對廣告主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