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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的處理辦法

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的處理辦法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有3種選擇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怎麼辦、是否只能在戶口所在地享受退休待遇……就市民關心的社保問題,市人社相關部門近日進行了解答。

問: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繳費?

答:自己繳費,回報也相當可觀

王女士辭職了,1年多以後重新就業。她在民意網諮詢:"辭職期間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都沒交,如今是否需要補繳,不補繳對將來退休是否有影響?"

記者瞭解到,辭職人員從原單位到新單位的空白期,可以自己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社會保險,只要繳納養老、醫療兩個險種就可以,繳費比例如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20%,其中12%計入社會統籌,8%計入個人賬戶。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比例6%;高額補充醫療保險費每人每年24元。

其實,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均可參加社會保險。即使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全部由自己承擔,其回報也是相當可觀的。

問: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咋辦?

答:三種辦法供選擇,最好延長繳費

網友在民意網留言問,"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怎麼辦?"對此,市人社相關部門稱,能夠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固然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也不用擔心,可以有三種選擇。

一是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後,按月領腮本養老金;二是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三是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社保經辦機構會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返還。專家建議儘量採取第一種做法。

問:戶口不在大連能在連辦退休嗎?

答:在保險關係所在地享受退休待遇

不少市民詢問"是否只能在戶口所在地享受退休待遇?"市人社相關部門稱,大連氣候宜人,就業機會多,很多人選擇留在大連工作,符合相關條件,在大連就業、戶籍卻不在大連的參保人員也能在大連享受退休待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職工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在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享受退休待遇,而不是戶口所在地。跨省流動就業人員,只有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才必須回戶籍地辦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