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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7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想寫協議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雙方合作開辦位於的“上海店”(以下簡稱“店”)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一、投資開辦事項:

1、名稱:

2、地址:

3、經營範圍:保健服務,形象設計,(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4、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屆滿時,如“店”經營狀況正常或良好,任何一方均未書面提出停止合作意向,則視為雙方同意繼續合作,繼續合作期間雙方仍應接受本協議約束。

二、投資結構及責任分擔:

1、“店”全部投資資金人民幣萬元(均由乙方實際投入,用於“店”之門店裝修、門面受讓、前期房屋租金、押金以及裝置採購等。乙方根據“店”的開辦進度及甲方通知將前述所需資金交給甲方,則視為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投資款已實際到位。

2、甲方收到乙方投資款後,應出具相應收款憑證,並保證專款專用,不得將乙方投資資金濫用或挪用。

3、甲方負責辦妥“店”開業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如下事務:出面與上海有限公司進行磋商,取得上海有限公司關於“”的名稱使用及其“連鎖直營管理”的授權許可,進行有關工商、稅務登記,進行門店裝修,負責承租門面,採購裝置,招聘員工等等。

4、“店”正式對外營業後,每個月進行一次結算,結算週期內因營業產生的支出從營業收入中先行支付,剩餘利潤按股權比例進行分配。如當期營業收入不足支付營業支出的,應從下一結算週期內營業利潤中先行支付。

三、股權比例:

1、乙方對“店”享有百分之五十五(55%)的股份;

2、甲方對“永店”享有百分之四十五(45%)的股份。

3、協議各方按各自所持股份分配利潤、分擔責任。

四、經營管理職責劃分:

1、雙方同意:甲方應本著對合作事業的最大善意與誠信,根據自已的行業經驗,恪盡最大注意義務,擔任職務,負責“店”的全面策劃、經營、管理與市場開發工作。

2、雙方同意:共同指派擔任“店”的財務經理,作為乙方經營代表。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無權擅自撤換財務經理,不得擅自限制財務經理根據本協議及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永琪”之規章制度行使職責。

3、財務經理地位相對獨立,包括但不限於如下職責:根據國家法律及規章制度對“店”的財務活動進行事前、事中、事後監督;收取並掌管日常營業收入,處理應收應付帳款及員工薪金支付事務,編制財務報表,負責內部審計、報稅等事務,進行財務結算,按照甲乙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股權比例進行利潤核算與分配等等。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恪守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為人民幣元。

六、其他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 篇2

訂立合同各方:

劉鵬蛾,男,(簡稱甲方) 李家林,男,(簡稱乙方),男,(簡稱乙方)

一、合夥組織名稱:四賢賓館,地址:四賢路渡蟻橋,合夥專案:賓館。

二、合夥方式:根據總投資,每人按入股比例出資,共同經營管理。

三、合夥機構及職責:

甲方作為酒店經理和合夥執行人具體負責:人事聘用、後廚管理、物品採購。 乙方作為副經理具體負責:證照辦理、現金管理、客源維護;

丙方作為副經理具體負責:賬目管理、關係協調、經營思路。前期裝修期間共同負責、合理分工。

四、投資

1.投資方式及數額

投資數額:現金 萬元,所佔比例33.4%

投資數額:現金 萬元,所佔比例33.3%

投資數額:現金 萬元,所佔比例33.3%

2.出資日期

甲、乙、丙三方在20xx年2月20日以前將壹萬元(¥10000.00)現金支付到酒店賬上,作為酒店啟動資金;20xx年5月10日以前三方按比例將50萬元現金支付到酒店賬上,用於酒店的裝修,後期還需要的資金由三人按比例再隨時進行出資。

五、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確有業務招待活動,至少要確保兩人在場,入夥三方屬自己的客人在酒店消費費用可按貴賓卡標準自行打折支付。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六、盈利分配及虧損負擔

