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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數學大綱

2015高考數學大綱

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夏季高考)大綱的說明

數學(文史類)

Ⅰ命題指導思想

一、命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03年頒佈的《普通高中數學課程標準(實驗)》,依據《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文科)》和《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山東卷考試說明》,不拘泥於某一版本的教科書。

二、命題結合我省普通高中數學教學實際,體現數學學科的性質和特點,注重考查考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數學思想和方法,注重考查考生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全面考查考生的數學素養。鼓勵考生多角度、創造性地思考和解決問題。

三、命題保持相對穩定,體現新課程理念。

四、命題力求科學、準確、公平、規範,試卷應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區分度和適當的難度。

Ⅱ考試內容及要求

一、知識要求

各部分知識的整體要求及其定位參照《普通高中數學課程標準(實驗)》相應模組的有關說明,對知識的要求 由低到高分為三個層次:瞭解、理解和掌握。

1.瞭解:要求對所列知識的含義有初步的、感性的知識、知道其內容是什麼,並能在有關的問題中識別、模仿。

2.理解:要求對所列知識內容有較為深刻的理性認識,清楚知識間的邏輯關係,能夠用數學語言對它們作正確的描述、說明,能夠利用所學的知識內容對有關的問題進行比較、判別、討論、推測,具備解決簡單問題的能力,並能初步應用數學知識解決一些現實問題。

3.掌握:要求能夠對所列知識進行準確地刻畫或解釋、推導或證明、分類或歸納;系統地把握知識間的內在聯絡,能夠靈活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較為複雜的數學問題以及一些現實問題。

二、能力要求

能力主要指運算求解能力、資料處理能力、空間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論證能力以及應用意識和創新意識。

1.運算求解能力:能夠根據法則和公式進行正確運算、變形;能夠根據問題的條件,尋找並設計合理、簡捷的運算方法;能夠根據要求對資料進行估計和近似計算。

2.資料處理能力:能夠收集、整理、分析資料,能夠抽取對研究問題有用的資訊,並作出正確判斷;能夠根據所學知識對資料進行進一步地整理和分析,解決所給問題。

3.空間想象能力:能夠根據條件作出正確的'圖形,根據圖形想象出直觀形象;能夠準確地理解和解釋圖形中的基本元素及其相互關係;能夠對圖形進行分解、組合;能夠運用圖形與圖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問題本質和規律。

4.抽象概括能力:能從具體、生動的例項中,發現研究物件的本質;能從給定的大量資訊資料中,概括出一些結論,並能將其運用於解決問題或作出新的判斷。

5.推理論證能力:能夠根據已知的事實和已獲得的正確數學命題,論證某一數學命題的真實性。

6.應用意識:能夠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對問題所提供的資訊資料進行歸納、整理和分類,將實際問題抽象為數學問題;能應用相關的數思想和方法解決問題,並能用數學語言正確地表述和解釋。

7.創新意識:能夠獨立思考,靈活和綜合地運用所學的數學知識、思想和方法,創造性地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

三、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是《普通高中數學課程標準(實驗)》中的必修內容和選修系列1的內容,即

數學1:集合、函式概念與基本初等函式Ⅰ(指數函式、對數函式、冪函式)

數學2:立體幾何初步、平面解析幾何初步

數學3:演算法初步、統計、機率

數學4:基本初等函式Ⅱ(三角函式)、平面上的量、三角恆等變換

數學5:解三角形、數列、不等式

選修1—1:常用邏輯用語、圓錐曲線與方程、導數及其應用

選修1—2:統計案例、推理與證明、數系的擴充與複數的引入、框圖

選修系列4的內容,在2015年暫不列入數學科目的考試範圍。

四、具體考試內容及其要求(略)

Ⅲ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考試形式:採用閉卷、筆試形式。考試限定用時為120分鐘。

試卷結構:試卷分為第 卷和第 卷,滿分為150分。

第 卷為單項選擇題,共10題,每題5分,共50分。第 卷為填空題和解答題,填空題共5題,每題5分,共25分。填空題要求只填寫結果,不必寫出計算過程或推證過程。解答題包括計算題、證明題和應用題等,共6題,75分。解答應寫出文字說明、演算步驟或推證過程。

考試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夏季高考)大綱的說明

數學(理工農醫類)

