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合同範文

養殖合同

關於養殖合同範文九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養殖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養殖合同 篇1

(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XX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我場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於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_.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職位是_________.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將可能指派乙方於其它職位。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集中休息時間,每批雞代薪休息四—六天。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同意,有權力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條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或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雞群免疫、用藥和淘汰雞隻的重要工作日。

甲方:鑫嶺養殖場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養殖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有養殖場(貂場)一個,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養殖場座落於 ,養殖場面積2.6畝。

第二條 租期_,自 年月_日至_____ 年_月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押金5000元。

第四條 水電費,繳費辦法:

1.租賃期間養殖場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2.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3.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4.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房屋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自然災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且改造後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賃房屋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養殖用途,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七條 租賃房屋如遇政府徵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造成養殖場不能繼續出租的按實際使用日期結算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透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相關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年 月日

承租方:年 月 日

養殖合同 篇3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方便服務企業和畜牧養殖業的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用土地從事建造畜牧養殖業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土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的土地。

該塊土地的具體位置(即四至)為 :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共計年。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支付制,租金每畝標準為1000元/年,

於每年的 月 日支付。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處理、協調有關土地所有權人與周邊村民的工作、關係。

2、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按照有關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經營開展合法的經營活動。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並按規定製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4、應按期支付租金。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可解除合同: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包括因經營和畜牧養殖業破產。

2、逾期12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七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八條 續租

租賃期滿後,由於乙方投資的建築物資金過多,合同期滿後,是否續租由乙方決定,租金可參照本村其他租戶(租地)的租金。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本協議簽訂前,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合作協議條款實質內容繼續有效。相關的責任、義務內容按該協議執行。

3、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養殖合同 篇4

甲方:xx村民委員會

乙方:xx,男,x年x月x日生,漢族,住xx市黃橋鎮勝利村青枝4組,身份證號:xxx

為發展地方經濟,促進養殖業的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於20xx年11月5日前將位於xx市xx鎮xx村十組、十一組、十二組約x畝土地、x畝河塘出租給乙方從事生豬養殖生產經營;

二、乙方第一年按xx元/畝的價格繳納土地租金,以後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數上遞增3% ,河塘租金按x元/年的不變價格繳納;

三、乙方於每年x月x日前提前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賃期限暫定十二年,即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雙方另行協商,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五、在經營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和地方性規章,並接受甲方的監督,自行投資,自擔風險,自負盈虧,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轉包漁利,經營期滿後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於20xx年11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三萬元土地復墾保證金;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受的政府補助獎勵資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補助獎勵資金;

七、乙方用工必須優先安排用地區域內的村民,甲方為乙方協調與相關部門、群眾的關係,提供社會治安等社會性服務;

八、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合同規定區域內土地、河塘的,乙方應當無條件服從;

九、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通知對方;

十、合同生效後,如一方違約,需向對方繳納x元/畝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並由中共xx市xx鎮xx村總支部委員會鑑證,報xx市xx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鑑證單位、備案部門各存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

代表人:

時間: 時間:

鑑證單位: (蓋章)

養殖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豬場坐落地址甲方出租的豬場坐落地址位於 (見附圖紅線範圍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甲方並保證該豬場與第三方無爭議,甲方原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為15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豬場,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豬場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繳納期限

1、租金每年為 元人民幣(大寫 )。

2、租金繳納時間:

第一年租金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時違約而不租賃甲方豬場,該租金作為違約金歸甲方所有。以後每年租金在當年12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結束為止。

3、租金的繳納以轉賬方式支付,甲方需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租賃財產

1、租賃期間,所有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自願將豬場內原有裝置免費給乙方使用,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裝置損壞,其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

3、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同意乙方根據養豬需要添置新裝置及修繕原有豬舍。

4、租賃到期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置租賃期間乙方添置的新裝置。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1、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租賃期間甲方將租賃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者,應書面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後,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3、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豬場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義務

1、甲方在**年 月 日前將豬場交於乙方租賃使用,交付前甲方同意將豬場現有大小豬隻全部出售完畢。

2、租賃期間水電費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繳納(合同生效之前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繳納)。乙方若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由乙方繳納。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在租賃期間養殖場中可能出現的治安、環保等問題。

4、甲方應儘可能協助乙方爭取相關的優惠政策,所得政府優惠政策(含補貼)歸乙方所有。

5、租賃財產由甲方負責保險,凡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租賃物損失,按保險公司受理範圍賠償,但應確定非乙方責任所致,乙方免除責任。

6、乙方在租賃期間應保證原場區綠化面貌,做好租賃物整體和區域性的衛生整潔工作。

7、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豬場作為乙方養豬使用,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用途使用。

第七條、違約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處以 萬元的違約金,於違約後15日內付清,並終止合同。

