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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

認真讀完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的視野一定開拓了不少,是時候寫一篇讀後感好好記錄一下了。千萬不能認為讀後感隨便應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1

暑假我讀了一本書名字叫《我們一起走,迪克》,這本書非常感人,讓我對醜與美有了新的認識。

書中的迪克是一條醜的出奇的獵狗:一副斜巴眼,眼角還長滿了眼屎,天生就是一張歪嘴,還淌著口涎,長著一身亂糟糟的黑狗毛……實在是太醜了,連狗媽媽都不想多看一眼,所以,在它出生3個月剛剛斷奶後,便被丟棄在了人跡杳然的原始深林裡。

阿炯是一個離異家庭的瞎眼少年,後母嫌棄他,父親也經常打罵他。他自幼跟著賣唱的錢老瞎學拉二胡掙錢餬口。一個偶然的機會,一直尋找著主人的迪克和貧窮可憐的阿炯相遇了,迪克成了阿炯的導盲犬,從此以後,迪克幫助阿炯戰勝攔路的狗群;因為賠不起茶館的1000塊錢,繼母還有警察要抓迪克並且打死它抵債,阿炯將迪克隱藏起來,而迪克為了救阿炯不顧危險和圈套跳出來救阿炯。看著這些情節,讓我感動得眼淚都流下來了。

更感人的還在後面。他們被迫背井離鄉,踏上尋母之路。在死林裡,迪克在忠誠和愛情二者之間,在幾經掙扎之後,選擇了對主人阿炯的忠誠,大義滅親咬死了懷著自己的後代的紅犲狗紅娜。帶著阿炯安全離開了死林,到了阿炯母親所在的城市昆明。在這裡迪克幫助阿炯賣藝討錢,在阿炯病倒後為了掙錢給阿炯治病,它甘願捱揍,甘願冒著生命危險當武術陪練。這些都是非常人所能做到的,更何況一隻狗呢?難道你不覺得迪克這隻醜狗所做的一切都閃耀著善良的美麗光芒嗎?

而與之形成對比的阿炯的後母,還有阿炯在昆明找到母親後,歌舞團的團長繼父宋老闆為了自己的名聲和所謂的面子,不讓他認自己的親媽,不讓迪克上臺表演,找了一隻假的迪克來代替真的迪克……這些都是外表漂亮的人所幹的醜陋的事情。

看完這本書,我更加明白了,醜與美,在於內心而不在於外表。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2

他的眼睛裡沒有大千世界的紙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裡沒有花花世界的世態炎涼,只有忠誠。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他是個苦命的孩子,阿媽是知青,待他很好,卻在他讀一年級下學期時,鬧離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從此再無音訊。阿爸因此每天抽旱菸,喝的醉醺醺的,時常把他打得遍體鱗傷。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後來,阿爸娶了繼母,生了弟弟阿龍,他的日子便更不好過。一段時間後,阿爸託人買了把二胡,把他領到錢老瞎那裡學藝。再後來,錢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錢老瞎的“職位”,也失去了最親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統純正、出生高貴、相貌美麗、性情勇猛的獵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繼承了父母的優點生的可愛漂亮,唯獨它,長得歪瓜裂棗。不僅主人嫌棄,就連它的母親也不願多看它一眼。於是,它成了喪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卻怎奈相貌醜陋,無人問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醜陋,無論它能力多強。

後來,他們相遇了,他給它取名為“迪克”,給它家犬的身份,儘管沒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為他引路,為他趕走欺負他的人還有犬,甚至為他闖入茶樓,撲壞“黑匣子”,淪為“通緝犯”。再後來,他們一同,逃離佛海鎮,踏上了他的尋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歷經艱辛終於來到了昆明,在這片土地,它始終守護著他,它撿來石子扔進碗裡,只為他能舒展愁眉;它學會打躬作揖,只為他和自己不用餓肚;它甘願給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為給他湊齊醫療費……

