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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樓租賃合同

辦公樓租賃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辦公樓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辦公樓租賃合同1

北京頂強房屋服務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將北京市_____(地點)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裝置租給____(以下簡稱乙方)作館舍之用。如房屋結構、裝置或裝置有缺陷,由甲方負責修理,並承擔費用。

雙方茲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按年度預付租金(外匯支票)___美元(或其他外幣,或外匯兌換券_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單後,應在三十天內一次付清。逾期須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以補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甲方根據北京地區物價和房屋修繕費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對乙方承租的房屋租金進行調整,但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二條

甲方負責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電、煤氣和熱力。乙方按有關部門的規定繳付費用。由於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裝置維修不及時,引起水、電和熱力的供應中斷,甲方將酌情減收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對出租的房屋進行定期檢查,及時維修,保持房屋的結構牢固,裝置和裝置完好。甲方將負責下列自然損耗的免費維修:

1.屋頂漏雨,地板糟朽;

2.門窗五金配件、門窗紗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閥門、水咀和水箱零件失靈,熱力系統和衛生裝置的修理和更換;

4.燈口、插座、電門和電線的修理和更換,配電室的維護和清掃;

5.圍牆、柵欄歪閃酥裂,庭院道路破損;

6.房屋外部的油漆粉刷每四年一次。

乙方應將房屋發生損壞或危險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儘快修理。甲方進行上述工程前,應徵得乙方同意;乙方應給予必要的方便和協助。

第四條

由於甲方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發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甲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甲方應給乙方提供另外的房屋,乙方應按期從承租的房屋中遷出。如果乙方藉故拖延不遷出,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房屋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乙方訂立合同時明知該房屋質量不合格,乙方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五條

乙方對承租的房屋、裝置及庭院內的附屬建築物、樹木等有愛護保管的責任。對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乙方對房屋、裝置、裝置的自然損耗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對承租的房屋進行下列各項自費工程:

1.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條件下,改變室內裝修原樣;

2.增添固定裝置和裝置。

乙方在改變室內裝修原樣、拆除或更換原有的爐具、燈具、衛生裝置等時,應負擔相應的損失費。在租賃關係結束時,乙方增添或更換的裝置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費油漆粉刷房屋。

第七條

乙方需要對承租房屋擴建、改建;或在庭院內新建房屋,須經甲方同意,並另訂協議。

乙方對承租房屋、庭院進行亂拆、亂搭,造成房屋裝置和庭院綠化樹木的損壞時,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八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增加電容量,但施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使用超負荷的電氣裝置和擅自改動供電裝置。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乙方應自行設定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條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致使乙方承租的房屋遭到破壞,甲方應視房屋破壞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該房屋修復時為止。

第十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市政建設需要,甲方收回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向乙方另外提供房屋。

第十一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租。退房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對房屋及其裝置檢驗確認完好(除自然損耗外)後,雙方辦理終止租賃手續。租金按終止日結算。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為止。期滿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異議,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年。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同等作準。

甲方代理人: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

(本人簽名) (本人簽名)

辦公樓租賃合同協議書2

出租方: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租賃協議:

租賃標的物及租賃目的

1、甲方將位於______市北站路_____號綜合辦公樓_____樓內半層轉租給乙方作辦公使用。該層辦公樓原為甲方向______市______商貿有限公司所租賃的。

租賃期限及租金

2、租賃時間為貳年,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止。

3、租金每月為(大寫)人民幣_______元(¥_______元)整。乙方租滿一年後,從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_______%。

4、租金以人民幣統一結算,按月結算,先交後用,每月_______日前交清。

5、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押金(大寫)人民幣肆仟元(¥_______元)整。該押金在乙方租賃期滿無違約行為後退還。

6、租賃期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甲方應優先乙方租用,租金按遞增後執行。

甲方的權利義務

7、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於20xx年3月25日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使用,在乙方租賃期間為乙方合理使用租賃物提供便利。按約定收取租金。

