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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野性的呼喚》讀後感

暑期《野性的呼喚》讀後感

讀完了《野性的呼喚》這本書,我深刻地體會到拉雪橇的獵犬是多麼的勇敢,強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這本小說的作者是美國具有民族色彩的優秀作家傑克.倫敦,他的小說作品創作極豐,1876年1月12日傑克倫敦在舊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於突發性心臟病。他的童年是在艱難困苦中度過的,曾當過報童,水手,流浪中還蹲過監獄,後來去過阿拉斯加淘過金。

當傑克倫敦發現當時期(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美國人愛好去北部極地去尋找金礦,這需要大量壯實的狗去拉雪橇,於是就出現了小說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隻愛犬,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的溫暖山谷裡,不料被賣到美國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個即偏遠又寒冷的地方。因為大量盛產黃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寶愛好者都會聚集到這裡來,而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這個原因被賣到這裡。

進入北方後,他才知道那裡的環境有多惡劣,生活有多艱苦,那裡沒有任何南部擁有的法則,那裡只有大棒的利齒的法則,。那裡也沒有公平的遊戲規則。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挺住,絕不能放棄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則也同樣是弱者,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喚醒,首先是對領頭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著點,之後不斷指代領頭狗斯比茨製造麻煩,最終與斯比茨挑起了一場惡鬥,並將它打敗後殺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聰明,怎樣拉好雪橇,怎樣戰勝寒冷,對他來說實地是簡單。

他在極地中遇到過五個主人,最後一個是叫約翰.桑頓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對巴克十分關心,在桑頓身邊不用長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這在巴克看來是一種實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頓在一次淘金時被印地安人殺害,這使巴克與人的最後一根紐帶被打斷了,從此,巴克對人沒有了信任,他決定加入狼群,迴歸大自然……

小說早巴克的形象是強者的向徵,透過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說中寫狗就是寫人,賦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動,所以稱狗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許多優秀品質,但他最終走進狼群,迴歸大自然後吟唱的那支遠古的歌,我們又怎能做到原樣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學的一種表達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