後來,他住到了穿綠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樓下,又度成為“野犬”一隻。在後來,紅蕾劇院的宋經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發現了他的才華,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臺演出,只是它樣貌醜陋,不討人喜歡,只得被關了禁閉,一隻高價購得的白獅狗代替了它,奪走它全部的功勞,只因為它長相醜陋。

他不要乖巧可愛的白獅狗,只要它;他哀聲向宋經理求情,只為它能重獲自由;他把一半工資付給廚師,只為它能不需捱餓;他抽泣不斷,只為它能逃離死亡;他離開千辛萬苦才尋到的母親,丟下不愁吃喝的紅蕾劇院,只為與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3

《我們一起走,迪克》是動物小說大王沈石溪寫的一本動物小說,是寒假時爸爸給我買的。

《我們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寫被主人拋棄的醜狗迪克遇見了父母離異雙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從而變成了導盲犬與小主人開始了尋母之旅。阿炯聽說媽媽在昆明,他一路尋找,到了昆明之後,發現事情並不是他想像的那麼簡單:他們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裡去找媽媽,只好夜宿橋洞,以乞討的方式維持生計,阿炯負責拉琴,迪克負責表演,但也只能從好心人手裡討來少得可憐的食物,時間長了,連給食物的人都沒有了,迪克為了給小主人找吃的,情願被三個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親身母親繆箐路過豆腐營,發現了闊別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經有了丈夫,還有一個可愛的女兒,她只能偷偷地幫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醫院的醫生不肯救治這個小乞丐,繆箐只好把真相告訴了丈夫,經過商量後,他們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後,把他送回他爸爸身邊,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繆箐的丈夫是紅蕾劇場的經理,他發現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請到臺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這個時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醜了,它一出場,客人們都喊著退票,經理只好給阿炯買了一條漂亮的白獅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離不開迪克,迪克也離不開阿炯,他們逃離了這種生活,開始了新的流浪。

這篇文章細膩精美,主要表現出了人與人間的親情,當看到阿炯的媽媽為了照顧阿炯,又不敢告訴他自己就是他的親生母親,左右為難時,我也替他著急,阿炯這個可憐的`孩子,怎樣才能改變自己的命運呢?最讓我感動的是迪克,為了讓阿炯不餓肚子,情願冒著生命危險去乞討;情願厚著臉皮在人們的紛紛議論下做出笨拙的動作;為了保護主人連自己的性命都不顧。阿炯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棄了明星的光環,放棄了舒坦的生活,放棄了對媽媽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間,有多麼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動著。

從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與人之間的真情是多麼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個多麼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時候,我還挑剔這樣的生活,總覺得許多東西太不完美了,現在才知道,每個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們要相信,生活總是光明和溫暖的。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4

一個流浪的孩子,一隻醜陋的小狗,一個充滿溫情的故事,展開了一張心靈的畫卷……

一個孩子,在被後媽與爸爸的暴力下,帶著那隻小狗去了親媽所在的地方。他以為他的到來會使阿媽欣慰,不想卻使阿媽難堪。然而,一個在他乞討時幫助過他的阿姨,卻成為了自己思念已久的阿媽。他思緒萬千,帶著那隻忠誠的狗,永遠的流浪……我也被深深地感染其中。

那首古老的歌,傳遍了小村的每個角落,傳遍了心靈的每個角落。一個十三歲的孩子,彈出了世間的無奈與悲哀。未來的路上,狗兒成了他唯一的伴侶。

動物與人,相依相伴。主人生病,為了賺錢,自己寧願做暴力的奴隸。它不明白人類所具有的感情,它不懂人類的詭計多端,它也不知道主人的苦衷。它只能做它能做的事,它只想幫主人一點忙,正因如此它犧牲了自己的愛情,主人的言語對它來說就是就是它的金科玉律。幾次的死裡逃生,更讓它和主人之間產生了不可分裂的感情。