8、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對租賃物的合理使用,乙方不得改動原房屋裝修及結構。如乙方損壞房屋裝修及結構。

9、甲方有權制止,並要求乙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乙方在正常使用時屬自然磨損的損壞除外。

10、甲方有權利監督乙方安全和消防管理。

11、如因原出租方______市______商貿有限公司企業整體出讓或政府規劃等非人為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執行時,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12、甲方應協助提供給乙方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所需的各種資料。

乙方的權利義務

13、在法律規定各合同約定範圍內使用租賃物,不受甲方干預。

14、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轉租租賃物,不得改變租賃用途。

15、按約定交納租金,如超過十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

16、接受產權單位的安全、消防監督,做好租賃物的消防安全工作,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17、合同終止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乙方應在終止或解除後三天內將租賃物返還甲方。

水電費的交納水電費按實際使用量,每月向甲方結算。

18、每月按有關規定交納衛生清理費。

違約責任

19、乙方未按本協議定期支付租金,甲方按每日1%收取欠交租金的滯納金,超過十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

20、甲乙雙方應做好各使用的財物的安全消防工作,並自行購買財產保險或消防器材,並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21、合同終止或依法解除,乙方不按約定返還租賃物的,每遲延一日,乙方按上年平均日租金額雙倍交納違約金給甲方。

2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即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爭議的解決方式

23、甲乙雙方發生一般爭議時,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解決;雙方發生特別嚴重的爭議時,透過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的生效

2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即刻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市居家房地產經紀承租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日 年 月日

辦公樓租賃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於 年 月 日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章 承租區域與用途:

1.1 甲方合法擁有坐落於 區 壹處房屋(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甲方同意將該承租單元按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

1.2 承租區域為 。

1.3 承租單元經營範圍只限承租方在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辦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賃期限: 年

第三章 租金、物業管理等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建築面積 ㎡計算,月標準租金為人民幣 元/㎡。 乙方以年為付款單位,即每次支付一年租金。

3.1.2 合同簽約後乙方應在 3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預付一年的租金,起租日後該筆租金自動轉為合同起租首年租金。續後乙方應在首次合同簽訂日的前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全額繳付當年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之外乙方應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3.1.4 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乙方須按3.1.1條款約定的標準租金,按實際承租日期將差額補齊。

3.1.5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的當年全額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即按實際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數計算直至向甲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之日為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過應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滯納金,甲方除有權收回承租房外,乙方還須支付:應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滯納金、同時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2 物業管理費、其他各類費用

3.2.1 物業管理費月標準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合計: 元/月)。

3.2.2物業費有雙方按實際使用面積分攤

3.3 付款方式

3.3.1 上述租金,乙方可以支票、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

3.3.2 物業管理費交付辦法和時間以物業公司規定為準。

第四章 交房標準、改造、裝修及維護

4.1 乙方在合同簽定後,按約定向甲方繳納完畢首年租金後,甲方開據《入住通知單》,乙方持《入住通知單》前往物業管理中心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對於消防設施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書面批覆後,方可實施裝修改造。該批覆手續的辦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相關機構自行進行,甲方應協助辦理相關甲方應盡義務的手續。

4.2承租房屋的交付,有雙方協商協商決定。

4.3 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交還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給予裝修補償。

4.5 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或申請進行承租房屋改造、裝修時,應按物業管理中心要求客戶入住、改造、裝修的規定,完善審批備案手續,並須認真閱讀與大廈裝修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大廈《裝修手冊》、《客戶手冊》的規定。

4.6 乙方的裝修方案未獲得物業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裝置安裝和經營用品的安裝及擺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裝修材料的,乙方須宣告對裝修材料的安全性負責,並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應確保其裝修工程不會對承租房屋和大廈結構以及裝置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其他使用者正常使用大廈或正常使用單元房屋。如因乙方委託的裝修公司違反規定,乙方應賠償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4.8 若由於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或中央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裝電氣、裝置及管道、線路使用不當、維修不善;或因裝修產生各種汙染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9 承租房屋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裝置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若由於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戶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裝置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為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4.10 對於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還