Ⅰ命題指導思想

五、命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03年頒佈的《普通高中數學課程標準(實驗)》,依據《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理科)》和《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山東卷考試說明》,不拘泥於某一版本的教科書。

六、命題結合我省普通高中數學教學實際,體現數學學科的性質和特點,注重考查考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數學思想和方法,注重考查考生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全面考查考生的數學素養。鼓勵考生多角度、創造性地思考和解決問題。

七、命題保持相對穩定,體現新課程理念。

八、命題力求科學、準確、公平、規範,試卷應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區分度和適當的難度。

Ⅱ考試內容及要求

二、知識要求

各部分知識的整體要求及其定位參照《普通高中數學課程標準(實驗)》相應模組的有關說明,對知識的要求 由低到高分為三個層次:瞭解、理解和掌握。

4.瞭解:要求對所列知識的含義有初步的、感性的知識、知道其內容是什麼,並能在有關的問題中識別、模仿。

5.理解:要求對所列知識內容有較為深刻的理性認識,清楚知識間的邏輯關係,能夠用數學語言對它們作正確的描述、說明,能夠利用所學的知識內容對有關的問題進行比較、判別、討論、推測,具備解決簡單問題的能力,並能初步應用數學知識解決一些現實問題。

6.掌握:要求能夠對所列知識進行準確地刻畫或解釋、推導或證明、分類或歸納;系統地把握知識間的內在聯絡,能夠靈活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較為複雜的數學問題以及一些現實問題。

三、能力要求

能力主要指運算求解能力、資料處理能力、空間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論證能力以及應用意識和創新意識。

8.運算求解能力:能夠根據法則和公式進行正確運算、變形;能夠根據問題的條件,尋找並設計合理、簡捷的運算方法;能夠根據要求對資料進行估計和近似計算。

9.資料處理能力:能夠收集、整理、分析資料,能夠抽取對研究問題有用的資訊,並作出正確判斷;能夠根據所學知識對資料進行進一步地整理和分析,解決所給問題。

10.空間想象能力:能夠根據條件作出正確的圖形,根據圖形想象出直觀形象;能夠準確地理解和解釋圖形中的基本元素及其相互關係;能夠對圖形進行分解、組合;能夠運用圖形與圖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問題本質和規律。

11.抽象概括能力:能從具體、生動的例項中,發現研究物件的本質;能從給定的大量資訊資料中,概括出一些結論,並能將其運用於解決問題或作出新的判斷。

12.推理論證能力:能夠根據已知的事實和已獲得的正確數學命題,論證某一數學命題的真實性。

13.應用意識:能夠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對問題所提供的資訊資料進行歸納、整理和分類,將實際問題抽象為數學問題;能應用相關的數思想和方法解決問題,並能用數學語言正確地表述和解釋。

14.創新意識:能夠獨立思考,靈活和綜合地運用所學的數學知識、思想和方法,創造性地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

五、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是《普通高中數學課程標準(實驗)》中的必修內容和選修系列2的內容以及選修系列4—5的部分內容,即

數學1:集合、函式概念與基本初等函式Ⅰ(指數函式、對數函式、冪函式)

數學2:立體幾何初步、平面解析幾何初步

數學3:演算法初步、統計、機率

數學4:基本初等函式Ⅱ(三角函式)、平面上的量、三角恆等變換

數學5:解三角形、數列、不等式

選修2—1:常用邏輯用語、圓錐曲線與方程、空間向量與立體幾何

選修2—2:導數及其應用、推理與證明、數系的擴充與複數的引入

選修2—3:計數原理、統計案例、機率

選修4—5:不等式的基本性質和證明的基本方法

六、具體考試內容及其要求(略)

Ⅲ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考試形式:採用閉卷、筆試形式。考試限定用時為120分鐘。

試卷結構:試卷分為第 Ⅰ卷和第 Ⅱ卷,滿分為150分。

第Ⅰ 卷為單項選擇題,共10題,每題5分,共50分。第 Ⅱ卷為填空題和解答題,填空題共5題,每題5分,共25分。填空題要求只填寫結果,不必寫出計算過程或推證過程。解答題包括計算題、證明題和應用題等,共6題,75分。解答應寫出文字說明、演算步驟或推證過程。

考試不允許使用計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