1.利潤分配:甲、乙、丙三方在扣除成本和合理開支並留足下月流動資金後,按照投資比例對當月所獲得的利潤進行分配。每月30號為結賬日。

2.虧損負擔:甲、乙、丙三方在合同簽訂前因裝修酒店所產生的個人債務由各人承擔,酒店開業後因經營不善所產生的虧損由三方按照投資比例在當月進行彌補和分擔。

七、合夥期限:自合同簽定之日起10年。

八、退出合夥的條件:經對方同意協商一致或者因不可抗力一方不能承擔合夥義務。退夥時,按{股金*【(10-已合夥年限)*10%】}的標準退現金。(說明:合夥年限不足整年,按一年計算。)

十、合夥期滿後的財產處理:如雙方仍同意繼續合夥經營再另行簽訂合夥協議;如一方不同意繼續經營,應當在十日內對酒店價值進行評估,並按照合夥期滿時酒店評估價格值的入股比例在評估後十日內支付給對方;如雙方均不同意繼續經營可以按照酒店轉讓價格進行平均分配。轉讓不成時造成損失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

1.構成違約的行為:違反以上條款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行為均視為違約。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反投資約定不能按期投資,造成酒店不能正常經營的,應當承擔應投資餘額5%的違約金。

3.賠償金的計算方法:違反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投資款。

4.免責條件:不可抗力造成酒店無法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夥三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縣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縣長

乙方:***市天富房建集團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為加快**縣旅遊產業發展步伐,提升**縣城市建設品位及旅遊接待能力,甲乙雙方就投資“**縣天富大酒店”及“天富花園小區”開發建設達成如下協議。

一、專案基本情況

1、專案名稱: 天富大酒店、天富花園小區(暫定名)

2、建設規模:五星級賓館。規劃用地面積30畝,房間不低於200間以上;群樓主要以泳池、夜總會、水會、運動場等,附建廣場、地下車場等綜合服務設施,達到國家五星級酒店建設規模及標準;天富花園小區規劃用地面積15畝,容積率不高於4.7,(酒店及小區具體建設地點以規劃設計為準)。

3、計劃投資:酒店1.2億元人民幣;小區3.8億元人民幣,共計5億元人民幣。

4、投資方式:由乙方全額投資。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協議簽訂後,甲方負責一月內完成建設用地徵地工作後,依法出讓給乙方。酒店建設土地出讓金超出伍萬元(50000.00)/

畝部分、小區開發土地出讓金超出壹佰肆拾貳萬(1420000.00)元∕畝部分,甲方一次性獎勵給乙方,作為專案建設費用。

1、保證乙方擁有本項所有權及經營權。

2、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相關手續。

3、甲方嚴格執行畢節地區“星級賓館”建設相關鼓勵政策;地、縣招商引資及酒店業優惠政策。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簽訂後,乙方在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伍佰萬元(5000000.00)人民幣作為徵地等費用。

2、本協議簽訂後,乙方立即在**縣開展前期工作,如公司的註冊登記、規劃設計、地勘、場平等前期工作。

3、協議簽訂後一月內必須進場施工,並確保在16個月內主體工程完工,整體工程按發改部門備案的時限為準。

4、獲得土地使用權後,應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5、專案建成後,要加強經營管理,完善安全措施,所有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6、專案建成後按規定享受投資收益。

7、依法納稅。

8、享受國家、省、地及**縣制訂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四、履約保證

甲方保證本協議簽訂後,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土地徵用並按程式出讓給乙方;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及時繳納相關土地費等費用,

確保建設資金足額及時到位。

五、違約責任

1、協議簽訂後,甲方在一個月內啟動徵地拆遷等工作,因甲方主觀原因導致乙方在約定期限內未能依法獲得建設用地的,即為違約,應承擔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獲得土地使用權後,不按約定期限建設,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應承擔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終止合同。

六、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七、協議生效

本協議屬意向性協議,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體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八、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縣人民政府 乙方: **市天富房建集團

代 表: XX代 表:XX

二〇XX年四月十六日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 篇4

甲方: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充分利用雙方各自的優勢和資源互補的原則基礎上,就XXXXXXXXXXXXXXX的投資和經營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資期限