5.1 無論屬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乙方應當/無需把承租房屋恢復到原交房裝修狀態。

5.2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搬走屬於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潔。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置物品,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費用。

5.3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時,經甲方同意, 可以保留乙方在承租單元內的任何內部裝修、裝飾或附屬物。

第六章 違約及違約責任

6.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條款內容,給對方造成損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對未約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據實進行賠償。

6.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免責,但必須採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並提供證明,否則應對擴大的損失進行賠償。

6.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該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

6.4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約定時限支付應交費用,在甲方再次通知給予乙方交納寬限期 日內仍未支付時;屬於乙方已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採取必要的維權措施。由此乙方違約引起的任何損失及連帶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章糾紛解決及適用法律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透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共識,任何一方可向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2 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有爭議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訂不受影響。

7.3 本合同如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內容,該內容無效,但不影響其他內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確規定的事宜,雙方均遵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7.4 非經雙方書面協議,本合同不得變更或者修改。

7.5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

辦公樓租賃合同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積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於 市 路 號 大廈內,房號為 號,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裝修及設施,以實物為準。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僅作辦公場地使用。

四、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物管費等費用及其支付時間

1、租金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 元/平方米計算,物管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 15 元/平方米計算(該費用包括租金、物管費、水費以及在大廈物業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間內開放空調、暖氣的能源費,不包括室內的電費、電話費和燈具等的損耗費)。

2、上述費用以每 個月為一結算支付週期。首期費用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支付。以後每期費用,乙方在上期費用支付屆滿前的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證條款

為保證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同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 元人民幣。租期屆滿,乙方將租賃房屋及設施、裝置以原狀歸還甲方,甲方在收房後三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它設施、裝置,且拒不照價賠償的。

2、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清租金、物管費等費用超過十個工作日。

3、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賃期內,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按約定收取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的裝修及設施符合本合同約定。

3、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調換或轉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房屋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設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壞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裝置、設施;如確需變動,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能更改,並不得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和安全,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損壞房屋內的裝修及各種設施、裝置。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所租房屋的性質,不得將租賃房屋作為生產、加工等的場所。

5、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時及時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良好再租賃狀態歸還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利益,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以及會對大樓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活動。

7、乙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並積極配合物業管理機構對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費等費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若逾期十個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費用,除每日按每期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採取強制措施責令乙方搬遷,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設施、裝置須照價賠償。

4、租賃期未滿,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租房屋轉租、轉借、調換給第三方,所交保證金、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甲方不予退還。

十、其它事項

1、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

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並重新簽訂

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業管理方面的有關事項,乙方應遵守大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

管理相關規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裝置、設施損壞,並導致不能正常運轉

的,所造成的損失各自承擔。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將爭議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商議,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辦公樓租賃合同4

第一章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衛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裝置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主、租戶、使用者及其客戶、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戶、使用者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裝置、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戶、使用者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承租單元

2.1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戶和使用者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租期

3.1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租金

4.1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______元計算,乙方以______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五章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兌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說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六章押金

6.1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承租單元用途

7.1承租單元僅作為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演播室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戶或使用者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定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為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裝修或改建

8.1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裝置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裝置之要求)和詳細說明。

8.2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裝置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維護與修理

9.1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裝置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損壞

10.1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

(2)或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為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合同,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戶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法律費用

12.1本合同的、印花稅、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為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宣告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

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為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13.3保安、防火、環境、衛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衛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13.4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裝置(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13.5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型為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說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為有效。

13.7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宣告及保證如下:

14.1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

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14.4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行動式滅火器。

第十五章交還

15.1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裝置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16.1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為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為。

