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實習生,我是不是勞動者?
我在某個通訊商分公司的`一線技術員。他們是進學校招聘可以實習的我們,領導說我每第一個月屬於實習,第二個月屬於正式員工,我已經在這家公司做了8個月,工資為績效工資,月也就700~800工作認真負責,公司沒幫我買任何社會保險。第一個月,領導給我一份籤後快無效合同,我沒簽,現在又給我一份正式的合同,我現在也沒簽。我想問:1該公司違反勞動法與勞動合同了嗎,它應給我什麼補償?2
我是實習生,我是不是勞動者,我的情況是在上兩法的保障內嗎?3
我不籤合同有不當嗎?因為我想離開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