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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工作述職報告

2017年經審工作述職報告

**縣工會經審工作在市總和縣工會黨組領導下,緊緊圍繞工會工作大局,進一步健全基層工會經審組織網路,不斷建立和完善監督制約機制,認真履行工會經費審查監督職責,加強對基層工會經費審計和工作指導,整體推進全縣工會經審工作發展,積極發揮了經審工作在工會全域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工會經審工作形成良好氛圍

2015年,縣總經審委積極爭取工會領導班子和市總經審委的重視支援,為經審工作創造良好的內部環境。

一是經審工作絕大部分列入工會領導班子重要的議事日程,主要領導定期不定期聽取經審工作彙報和審查審計情況通報,及時解決經審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是今年11月,配備了專職經審辦工作人員,基本上改變了經審委有組織,無辦事機構、人員的狀況。

三是重視落實審計意見的整改工作,認真研究審計組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並制定整改方案。

四是將經審工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並按比例提取,使經審工作經費得到了有力保障。

二、規範化建設水平進一步推進

1、制度機制不斷健全。

不斷完善經審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認真履行經審會主任述職報告制度,強化履職意識和履職責任。

一是以夯實基礎為立足點,實現經審工作組織建設好。

二是以建章建制為著眼點,實現經審工作規章制定好。

三是以實務審計為著力點,實現經審工作審查審計好。

四是以專款專用為考核點,實現經審工作經費使用好。

五是以規範化建設為落腳點,實現經審工作臺賬管理好。

2、監督職能得以彰顯。

對縣總本級,堅持"三個必審",即堅持工會經費預決算的`審計,確保工會經費使用"三服務"方向;堅持上級工會補助專項資金使用的審計,確保資金使用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堅持對基建維修改造工程的審計,確保投資效益與資產安全。透過堅持"三個必審"提出一些整改意見,促進了本級工會財務管理。

三、加強審計審查力度,務實開展經費審計

1、開展對縣本級工會2014年度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審查監督。

縣經審會對縣本級工會2014年度經費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查,認為縣總工會財務工作積極適應工會工作發展需要,在加大工會經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認真貫徹"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工作原則,經費支出控制較好。

2、開展縣本級工會2015年度經費預算的審查。

審查認為,在現行工會經費實行比例分成的情況下,縣總本級22015年預算還是能貫徹落實預算編制原則,努力促進工會經費的收繳,堅持勤儉辦事業,嚴禁鋪張浪費,做到保障工會機關運轉,確保重點,統籌兼顧、收支平衡的原則進行預算編制。

3、開展對縣本級工會2015年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審查。

縣工會經審辦對2015年上半年經費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查,審查認為半年經費執行情況良好。同時對於財務手續稽核和財務管理提出了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4、開展對本級工會"金秋助學"、困難幫扶等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

審計結果表明,縣工會能嚴格按規定使用和發放資金,沒有發現擠佔、挪用、截留等違規現象,確保專項資金專款專用。

四、推進經審工作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經審工作水平。

1、基層經審組織建設得到加強。

一是配強配齊經審人員。縣總工會在加強縣經審辦力量的同時,堅持對基層工會委員會和經審會人員同時醞釀、同時選舉、同時呈報。

二是部分基層工會經審組織工作開展正常。

2、規章制度更加健全。

一是繼續堅持抓好省總、市總關於加強工會經審工作意見及規程制度的貫徹落實。

二是按照經審工作制度規定,對工會預決算審查、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審查及工會五年財務和經審工作情況均召開經審全會進行審議;對工會財務預決算審計情況向工會委員會全會進行了報告。

3、審計力度進一步加大。

一是健全下審一級工會經費制度,提高了審計效果,加大了審計力度;

二是實行審計整改意見落實制度,指出存在的問題,分析產生的原因,按照財務紀律,提出今後規範管理要求;

三是明確了審計重點,對縣總本級經費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每年一次;

四是建立落實和地稅的聯合審查和稽查機制。透過加強和地稅部門的多次溝通和協調,建立了以審查工會經費為內容的聯合審查,為進一步加強經審工作拓展了新的審查方式。

4、加強經審工作調研。

一是縣總經審辦針對經審工作和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在調查歸納總結基礎上,進行了部分有益的探討。

二是加強經審工作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及時上報有關審查審計有關的表格和資料。

今年以來,**縣總經審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距縣總黨組和市總經審工作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使我們深感經審工作任務艱鉅,責任重大,但我們會認真總結,尋找不足,切實增強措施,學習先進典型,全力推進我縣經審工作上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