第十七章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宣告或保證為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章通知

18.1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檔案的生效日,除非檔案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18.2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仲裁

19.1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30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其他規定

20.1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20.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辦公樓租賃合同5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

規的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位於於乙方作為___使用。租賃房屋面積經雙方認可確定為___平方米。

1.2租賃房屋的使用功能為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因轉變使用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本租賃房屋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___。

2.2租賃期限屆滿前如乙方需續租,應提前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第三條租賃費用

3.1租金:每月每平方米:___。

3.2履約保證金: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即人民幣___。

3.3物業管理費、公維金、水電費及公攤費等應由乙方自行繳交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

4.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定當日向甲方繳交履約保證金方提前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根本性的違約行為,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主張以履約保證金抵償租金及其它應付款項。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並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房屋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後叄日內,甲方將向乙方無償退還履約保證金。

4.2每次應繳(以合同時間為準)。物業管理費、公維金、水電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另計另收,乙方以轉賬或現金形式支付。

4.3租金的變動條款:___。

第五條租賃房屋的轉讓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當如實向受讓方告知租賃關係,同時受讓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及附屬設施的保養使用、維護和管理

6.1乙方在租賃期限享有租賃房屋及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房屋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承擔一切費用;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執行狀態隨同租賃房屋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6.2乙方對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

6.3乙方租賃本合同項下的房屋僅限於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和用途,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租賃房屋的自然損耗引起的維修,由甲方負責維修。乙方對房屋的非自然損耗及相關設施損壞有維修、恢復或賠償損失之義務。對租賃房屋的人為損壞,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6.4為確保安全,乙方禁止在租賃房屋內外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蝕性強的物品。

第七條防火安全

7.1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甲方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主管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7.2乙方應在租賃房屋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7.3出租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須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應取得相關有權管理單位的許可(須甲方主管部門批准)。

7.4甲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房屋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於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房屋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第八條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租賃房屋的保險,乙方負責購買租賃房屋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包括責任險)。若甲乙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分別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物業管理

9.1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於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房屋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房屋交還給甲方。否則乙方所留物品均被視為棄物任由甲方處理,甲方有權就清理該些物品產生的費用向乙方追討。

9.2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屋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廈門市法規以及甲方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如有違反,自行承擔後果。倘若由此對甲方或周圍其它使用者的正常運作造成損失,乙方應當賠償。

第十條提前終止合同

10.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0.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A、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與他人調換、共同使用的;

B、乙方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原租賃用途的;

C、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D、乙方拖欠租金連續拾天或累計達壹個月的;

E、乙方有其他根本違約行為。

10.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A、超過本合同規定的交房時間一個月以上尚未交房的;

B、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規定的條件的;

C、甲方有其他根本違約行為的。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11.1由於下列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雙方均不構成違約:

A、因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

B、因政府徵用、拆遷;

11.2凡因發生嚴重地震等自然災害、戰爭或其它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檔案。該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檔案,則提供其它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12.1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提前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場所,並將其歸還甲方,屋內所留物品均視為棄物任由甲方處置;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歸還租賃房屋的,應向甲方按日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仍有權收回租賃房屋,並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房屋,且不負保管的責任或屋內所留物品均視為棄物任由甲方處置。

12.2如乙方拖欠租金等應支付的費用,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房屋內的財產,經通告後七天乙方仍未補正時甲方有權處理該被留置財產用於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全部費用,剩餘部分退還乙方,如有不足甲方將繼續追討。

12.3合同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或提前終止合同的,為保護甲方權益,自合同終止次日,甲方會執行停止供水、供電設施,乙方不得以此作為理由提出任何賠償或其他責任要求。

第十三條廣告

13.1若乙方需在租賃房屋建築物的本體或周圍設立廣告牌,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應取得相關有權管理單位的許可,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完成相關的報批和報建手續。乙方搬走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除並恢復原狀,否則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有關稅費

