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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繳費工資基數申報新政策

鄭州2015年繳費工資基數申報新政策

社保繳費工資申報由每年一報改為按月申報

鄭州市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由過去的每年申報一次變更為“按月申報”。昨日,鄭州市社會保險局就此召開新聞通氣會。

據悉,從今年7月1日起,全市社會保險參保單位的'繳費工資申報由每年集中申報一次,變為按月申報,當月工資無變動則無需申報。“這意味著職工的工資只要有變動,就可以重新申報。”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說。

為方便參保單位及時辦理繳費工資申報業務,8月5日起,鄭州市社保局結合新的業務經辦系統,正式推出鄭州社保客戶端系統。參保企業足不出戶即可完成工資申報、參保人員及單位查詢等業務。

鄭州社保推出新政 單位要按月申報繳費工資基數

鄭州市社會保險局昨日釋出2015年繳費工資基數申報政策,從8月5日起,該市參保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申報由每年集中申報一次變為按月申報。

據介紹,今年鄭州市參保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申報時間是8月5日至12月20日,申報範圍為2015年7月1日前全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

新政規定,從2015年7月1日起,鄭州市參保單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按照上年度本單位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單位工資總額低於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以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繳費基數。2016年7月1日起將對參保單位工資總額高於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差額部分進行補徵,參保單位可選擇一次性補繳或按月分攤補繳。鄭州市社保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舉將對職工的參保權益予以保護,督促企業“應保盡保”。

為方便參保單位及時辦理繳費工資基數申報業務,鄭州市社保局結合新的業務推出了“鄭州社保客戶端系統”,從8月5日開始試執行,參保單位足不出戶即可完成繳費工資基數申報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