第八條、其他

1、因政府政策或環保要求對豬場實行關、停、並、轉時,政府對豬隻、場內設施、裝置

2、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豬場失去養殖功能,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3、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養殖合同 篇6

甲方(投資人): 公司 姓名:

住址:

聯絡電話:

乙方(養殖場): 公司 姓名:

住址:

法人:

註冊資本:

營業範圍:

聯絡電話:

雙方同意本著真誠合作、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乙方提供的《育肥羊效益分析》開展此項合作。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投資資金的管理、投資運作以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投資資金的安全,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本合同。

一、 投資額度、用途及時限

甲方負責出資 萬元,由乙方負責收購 頭千克左右絨山羊(公羊)在其養殖場飼養,期限為天左右(最長不超過天)。期滿後,乙方需支付甲方出資本金萬元,收益 萬元。

二、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終止合同。

2.甲方有權參與對養殖場的日常管理,定期聽取養殖場負責人彙報開展業務情況。

3.甲方有權檢查養殖場的賬冊,並提出意見建議。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外開展相關業務,訂立購銷合同。

2.對養殖場進行日常管理。

3.設立相關財務、實物賬目。

4.出售成品山羊、羊絨等副產品,購進山羊存欄期間必須的消耗物資。

5.無條件支付合同期滿後承諾的本金和收益。

(三) 收益分配

依據乙方的《育肥羊效益分析》中純利潤400元左右,雙方各半進行分配取得的利潤。

(四) 違約及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2.乙方應在合作約定的時限到期後5個工作日內,需按合同全額支付甲方投資的本金及收益款,逾期按應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五支付甲方違約金。

附件:

1.《育肥羊效益分析》

2.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3.雙方簽約人身份證影印件

簽訂日期:

養殖合同 篇7

甲方(養殖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收購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水產品養殖、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水產品養殖品種、數量、養殖期、養殖時間

(一)養殖品種、數量:

┌──┬───┬──┬──┬──┬──┬──┬──┬──────┐

│ 蝦 │ 品種 │ │ │ │ │ │ │ 說 明 │

│ ├───┼──┼──┼──┼──┼──┼──┼──────┤

│ 類 │ 數量 │ │ │ │ │ │ │水產品的養殖│

├──┼───┼──┼──┼──┼──┼──┼──┤數量為估計數│

│ 魚 │ 品種 │ │ │ │ │ │ │量,重量以過│

│ ├───┼──┼──┼──┼──┼──┼──┤磅為準 │

│ 類 │ 數量 │ │ │ │ │ │ │ │

├──┼───┼──┼──┼──┼──┼──┼──┤ │

│ 其 │ 品種 │ │ │ │ │ │ │ │

│ 他 ├───┼──┼──┼──┼──┼──┼──┤ │

│ 類 │ 數量 │ │ │ │ │ │ │ │

└──┴───┴──┴──┴──┴──┴──┴──┴──────┘

(二)養殖期、養殖時間:

每年養殖_________期

第一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質量和檢驗標準

(一)質量標準:

1.水產品需鮮活,損失率小於5%;

2.“藥殘”不超標,符合無公害食品標準;

3.符合相關要求:_________。

(二)檢驗標準、方法:養殖產品上市前15天,須由有資質的檢驗檢疫機構抽檢合格,出具檢驗報告。檢驗內容和辦法按有關標準、規範執行。

(三)檢驗地點及期限:_________。

三、交售價格

交售價格按下列方式確定:

(一)到廠保護價:_________。以上甲方交售水產品合計:_________;

(二)到廠市場價:雙方必須按上述到廠保護價的數量交售完畢才可按到廠市場價結算。雙方約定按下列條件確定市場價格:在交售產品時,如當天_________水產品批發市場同一規格產品價格的平均價高於保護價時,按平均價結算;若低於保護價的,按保護價結算。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時間

(一)交貨方式:_________

(二)交貨地點:_________

(三)交貨時間:_________

五、捕撈、運輸方式以及費用承擔

(一)捕撈方式:在交售水產品期間,甲方憑乙方發出的捕撈通知單的要求由□甲方自行捕撈、□乙方僱人捕撈。

(二)運輸方式:由□甲方自行運送、□乙方派車運送。

(三)捕撈和運輸費用承擔:_________。

六、水產品養殖要求及雙方協作關係

(一)水產養殖的管理要求

1.養殖場地透過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定,產品透過無公害認證;

2.領取了水域灘塗養殖證等相關證照;

3.遵守《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農業部31號令),規範使用養殖投入物,使用健壯、不帶病原的良種苗種,使用不含激素飼料,不使用違禁藥物;