按國家及廈門市有關規定須就本合同繳納的印花稅、登記費、公證費及其它有關的稅項及費用,按該等有關規定應由甲方作為出租人,乙方作為承租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十五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甲方給予乙方或乙方給予甲方的信件或傳真一經發出,掛號郵件以本合同最後一頁所述的地址並以對方為收件人付郵七日後或以專人送到前述地址,均視為已經送達。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6.1雙方如有任何違約行為,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以外,違約方應從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賠償給守約方一個月租金數額的經濟損失,逾期按日千分之三計息。

16.2出現上述第十二條提前終止合同各事項之一時,例如:乙方累計一個月未向甲方繳交租金、水電;或合同期滿逾期拖延簽訂續租合同的,甲方有權切斷乙方租賃處水電。乙方不得以甲方切斷水電為由,提出賠償或其他責任要求。

16.3由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對方採取包括訴訟在內的追償手段時,違約方應當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公正費等在內的相關費用損失。

第十七條其它條款

17.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7.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由本協議引起的爭議雙方本著友好溝通的原則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至訴訟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受理。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保證金款項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公樓租賃合同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經雙方協商一致,就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向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出租通用孵化樓事宜,簽定《通用孵化樓租賃預約合同》。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預約合同。

第二章雙方法律地位

第三條甲方系經中國政府批准成立,負責_________園區的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第四條乙方系經國家批准的具有中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主要從事_________。

第三章孵化樓及租期

第五條甲方將向乙方出租_________園_________號樓,建築面積共計約為_________平方米,作為乙方_________的經營場所。(實際面積以有關部門出具的面積勘測表為準)

第六條乙方向甲方租賃本預約合同第五條所定通用孵化樓,租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通用孵化樓的租賃合同之日起算。

第四章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

第七條本預約合同第五條所定通用孵化樓的租金為:自通知交房日始_________年內,孵化樓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日租金為_________元(不含物業管理費)。

第八條本預約合同生效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_________元人民幣到甲方帳戶作為履約定金。待雙方簽訂通用孵化樓的租賃合同後,此定金可轉為租房押金。

第九條乙方在甲方通知簽訂通用孵化樓的租賃合同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未能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或簽訂合同的租賃期限不滿三年,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的履約定金。反之,甲方違反本合同,並將預約房屋另租給他人,則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本條通知應採取書面形式,乙方的通訊地址為:_________,傳真號碼為:_________。

第五章其他

第十條本預約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合同作為本預約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後與本預約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預約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

第十二條本預約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公樓租賃合同7

出租方:xx(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xx

國籍:xx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xx

地址:xx

郵政編碼:xx

聯絡電話:xx

傳真:xx

E-mail:xx

承租方:xx(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xx

國籍:xx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xx

地址:xx

郵政編碼:xx

聯絡電話:xx

傳真:xx

E-mail:xx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xx;位於第xx層,共xx(套/間),房屋結構為xx,建築面積xx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xx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xx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xx(出讓/劃撥)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xx。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xx。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xx年,即從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條免租期及租賃物的交付

租賃物的免租期為xx個月,即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免租期屆滿次日為起租日,由起租日開始計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xx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

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於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租賃費用

1.租賃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首月租金的xx%,即xx幣xx元(大寫:xx),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

2.租金

(1)該房屋租金為xx幣xx元整。

(2)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3.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按每月每平方米xx幣xx元計付。

4.供電增容費

供電增容的手續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付款方式

租金按xx(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xx(月/季/年)xx日交付給甲方。

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並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後xx天內,甲方將向乙方無償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日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xx%.