在這本書裡,我敬佩的是迪克,他能如此忠誠地對待主人,為了主人,可以連性命都不要,真的讓人感動。雖然外表是醜陋的,但是心靈的堅強與善良足以掩飾一切。

我認為另一個主人公阿炯是值得我們同情的,曾受制於暴力下,又流浪乞討,又遭遇心靈打擊,真的很可憐。

在以後的日子裡,希望阿炯去了孤兒所,和一群天真無邪的孩子成為朋友,帶著迪克,過上了他夢寐以求的美好生活。或是阿媽和後爸來找他,接受了他和迪克,他和妹妹萌萌一起成長,再一次感到家庭的幸福與溫馨。愛與理解,信任與堅強,善良與感恩,是人類的必修課,也是人生的主題,具備了這些,自然會有一個好的結局,終究會被你註定的“伯樂”發現。同樣,動物也是一樣。它們也有好習慣,好品德。它們信任我們時,我們也要像阿炯那樣對待它們。

書淨化了我們的心靈,讓我們學會去感悟,去體會分享世間的喜怒哀樂,體會人間的親情,友情。也許流浪是男孩最好的歸宿,讓我們一起為他祝福吧!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5

如果說,比《忠犬八公》中的小八更讓人讚歎的忠犬那就只有迪克了。

你雖然有著純種的獵狗血統,但你卻長的異常的醜。主人見了,嫌惡得把你扔到山林中。你成了流浪狗,在上林中過著像豺狼一樣的生活:無拘無束,自由自在。可你並不像豺狼那樣快樂。你畢竟是隻狗,勇敢的獵狗 !你抓到獵物也渴望得到主人愛的撫摸。你想盡辦法可都因為長相被人當成可怕的怪物。

一次偶然,你成了小瞎子阿炯的導盲犬。自從有了你,阿炯再也不怕其他小孩兒的欺負。

小瞎子阿炯是拉二胡的。在一家小茶館兒裡。每天很辛苦只能掙一點錢,回家還被後媽欺負。你也因為長的太醜被鎮上的狗欺負,可你那會甘心,它可是在山林中闖蕩過的,那些懦弱的家狗根本不是你的對手。也因此擁有一半豺血統的母狗紅娜愛上了你。它沒嫌棄你長得醜與你在一起快樂的生活。好景不長,你的小主人所工作的茶館有了一臺收音機,阿炯失業了!你為了報復咬壞了那臺收音機。從此你與小主人踏上了去昆明尋找媽媽的道路。

紅娜懷了你的孩子也跟你走了。你們在穿越死林時紅娜圖謀不軌企圖殺了阿炯,你在紅娜與阿炯之間做出選擇。你選擇了主人……

之後,你們被好心人順路帶到了昆明豆腐營。可是,尋找母親哪有那麼容易!這麼大一個豆腐營,找媽媽等於海底撈針,有沒吃沒喝迫不得已你和小主人做了乞丐靠街頭買藝維持生活。

阿炯的媽媽已經另外成家在路上偶然碰見阿,炯去卻不敢說出來只能暗地裡照顧他。阿炯生病了他的媽媽送他進了院。你想掙錢為小主人治病。於是,冒著生命危險給人做武術陪練……讀到這裡我心中一陣盪漾……

阿炯被媽媽接回了家。因為有才華所以在宋經理的紅蕾劇院表演二胡。你漸漸被大家遺忘了。你本來要與主人一起站在舞臺上可是因為長得太醜不可以站在舞臺上。阿炯也不喜歡他們對你那樣,夜裡與你一起逃走。

你們朝著太陽昇起的地方走去,因為太陽會給大地帶來溫暖!

我明白了,不管迪克醜還是美,它是那樣忠誠!這是一個愛的奇蹟!我相信無論阿炯走到哪裡迪克也會跟著一起!

來吧!朝著太陽走去!那裡會溫暖我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