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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年限認定問題

關於醫療保險年限認定問題

如公司於2005年10月參加醫療保險,在此之前公司內部自己有相關的醫療費用報銷的相關待遇.現在名退休職工與2006年12月退休其退休年限不足30週年需補足所差年限才能繼續亨受醫療保險,他所差年限剛好是2005年1月至9月這9個月,現在想向各位請教一下這9個月該又本人補繳還是應該又公司補繳?

醫保繳費年限認定相關問題的解答

以下內容,請經辦人員仔細閱讀。

一、醫保繳費年限認定針對那些人員?在職人員也需要認定嗎? 針對退休人員,在職人員不需要做。

二、醫保繳費年限認定需要哪些資料? 企業(養老保險)退休:

請嚴格按以下順序排列,大頭針或者回形針固定,切記不能用訂書機裝訂:1《繳費年限認定表》、2《養老保險退休審批表》、3《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訊表》(辦完退休後養老保險給的表的影印件一份)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

請嚴格按以下順序排列,大頭針或者回形針固定,切記不能用訂書機裝訂:1《繳費年限認定表》,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報批表》、3人社出的退休檔案

三、醫保繳費年限認定的如何辦理?

1、 養老保險辦理退休完畢後,經辦人員將上述資料交到醫保中心,當月必須申報資料,如不及時申報,停保處理。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經辦人員到社保局公共業務辦做在職轉退休,退休當月必須申報,如不及時申報,停保處理。

四、如果已經辦理了社保退休,還能不能作為在職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必須辦理繳費年限認定嗎? 不能作為在職人員繼續參保。退休和在職的待遇差別在於:個人賬戶即每個月劃醫保卡的錢將發生變化:45歲以上的在職職工是按照本人繳費基數的3.7%劃個人賬戶。退休人員按照本單位在職職工人均繳費基數的4%劃個人賬戶。在職人員生病住院除去自費和起付線後按85%報賬,退休人員生病住院除去自費和起付線後按95%報賬。人員退休後,必須進行醫保繳費年限認定,否則停保處理。

五、醫保繳費年限認定的政策是怎樣的?

從2014年1月1日起,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按規定辦理退休時,其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男應滿30年、女應滿25年,其中本人在我市參加職工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可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請注意:男30、女25年和本人在我市職工醫保實際繳費年限10年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 2004年12月31日以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為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為以下兩段時間之和:

(1)參加工作到1993年3月的連續工齡(以養老保險認定為準)

(2)1993年3月到2004年12月31日期間,跟隨單位參加我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年限。 注意:必須是跟隨單位和在我市參加,即個人買的養老保險、徵地買的養老保險、在外省市參加的養老保險都不能算。

(特例:某單位1993年3月到2004年12月期間未參加養老保險,但是該單位性質為國有、集體企業,該人員為正式工(合同工),1993年3月到2004年12月期間的工齡仍然視同為醫保繳費年限)

特殊工種折算工齡:

2004年12月以前的特殊工種折算工齡可以視同為醫保繳費年限。 高溫、井下一年折一年3個月 有毒有害一年折一年6個月 特繁、特重不能折算年限

(特殊工種折算工齡以養老保險認定為準)

特殊工種折算工齡最多不超過5年可視同為醫保繳費年限

1993年3月以前養老保險認可的特殊工種折算工齡全部可視同為醫保繳費年限(如1993年3月前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為10年,可全部視同為醫保繳費年限)

(例如:1993年3月前從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種,有3年折算工齡,1993年3月後繼續從事該特殊工種10年,1993年3月後的特殊工種折算工齡還可以算2年。)

補繳計算公式:

〖男30年(360個月)/女25年(300個月)-(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上年度本單位在職職工人均繳費基數*8%=需補繳金額。

例如:某人員,女,2004年12月31日前工齡有10年,醫保繳了3年,單位人均繳費基數為3000元。

補繳金額為:[300-(120+36)]*3000*8%=34560元

某人員,男,2004年12月31日前工齡有30年,醫保繳了3年,單位人均繳費基數為3000元。

該人員的工齡雖然已滿足30年,但是醫保只繳了3年,仍須補繳7年(84個月)。 補繳金額為:84*3000*8%=20160元

如某人員,女,2004年12月以前工齡有18年,醫保繳了3年,須補繳7年。

六、養老保險辦理單位退休和養老保險辦理個人身份退休對於醫保有什麼差異?

養老保險辦理單位退休,醫保跟隨單位,由單位經辦人員將繳費年限認定相關資料交到醫保中心,按本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人均繳費基數的8%作為一個年度的繳費額,一次性補足不足年限,不能年繳費。並且大額保險終身繳納,每月:本單位在職職工人均繳費基數的1%(單位承擔)+2元(個人承擔),繳到死亡為止。單位退休人員,如放棄跟隨單位一次性補繳,只能辦理居民醫保,不能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

養老保險辦理個人投保退休,單位經辦人到社保局公共業務辦將該人員直接減少。該人員憑身份證、戶口本、解除勞動合同書和養老保險退休資料到戶口所在地社群或者社保所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個人身份參保可年繳,2015年費用為:一檔1912.8元,二檔4208.4元。一檔不設個人賬戶(即醫保卡上沒錢),二檔有個人賬戶(醫保卡上有錢)。金額每年隨著社平工資的變動而變動,每年1月扣取全年費用。大額保險終身繳納。

七、大額保險是怎麼回事?

大額保險終身繳納,繳到死亡為止。即使年限已滿,也必須繳納。

每月:本單位在職職工人均繳費基數的1.5%(單位承擔)+4元(個人承擔)

八、補繳了不足年限醫保費,會返錢嗎?

不返,只是每個月按照規定劃個人賬戶。

九、補繳了不足年限費用後,人員身故,補繳的費用能夠退還嗎? 不能。補繳不足年限費用進入醫保基金,不能退還。

十、補繳不足年限醫保費,單位和個人按什麼比例承擔? 協商解決。渝人社發(2014)15號文。

十一、某公司申報本人的工資才2000元,為什麼繳費基數不是2000元?基數是如何確定的? 退休補繳基數為本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人均繳費基數,不是本人的基數。例如某公司員工,本人工資基數2000元,該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的人均繳費基數4000元,補繳不足年限時以4000元作為補繳基數。

十二、某員工還在本公司工作,補繳了不足年限醫保費,如果他以後離職了,我們可以把該人員減少嗎?

不能,該人員雖然補繳了基本醫療保險的不足年限部分,大額保險仍須終身繳納,跟隨貴單位繳到死亡為止。

相關政策檔案網路上可以搜尋到 渝府發(2003)86號 渝人社發(2012)226號 渝人社發(2014)15號 渝人社發〔2013〕43號

注意:

以上用大白話進行了對不足年限補繳進行了詳細解釋,請各位經辦人員仔細閱讀,因為是大白話所以在政策解釋上也許有不準確的地方,以相關政策檔案和醫保中心解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