第七條維修養護責任

乙方在租賃期限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執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xx(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乙方對租賃物附屬設計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現,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xx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八條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租賃物的保險,乙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包括責任險)。若甲乙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分別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裝修條款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租賃物的轉讓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一條租賃物的轉租

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

如發生轉租行為,乙方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轉租租賃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用途;

3.乙方應在轉租約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與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

止。

4.乙方須要求轉租戶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乙方與甲方合同中有關轉租行為的規定,並承諾與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終止本合同時,轉租租約同時終止,轉租戶無條件遷離租賃物。乙方應將轉租戶簽署的保證書,在轉租協議簽訂後的五日內交甲方存檔。

5.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因轉租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6.乙方因作為轉租行為的轉租人應付的稅、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xx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xx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四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xx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五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xx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甲方在乙方履行完畢上述義務後xx日內將乙方的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六條有關稅費

按國家及xx市有關規定須就本合同繳納的印花稅、登記費、公證費及其他有關的稅項及費用,按該等有關規定應由甲方作為出租人,乙方作為承擔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xx市法規以及甲方有關租賃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自行承擔。倘由於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築物周圍其他使用者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xx%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xx%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八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九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xx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xx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xx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xx。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xx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xx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

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檔案向xx申請登記備案。本合同用中文和xx文寫成,兩種文字同等作準。合同正本一式xx份,雙方各執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xx份,送xx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xx乙方(簽章):xx

授權代表(簽字):xx授權代表(簽字):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簽訂地點:xx簽訂地點:xx

辦公樓租賃合同8

訂立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業房屋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出租地址

甲方將 ,建築面積為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 場地使用,其經營範圍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同意承租,租賃面積最終以產權管理機關核定的面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個 月。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需要續租,須提前 60 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雙方重新議定租金後,方可簽訂續租合同。否則,視為乙方不再繼續租賃。

第三條:租賃保證金

甲乙雙方商定本房租賃保證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正常終止後十五日內,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時,對商鋪無損壞,並且將商鋪拆除的隔牆恢復後,不影響房屋的二次租賃,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第四條:租金價格與租金交付時間

每平方米月租金單價為 元,月租金共計(按產權建築面積計) 元(大寫: )支付方式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內預付下一期租金。

備註: 甲方稅款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辦理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商鋪修繕和裝修

1、乙方應按妥善使用商鋪內的設施,保護房屋原結構和裝置不受破壞(因室內裝修、裝飾需要,經業主同意拆除室內隔牆及牆內設施、裝置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可以對所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其裝修方案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再向物

業管理方申請施工。乙方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場裝修並服從物業管理方的統一管理。租賃期滿後裝修物的權屬處理,雙方商定:

(1)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房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和搬離可移動設施、裝置,乙方承擔隔牆及室內設施恢復責任。

(2)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該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時,乙方應將承租範圍內拆除的隔牆及室內設施復原。

(3)租賃期內,若乙方整體轉讓未到期的該商鋪使用權時,需經甲方同意,並滿足甲、乙雙方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件,並且租金不低於當年每平方米的單價。受讓方需與業主重新簽訂房屋租租賃合同,裝修物權歸屬乙方處置。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對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相關物業管理檔案中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繳納維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內,轉由乙方享有並履行(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公共區域發生費用等各費用的交納),甲方與物業公司已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相關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曉甲方有意出售本房產,若乙方未在本協議生效7日內書面表示願意承購本房產,則視為本條約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按法定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5、乙方應遵守《使用者手冊》、《裝修守則》以及本物業的其它管理制度。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消防安全責任書》及其它物業管理檔案,以上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

6、該房屋的質量保險費用由產權人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的人身、財產(貨品等)的安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該房屋造成的損毀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1)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

(2)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計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但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兩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裝修損失。

3、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乙方享有轉讓權。乙方轉讓,須告知並徵得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

4、因業主轉讓房產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的經營權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八條:免責條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毀,造成甲、乙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而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多退少補,甲方退還乙方全額保證金。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到期後自行作廢。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絡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辦公樓租賃合同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經甲乙雙訪商,達成以下租賃協議:

租賃標的物己燾賃目標

1.甲方將位於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褐累折辦公樓_____樓內__________層轉租給乙方作辦公應用。該層辦公樓原為甲方向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租賃的。

租賃期限己燾金

2.租賃時間為貳年,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止。

3.房錢每月為(大寫)國民幣_______元(¥_______元)整。乙方租滿一年後,從第二年開端,房錢每年遞增_______%。

4.房錢以國民幣統一結算,按__________結算,先____後____,每月_______日前接清。

5.在簽訂折同時,乙訪柘蚣追澆詠裳航穡ù笮矗┕民幣__________元(¥_______元)整。該押金在乙方租賃期滿無違約走動撤退退卻還。

6.租賃期滿乙訪璩志租用,甲方應優先乙方租用,房錢按__________履走。

甲方的權害任務

7.在折同生效後,甲方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將租賃物接付給乙方應用,在乙方租賃期間為乙方折理應用租賃物供給方即。按約定收與房錢。

8.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對租賃物的折理應用,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正原房屋裝建及結構。 9.甲方有權禁止,並請求乙方又還原狀,賠償喪失。乙方徵得甲紛泮準,並有書面證明,畸形應用時屬做作磨損的損壞除外。

10.甲方有權害監督乙方安全和消防管理。

11.如因原出租方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企業整體出讓或政府方案等非己為原因,寫字樓出租製成折同不能持絕履走時,折同自走終止,甲乙雙方鷹不追究責任。

12.甲方應協助供給給乙方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等相干證照所需的各種材料。

乙方的權害任務

13.在法律劃定各折同約定領域內應用租賃物,不受甲方干涉。

14.非經甲紛泮準不得轉讓、轉租租賃物,不得改變租賃用處。

15.按約定接繳房錢,如超過__________天不接房錢,甲方有權終止折同,收回租賃物。

16.接收產權單位的安全 、消防監督,作佳租賃物的消防安全工作,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成果由乙方負完整責任。

17.折同終止或雙訪商一致結除折同後,乙方應在終止或結除後三天內將租賃物返還甲方。

水電費的接繳水電費按真際應用質,每月向甲方結算。

18.每月按有關劃定接繳衛生清算費。

違約責任

19.乙方未按原協議按期支付房錢,寫字樓租賃甲方按每日______%收與欠接房錢的滯繳金,超過________天不接房錢,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折同,收回租賃物。

20.甲乙雙方應作佳各應用的財物的安全消防工作,並由____________________購置財產保險或消防器材,並自走承擔相應責任。

21.折同終止或依法結除,乙方不按約定返還租賃物的,每遲炎蠡日,乙方按上年平均日房錢額雙倍接繳違約金給甲方。

22.原折同依法訂坐後即有法律束縛力,任何一方違反法律劃定和原折同約定結除折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爭議的結決方法

23.甲乙雙方產生正常爭議時,原著互諒互讓的準則透過友愛協商結決;雙方產生特別重大的爭議時,透過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國民法院提起訴訟。

折同到生效

24.原協議經雙方代表己簽字加蓋公章後莢猶生效。原協議一式兩份,具備平等法律效率,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辦公樓租賃合同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 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租賃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先付後用;第一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五、 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 □水 □電費 □電話 □網路使用費 □物業管理費 □租金稅費 □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六、 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 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執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七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運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 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 拖欠租金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 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並將剩餘(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4、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並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 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補充約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辦公樓租賃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於 xx年 月 日簽訂此租賃合同:

第一條 租賃區域與用途

1.1 1.2租賃期內,乙方必須在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辦公使用,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

第二條 租期

2.1 租賃期限:租期 3 年,即自xx年 月 日起,至 xx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物業管理等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和物業管理費

3.1.1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按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計算,月標準費用為人民幣 25 元/㎡(其中租金為 9 元/㎡,物業管理費為16 元/㎡),上述費用年總計為39690元,所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3.1.2物業管理費為代收費,包含衛生費、安保費、水費、電費、網路費、垃圾處理費等。

