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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目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8%,其中用人單位為20%,個人為8%。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基數;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繳費基數。

(一)參保單位的繳費基數按照工資總額實際申報,申報工資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在崗平均工資60%確定,高於在崗平均工資300%的按照300%確定。從2007年10月1日起,繳費比例該為28%,參保單位統一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個人比例為8%。

(二)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基數可以在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範圍內選擇確定。其中,2006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可在60%300%範圍內選擇;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可在70%250%範圍內選擇;2008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可在800%範圍內選擇;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可在90%150%範圍內選擇;2010年7月1日後統一以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按照繳費基數的20%繳費,其中繳費基數的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比例是怎樣規定的?

各類企業以本企業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以本人實發工資為繳費基數,職工收入按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的口徑計算,其中職工實發工資低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高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繳費比例統一為27%,其中企業按19%繳納,職工本人按8%繳納?

延伸閱讀:

從2014年1月1日起,湛江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從2258元降至2139元,上限由11289上調到12645元。據市人社局介紹,本次調整繳費基數是2013年社保年度(即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第三次調整基數,受惠最大的是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

調整基數,個體戶受惠

這一惠民“新政”讓開士多店的張姨特別高興,因為從今年1月開始,每月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比之前要少繳20多元。張姨心裡一直有一筆賬,算得比誰都清楚:按照我市第一次調整繳費基數下限2529元計算,每月要繳納505。8元;第二次調整下限2258元計算,每月451。6元;今年,第三次調整下限2139元計算,每月要繳納427。8元“也就是說,我每月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比第一次調整減少了78元,比第二次減少了23。8元。”張姨掰著手指頭算,這樣下來,一年12個月,她就能分別少繳納936元、285。6元。

三次調整基數,“實惠多多”

2013年6月,根據省人社廳、省地稅局《關於公佈2013社會保險年度執行的廣東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的通知》(粵人社函〔2013〕2185號)顯示,2012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215元,根據檔案規定,2013年7月1日起,湛江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下限為2529元,上限為12645元這是第一次調整。

為減輕企業和參保人負擔,經上級部門同意,湛江市從2013年9月1日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暫按2012社保年度規定的上下限執行,即下限由2529元下調到2258元,上限由12645元下調到11289元。繳費基數下限減少了271元這是第二次調整。

去年12月底省檔案規定:從2014年1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加權平均值的60%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繳費基數上限計算辦法維持原口徑不變。

基於此,從2014年1月1日起,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從目前的2258元下調至2139元,上限由目前的11289上調到12645元。繳費基數下限與第一次繳費基數調整相比,由2529元下調到2139元,減少了390元,與第二次比較也少了1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