合資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元。

乙方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元。

2.各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次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經營期間各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經營終止後,各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____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債務先由共同投資財產償還,共同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投資人的投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四條各投資人的權利

1.____為經營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處理社會關係;②對公司進行日常管理;③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共同投資債務;⑤管理日常銷售額;⑥______;⑦______。

2.其它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共同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各投資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經營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重大事項。

第五條投資、退資,債權轉讓。

1.投資: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資: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資;②不得在經營不利期間退資;③退資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投資人並經全體投資人同意;④退資時以當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投資人同意而自行退資的,給經營造成損失的,按現金計算進行賠償。

3.債權轉讓:允許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債權。轉讓時其他投資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其它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本合同履行債權。未經投資人同意而自行轉讓的,按原始投資的50%賠償。

第六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投資人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共有財產,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投資以後禁止投資人再發展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3.如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並無條件退出,資產不予結算。

第七條經營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經營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同期滿;②全體投資人同意終止本合同;③公司因違反法律被迫停業;

2.合同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投資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蓋章) 乙方: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丁方: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全面實施四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四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丁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四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丁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注:丁方實際出資為萬元);四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甲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按公司的利潤20%分紅),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四方方同意,並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四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四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

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四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

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糾紛的解決

5、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25%.六、公司正常運營後,生產所需原材料必須由____方單獨供應。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四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5份,四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四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丁方(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 篇6

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資訊,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 專案(以下簡稱“專案”)。 專案地址: 。

第三條 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佔比例為:出資總額為: 元,甲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 %;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 %;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 %。

第四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盈利的8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20%留作專案的擴充套件資金和維護專案的正常執行。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專案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a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 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專案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c 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專案經營信譽等行為);

d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為者,依照退夥時專案之經營狀況:

a專案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專案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專案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專案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專案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專案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透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專案名稱繼續經營原專案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專案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專案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 篇7

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合建併合作開辦合作專案,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及相關利益特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人姓名

姓名 XXXX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機構程式碼

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組織機構程式碼

第二條:合作事項、地址、名稱及合作年限

地址:

名稱:

合作年限:壹十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雙方合作結束。

第三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 貳佰萬元(200萬元)。 其中:甲方負責提供場地,佔出資總額的 50 % 。乙方出資 壹佰萬元(100萬元), 佔出資總額的 50 % 。

第四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 甲乙雙方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承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及風險。遇合作專案經營中需要資金注入時,由財務人員提前一週通知,雙方按所佔股份在通知後一週內向合作專案注入資金。

2. 合作專案利潤每年12月31日計提,按照投資比例分享淨利潤。

3. 合作專案所佔用的土地、房屋為甲方單獨所有。

4. 合作專案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全面事務,共同承擔相關責任。

第五條:事務執行

1. 甲乙雙方委託受聘專案負責人執行合作專案的日常事務;委託受聘財務人員管理合作專案的日常開支。

2.甲乙雙方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合作專案經營產生的收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甲乙雙方承擔;

4.甲乙雙方可以向合作專案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協商後共同決定;

5. 甲乙雙方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另一方同意:

(1)轉讓個人股份;

(2)更換相關管理人員和員工。

(3)調整工資。

(4)私自借用合作專案財物。

(5)甲乙雙方其中一方經辦的非正常性開支(裝置購買設施建設或數額在500元以上)。

第六條:投資的轉讓及禁止事項

1. 甲乙雙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 甲乙雙方依法轉讓其股份,在同等條件下,投資人另一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 嚴禁挪用合作專案資金、借貸給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動,利用職務在收支中提取回扣,虛報支出,少報收入,構成貪汙的行為。

4. 嚴禁在合作專案在同一區域範圍內,不得自營或者與他人合辦同檔次的合作專案。

5.嚴禁用合作專案資產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

6. 嚴禁借用合作專案名譽從事個人經營或做有損合作專案名譽的事情。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經營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同意,自合夥專案解散後15日內委託律師、會計師等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後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甲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合夥人的股權不理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乙雙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個人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 20萬元 。

第九條:其他

1.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 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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