3.1.3乙方在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預付一年的總費用,即39690元。之後乙方應在本年度租期到期30天前,向甲方全額繳付下一年的總費用,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3.1.4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甲方可按

3.1.1條款約定的標準,按實際承租日期向乙方收取相應費用。

第四條 交房標準、改造、裝修及維護

4.1 乙方繳納首年總費用後,甲方開據《入住通知單》,乙方持《入住通知單》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對於租賃物及其設施的裝修改造,必須取得甲方的同意。未徵得

甲方同意擅自改造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或解除合同。

4.2 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交還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給予裝修補償。

4.3 乙方應確保其裝修裝飾、改造工程不會對承租房屋和招商大廈整體或部分結構以及裝置等造成任何破壞或安全隱患,且不會影響其他使用者正常辦公使用。如因乙方委託的裝修公司違反規定,乙方應賠償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4.4 若乙方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等造成損壞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裝電氣、裝置及管道、線路使用不當、維修不善的;或因裝修產生各種汙染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的,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5承租房屋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裝置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若因乙方非正常使用而造成承租戶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裝置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為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第五條 承租房屋交還

5.1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時,如甲、乙雙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單元內的任何內部裝修、裝飾或附屬物,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若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則乙方應自行拆除其對承租房屋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臵,否則,該附加裝臵甲方有權自行處臵。甲方對該附加裝臵移走或拆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時,乙方應搬走屬於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潔。否則,該物品的遺失、損壞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臵物品及由保潔公司對該承租房屋進行保潔。甲方處理留臵物品所發生的費用及房屋清潔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6.1在租賃期內,甲方有義務為承租房屋提供水、電、網路、消防等基礎設施,並使公共裝置、設施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況。

6.2 在承租期內,除本租賃合同所述乙方違約情況或發生不可抗力外,甲方不得任意解除合同。

6.3乙方承租房屋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管理規定,依法經營,管理承租場所,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和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經營,並嚴禁乙方利用房屋進行違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為。若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而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及賠償全部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4 乙方須依據本合同約定時限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和各項應繳納費用。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在對乙方催告7日無果的情況下,截斷承租場所的電力、水、網路及其他設施的服務或供應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

6.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轉讓、轉租、分租、承包、抵押、出借或調換部分或全部房屋給第三方,乙方違反該規定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6除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外設臵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顯示的廣告宣傳、燈箱、招牌標記、裝飾、旗臶、海報或其他物件。甲方有權拆除乙方違反本條款而設臵或展示的廣告宣傳、燈箱、招牌標記、裝飾、旗臶、海報或其他物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使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時對甲方或其他租戶構成損害或危險。

第七條 合同續約、終止

7.1 合同續約

租賃期屆滿,甲方有權收回承租房屋,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日之前將承租區域完好交還給甲方。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後欲續租的,須徵得甲方同意。續租之後的租金、物業管理費用等事項雙方另行商定。乙方的續租要求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提出。

7.2 合同解除、終止

7.2.1 雙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項下雙方責任和義務,且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雙方確認本合同可以終止。

7.2.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共識,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5日的;

2. 交房時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 房屋使用過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 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超過5日的;

2. 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轉租給第三方、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 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條款、7.2.5條款內容發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約定的可以解除、終止合同情況發生時,可按約定解除、終止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條款內容,給對方造成損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除本合同條款已約定的違約責任和賠償以外,對未約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據實進行賠償。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免責,但必須採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並提供證明,否則應對擴大的損失進行賠償。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該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

第九條 通知、變更

9.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視為檔案已被送達。

9.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9.3 雙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約定以外,如需變更合同內容,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後方可生效,任何口頭通知或電話、傳真件均不作為本合同變更之依據。

第十條 其他

10.1 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條款),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且甲方收到本合同約定的首年租房費用之日起生效。

(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 : 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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