4.遵守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其他有關規定。

(二)雙方協作關係

1.種苗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種苗的,乙方可提供符合標準的良種種苗給甲方養殖,種苗品種、數量、價格(成本價)、交付地點及期限_________,種苗由乙方負責運送、費用由_________方負責。

2.飼料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飼料的,乙方可按要求提供一定數量的符合標準的優質飼料給甲方使用,飼料名稱、數量、價格(成本價),交付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3.其他扶持物資:_________。

4.種苗、飼料以及其他扶持物資成本價計算:_________。

5.甲乙雙方在約定交售水產品前20天,應相互溝通。如因特殊原因推遲捕撈或“休藥期”未滿等原因,甲方應預先報告乙方作相應調整。

6.如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甲方應預先與乙方磋商更改交售時間;

7.甲方發現乙方扶持物資有問題,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8.種苗、飼料等扶持物資的款項(不計利息)由乙方從甲方水產品款項中抵扣。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

按本合同第二條交售價格實行二次結算,水產品交付後 天內按到廠保護價結算,達到約定得保護價數量後按市場平均價結算,第二次結算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養殖和交售水產品或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而不能交售的,向乙方支付不履行合同部分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返還乙方扶持款及同期的銀行利息;如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需承擔乙方扶持款同期的銀行利息;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疫檢驗未達標而延期交售的,按延期交售部分價款_________/天支付乙方違約金。

2.未按乙方捕撈通知單捕撈,致使乙方派車到約定地點而無貨可收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運費;

3.未按乙方捕撈通知單要求,超捕或欠撈部分在計劃內_________%以上的,應承擔違約部分__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拒收應收購水產品的,除向甲方支付拒收部分水產品價款_________%違約金、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經濟損失外,無權要求甲方歸還扶持款。

2.屬於乙方承運或請車代運的,在運輸途中造成水產品丟失的,應償付甲方實際損失。

3.逾期支付貨款的,按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逾期付款的規定支付滯納金。

4.擅自在貨款中代扣甲方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費用的,應雙倍返還甲方。

5.如因扶持物資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養殖失收或欠收的,要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並扣減相應部分的扶持款。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當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限期限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附後。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____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養殖合同 篇8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豬場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豬場坐落地址位於 (見附圖紅線範圍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甲方並保證該豬場與第三方無爭議,甲方原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15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豬場,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豬場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繳納期限

1、租金每年為 元人民幣(大寫 )。

2、租金繳納時間:

第一年租金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時違約而不租賃甲方豬場,該租金作為違約金歸甲方所有。以後每年租金在當年12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結束為止。

3、租金的繳納以轉賬方式支付,甲方需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租賃財產

1、租賃期間,所有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自願將豬場內原有裝置免費給乙方使用,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裝置損壞,其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

3、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同意乙方根據養豬需要添置新裝置及修繕原有豬舍。

4、租賃到期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置租賃期間乙方添置的新裝置。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養殖合同 篇9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豬場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豬場坐落地址位於 (見附圖紅線範圍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甲方並保證該豬場與第三方無爭議,甲方原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15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豬場,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豬場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繳納期限

1、租金每年為 元人民幣(大寫 )。

2、租金繳納時間:

第一年租金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時違約而不租賃甲方豬場,該租金作為違約金歸甲方所有。以後每年租金在當年12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結束為止。

3、租金的繳納以轉賬方式支付,甲方需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租賃財產

1、租賃期間,所有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自願將豬場內原有裝置免費給乙方使用,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裝置損壞,其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

3、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同意乙方根據養豬需要添置新裝置及修繕原有豬舍。

4、租賃到期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置租賃期間乙方添置的新裝置。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租賃期間甲方將租賃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者,應書面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後,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3、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豬場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義務

1、甲方在**年 月 日前將豬場交於乙方租賃使用,交付前甲方同意將豬場現有大小豬隻全部出售完畢。

2、租賃期間水電費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繳納(合同生效之前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繳納)。乙方若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由乙方繳納。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在租賃期間養殖場中可能出現的治安、環保等問題。

4、甲方應儘可能協助乙方爭取相關的優惠政策,所得政府優惠政策(含補貼)歸乙方所有。

5、租賃財產由甲方負責保險,凡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租賃物損失,按保險公司受理範圍賠償,但應確定非乙方責任所致,乙方免除責任。

6、乙方在租賃期間應保證原場區綠化面貌,做好租賃物整體和區域性的衛生整潔工作。

7、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豬場作為乙方養豬使用,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用途使用。

第七條、違約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處以 萬元的違約金,於違約後15日內付清,並終止合同。

第八條、其他

1、因政府政策或環保要求對豬場實行關、停、並、轉時,政府對豬隻、場內設施、裝置

2、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豬場失去養殖功能,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3、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