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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勘察合同

建築工程勘察合同4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工程勘察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工程勘察合同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範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人民幣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2、工程施工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元整(¥元);

3、工程驗收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付清全部餘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六、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並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執行正常,透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透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透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透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指派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係。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稽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稽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後一週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並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九、服務條款無。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由於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3、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以及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雙方均應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阻止損失的擴大。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給予答覆,逾期未答覆視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的期限達到60日的,乙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達到12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甲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達到60日的,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整個工程延期的期限達到1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乙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5、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其他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合同簽定地:

十四、合同文字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勘察合同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辦公樓裝修

1.2、 工程地點:上東新鄰里辦公樓

1.3、 承包範圍:3F-4F室內裝飾工程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05月02日開工,於20xx年06月02日竣工。

1.6、 工程質量:優良元,大寫

(二)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1 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處理好土建、空調、供暖及水電、門窗等遺留問題並協調各方記錄在案。向乙方提供清楚的施工介面。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水電費由甲方承擔。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4、甲方要及時確認材料樣板、驗收工作,按時支付工程款。

2.5、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安全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三)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四)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原因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工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人為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導致停工24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五)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質量評定優良標準。

5.3、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30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六) 、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3)種;

(1) 固定價格

(2) 固定價格加價 %包乾風險係數計算。

(3) 包工包料。

6.2、工程進度款與支付:

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付款95%,5%為交工驗收備案開始計滿一年的質保金。

(七) 、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7.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7.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7.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乙方有權拒絕施工,若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7.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 獎勵和違約責任

8.1、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承擔損失。

8.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8.3、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8.4、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 爭議或糾紛處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9.2、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 其他約定

(十一) 附則

11.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1.2、本合同一共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勘察合同3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由勘察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檔案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檔案(影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範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影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工作範圍的地形圖、建築總平面佈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佈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於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於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乾”、“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專案,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元(大寫__________),合同生效後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元(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後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計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後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並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檔案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範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並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並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關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並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元。

5.1.8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檔案、資料圖紙、資料、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不得洩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

5.2.2由、於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岩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於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於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於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後,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份,發包人__份、勘察人__份。

發包人名稱:_____

勘察人名稱: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簽字)

住所:_____

住所: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電話:_____

電話:_____

傳真:_____

傳真:_____

開戶銀行:_____

開戶銀行:_____

銀行帳號:_____

銀行帳號: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

鑑證意見:___

(蓋章)

(蓋章)

備案號:_____

經辦人:_____

備案日期:年月日

鑑證日期:年月日

建築工程勘察合同4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其擬建的餐飲會議樓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岩土工程詳細勘察任務,並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商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會議餐飲樓地勘工程

1.2 工程建設地點:寧鄉縣灰湯鎮電力療養院內

1.3 工程規模、特徵:詳見總平面圖

詳見建築平面圖及勘察任務書

1.4工程勘察任務與技術要求:滿足勘察任務書 內容、或《岩土工程勘察規範》GB50021-20xx(09) 中相關條款。

1.5 預計勘察工作量:在建設方提供的規劃平面圖 中初步佈設勘察點5個,視其場地複雜情況,增加勘察孔數量。

2: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建築(帶地形圖)總平面圖。

2.2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已有技求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2.3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佈圖。

2.4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3: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並對其質量負責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陸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4:開工及提交資料的時間

4.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於20xx年 4 月 2 日開工, 20xx年 4 月12日分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於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雙方協商的規定辦理。

4.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3本工程勘察費按:

勘察包乾價為¥16800元(大寫:壹萬陸仟捌佰元整 ),合同生效後發包人向勘察人不支付人民幣作為定金,在提交報告後7日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清勘察費。勘察人須提供正式法票。

5: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並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檔案資料。

5.1.2 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並解決勘察現場出現的問題(如處理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以及水、電接到施工現場等),並承擔其費用。

5.1.3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4 由於發包人的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需支付停、窩工費。

5.1.5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資料圖紙、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洩露、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等。

5.2 勘察人責任

5.2.1 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

5.2.2由於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其認可的全部費用。

5.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岩土工程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6:違約責任

6.1 由於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 由於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 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時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工作且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 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 由於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份之一。

7: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雙方協商的附件中補充完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

8: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長沙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伍份,發包方執叄份,勘察方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