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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賬簿的稅務規定

關於會計賬簿的有關稅務規定

關於會計賬簿的有關稅務規定


方法/步驟




賬簿是徵稅人用來連續地登記各種經濟業務的賬冊或簿籍。從財務會計的角度講,賬簿主要用於核算企業的經濟效益,反響企業的經濟成果。從稅收的角度講,賬簿是徵稅人紀錄、核算應繳稅額,填報徵稅報告表的主要資料泉源。是徵稅人正確履行徵稅義務的底子環節。




一、賬簿的品種和範圍



賬簿的品種包羅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它幫助性賬簿。總賬、日記賬必需接納訂本式。




關於會計賬簿的有關稅務規定:




對從事消費、經營的各種徵稅人,都要按規定設定賬簿,憑據合法、有用憑據記賬,進行核算。




對個體工商戶因消費經營範圍小又無建賬能力的確不能設定賬簿的,經稅務構造批准,可以不設定賬簿,或可以聘請註冊會計師大概經稅務構造承認的財會職員代為建賬或管理賬務。




二、賬簿憑據的設定




1、從事消費、經營的徵稅人自支付業務執照之日起15日內設定賬簿;




2、扣繳義務人該當自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稅種,辨別設定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



3、消費經營範圍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個體工商戶,可以聘請註冊會計師大概經稅務構造承認的財會職員代為建賬和管理賬務;聘請註冊會計師大概經稅務構造承認的財會職員有現實困難的,經縣以上稅務構造批准,可以按照稅務構造的規定,創建出入憑據貼上簿、進貨銷貨登記簿等。




三、賬簿憑據的存案



1、從事消費經營的徵稅人自支付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大概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稅務構造存案;




2、徵稅人、扣繳義務人接納計算機記賬的,該當在利用前將其記賬軟體、步伐和利用說明書及有關材料報送主管稅務構造存案。徵稅人、扣繳義務人會計制度健全,可以或許經過計算機正確、完整計算其支出大概所得的,其計算機貯存和輸入的會計紀錄,可視同會計賬簿,但是該當列印成書面記錄並完整儲存;會計制度不健全,不能經過電子計算機正確、完整計算其支出大概所得的,該當建立總賬和與徵稅大概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其他賬簿。




3、賬簿、會計憑據和報表,該當利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時利用本地通用的一種民族筆墨。外商投資企業和本國企業可以同時利用一種本國筆墨。



4、從事消費、經營的徵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大概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國務院大概國務院財務、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牴觸的,按照國務院大概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徵稅。




四、賬簿憑據的保管



徵稅人、扣繳義務人對各種賬簿、會計憑據、報表、完稅憑據及其他有關征稅材料該當儲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賬簿憑據的法律責任




1、徵稅人未按照規定設定、保管賬簿大概保管記賬憑據和有關材料的;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大概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稅務構造備查的。稅務構造自檢查發現之日起三日內向徵稅人發出責令限期糾正通知書,逾期不糾正的,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2、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設定、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大概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記賬憑據及有關材料的,由稅務構造責令限期糾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3、徵稅人違背稅收徵管法規定,在規定的儲存限期曩昔擅自損毀賬簿、記賬憑證和有關材料的,稅務構造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組成犯法的,移送法律構造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